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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邮政局最近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寄递物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用户交寄物品时,邮政企业或有关寄递服务企业应当面验视内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收寄。凡国家规定的禁寄物品,一律不予收寄。对不能确认安全的物品或寄件人拒绝验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