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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和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意义
志愿服务和劳动教育在新时代的战略地位。当前,志愿服务已成为国家及地方发展规划、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发展志愿服务事业的法规,标志着志愿服务事业向法制化发展。《条例》明确了高等学校可以将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实践学分管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劳动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直接决定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劳动精神面貌、劳动价值取向和劳动技能水平。
志愿服务和劳动教育分别作为国家发展规划和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新时代人才培养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内涵,成为新时代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指标。
志愿服务和劳动教育融合发展的现实意义。志愿服务作为高校共青团做好思想引领工作的实践载体,学年度不少于20学时的基本要求已经通过“第二课堂成绩单”纳入了高校人才体系,作为鉴定大学生思想政治表现、奖学助学、入团入党等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第二课堂成绩单”成为部分高校毕业资格的评判依据,关系到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成效。《意见》明确了新时代加强劳动教育的新要求和全面构建体现时代特征的劳动教育体系的基本内涵、总体目标、课程设置、内容要求和评价制度,要求职业院校开展劳动教育不少于16学时,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其他课程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意见》还指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各類公益基金会、社会福利组织要组织动员相关力量、搭建活动平台,共同支持学生深入城乡社区、福利院和公共场所等参加志愿服务,开展公益劳动,参与社区治理的任务。社区、福利院和公共场所是学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场所,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是学生志愿服务的主要对象,社区服务是学生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
《条例》是志愿服务的制度化体现,《意见》则更进一步强调了劳动教育和志愿服务的互动融合。志愿服务和劳动教育融合发展已经成为高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载体,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形式,对新时代高校人才培养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志愿服务融合新时代大学生劳动教育的实践
依托校园志愿服务活动,创建校内劳动教育场所。海南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海职院”)从2014年9月试行《劳动实践课程管理规定(试行)》 ,正式将《劳动实践课》作为必修课纳入专业教学计划。《劳动实践课》坚持“育人为本,养成为主”的原则,实行思想教育与课程教学相结合。课程在一年级学生中进行,第一学期8学时,第二期10学时;每学期排入课表,成绩录入教务处成绩管理系统。教学任务实行三级分配,学校每周将课程任务分配给学院,由学院统筹分配给班级。课程内容主要包括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公共区域保洁、绿化养护等社会公益性劳动和以实验室、教室和宿舍个人卫生清洁为主的自我服务性劳动两类。
学校团委将校园分为不同的卫生责任区,组织不同班级的青年志愿者轮流执勤做校园清洁的参与者和监督者。同时,不断创造和丰富课程内容,依托图书馆义务馆员、校园文明执勤岗、食堂文明监督岗、校园控烟巡逻岗等校内志愿服务岗位,动员和招募青年志愿者参与营造整洁、文明、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丰富了“第二课堂成绩单”和《劳动实践课》内容。经过5年的实践探索,从课程内容设计、课程组织形式、课程学时认定和课程考核评定方面不断总结和完善,志愿服务和劳动教育融合发展成为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得到了师生的广泛认同。学校团委充分发挥团组织在组织志愿服务活动中的优势,为《劳动实践课》建立了制度,创建了校园内的实践场所。
依托校外志愿服务平台,创建校外劳动教育基地。海职院地处海南省海口市市区,海口市2015-2017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时,举全市之力、集全民之智,打了一场“双创”攻坚战。以此为契机,学校团委主动作为,建立校地合作机制,先后和海口市秀英区和龙华区合作建立了24个社区志愿服务点(含交通主干道的交通执勤点),定期或者不定期深入孤儿院、敬老院、社区活动中心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在2016-2017年间,先后组织了1.3万人次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在两次迎接国家检查组的综合考评中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得到了市区两级政府的充分肯定。
校外建立志愿服务平台,为大学生进行校外实践提供了有力支持。学校团委通过职业院校“职业教育周”活动,在职业教育开放日集中开展专业服务进社区活动,如家电维修、金融知识进社区、禁毒宣传、环保宣传等。海职院团委抓住服务政府、服务城市发展的重要契机,建立固定的社区服务点和非固定的城市服务流动岗,为创建劳动教育校外实践基地作出了有益探索。
志愿服务的发展对劳动教育的启示
志愿服务精神的传承对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培育的启示。志愿服务活动是志愿服务精神的现实表现,核心是传承志愿服务精神和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志愿服务从青年到全民化,从民间组织到政府规划,从社会规范到条例法规的转型发展,从党和政府到全体公民都尊重志愿服务活动、传承志愿服务精神,实现了精神为主导、活动为主体的健康积极发展目标。劳动教育不仅是强调劳动的活动和形式,核心要义是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的培育,包括劳动精神面貌、劳动价值取向和劳动技能水平。因此,劳动教育首先应培育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形成全社会重视劳动、崇尚劳动的鲜明导向。
“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对劳动教育月(周)品牌培育的启示。每年3月份,全国各级各类学校都集中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已经成为一项品牌活动,品牌效应对学习雷锋精神和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具有积极作用。《意见》明确提出大中小学每学年设立劳动周,可在学年内或寒暑假自主安排,以集体劳动为主。高等学校也可安排劳动月,集中落实各学年劳动周要求。高校可以探索将每年的5月份作为劳动月(或者5月某一周作为劳动周),充分利用五一劳动节的契机开展劳动教育,依托全社会宣传弘扬劳动精神,为培育劳动教育月(周)品牌营造良好氛围。
志愿服务项目化、品牌化发展对劳动教育成果培育的启示。《条例》对国家和地方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志愿服务工作经验的推广的规定,加快了志愿服务项目化、品牌化发展的进程。通过“北京志博会”“广州志交会”“杭州志品会”等地方性的探索,中国志愿服务交流会暨项目大赛活动落地,并已经成为全国跨行业、跨地区最具规模、最有影响的志愿服务交流活动,通过“以赛促会”推动志愿服务项目创新。同时,举办“志愿服务学术年会”研讨理念创新、机制创新,为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提供智力支持;通过全国性赛事平台的影响力,吸引了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腾讯公益基金会等社会公益组织为优秀志愿服务项目进行网络资源众筹,为志愿服务项目化和品牌化持续发展提供了资源保障。志愿服务项目化运作和品牌化发展思路,形成了社会组织高度关注和积极参与的局面。《意见》提出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力量提供劳动教育服务,可以借鉴志愿服务项目化和品牌化发展的思路,创新服务性劳动教育,搭建劳动教育成果展示的平台,唱响劳动光荣的主旋律。
(此文为团海南省委2020年度志愿服务课题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