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阿狼,你为我流血,我为你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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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狼是一条狗。可是,它更像与我心灵相依,生死相契的情人。阿狼走了,从始到终,它对我不离不弃,用生命践证了它的忠诚。
  
  阿狼是一条警犬,在它的血液里,一半是草原狼的凶猛,一半是牧羊犬的忠诚。它曾是一名强悍的人民卫士,也是一位忠诚的战斗伙伴。一名驯犬特警,爱自己的警犬胜过爱自己的生命。从跨越障碍到险情处理,从气味搜索到解救人质,阿狼都是全队最让人称道的好警犬,在我们心中,它和我们有着一个共同的名字:警察。
  那一次,我和阿狼像往常一样出警。我们大队奉命带警犬搜查毒枭逃跑路线,上级下了死命令,一定要在老黑山抓住穷凶极恶的狡猾毒贩。阿狼得到任务后马上变得兴奋起来,边嗅边跑,拽着我挺进森林深处。搜寻了将近四个半小时,阿狼向我发出信号,毒贩就在附近。我警觉地观察各个方向的情况,示意阿狼匍匐前进。此时天色渐渐地暗了下来,这使在浓密的森林里观察敌情变得困难起来。
  猝不及防,一个黑影从我的右后方扑来,我和他顺势扭滚在地。阿狼愤怒地狂吠,向我身上的敌人扑咬过来,准确而凶猛地咬住毒贩的腿,连裤带肉撕咬下来,毒贩立即发出痛苦尖锐的叫喊声。突然,“砰”的一声枪响,毒贩的同伙朝我开了一枪,我感到右大腿剧烈地疼痛。被我压倒的毒贩顺势反击,猛地一推,我一下子滚下峭壁。在下落的瞬间,我本能地扒住崖上的石块,大声地向阿狼发出求救指令。阿狼顾不得和毒贩继续纠缠,松开毒贩朝我跑来。
  阿狼站在悬崖边上朝我狂吠,我明白它的意思,是让我坚持住。它寻找到了刚才我搏斗时散落在地上的背包,快速地叼出里面的救援绳索,用自己的嘴死死地叼住一头,另一头贴着石壁顺到我面前。我抓住绳索的那一刻,明显地感到身体沉沉地向下一坠,阿狼猛地朝前跃了一步。“阿狼,咬住啊,我马上就上来了!”我;十阿狼大喊。但是我的一条腿受了枪伤,根本动弹不得,我拼劲全力,一点点地往上爬,一分钟,两分钟,整整十多分钟后,我终于借助绳索和岩石爬了上来。我躺在地上,阿狼跑过来冲我摇头晃脑,伸出大舌头,兴奋地舔我的脸。我摸着阿狼的头,感到脸上有血腥的味道,用手一摸,竟是鲜红的血。我赶紧忍痛坐了起来,扒开阿狼的嘴。
  看到眼前的情景,我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阿狼的嘴里都是血,两颗犬牙生生地被绳索拉断了!为了救我的命,阿狼丧失了最为珍贵的犬牙,而此刻的阿狼却是一副很幸福的样子。阿狼永远不会懂得我有多心疼——警犬失去了自己的牙齿,就不能像从前一样吃东西,不能再凶猛地扑咬,那么它要面临的只能是提前退役,在它最有活力的年龄退役,是多么残忍的事情啊!
