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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警务警情分流在我国现阶段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借鉴国外国家和我国其他地区的分流经验和处置做法,可得到以下启示:完善平台建设,保证非警务警情有机构承接;外部分流,探索体制下运行和机制下运行的非警务警情分流模式;内部分流,建立警情分类、分级处置机制;加强对110接警员的培训,通过指挥中心"电话处警"减少基层单位出警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正确选择反映渠道、正确使用紧急报警和非紧急求助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