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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建立一种科学的、负责任的决策机制,防止违背客观经济规律、社会规律和自然规律的重大决策失误的发
生。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既是理论问题:蕴含着深远的理性思考;更是实践问题:彰显出鲜明的时代特征。
科学发展观,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发展内涵、发展要义、发展本质的进一步深化和创新,是在坚持毛泽东、邓小平和江泽民同志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充分肯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的基础上,从新世纪新阶段的实际出发,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努力把握发展的客观规律,汲取人类关于发展的有益成果,着眼于丰富发展内涵、创新发展观念、开拓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提出来的。
科学发展观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客观要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不光是追求GDP的指标,它还应包括社会的发展、环境的改善、文化生活和精神道德水平的提高,推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全面发展。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要求,需要我们转变过去的发展观念。
我国到了“经济容易失调、社会容易失序、心理容易失衡、社会伦理需要调整重建”的关键时期。科学发展观是针对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提出来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但不可否认,也存在一系列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发展不够全面,也不够协调,持续发展能力较弱,如城乡差距拉大、就业压力增加、区域差距扩大、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社会的发展明显滞后于经济的发展等等。这些矛盾和问题,有些是在中国发展的现阶段难以避免的,有些则是由于发展观的偏差所导致的或者所加剧的。针对发展中实际存在的问题,提出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紧迫性。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在总结了过去各种经验教训后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在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的发展历程中,我们有一些比较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如建立社会公共卫生体系、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等,然而这些好的做法却在体制转轨过程中有所流失。与此同时,社会、文化等领域的一些新的体制、机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相对于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水平,社会领域的发展明显滞后,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更不能适应人民对物质、文化生活改善的要求。所以,我们要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的要求来做。另外,过去由于过多地注重经济增长的速度,为此付出了很大代价,造成资源大量消耗、环境严重污染、生态进一步恶化。在制定“九五”计划时,我们提出要实现两个战略转变,一个是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一个是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从“九五”到“十五”期间,我们在经济增长方式上已经有了很大的转变,取得显著成就。但是从最近两年的发展情况看,良好的局面又出现了一些变化。根据历史的经验教训,我们一定要走降低能源消耗的路子,靠高投资、高消耗来实现经济增长是不可持续的。
最后,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也表明,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的水平使我们有条件解决过去想解决而解决不了的问题。许多社会发展问题,如科技进步、教育发展、环境治理、生态改善等,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过去在温饱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的时候,我们不得不把主要精力放在增加供给,满足人们最基本的物质生活需求上,其他方面很难顾及到。经过30多年的改革发展,我国已基本实现了小康,国家的财力和经济实力有了明显增长,人均GDP已经超过1000美元。经济发展到目前这种水平,我们有条件、也有能力解决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事情。
当前,存在于某些地区和部门领导干部头脑里的发展观念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有的依然把“发展是硬道理”简单地理解为“增长是硬道理”,有的依旧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视为“以速度为中心”,还有的不惜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追求产值,甚至弄虚作假,贪大求洋,热衷于大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更有甚者,一些地方借“统筹”之名搞新的形式主义,如有的打着“统筹城乡”和“城乡一体化”的幌子,动辄提出搞什么“国际一流”、“超一流”,歪曲和背离科学发展观的真正内涵;有的热衷于贴“标签”、炒概念,以口号代替对“五个统筹”的具体贯彻落实。这些情况表明,转变发展观念仍然十分艰巨。
要真正使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必须要解决好观念转换、动力机制和制度保障的问题。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关键是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领导干部的政绩观与发展观是密切相连的。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就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反之亦然。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干部在“发展”问题上产生了很大的误区,上级对下级的考核指标,主要以GDP为主,甚至成为领导干部升迁去留的唯一标准。与此同时,在以经济数据、经济指标论英雄的片面政绩观的引导和驱使下,一些地方开始脱离地方实际,为追求一时的增长速度盲目上项目、办企业、引投资,大搞“形象工程”、“亮丽工程”、“夜景工程”,给地方发展造成了长期的包袱和隐患。有的地方不顾群众反对,大肆圈地卖地,通过各种手段“挤占”群众利益,在当地引发了诸多社会矛盾。由此可见,在发展观上出现盲区,就会在政绩观上陷入误区;在政绩观上出现偏差,发展观就会与科学产生偏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必然要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什么是正确的政绩观?就是要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政绩观的灵魂和指南;要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追求政绩的根本目的;要把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为创造政绩的重要内容;要把重实干、求实效作为实现政绩的重要途径;要把党和人民的需求作为评价政绩的重要尺度。
落实科学发展观,仅靠观念的转变是不够的,还要建立一系列科学的决策机制,保证决策的科学性。而事实上,屡屡出现的重大决策失误,已经严重地影响到了我们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成为重复建设、银行坏账、生态退化等一系列问题的重要致因。“决策腐败”是一种最大的腐败。现在我们的决策机制,往往是一把手说了算。一些所谓专家论证会,很多是走过场。一些领导听不得不同意见。而一旦决策错了,又往往以集体决策的名义逃避责任。因此,有必要建立一种科学的、负责任的决策机制,防止违背客观经济规律、社会规律和自然规律的重大决策失误的发生。