  后来,毒贩被其他同事抓住了,而我也被阿狼带回来的人救下了山。
  我的右腿最终也没能保住,截掉了。我不得不告别警队,告别我最爱的阿狼。那几天,我茶饭不思,思念阿狼如同思念自己的情人。一天中午,我昏沉睡去,朦胧中我仿佛又一次听到了阿狼的声音,感到它正伸着舌头舔我的脸。睁开眼,没想到这不是梦,真的是阿狼回来了!指导员心疼地说:“阿狼这几天始终不肯吃饭,也不肯活动,我想它一定是太想念它的主人。我知道你也一定很想它,所以决定把它还给你。“那一刻,我激动得有点语无伦次,说:“那当然好了,可是阿狼真的可以跟着我了吗?真的吗?”指导员显得很沉痛,低声说:“阿狼失去了牙齿,已经不适合再做警犬了……”我的泪水又一次禁不住流了出来,一滴一滴洇湿了阿狼的背毛。
  阿狼的胃口显然不如先前好了,吃东西不再像以前那样狼吞虎咽,似乎感觉不到食物有多香。但阿狼的精神还很好,在我和阿狼心中,都是把对方当成自己的精神寄托,只要对方还在,就是快乐的。
  我依然带着阿狼去散步,不同的是,我们不能在田野里快乐地奔跑了,现在的我只能坐在轮椅上。我一手牵若阿狼,阿狼则慢慢地往前走,有的时候高兴起来,就会小跑,像小牛拉车似的拉着我跑起来。车轮呼啦啦地快速旋转着,阿狼快乐地叫着,我欣慰地笑着。
  我知道阿狼最喜欢去田野中玩耍,我想我应该带它去亲吻太自然。那一天傍晚,我带着阿狼出发了,我们越走越远,走出了城市,来到了郊区,一片黄澄澄的菜花漫山遍野,空气像被水洗过一样,温婉纯净。阿狼一溜烟地跑了出去,高兴得不得了。
  然而,谁也不曾想到,我们竟遭遇了劫匪。三个劫匪挑衅地站在我的轮椅前,呵斥着让我变出钱物。他们的脸上满是得意的淫笑,也许在庆幸遇到没有反抗能力的我,得来全不费功夫吧。远处的阿狼显然意识到有敌情,虽然已经有一年多没有做警犬了,但它依然保持着职业的敏感性。阿狼借助高高的菜花掩护,匍匐前进,在大约据抢匪三四米远时,突然腾空而起,朝其中一个持刀的抢匪飞扑而来,瞬间,抢匪明晃晃的尖刀甩落在地,被阿狼压在了身下。此刻,阿狼身上的狼性似乎被唤醒,它凶猛地撕咬,吓得抢匪连喊带叫。
  虽然阿狼表现得如从前一样凶猛,可是它的牙齿已经没有之前一半的杀伤力了。而阿狼似乎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只是不断地扑咬,却迟迟不能对抢匪造成重创。此时,一旁的另一名匪徒掏出一根粗麻绳,向阿狼奔去。我大声地向阿狼发出警告,阿狼,小心绳子!可最终,阿狼还是没有躲过,绳子勒在它的脖子上,越拉越紧。我多想告诉阿狼,我愿意把钱给他们,只要它是安全的!可是阿狼不会懂,它身上有狼的特性,宁可战死,也不会被人随意地牵来拉去,这是从它生下来的那天起,我教给它的使命。而今天,我必须要眼睁睁地见证这痛苦的一刻。
  阿狼艰难地和歹徒搏斗,用尽全身的力气,气势依旧那么凶猛。而我,却连站也站不起来,只能无助地看着凶残的歹徒挥刀刺向勇猛的阿狼,我努力地让自己冷静,不时地给阿狼一些指挥,希望阿狼可以坚持住。
  也许歹徒看出来阿狼是一条训练有素的警犬,出于对它的恐惧,他们放开了绳子,飞快地逃跑了。我一点点靠近阿狼,它正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上次阿狼的牙齿生生地断了两颗,后来断牙旁边的牙齿也变得松动了,这一次,阿狼的病牙已经歪到了嘴外,牙根显然是在撕咬匪徒的时候拽断的,血流不止。筋疲力尽的阿狼,喉咙里不断冒血,瞪着血眼,一口一口地往肚子里咽血,嘴里、毛上、地上,到处都是大片的血迹。
