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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000 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检察院 福建 三明)
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在院党组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按照高检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不断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把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两学一做”和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作为探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追求创新,形成“线上—线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互联网+”新模式,并显现出良好的社会效果和工作成效。
一、“线上—线下”模式实现服务转型升级
2015年10月,梅列区院率先开通福建省首家行贿犯罪档案互联网查询平台,实现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线受理、在线反馈;2016年3月,梅列区院建成“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作为主要业务列入服务大厅工作,设立专人专岗司职查询,形成“线上—线下”立体化查询平台模式。该模式自开展以来,极大方便了来查企业和群众,有效简化了业务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获得了服务对象的广泛好评。目前,共获得企业送来的锦旗共6面。
1.“线上”让群众不出户、让数据多跑路
2015年下半年,梅列区院秉承“让群众不出户、让数据多跑路”的工作新理念,研发了行贿犯罪档案互联网查询系统并上线运行,做到了让申请人足不出户就可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业务,形成“外网受理、内网审核、网络送达”的工作新格局。
申请人只需登录梅列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点击查询受理链接,即可登录行贿犯罪档案互联网查询系统进行在线申请,不再需要登门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给检察机关,该平台24小时线上运行,全天候受理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任意时间提交申请,大大节省了查询申请人的办理成本,特别是对外地企业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受理申请后,由检察院专职工作人员根据互联网申请内容,人工通过检察内网进行查询,再根据查询结果进行互联网线上反馈,实现了内外网分离,满足了保密要求。线上反馈后,系统将自动发送手机短信通知查询申请人,由查询申请人自行登录查询系统生成查询结果告知函,自行进行打印即可。这一快捷高效的申请查询方式自开通以来,迅速获得查询企业和个人的普遍认可和欢迎。
该平台从2015年10月运行至今,共受理查询申请1260件次,占梅列区院查询总量的45.4%,且呈现出上升趋势,不久之后“线上”查询方式将成为梅列区院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最主要的方式。
2.“线下”马上就办,办就办好
2016年3月,梅列区院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服务职能,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开设了面积为500多平方米的检察服务大厅,梅列区院在服务大厅设置了接待区、警务区、候谈区、配套区四个区域,大厅集办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案件信息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律师阅卷、法律咨询、检务宣传等功能于一体,融各业务部门对外受理接待职能于一厅,有效解决了来访、办事人员四处寻找对口科室的不便,确立了“一站式”服务新格局。
检察服务大厅设立专门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窗口,聘请文员专职负责查询业务,确保来访企业和个人不误时、不误事。至此,梅列区院还郑重向社会承诺,现场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三日内答复”改为现场办结现场答复。同时,在检察服务大厅受理查询业务也改变了原来查询室面积小、空间拥挤,条件简陋的服务场地条件,受到查询企业和个人的一致好评。
二、多措并舉,推动工作新模式不断完善发挥成效
梅列区院在形成“线上—线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新模式后,还不断深挖平台的便民服务和预防职务犯罪作用,积极推动工作模式的不断完善,显现出良好成效。
1.加强互动,增多功能,提高服务水平
梅列区院将制作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知》、《工作流程图》等材料上传至互联网查询平台,将工作规定和查询流程以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方式进行讲解说明,让查询人员一目了然。如出现查询人员填写不规范,或错填、漏填,工作人员在审核发现后将申请退回,并与申请人进行互动,通过系统发送短信告知,查询申请人即可及时了解退回原因,补充更正。同时,为提高行贿犯罪档案互联网查询平台出具的告知函的唯一性和防伪性,行贿犯罪档案互联网查询系统专门设置告知函验证功能,强化末端管理。该平台生成告知函的同时,随函生成唯一的验证码和二维码,通过验证码和二维码即可鉴别告知函真伪,杜绝了人为伪造、变造告知函的情形。该功能被项目招标方和招投标管理部门多次运用开展复查。
2.增强预防宣传作用,发挥平台多样性
行贿犯罪档案互联网查询平台自运行以来受到非公企业和个人的广泛关注,梅列区院积极利用该平台浏览量较高的特点,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宣传职务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行贿犯罪与档案查询的关系,告知有行贿犯罪行为给企业和个人带来的后果。与此同时,梅列区院还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背面印刷警示标语、预防职务犯罪公益海报,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画面,将廉政教育宣传信息传递给前来查询的企业和个人。上述做法,充分发挥了平台的多样性和预防宣传作用,体现了预防文化,提升了预防职务犯罪效果。
3.创品牌,扩大知名度,争取社会理解支持
梅列区院积极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开放日”参观群众,介绍和演示“线上—线下”查询模式,争取社会各界的知晓、理解和支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目前,已接待来访人员共12批300余人。梅列区院还积极借助各类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加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宣传扩大影响,经验和作法相继被检察日报、福建法治报、正义网等多家媒体报道、转载。
三、進一步需要完善的相关配套措施
“线上—线下”工作新模式开展至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收到了查询企业和个人的一些改进建议。一是未设置检察微信客户端查询。行贿档案查询网络平台未与“梅列检察”微公众号相结合,查询单位不能通过移动通信终端随时随地申请办理。二是告知函的提供方式较少。仅有现场取件和互联网打印两种方式,有些申请人表示互联网打印告知函需要彩色打印机,在未有彩色打印机的情况下建议增设快递送达。三是缺少投诉与建议受理模块。目前企业和群众对查询平台提出的建议和问题,都是通过来电和微信来反映,在查询平台上建立专门的投诉与建议模块,有助于畅通投诉与建议的渠道和统一归类处理。针对上述问题,梅列区院将在今后工作不断改进、完善,力争使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能发挥出更好的便民服务和预防职务犯罪作用。
