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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有关“武术”一词的研究,多集中在“武”字上,并得出了多种引申意义上的“武”,对进一步认识和理解“武术”一词;武术定义;以及与武术概念逻辑起点相关的研究都是有益的。然而,“武术”毕竟是由两个字构成的名词,缺一不可,现实对“术”字的研究明显不够。有“武”无“术”,或有“术”无“武”,都是不完整的,也难称得上为武术。对于活生生的人来讲,有“武”无“术”是武夫,而有“术”无“武”则是懦夫,只有“武”“术”双全才可以称得上武林好手。倘若一只动物拿着兵器,仍然与武术无关。武术之所以成为武术,重要的是还要有“术”。那么,“术”的本意究竟是什么呢?《说文解字》释为:“术,邑中道也。”段玉裁注:“引申为技艺。”道路是通达目的地的,技艺则是方法、技术之谓,都是手段,所以技艺也就被称为术。《现代汉语小词典》将“术”解释为两层意思,一是技艺、技术、学术;二是方法、策略。再进一步查找这两层意思分别为:技艺,富于技巧性的表演艺术或手艺;技术,有关生产劳动的经验和知识,也泛指操作方面的技巧;学术,有系统的,较专门的学问;方法,指关于解决问题的门路、程序等;策略,讲究斗争艺术,注意方式方法。这种现代意义的解释明显宽泛于古时,“术”不仅局限于“技艺”单一层面,而且还扩展为技术、学术、方法和策略等复合层面,是指具有操作意义上的手艺、技巧、方式和方法等。
“术”在字面上理解是这样,那么,进入到武术技术体系中来考察将是如何呢?目前,我国已查明“源流有序、拳理清晰、风格独特、自成体系”的拳系为131个,其中的“风格独特”就体现了各自拳系的不同技法特点。技法指的是技巧和方法,是“术”的具体表现形式。如南拳与少林拳两大派系就有较大的技法差异,前者技法强调稳马硬桥、刚劲有力、手法丰富、脱肩团胛、直项圆胸、气沉丹田、节奏铿锵、拳势刚烈;而后者技法则要求拳打一条线、拳打卧牛之地,动作迅猛、快速有力,曲而不曲、直而不直,滚出滚入、富有弹性,眼法以目注目,进低退高、起横落顺,注重内外三合的协调配合、以气催力,以声助威。习练两种不同的拳系,所形成的具有操作意义上的手艺、技巧、方式和方法也不尽相同。因此,在“南北交锋”时,就必然会展现出浑然不同的方式、方法和技术、技巧。另外,就是在同派同师的两个人交手时,其“术”的运用也是有较大差异的,这与两个人的功夫深浅、悟性高低、自身条件、环境变化、经验积累等有直接关系。众所周知,交手时,进攻与防守是相互转换的,进攻者是根据防守者的姿势而采取最佳的进攻方法,也许是直线或曲线出击,也许左侧或右侧攻打,也许是拳法或腿法攻击,也许是组合性进攻……。这种方式和方法等变化都是“术”的具体体现。从中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术”有法而无定法;“术”贵在“变”,“术”贵在“活”。
在研究“术”的时侯,也自然想起了日本的柔道。因为“柔道”源于“柔术”,柔术的产生和发展与我国的武术有着密切关系。如杨心流秋山四郎曾在明朝时期到中国学习拳术三十二手、活法二十八种,归国后创造了捕手三百手。我国武术家陈元贇在明朝灭亡后,亡命日本,住在江户麻布的国正寺,曾向福野七郎右卫门(福野流、起倒流)、三浦与次右卫门(三浦流)、矶贝次郎左卫门(矶贝流)传授中国拳术,使中国拳术的某些内容被柔术各流派吸收,对柔术的发展做出了贡献。柔术的“柔”字,从我国古典文献《书·舜典》中解释:“柔远能迩”。孔传:“柔,安也。言安远乃能安近”。而“术”与《说文解字》的解释“邑中道也”是一样的,引申仍为技艺。
