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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沈阳小贩夏俊峰持刀杀死城管人员一案,城管与小商贩再次被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夏俊峰只不过是一个符号,寄寓着公众对社会生态的冷暖体认。在以往的关于城管与小商贩的研究探讨中,往往把小商贩视为弱势群体,把城管视为强势的执法者,站在群众媒体等立场上进行关于小商贩治理的问题研究,而本文将会站在城管自身的角度上对城管在小贩治理的执法中所产生的内心矛盾挣扎进行讨论,探讨城管内心挣扎的原因表现以及解决这些矛盾挣扎的途径。
关键词:城管;小商贩治理;内心矛盾挣扎
一、前言
备受关注的沈阳小贩夏俊峰持刀杀死城管人员一案,于2011年5月9日在辽宁高院二审宣判,维持沈阳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夏俊峰死刑的一审判决。经最高院核准,夏俊峰被执行死刑城管与小贩的猫鼠游戏近十余年中时常见诸报端,人们对此议论纷纷,而舆论的则更倾向于同情小贩,对于城管则是更多地加以指责。然而,城管在对小商贩的执法中面对的领导常责骂、小贩不配合、群众不买账、舆论妖魔化等多重压力下,他们的内心又是如何呢,接下来我们将从J城的城管访谈中探讨城管执法中的内心矛盾与挣扎。
二、 文献综述
(一)城管的起源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即城管执法,起源于1996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关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自1997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北京市政府同意宣武区开展城市管理“ 综合执法”以来,全国各地纷纷效仿开展试点设立行“使 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的城管执法机构。截至 2006年底,除了经国务院批准的23个省、自治区的79个大中城市和3个直辖市实行综合执法外,一些省、自治区根据国务院的授权,也批准了200多个城市开展此项工作。
(二)小商贩的现状
美国学者Luise Weiss认为,小商贩群体能够弥补规模经济要素短缺,满足多样化的市场需求。从社会互构论视角进行理解,这也更是作为个体的小商贩在当前情境与制度环境下突破生存边界线的需要。在这相互形塑和同向协变的过程中,也正是生活的压迫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激励因素的共同作用使得小商贩的运作空间得以存在和发展。在制度变迁过程中,小商贩在国家与社会的裂缝中寻求了一定的生存空间。在这狭小的空间内,他们的流动经济成本相对于国家主导与管制下的个体工商户更低,而较高的制度成本也更是使得他们对个体工商户的身份与地位望而却步,进而也更愿意在这缝隙中不断地生存与发展。
三、城管的内心挣扎
(一)强制执法还是柔性执法
“以前啊,咱们执法都是过去直接一脚把人家车子什么的踢翻,那些小贩一看见我们就喊‘土匪来了’,他们是很仇恨我们的,因为我们过去都是直接把他们的东西搬上车,那时候什么都不用说,收了就走。现在呢,领导不让这么干了,都是跟他们好好劝说,他们也挺不容易的,挣得都是辛苦钱。这些小贩很早就有了,我们城管是后来才有的,开始的时候他们肯定不理解,本来没人管我们摆摊,怎么你们就不让我们摆了。所以就会有一些摩擦,随着时间长了,彼此适应了解了,有一个过程,大家互相也就没那么多冲突了,现在大多时候都是劝一劝,很多看见我们自己就走了。”
“之前我们局长提出过‘把街头叫卖的小贩当成我们的衣食父母’,所以相比以前的强制执法,现在要宽松多了,但是效果却大不如以前,现在他们有手机可以拍,知道我们也不能太把他们怎么样,说走了还没走远几步又回来了,他们知道很多时候我们也不动手,而这些小贩很多都是没文化的,素质也低一点,所以不像以前,现在松了就不好管了。遇到不配合的啊就接着劝说啊,不过也有些很气人,他们知道现在不敢把他们怎么样,因为很多时候会围上来一群人替他们说情,管起来就麻烦一些,比如上次有个残疾人,他就是不走,我们也不敢把他怎么样,因为国家保护他们。”