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在院党组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按照高检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不断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把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两学一做”和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作为探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追求创新,形成“线上—线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互联网+”新模式,并显现出良好的社会效果和工作成效。
一、“线上—线下”模式实现服务转型升级
2015年10月,梅列区院率先开通福建省首家行贿犯罪档案互联网查询平台,实现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线受理、在线反馈;2016年3月,梅列区院建成“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作为主要业务列入服务大厅工作,设立专人专岗司职查询,形成“线上—线下”立体化查询平台模式。该模式自开展以来,极大方便了来查企业和群众,有效简化了业务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获得了服务对象的广泛好评。目前,共获得企业送来的锦旗共6面。
1.“线上”让群众不出户、让数据多跑路
2015年下半年,梅列区院秉承“让群众不出户、让数据多跑路”的工作新理念,研发了行贿犯罪档案互联网查询系统并上线运行,做到了让申请人足不出户就可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业务,形成“外网受理、内网审核、网络送达”的工作新格局。
申请人只需登录梅列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点击查询受理链接,即可登录行贿犯罪档案互联网查询系统进行在线申请,不再需要登门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给检察机关,该平台24小时线上运行,全天候受理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任意时间提交申请,大大节省了查询申请人的办理成本,特别是对外地企业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受理申请后,由检察院专职工作人员根据互联网申请内容,人工通过检察内网进行查询,再根据查询结果进行互联网线上反馈,实现了内外网分离,满足了保密要求。线上反馈后,系统将自动发送手机短信通知查询申请人,由查询申请人自行登录查询系统生成查询结果告知函,自行进行打印即可。这一快捷高效的申请查询方式自开通以来,迅速获得查询企业和个人的普遍认可和欢迎。
该平台从2015年10月运行至今,共受理查询申请1260件次,占梅列区院查询总量的45.4%,且呈现出上升趋势,不久之后“线上”查询方式将成为梅列区院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最主要的方式。
2.“线下”马上就办,办就办好
2016年3月,梅列区院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服务职能,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开设了面积为500多平方米的检察服务大厅,梅列区院在服务大厅设置了接待区、警务区、候谈区、配套区四个区域,大厅集办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案件信息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律师阅卷、法律咨询、检务宣传等功能于一体,融各业务部门对外受理接待职能于一厅,有效解决了来访、办事人员四处寻找对口科室的不便,确立了“一站式”服务新格局。
检察服务大厅设立专门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窗口,聘请文员专职负责查询业务,确保来访企业和个人不误时、不误事。至此,梅列区院还郑重向社会承诺,现场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三日内答复”改为现场办结现场答复。同时,在检察服务大厅受理查询业务也改变了原来查询室面积小、空间拥挤,条件简陋的服务场地条件,受到查询企业和个人的一致好评。
二、多措并舉,推动工作新模式不断完善发挥成效
梅列区院在形成“线上—线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新模式后,还不断深挖平台的便民服务和预防职务犯罪作用,积极推动工作模式的不断完善,显现出良好成效。
1.加强互动,增多功能,提高服务水平
梅列区院将制作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知》、《工作流程图》等材料上传至互联网查询平台,将工作规定和查询流程以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方式进行讲解说明,让查询人员一目了然。如出现查询人员填写不规范,或错填、漏填,工作人员在审核发现后将申请退回,并与申请人进行互动,通过系统发送短信告知,查询申请人即可及时了解退回原因,补充更正。同时,为提高行贿犯罪档案互联网查询平台出具的告知函的唯一性和防伪性,行贿犯罪档案互联网查询系统专门设置告知函验证功能,强化末端管理。该平台生成告知函的同时,随函生成唯一的验证码和二维码,通过验证码和二维码即可鉴别告知函真伪,杜绝了人为伪造、变造告知函的情形。该功能被项目招标方和招投标管理部门多次运用开展复查。
2.增强预防宣传作用,发挥平台多样性
行贿犯罪档案互联网查询平台自运行以来受到非公企业和个人的广泛关注,梅列区院积极利用该平台浏览量较高的特点,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宣传职务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行贿犯罪与档案查询的关系,告知有行贿犯罪行为给企业和个人带来的后果。与此同时,梅列区院还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背面印刷警示标语、预防职务犯罪公益海报,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画面,将廉政教育宣传信息传递给前来查询的企业和个人。上述做法,充分发挥了平台的多样性和预防宣传作用,体现了预防文化,提升了预防职务犯罪效果。
3.创品牌,扩大知名度,争取社会理解支持
梅列区院积极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开放日”参观群众,介绍和演示“线上—线下”查询模式,争取社会各界的知晓、理解和支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目前,已接待来访人员共12批300余人。梅列区院还积极借助各类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加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宣传扩大影响,经验和作法相继被检察日报、福建法治报、正义网等多家媒体报道、转载。
三、進一步需要完善的相关配套措施
“线上—线下”工作新模式开展至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收到了查询企业和个人的一些改进建议。一是未设置检察微信客户端查询。行贿档案查询网络平台未与“梅列检察”微公众号相结合,查询单位不能通过移动通信终端随时随地申请办理。二是告知函的提供方式较少。仅有现场取件和互联网打印两种方式,有些申请人表示互联网打印告知函需要彩色打印机,在未有彩色打印机的情况下建议增设快递送达。三是缺少投诉与建议受理模块。目前企业和群众对查询平台提出的建议和问题,都是通过来电和微信来反映,在查询平台上建立专门的投诉与建议模块,有助于畅通投诉与建议的渠道和统一归类处理。针对上述问题,梅列区院将在今后工作不断改进、完善,力争使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能发挥出更好的便民服务和预防职务犯罪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