至此,在这里就我将所认定的“武”与“术”加以概括:从甲骨文中“武”字的变化看,其原始本意并非止戈为武,而完整的表述应该是这样的:或持戈静止而立,注视前方;或举戈而动,欲与人、欲与兽斗,与人斗是争夺地盘和剩余价值,与兽斗是维持生存和生命。接下来再加上“术”的本意,应该这样表述:无论是与人斗,还是与兽斗,必须使用合理的手艺、技巧、方式和方法,才能争夺地盘和剩余价值,维持生存和生命。
还有一点必须强调的是,上面这段话是对“武”与“术”本意的引申认识和理解,并不是现代意义的武术概念。但愿能对理解武术概念有所帮助足矣。
(责编:锦衣卫)
“术”在字面上理解是这样,那么,进入到武术技术体系中来考察将是如何呢?目前,我国已查明“源流有序、拳理清晰、风格独特、自成体系”的拳系为131个,其中的“风格独特”就体现了各自拳系的不同技法特点。技法指的是技巧和方法,是“术”的具体表现形式。如南拳与少林拳两大派系就有较大的技法差异,前者技法强调稳马硬桥、刚劲有力、手法丰富、脱肩团胛、直项圆胸、气沉丹田、节奏铿锵、拳势刚烈;而后者技法则要求拳打一条线、拳打卧牛之地,动作迅猛、快速有力,曲而不曲、直而不直,滚出滚入、富有弹性,眼法以目注目,进低退高、起横落顺,注重内外三合的协调配合、以气催力,以声助威。习练两种不同的拳系,所形成的具有操作意义上的手艺、技巧、方式和方法也不尽相同。因此,在“南北交锋”时,就必然会展现出浑然不同的方式、方法和技术、技巧。另外,就是在同派同师的两个人交手时,其“术”的运用也是有较大差异的,这与两个人的功夫深浅、悟性高低、自身条件、环境变化、经验积累等有直接关系。众所周知,交手时,进攻与防守是相互转换的,进攻者是根据防守者的姿势而采取最佳的进攻方法,也许是直线或曲线出击,也许左侧或右侧攻打,也许是拳法或腿法攻击,也许是组合性进攻……。这种方式和方法等变化都是“术”的具体体现。从中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术”有法而无定法;“术”贵在“变”,“术”贵在“活”。
在研究“术”的时侯,也自然想起了日本的柔道。因为“柔道”源于“柔术”,柔术的产生和发展与我国的武术有着密切关系。如杨心流秋山四郎曾在明朝时期到中国学习拳术三十二手、活法二十八种,归国后创造了捕手三百手。我国武术家陈元贇在明朝灭亡后,亡命日本,住在江户麻布的国正寺,曾向福野七郎右卫门(福野流、起倒流)、三浦与次右卫门(三浦流)、矶贝次郎左卫门(矶贝流)传授中国拳术,使中国拳术的某些内容被柔术各流派吸收,对柔术的发展做出了贡献。柔术的“柔”字,从我国古典文献《书·舜典》中解释:“柔远能迩”。孔传:“柔,安也。言安远乃能安近”。而“术”与《说文解字》的解释“邑中道也”是一样的,引申仍为技艺。
至此,在这里就我将所认定的“武”与“术”加以概括:从甲骨文中“武”字的变化看,其原始本意并非止戈为武,而完整的表述应该是这样的:或持戈静止而立,注视前方;或举戈而动,欲与人、欲与兽斗,与人斗是争夺地盘和剩余价值,与兽斗是维持生存和生命。接下来再加上“术”的本意,应该这样表述:无论是与人斗,还是与兽斗,必须使用合理的手艺、技巧、方式和方法,才能争夺地盘和剩余价值,维持生存和生命。
还有一点必须强调的是,上面这段话是对“武”与“术”本意的引申认识和理解,并不是现代意义的武术概念。但愿能对理解武术概念有所帮助足矣。
(责编:锦衣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