城管在对小贩的执法经历了由最初的强制执法到如今相对较柔性的执法方式的转变,在过去,对于软硬不吃、软硬皆施的小贩,城管时常采取“一脚定乾坤”方法———抄摊儿。当“一个城管要面对几十个无证摊贩,不想用暴力都难。而所谓柔性执法,就是指城管执法不一定都需要通过扣押、处罚等强制性方式实施,也可以通过劝说、教育、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非强制性手段实施。这两种截然相反的执法方式在实际应用中可谓各有利弊,强制执法无疑效率更高,能够更好的完成执法任务,却有着社会反响差的极大弊端;而柔性执法虽然百姓买账的多但是对于小贩治理效果上却显得逊色许多。
(二)履行城管职责与同情小贩谋生艰难中的内心挣扎
“这些小贩我天天跟他们打交道,知道他们是很苦的,不是没办法了谁出来摆摊啊,风吹日晒的,起早贪黑的,很不容易,挣得都是辛苦钱。我们下班也会买他们的东西,他们大多都是周围农村的,生活条件都不好,都是吃不饱饭的,不然谁出来做这些,他们都是生活不下去才出来摆摊。我们就是照规定不让他们在这边摆,实在不听就把东西扣一下,也得给人一条活路。”
“有一个大爷当时给我跪下了求我不要没收他的东西,看他年龄比我父亲还大,我当时心里那个难受劲就别提了,但是真的没有办法,最后还是狠狠心没收了,我好说歹说劝那个大爷,难受的一整夜没睡好。很多次我们去他们没跑掉的都是年老体弱的,一扣下他们东西他们好多天买卖都白干了,说实话开始的时候我特别不忍心,但时间长了见得多了就硬着心肠,见得太多了,麻木了有点。这些人吧,都是为了生存,养活老小,开店的成本太高他们承受不起,只能摆摊买吃的小商品什么的,起早贪黑,走街串巷的,我们最知道他们赚这个钱很不容易,最怕遇着我们,虽然他们里面也有些黑心小贩,用假货赚昧心钱,但是做良心买卖的也不少。”
小商贩往往会从自身利益出发选择时间和地点做生意而忽视对城市环境造成的影响,如小商贩所经营的商品多是食品和小商品等品种,这类商品需要在人流量大的地方才有市场,会对城市的卫生和交通造成较大的影响。城管执法对象大部分属于弱势群体,这些弱势群体为了生存不得不从事“违法”活动,这就使他们与城管执法主体发生了直接的利益冲突,甚至分裂成对立的“敌我”两个阵营。对于城管来说,履行他们的职责是分内之事,义不容辞,然而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往往由于很多小贩的确是迫于生计才从事风吹日晒起早贪黑的街头叫卖行业,城管也难免像我们大多人一样会动恻隐之心,有时不得不硬下心肠去执法,而之后又不得不面对内心的五味杂陈。 (三)对城管职业自身的认识问题
“我们在街上巡逻的时候,经常有人指着我们说:‘看,城管又在那耍威风’,我们去暂扣小贩摆的乱七八糟的东西,就有人说:‘城管在抢东西’,说我们净欺负老弱病残,说我们没人性,但是当市民对乱摆摊影响他们生活投诉的时候,又嫌我们屁用不顶,一点小事都解决不好,其实我们工作也很辛苦,领导有任务指示,完不成挨批挨骂是经常的事。我们没收他们(小贩)东西他们肯定不乐意,有的直接还动手抢回来,挨骂,被撕扯衣服,脸红脖子粗都很平常。我们哪里想这样啊,现在媒体光报到我们哪哪又打人了什么的,全是不好的新闻,老百姓也不理解我们,我们工作很不好做,我孩子同学因为知道他爸爸是城管都不待见他,我真是很无奈,如果我们不管大街上都是小贩乱摆老百姓又不乐意了,所以我们的工作实在是不好做。”
“在执法过程中遇到小贩不配合的情况太常见了,我们现在就是劝说他们,我们也不想跟他们闹矛盾,起冲突,但是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矛盾冲突天天都有,我干城管这行十多年了,我可以负责任地说,我的队员们挨个骂啊,让人打几下踢两脚挂个彩啊经常发生,我们被他们骂,不管骂的多难听,只能装作没听见,说句真心话,我们出来上班,上午跟人闹个矛盾,骂几句或者打起来,那样一整天心情都会不好,难道我们城管就愿意每天跟人家起冲突吗,我们自然也希望能高高兴兴的上班。”
