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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集邮展品是集邮者集邮成绩的结晶,展示邮品的最佳形式,而邮展是集邮活动的中心项目、集邮者学习交流的最好途径。集邮讲学正风行各地,可喜可贺。
本刊特邀国家邮展评审员李明先生做“竞赛性”集邮讲座,这是第一篇。
集邮展览大致可分为两大类。一是非竞赛性的,它多是为了配合某项重大的活动,或是按照某种文化交流计划,或是作为集邮活动的一种形式等,而由邮展组织者围绕该邮展的主题公开征求或特别邀请某些集邮展品进行的公开展览。这类邮展对展出的展品不进行评奖。另一类就是竞赛性的集邮展览,邮展组织者在展览期间要对参展的展品进行评奖。按照邮展的组织和评奖是否遵循国际集邮联合会(FIP)的相关《规则》的有关规定,还可以再将其分为两种。一是FIP系统的竞赛性邮展。不论是全国性的或省级的邮展,它必须按照上述各项《规则》的基本要求组织邮展并对参展的展品进行评审,并按其得分多少颁发不同级别的奖牌。另外一种邮展虽然也要对其参展的展品进行评奖,但其评奖的标准则是邮展的组织者针对该届邮展自行制订的。
本文所讨论的竞赛性邮展及竞赛性展品均属前者。在FIP系统的竞赛性邮展上,设有不同的展览类别,这就像在奥运会上设有不同的体育项目一样。这些展览类别可分为两部分:一是不须评审的非竞赛性(特邀)类别;二是必须评审的竞赛性类别,后者又可分为正式类别和试验类别两大亚类。
在正式类别中共有:FIP锦标赛类、传统集邮类、邮政历史类、邮政用品类、航空集邮类、专题集邮类、极限集邮类、集邮文献类、青少年集邮类、印花(税票)类和航天集邮类等11个类别,其中除FIP锦标赛的展品外,其他各个类别及其展品则分别在该类别的《评审专用规则》、《评审补充规定》及《评审指导要点》中作出了明确的界定。
试验类别则是由邮展组织者通过FIP邮展协调员,经FIP事先认可所设置的,它依据《FIP集邮展览总规则》第4.7条:“任何一部具有特殊集邮趣味的展品,如果它不能适当地使用任何上述列出的展览类别的专用规则来评定,则可根据集邮展览评审总规则第5条的通用原则由评审委员会主席团任命一特别小组对其进行评审”之规定另行评审。从目前情况来看,在试验类中可包括:现代集邮沙龙、开放类、社会集邮类或特别研究这样4个部分。
以上这些类别及其展品,本讲座将分门别类地进行详细介绍,至于非竞赛性类别,一般包括荣誉类、官方类、评审委员类和其他非竞赛类等,其中荣誉类一般展出的是不能再参加FIP锦标赛类的展品;官方类则包括各国邮政当局的、邮政博物馆的、邮票印刷厂的以及邮票设计家和雕刻师的展品;其他非竞赛赛展品都是一些具有特殊集邮趣味的展品。例如在中国1999世界邮展上,展出的林文琰(香港)先生的“大龙阔边5分银全张”和“红印花小字当壹元四方连”以及FELDMANDAVID公司(瑞士)的“毛里求斯一便士‘邮政局’邮票的实寄封”。
FIP系统的竞赛性邮展可以按其所设置的类别不同分成两种:———综合邮展:含上述所有正式的竞赛性类别以及有选择地设置局部或全部非竞赛性类别和试验类。
———专项邮展:限于上述一个或几个竞赛性类别及有选择地设置非竞赛性类别和试验类。
根据获得国际集邮联合会(FIP)及其准会员(各大洲集邮联合会)和会员(各成员国或地区集邮联合会)支持的情况又可分为:———世界邮展:获得FIP赞助,以确保得到FIP全体会员组织的充分支持。其参展展品来自世界各会员国(或地区)或个别与FIP会员有联系的非FIP会员的参展者。
———国际邮展:获得FIP誉助及相关洲集邮联合会赞助的洲级邮展,如“亚洲国际邮展”。其参展展品来自该州集邮联合会各会员国(或地区)或该洲的非FIP会员的参展者。
———其他国际性的邮展:获得FIP持助或相关洲际集邮联合会誉助的邮展,其展品来自部分FIP会员或相关的非会员的参展者。
———国家级邮展:获得某国FIP会员赞助或由其直接举办的全国性的竞赛邮展。
———省级邮展:具体到中国是指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所属各省级集邮协会(包括行业集邮协会)所举办的全省性的全行业的竞赛邮展。
综合以上两种分类方法,于是就有了例如:综合世界邮展、综合国际邮展、专项世界邮展、专项国际邮展等。
在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锦标赛类”。根据《FIP集邮展览总规则》规定:“参加FIP锦标赛类的展品,严格限于过去10年中在FIP世界邮展中获得过3枚大金牌的展品。”且FIP锦标赛类“仅设于FIP赞助的综合世界邮展”中。但是,目前在综合国际邮展上亦有设置锦标赛类者。参照上述规定:也仅限于过去10年中在该洲邮展中获得过3枚大金牌的展品。而在其他的竞赛性邮展上均不设置这一类别。