生。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既是理论问题:蕴含着深远的理性思考;更是实践问题:彰显出鲜明的时代特征。
科学发展观,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发展内涵、发展要义、发展本质的进一步深化和创新,是在坚持毛泽东、邓小平和江泽民同志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充分肯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的基础上,从新世纪新阶段的实际出发,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努力把握发展的客观规律,汲取人类关于发展的有益成果,着眼于丰富发展内涵、创新发展观念、开拓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提出来的。
科学发展观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客观要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不光是追求GDP的指标,它还应包括社会的发展、环境的改善、文化生活和精神道德水平的提高,推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全面发展。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要求,需要我们转变过去的发展观念。
我国到了“经济容易失调、社会容易失序、心理容易失衡、社会伦理需要调整重建”的关键时期。科学发展观是针对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提出来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但不可否认,也存在一系列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发展不够全面,也不够协调,持续发展能力较弱,如城乡差距拉大、就业压力增加、区域差距扩大、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社会的发展明显滞后于经济的发展等等。这些矛盾和问题,有些是在中国发展的现阶段难以避免的,有些则是由于发展观的偏差所导致的或者所加剧的。针对发展中实际存在的问题,提出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紧迫性。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在总结了过去各种经验教训后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在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的发展历程中,我们有一些比较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如建立社会公共卫生体系、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等,然而这些好的做法却在体制转轨过程中有所流失。与此同时,社会、文化等领域的一些新的体制、机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相对于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水平,社会领域的发展明显滞后,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更不能适应人民对物质、文化生活改善的要求。所以,我们要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的要求来做。另外,过去由于过多地注重经济增长的速度,为此付出了很大代价,造成资源大量消耗、环境严重污染、生态进一步恶化。在制定“九五”计划时,我们提出要实现两个战略转变,一个是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一个是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从“九五”到“十五”期间,我们在经济增长方式上已经有了很大的转变,取得显著成就。但是从最近两年的发展情况看,良好的局面又出现了一些变化。根据历史的经验教训,我们一定要走降低能源消耗的路子,靠高投资、高消耗来实现经济增长是不可持续的。
最后,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也表明,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的水平使我们有条件解决过去想解决而解决不了的问题。许多社会发展问题,如科技进步、教育发展、环境治理、生态改善等,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过去在温饱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的时候,我们不得不把主要精力放在增加供给,满足人们最基本的物质生活需求上,其他方面很难顾及到。经过30多年的改革发展,我国已基本实现了小康,国家的财力和经济实力有了明显增长,人均GDP已经超过1000美元。经济发展到目前这种水平,我们有条件、也有能力解决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事情。
当前,存在于某些地区和部门领导干部头脑里的发展观念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有的依然把“发展是硬道理”简单地理解为“增长是硬道理”,有的依旧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视为“以速度为中心”,还有的不惜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追求产值,甚至弄虚作假,贪大求洋,热衷于大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更有甚者,一些地方借“统筹”之名搞新的形式主义,如有的打着“统筹城乡”和“城乡一体化”的幌子,动辄提出搞什么“国际一流”、“超一流”,歪曲和背离科学发展观的真正内涵;有的热衷于贴“标签”、炒概念,以口号代替对“五个统筹”的具体贯彻落实。这些情况表明,转变发展观念仍然十分艰巨。
要真正使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必须要解决好观念转换、动力机制和制度保障的问题。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关键是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领导干部的政绩观与发展观是密切相连的。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就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反之亦然。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干部在“发展”问题上产生了很大的误区,上级对下级的考核指标,主要以GDP为主,甚至成为领导干部升迁去留的唯一标准。与此同时,在以经济数据、经济指标论英雄的片面政绩观的引导和驱使下,一些地方开始脱离地方实际,为追求一时的增长速度盲目上项目、办企业、引投资,大搞“形象工程”、“亮丽工程”、“夜景工程”,给地方发展造成了长期的包袱和隐患。有的地方不顾群众反对,大肆圈地卖地,通过各种手段“挤占”群众利益,在当地引发了诸多社会矛盾。由此可见,在发展观上出现盲区,就会在政绩观上陷入误区;在政绩观上出现偏差,发展观就会与科学产生偏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必然要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什么是正确的政绩观?就是要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政绩观的灵魂和指南;要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追求政绩的根本目的;要把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为创造政绩的重要内容;要把重实干、求实效作为实现政绩的重要途径;要把党和人民的需求作为评价政绩的重要尺度。
落实科学发展观,仅靠观念的转变是不够的,还要建立一系列科学的决策机制,保证决策的科学性。而事实上,屡屡出现的重大决策失误,已经严重地影响到了我们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成为重复建设、银行坏账、生态退化等一系列问题的重要致因。“决策腐败”是一种最大的腐败。现在我们的决策机制,往往是一把手说了算。一些所谓专家论证会,很多是走过场。一些领导听不得不同意见。而一旦决策错了,又往往以集体决策的名义逃避责任。因此,有必要建立一种科学的、负责任的决策机制,防止违背客观经济规律、社会规律和自然规律的重大决策失误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