从访谈中我们不难看出城管对于自身职业存在着许多无奈,由于城管左右媒体能力有限,且不法行为多发生在众目睽睽之下,致使城管的口碑和公众形象恶化。围观群众的骂声使他们迷茫和焦虑,选择了这份职业,似乎就注定和出力不讨好联系到了一起。俗话说干一行爱一行,可是城管这个群体却是有太多无可奈何,执法对象不配合、领导不满意、群众不买账、舆论压力大,诸多负面因素让城管对于自身职业倍感身心俱疲。
(四)执法行为不被认可
“老百姓帮小贩求情说话的情况太常见了,他们就觉着我们老欺负人,那些小贩就是弱势群体,我们是好说歹说不断给他们解释我们是按照要求来的,就那些新闻还有写新闻的吧很多都是有选择的挑那些人们愿意看的方向写,经常误解我们,确实可能我们有的城管脾气大点,可能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但很多都是被放大了造成舆论老百姓对我们更深的误解。”
“在以前,我们都是采取一种强制措施来执法,小贩很怕遇见我们,他们也不想自己谋生的工具都被我们没收掉,而在执法过程中,我们的极少数队员也确实有过一些比较粗暴的方式来执法,这给围观的市民和媒体留下了极不好的印象,一传十,十传百,我们城管的形象也不是太好,给大家造成了误解。我们城管现在基本上都是大学生才招,素质都是有保证的,也不想跟他们过不去。只是有些小贩太过分,谁都有个脾气,有的时候实在控制不住,爆发了冲突,群众往往不明真相,以为我们又暴力执法,而群众媒体往往将事件放大。现在网络啊报纸啊一提到我们(城管)两个字基本上都是负面形象,所以我们也很不好受。”
为了迎合受众,吸引受众眼球,赢得受众的喜爱,许多媒体在报道选择上出现了偏差。事实上,虽然有些城管确实存在暴力执法、态度蛮横等问题,但大部分城管则是在自己的岗位上文明执法,其中也不乏许多为群众服务的温情执法者。媒体关注的焦点多集中在城管暴力执法、欺压底层商贩上,在公众眼中建构起了城管“暴力”、“蛮横”的形象。媒体在城管与小贩冲突事件的报道中仅片面地提供小贩一方的观点,偏袒弱势群体的做法,影响了公众对是非曲直的判断。这种负面评价倾向无疑对群众产生了导向作用,而小贩更可以利用群众的同情心以及对城管的偏见来做文章,使城管执法工作困难重重并且在心理上倍感压力。
(五)对城管自身执法合法性的疑惑
“我给你举个例子,当我们执法他们不配合,一旦动起手来,我们都是报警的,而就算警察来了,我们的身份也只是当事人,和小商贩等于是一样的,而旁观群众不明就里往往还帮着小商贩说话,如果国家制定政策,让警察在冲突等事件帮助我们,我们的工作就会好做很多,但是现在都没有。”
“该谁管要分清楚,哪个人管哪一块街分工得到位,要不自己人都管乱了。小商贩的问题靠我们城管肯定是解决不了的,得靠国家出台政策才行。”
城管执法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明显不足,城管执法主体在执法过程中处于一种尴尬境地:它不仅面临着执法相对人的质疑,而且在与其他部门打交道的过程中也处于“弱势地位”。虽然城管执法有《行政处罚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授权,但目前并没有一部法律法规专门对城管的执法范围予以明确规定,基本上都是“借法执法”。小商贩问题的解决仅仅依靠城管是远远不够的,需要政府出台更切实有效的法律法规,并且当拥有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时,城管的执法过程无疑将顺畅许多。(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 [美]Luise Weiss.Small Business and the Public Library:Strategies for a Successful Partnership[M].Amer Library Assn Editions,2001.
[2] 郑杭生.中国特色社会学理论的探索[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3] 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M].北京:商务出版社,2000.
[4] 袁野.刘巍.中国城市管理者与摊贩的斗争[J].中国新闻周刊2006,(9).