  我把阿狼拉上轮椅,拼命地往回赶,我害怕阿狼的血这样流下去,迟早要死。好不容易赶到城边最近的一家兽医站,我哭着让医生救阿狼,救活我的恩人。可兽医却摇着头说:“活不成了,血流得太多了,伤口又在要命的喉咙里,今天就算把血止住也活不了多久了”“我不管,赶快给阿狼止血啊!”我大声地朝兽医吼道。
  阿狼的血终于止住了。失血过多的阿狼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向我走来,努力地用身体蹭着我。我紧紧地搂住阿狼,心里一波波涌动着翻江倒海般的巨痛。
  三天后,阿狼终于站不住了,瘫倒在地,它费力地蜷缩起来,全身都痉挛般颤抖。我的心也随着颤抖起来,我从来没有见过阿狼这样软弱无力,我拿来一条毯子给阿狼盖上,恍惚间觉得阿狼的灵魂正一点点地脱离它的身体。我给阿狼做了一盆肉粥,阿狼努力地做出一副感谢的姿势,拼尽全力,想摆出狼吞虎咽的贪婪架势,然而它却再也做不到了。它吃吃停停,停停吃吃,边吃边咳嗽边滴血。阿狼喉咙深处的伤口仍然在出血,平时的一顿饭竟然吃了太半天。
  阿狼开始喘不上气来,总是挣扎着要站起来。我掐开阿狼的嘴,只见半边牙床和整个喉咙肿得像巨大的肿瘤,表皮已经开始溃烂。阿狼勉强地端坐在我的面前,半张着嘴半吐着舌头,滴着半是血水的唾液,看着我,好像有话对我说,却喘得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我泪如雨下,抱住阿狼的脖子,用额头蹭着阿狼的鼻子。阿狼似乎有些站不住了,两条负重的前腿剧烈地颤抖起来。
  指导员闻讯赶来,看到眼前的阿狼,他哽咽地说“如果你真的爱阿狼,就不该再让它这样痛苦窝囊地活下去了。打死它吧!别忘了阿狼和你我一样,是警察!要死,也应该死得有尊严!”
  此刻的阿狼痛苦柔弱,全然失去了往日的生气和威风。阿狼是全队最出色的警犬,我真的不可以让阿狼的生命这样一点一滴萎靡而逝,那样做才是真正的残忍。我悄悄地抓起轮椅后的半截铁钎,转到阿狼身后。阿狼依然端坐着急促喘息,两条腿抖得更加厉害,痛苦到极致。终于,我高举铁钎,用足全身的力气,朝阿狼的后脑砸了下去。阿狼没有发出一点声音,软软地倒在地上,像一个真正的警队英雄,硬挺到最后一刻……
  阿狼走了,我的恩人走了,我最要好的战友走了,此生我最心爱的情人走了,只把深刻的痛苦、思念和孤独永远留给了我。阿狼出生在我的怀里,现在倒在我的脚下,从始到终,对我不离不弃,用生命践证了它的忠诚。
  而后的日子我依然养狗,总会在它们身上找到阿狼的影子。每到阿狼的祭日,我会带着它们去阿狼的基地,静静地坐在阿狼身边,说:“老伙计,我又来看你了,给你带来了新朋友。”转过头,对它们说:“知道吗?墓里躺着的,是一个英雄!”
  
  编辑 红豆 你。
  一个老男人突如其来的三个字却让她哭得一塌糊涂。
  第二天,海伦在自己的桌子上发现了一瓶面霜。分量很足,瓶子很敦实,Lamer,她知道那个牌子是天价。
  她立刻大叫着抓起它冲出门去。Martin,你不能这样!
  这不是化妆品,而是一个被毁容的外科医生研制的灵药,对于过敏后疮疤有特效,你的过敏症状已经消失,但是皮肤上的伤口必须愈合。他语气严肃地解释着。
  我知道。她面沉似水。
  那么,为何不肯听医生的话呢?
