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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有效地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上水平,进一步激发汕头市经济增长内生动力,近日,经汕头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汕头市政府印发了《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上水平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就《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上水平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潮商》杂志记者采访了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庄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