[5] 李瑾.国内外摊贩经济管理研究综述[J].上海市容,2007,(1)
[6] 杨临宏.刘国乾.寻求政府严管与民生保障之间的平衡———对我国现行城管执法的反思[J].云南社会科学,2008,(3)
[7] 匡文波.网络非理性情绪的产生蔓延与应对策略———关于城管执法问题的网络舆情分析[J].学术前沿,2013,(9)
关键词:城管;小商贩治理;内心矛盾挣扎
一、前言
备受关注的沈阳小贩夏俊峰持刀杀死城管人员一案,于2011年5月9日在辽宁高院二审宣判,维持沈阳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夏俊峰死刑的一审判决。经最高院核准,夏俊峰被执行死刑城管与小贩的猫鼠游戏近十余年中时常见诸报端,人们对此议论纷纷,而舆论的则更倾向于同情小贩,对于城管则是更多地加以指责。然而,城管在对小商贩的执法中面对的领导常责骂、小贩不配合、群众不买账、舆论妖魔化等多重压力下,他们的内心又是如何呢,接下来我们将从J城的城管访谈中探讨城管执法中的内心矛盾与挣扎。
二、 文献综述
(一)城管的起源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即城管执法,起源于1996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关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自1997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北京市政府同意宣武区开展城市管理“ 综合执法”以来,全国各地纷纷效仿开展试点设立行“使 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的城管执法机构。截至 2006年底,除了经国务院批准的23个省、自治区的79个大中城市和3个直辖市实行综合执法外,一些省、自治区根据国务院的授权,也批准了200多个城市开展此项工作。
(二)小商贩的现状
美国学者Luise Weiss认为,小商贩群体能够弥补规模经济要素短缺,满足多样化的市场需求。从社会互构论视角进行理解,这也更是作为个体的小商贩在当前情境与制度环境下突破生存边界线的需要。在这相互形塑和同向协变的过程中,也正是生活的压迫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激励因素的共同作用使得小商贩的运作空间得以存在和发展。在制度变迁过程中,小商贩在国家与社会的裂缝中寻求了一定的生存空间。在这狭小的空间内,他们的流动经济成本相对于国家主导与管制下的个体工商户更低,而较高的制度成本也更是使得他们对个体工商户的身份与地位望而却步,进而也更愿意在这缝隙中不断地生存与发展。
三、城管的内心挣扎
(一)强制执法还是柔性执法
“以前啊,咱们执法都是过去直接一脚把人家车子什么的踢翻,那些小贩一看见我们就喊‘土匪来了’,他们是很仇恨我们的,因为我们过去都是直接把他们的东西搬上车,那时候什么都不用说,收了就走。现在呢,领导不让这么干了,都是跟他们好好劝说,他们也挺不容易的,挣得都是辛苦钱。这些小贩很早就有了,我们城管是后来才有的,开始的时候他们肯定不理解,本来没人管我们摆摊,怎么你们就不让我们摆了。所以就会有一些摩擦,随着时间长了,彼此适应了解了,有一个过程,大家互相也就没那么多冲突了,现在大多时候都是劝一劝,很多看见我们自己就走了。”
“之前我们局长提出过‘把街头叫卖的小贩当成我们的衣食父母’,所以相比以前的强制执法,现在要宽松多了,但是效果却大不如以前,现在他们有手机可以拍,知道我们也不能太把他们怎么样,说走了还没走远几步又回来了,他们知道很多时候我们也不动手,而这些小贩很多都是没文化的,素质也低一点,所以不像以前,现在松了就不好管了。遇到不配合的啊就接着劝说啊,不过也有些很气人,他们知道现在不敢把他们怎么样,因为很多时候会围上来一群人替他们说情,管起来就麻烦一些,比如上次有个残疾人,他就是不走,我们也不敢把他怎么样,因为国家保护他们。”