本刊特邀国家邮展评审员李明先生做“竞赛性”集邮讲座,这是第一篇。
集邮展览大致可分为两大类。一是非竞赛性的,它多是为了配合某项重大的活动,或是按照某种文化交流计划,或是作为集邮活动的一种形式等,而由邮展组织者围绕该邮展的主题公开征求或特别邀请某些集邮展品进行的公开展览。这类邮展对展出的展品不进行评奖。另一类就是竞赛性的集邮展览,邮展组织者在展览期间要对参展的展品进行评奖。按照邮展的组织和评奖是否遵循国际集邮联合会(FIP)的相关《规则》的有关规定,还可以再将其分为两种。一是FIP系统的竞赛性邮展。不论是全国性的或省级的邮展,它必须按照上述各项《规则》的基本要求组织邮展并对参展的展品进行评审,并按其得分多少颁发不同级别的奖牌。另外一种邮展虽然也要对其参展的展品进行评奖,但其评奖的标准则是邮展的组织者针对该届邮展自行制订的。
本文所讨论的竞赛性邮展及竞赛性展品均属前者。在FIP系统的竞赛性邮展上,设有不同的展览类别,这就像在奥运会上设有不同的体育项目一样。这些展览类别可分为两部分:一是不须评审的非竞赛性(特邀)类别;二是必须评审的竞赛性类别,后者又可分为正式类别和试验类别两大亚类。
在正式类别中共有:FIP锦标赛类、传统集邮类、邮政历史类、邮政用品类、航空集邮类、专题集邮类、极限集邮类、集邮文献类、青少年集邮类、印花(税票)类和航天集邮类等11个类别,其中除FIP锦标赛的展品外,其他各个类别及其展品则分别在该类别的《评审专用规则》、《评审补充规定》及《评审指导要点》中作出了明确的界定。
试验类别则是由邮展组织者通过FIP邮展协调员,经FIP事先认可所设置的,它依据《FIP集邮展览总规则》第4.7条:“任何一部具有特殊集邮趣味的展品,如果它不能适当地使用任何上述列出的展览类别的专用规则来评定,则可根据集邮展览评审总规则第5条的通用原则由评审委员会主席团任命一特别小组对其进行评审”之规定另行评审。从目前情况来看,在试验类中可包括:现代集邮沙龙、开放类、社会集邮类或特别研究这样4个部分。
以上这些类别及其展品,本讲座将分门别类地进行详细介绍,至于非竞赛性类别,一般包括荣誉类、官方类、评审委员类和其他非竞赛类等,其中荣誉类一般展出的是不能再参加FIP锦标赛类的展品;官方类则包括各国邮政当局的、邮政博物馆的、邮票印刷厂的以及邮票设计家和雕刻师的展品;其他非竞赛赛展品都是一些具有特殊集邮趣味的展品。例如在中国1999世界邮展上,展出的林文琰(香港)先生的“大龙阔边5分银全张”和“红印花小字当壹元四方连”以及FELDMANDAVID公司(瑞士)的“毛里求斯一便士‘邮政局’邮票的实寄封”。
FIP系统的竞赛性邮展可以按其所设置的类别不同分成两种:———综合邮展:含上述所有正式的竞赛性类别以及有选择地设置局部或全部非竞赛性类别和试验类。
———专项邮展:限于上述一个或几个竞赛性类别及有选择地设置非竞赛性类别和试验类。
根据获得国际集邮联合会(FIP)及其准会员(各大洲集邮联合会)和会员(各成员国或地区集邮联合会)支持的情况又可分为:———世界邮展:获得FIP赞助,以确保得到FIP全体会员组织的充分支持。其参展展品来自世界各会员国(或地区)或个别与FIP会员有联系的非FIP会员的参展者。
———国际邮展:获得FIP誉助及相关洲集邮联合会赞助的洲级邮展,如“亚洲国际邮展”。其参展展品来自该州集邮联合会各会员国(或地区)或该洲的非FIP会员的参展者。
———其他国际性的邮展:获得FIP持助或相关洲际集邮联合会誉助的邮展,其展品来自部分FIP会员或相关的非会员的参展者。
———国家级邮展:获得某国FIP会员赞助或由其直接举办的全国性的竞赛邮展。
———省级邮展:具体到中国是指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所属各省级集邮协会(包括行业集邮协会)所举办的全省性的全行业的竞赛邮展。
综合以上两种分类方法,于是就有了例如:综合世界邮展、综合国际邮展、专项世界邮展、专项国际邮展等。
在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锦标赛类”。根据《FIP集邮展览总规则》规定:“参加FIP锦标赛类的展品,严格限于过去10年中在FIP世界邮展中获得过3枚大金牌的展品。”且FIP锦标赛类“仅设于FIP赞助的综合世界邮展”中。但是,目前在综合国际邮展上亦有设置锦标赛类者。参照上述规定:也仅限于过去10年中在该洲邮展中获得过3枚大金牌的展品。而在其他的竞赛性邮展上均不设置这一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