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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9年起全国试行的社区矫正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非监禁刑模式,是所有在社区环境中管理、教育罪犯方式的总称。然而由于社区矫正效果评估在质与量两个方面的含糊性引发了关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责任问题的讨论。因此以领导—成员交换理论为视角,分析了在外在驱动关系中的领导—成员交换、关系管理中的领导—成员交换、偶发行为者中的领导—成员交换、内部驱动关系中的领导—成员交换中影响成员责任感的相关因素,为社区矫正管理人员提升工作人员的责任感提供了新的认识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