城管在对小贩的执法经历了由最初的强制执法到如今相对较柔性的执法方式的转变,在过去,对于软硬不吃、软硬皆施的小贩,城管时常采取“一脚定乾坤”方法———抄摊儿。当“一个城管要面对几十个无证摊贩,不想用暴力都难。而所谓柔性执法,就是指城管执法不一定都需要通过扣押、处罚等强制性方式实施,也可以通过劝说、教育、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非强制性手段实施。这两种截然相反的执法方式在实际应用中可谓各有利弊,强制执法无疑效率更高,能够更好的完成执法任务,却有着社会反响差的极大弊端;而柔性执法虽然百姓买账的多但是对于小贩治理效果上却显得逊色许多。
(二)履行城管职责与同情小贩谋生艰难中的内心挣扎
“这些小贩我天天跟他们打交道,知道他们是很苦的,不是没办法了谁出来摆摊啊,风吹日晒的,起早贪黑的,很不容易,挣得都是辛苦钱。我们下班也会买他们的东西,他们大多都是周围农村的,生活条件都不好,都是吃不饱饭的,不然谁出来做这些,他们都是生活不下去才出来摆摊。我们就是照规定不让他们在这边摆,实在不听就把东西扣一下,也得给人一条活路。”
“有一个大爷当时给我跪下了求我不要没收他的东西,看他年龄比我父亲还大,我当时心里那个难受劲就别提了,但是真的没有办法,最后还是狠狠心没收了,我好说歹说劝那个大爷,难受的一整夜没睡好。很多次我们去他们没跑掉的都是年老体弱的,一扣下他们东西他们好多天买卖都白干了,说实话开始的时候我特别不忍心,但时间长了见得多了就硬着心肠,见得太多了,麻木了有点。这些人吧,都是为了生存,养活老小,开店的成本太高他们承受不起,只能摆摊买吃的小商品什么的,起早贪黑,走街串巷的,我们最知道他们赚这个钱很不容易,最怕遇着我们,虽然他们里面也有些黑心小贩,用假货赚昧心钱,但是做良心买卖的也不少。”
小商贩往往会从自身利益出发选择时间和地点做生意而忽视对城市环境造成的影响,如小商贩所经营的商品多是食品和小商品等品种,这类商品需要在人流量大的地方才有市场,会对城市的卫生和交通造成较大的影响。城管执法对象大部分属于弱势群体,这些弱势群体为了生存不得不从事“违法”活动,这就使他们与城管执法主体发生了直接的利益冲突,甚至分裂成对立的“敌我”两个阵营。对于城管来说,履行他们的职责是分内之事,义不容辞,然而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往往由于很多小贩的确是迫于生计才从事风吹日晒起早贪黑的街头叫卖行业,城管也难免像我们大多人一样会动恻隐之心,有时不得不硬下心肠去执法,而之后又不得不面对内心的五味杂陈。 (三)对城管职业自身的认识问题
“我们在街上巡逻的时候,经常有人指着我们说:‘看,城管又在那耍威风’,我们去暂扣小贩摆的乱七八糟的东西,就有人说:‘城管在抢东西’,说我们净欺负老弱病残,说我们没人性,但是当市民对乱摆摊影响他们生活投诉的时候,又嫌我们屁用不顶,一点小事都解决不好,其实我们工作也很辛苦,领导有任务指示,完不成挨批挨骂是经常的事。我们没收他们(小贩)东西他们肯定不乐意,有的直接还动手抢回来,挨骂,被撕扯衣服,脸红脖子粗都很平常。我们哪里想这样啊,现在媒体光报到我们哪哪又打人了什么的,全是不好的新闻,老百姓也不理解我们,我们工作很不好做,我孩子同学因为知道他爸爸是城管都不待见他,我真是很无奈,如果我们不管大街上都是小贩乱摆老百姓又不乐意了,所以我们的工作实在是不好做。”
“在执法过程中遇到小贩不配合的情况太常见了,我们现在就是劝说他们,我们也不想跟他们闹矛盾,起冲突,但是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矛盾冲突天天都有,我干城管这行十多年了,我可以负责任地说,我的队员们挨个骂啊,让人打几下踢两脚挂个彩啊经常发生,我们被他们骂,不管骂的多难听,只能装作没听见,说句真心话,我们出来上班,上午跟人闹个矛盾,骂几句或者打起来,那样一整天心情都会不好,难道我们城管就愿意每天跟人家起冲突吗,我们自然也希望能高高兴兴的上班。”
从访谈中我们不难看出城管对于自身职业存在着许多无奈,由于城管左右媒体能力有限,且不法行为多发生在众目睽睽之下,致使城管的口碑和公众形象恶化。围观群众的骂声使他们迷茫和焦虑,选择了这份职业,似乎就注定和出力不讨好联系到了一起。俗话说干一行爱一行,可是城管这个群体却是有太多无可奈何,执法对象不配合、领导不满意、群众不买账、舆论压力大,诸多负面因素让城管对于自身职业倍感身心俱疲。
(四)执法行为不被认可
