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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启祥教授撰文指出,孔子在"父子相隐"的命题里并未提倡父子"互隐其恶",而是提倡"隐父而非隐罪"以彰显"正义的家庭属性和主动的道义担当"。但仔细分析会发现,这种新颖的解读既脱离了《论语》的文本基础,也缺乏充分的论证理据,同时还与黄文自觉认同的"不坑害人"的规范性立场相冲突,结果陷入了自败悖论而无法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