  你不能为我付出这么多。她干脆利索地说。这超出了我们的交易范围。你,对每个病人都这样友好吗?话一出口,她就发现自己提了一个多么愚蠢的问题。
  海伦的生活变得非常有规律,一丝不苟的健身计划,严格的饮食和睡眠,早晚精心涤抹Lamer……一切为康复而准备。
  女人,你得学会独立,学会坚强。她在穿衣镜前优雅地微笑,像一朵被蹂躏之后重新怒放的玫瑰,光芒四射。
  Martin的蓝色眼睛,不再停留在她伤痕累累的脸上,或是臃肿不堪的身上,尽管还有瑕疵,但是那天使一般的容颜,那颀长高挑的身姿,和他第一次见到她时早已判若两人。
  他的眼神开始漫不经心,有意无意躲闪这朵带刺的玫瑰。
  神医,她拿出张明信片微笑,笑得光芒四射,比苏黎世的秋天还要美。我写了一个中国字给你。
  这是什么字?他只看了一眼。
  自己猜。她笑而不答。
  是不是你一直梦寐以求的“美”?拔出针头。他忽然叹息。今天是最后一次注射。
  她也叹了口气。Martin太太就要回到这座原本就属于她的房子,从一个黄毛丫头手里认领回自己的男人。
  她伸出手臂,安静地等待他的回应,一个温暖的拥抱,然后炽热的呼吸……他却终于狠下心来一路摇头,你不属于这里,海伦。古埃及的王后曾经引起了一场战争,你也足够。
  她呆住了。怔怔地盯住一辆自窗外滑过的黑色劳斯莱斯,那是Greg的身份标志。
  然后门铃响了。
  我猜,是你告诉他我在这几的。她拿恶毒的眼神瞪他。
  中国有个很经典的成语,叫做,完、璧、归、赵,他的中文发音让她本能地想去纠正,却又忍了回去。
  其实,我一直在想,一个一贫如洗、身患重病的女留学生,怎么用得起LV的限量版钱夹?怎么能拿到Greg的亲笔签名照片?而且照片上写的是I Love You……
  车窗缓缓升起,海伦那张美艳绝伦的脸被一片黑色所覆盖。
  怀着无比的愧疚。Martin在胸前划了一个十字架。但他毫不后悔,对于那番最后的对话。
  ……那个时候,我是s学院的校花,是身价最高的华人模特。生病后,Greg其实并没有抛弃我,只是我变得任性、乖戾、多疑,当他闭起眼睛去吻我那张惨不忍睹的脸,我恨不得杀死自己。
  
  所以,你休学?逃走?Martin若有所悟。
  我只想让他记住我最美丽的样子。她嫣然一笑。中国有个皇帝,宠爱一名妃子到了疯狂的境地,可是妃子却病入膏肓,在临终的一刻,皇帝请求见她最后一面,她却无情地拒绝了,并且恳求皇帝别勉强她。在他心目中,那个绝世美女永远比黄脸婆更有魅力。
  那我的爱呢,只不过被你用来证明,你是否恢复了魅力?Martin冷冷地问,在他长久的沉默里,她掩面逃出门。
  海伦,Martin不知不觉地说,在我心目中。最有魅力的,永远是那个季节那个最丑的你。
  一年后。
  你是说,这个诊所已经更换了主人?贵妇人装束的海伦失望了,泪水盈出眼眶,她连忙偷偷擦干。她永远不会知道,Martin之所以卖掉诊所还债,不是为了他十几年前就在车祸里丧生的中国妻子和混血女儿,而是为了支付一个陌生中国女孩那巨额的医药费。
  在一叶知秋的北京街头,Martin坐在一条长椅上,翻开一本署名为海伦的书,题目是《如何嫁个亿万富翁》。他拿起书中夹着的明信片,向身边人请教,请问,这个字是什么?
  对方不由失笑,这个字,是“爱”啊!
  黄叶纷飞,那本书“砰”地一声跌落在地。那对光芒四射的蓝宝石,刹那之间,黯然神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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