“老百姓帮小贩求情说话的情况太常见了,他们就觉着我们老欺负人,那些小贩就是弱势群体,我们是好说歹说不断给他们解释我们是按照要求来的,就那些新闻还有写新闻的吧很多都是有选择的挑那些人们愿意看的方向写,经常误解我们,确实可能我们有的城管脾气大点,可能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但很多都是被放大了造成舆论老百姓对我们更深的误解。”
“在以前,我们都是采取一种强制措施来执法,小贩很怕遇见我们,他们也不想自己谋生的工具都被我们没收掉,而在执法过程中,我们的极少数队员也确实有过一些比较粗暴的方式来执法,这给围观的市民和媒体留下了极不好的印象,一传十,十传百,我们城管的形象也不是太好,给大家造成了误解。我们城管现在基本上都是大学生才招,素质都是有保证的,也不想跟他们过不去。只是有些小贩太过分,谁都有个脾气,有的时候实在控制不住,爆发了冲突,群众往往不明真相,以为我们又暴力执法,而群众媒体往往将事件放大。现在网络啊报纸啊一提到我们(城管)两个字基本上都是负面形象,所以我们也很不好受。”
为了迎合受众,吸引受众眼球,赢得受众的喜爱,许多媒体在报道选择上出现了偏差。事实上,虽然有些城管确实存在暴力执法、态度蛮横等问题,但大部分城管则是在自己的岗位上文明执法,其中也不乏许多为群众服务的温情执法者。媒体关注的焦点多集中在城管暴力执法、欺压底层商贩上,在公众眼中建构起了城管“暴力”、“蛮横”的形象。媒体在城管与小贩冲突事件的报道中仅片面地提供小贩一方的观点,偏袒弱势群体的做法,影响了公众对是非曲直的判断。这种负面评价倾向无疑对群众产生了导向作用,而小贩更可以利用群众的同情心以及对城管的偏见来做文章,使城管执法工作困难重重并且在心理上倍感压力。
(五)对城管自身执法合法性的疑惑
“我给你举个例子,当我们执法他们不配合,一旦动起手来,我们都是报警的,而就算警察来了,我们的身份也只是当事人,和小商贩等于是一样的,而旁观群众不明就里往往还帮着小商贩说话,如果国家制定政策,让警察在冲突等事件帮助我们,我们的工作就会好做很多,但是现在都没有。”
“该谁管要分清楚,哪个人管哪一块街分工得到位,要不自己人都管乱了。小商贩的问题靠我们城管肯定是解决不了的,得靠国家出台政策才行。”
城管执法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明显不足,城管执法主体在执法过程中处于一种尴尬境地:它不仅面临着执法相对人的质疑,而且在与其他部门打交道的过程中也处于“弱势地位”。虽然城管执法有《行政处罚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授权,但目前并没有一部法律法规专门对城管的执法范围予以明确规定,基本上都是“借法执法”。小商贩问题的解决仅仅依靠城管是远远不够的,需要政府出台更切实有效的法律法规,并且当拥有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时,城管的执法过程无疑将顺畅许多。(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 [美]Luise Weiss.Small Business and the Public Library:Strategies for a Successful Partnership[M].Amer Library Assn Editions,2001.
[2] 郑杭生.中国特色社会学理论的探索[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3] 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M].北京:商务出版社,2000.
[4] 袁野.刘巍.中国城市管理者与摊贩的斗争[J].中国新闻周刊2006,(9).
[5] 李瑾.国内外摊贩经济管理研究综述[J].上海市容,2007,(1)
[6] 杨临宏.刘国乾.寻求政府严管与民生保障之间的平衡———对我国现行城管执法的反思[J].云南社会科学,2008,(3)
[7] 匡文波.网络非理性情绪的产生蔓延与应对策略———关于城管执法问题的网络舆情分析[J].学术前沿,2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