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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指出,烧结砖(砌块)现行国家标准规定的“风化区的划分”和“抗风化性能”不符合现行国家建筑应用技术标准《民用建筑设计标准》GB50352和《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的规定。其次就以“抗风化性能”取代“抗冻性”,作为烧结砖(砌块)的耐久性的表征,以及以“饱和系数”作为“抗风化性能”的评价指标不符合科学原理进行了讨论。最后指出烧结砖(砌块)现行国家标准规定的“抗风化性能”不符合建筑应用的需要,会给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耐久遗留隐患。建议应予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