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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如何实现党的十八大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的“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关键要做到四个并举: “信”与“行”并举、“常”与“长”并举、“大”与“小”并举、“惩”与“防”并举。
【关键词】推进反腐;常长并举;大小并举;惩防并举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如何实现党的十八大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的“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关键要做到四个并举。
一、坚持“信”与“行”并举
信,就是要坚守信念。习总书记指出,革命理想高于天,没有远大理想,不是合格的共产党员。理想信念的坍塌必然导致政治上的蜕变、经济上的贪婪和生活上的堕落。从近年查处的典型腐败案件看,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会陷入腐败的深渊,走上不归路。原因很多,但最直接最根本最致命的原因就是信念的动摇,放松了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背离了党的宗旨,在权力、金钱和美色面前打了败仗,最终成为历史的罪人。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受住“四种考验”,化解“四种危险”,必须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做到虔诚而执着、至信而深厚。有了坚定的理想信念,站位就高,眼界就宽,心胸就开阔,就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在胜利和顺境时不骄傲不急躁,在困难和逆境时不消沉不动摇,经受住各种风险和困难考验,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行,就是要践行清廉。从长期实践看,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从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抓起。主要领导干部也就是一把手,把该负的责任负起来了,把自身管好了,很多事就好办了。因此,作为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禁止别人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自觉接受监督,真心实意地听取各方意见,积极主动地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时刻把自己置于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要防微杜渐,守住底线,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沾,不法之事不干,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其次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既要管好业务,又要管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既要带好班子,又要带好队伍;既要管好自己,又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
二、坚持“常”与“长”并举
“常”,就是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长”,就是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坚持“常”与“长”并举,就是经常抓,长期抓。
反腐败是历史性课题,更是世界性难题,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也不可能一劳永逸。一个政党是肌体健康还是难以救药,差别就在于对反腐败是否一以贯之、毫不容情。比如,作风问题就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的特点,抓一抓有好转,松一松就反弹。有人担心,八项规定执行起来会不会是一阵风,或者流于形式。这种担心不是没有道理。事实上,现实中有不少事情是龙“起头”,“其兴也勃”,却大多是蛇“煞尾”,“其亡也忽”。不少事情“各领风骚”不几天,便偃旗息鼓、水落潮迭,回到习惯的老路上,一切如故。学习一阵风,专项活动一阵风,制度建设一阵风。因此,无论是作风建设还是反腐倡廉其他各项工作,都要坚持“常”与“长”,做到经常抓,长期抓,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防止虎头蛇尾,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
三、坚持“大”与“小”并举
王岐山在中央纪委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发言强调: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坚持“大”与“小”并举,就是既要打“老虎”,又打“苍蝇”。“老虎”不打,动摇群众对党的信任,“苍蝇”不除,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只有“老虎”、“苍蝇”一起打,才能遏制腐败,赢得民心。
打“老虎”,就是要坚决查处大案要案,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切实维护党的纯洁性。要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抓,既要查处受贿行为,也要查处行贿行为。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一律平等,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对那些有恃无恐的“老虎”,越是有来头、有背景、有能量,越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打“苍蝇”,就是要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合法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影响发展环境,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后面的腐败案件。要突出治理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纠正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和教育、医疗、涉农、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涉法涉诉、市场中介方面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
四、坚持“惩”与“防”并举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是我们党的反腐败战略方针。
“惩”,就是坚决惩治腐败;“防”就是有效预防腐败。“惩”与“防”,两者辩证统一,不可偏废。强调注重预防,并不否定惩治腐败的重要性。惩治腐败的目的是为了预防腐败,从某种意义上讲惩治腐败是一种最重要、最直接的预防。我们必须把惩治腐败与预防腐败有机统一起来,既要建立和完善具备强大约束力的事前防范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又要建立和健全严厉惩治腐败的事后惩治机制,警示党员干部,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機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坚持惩防并举,就是要以贯彻落实中央即将制定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为契机,扎实推进具有宜春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做到科学谋划、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
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保持共产党人的廉洁操守,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组织上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要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各项党纪条规,对他们常拉衣袖,勤打招呼,多些提醒,做到“红灯”亮在越轨前,体现组织上的真关心,真爱护。
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只有健全权力运行和监督体系,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保证领导干部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反腐败斗争才有根本依托,我们党才能在建设现代政党上迈出新步伐。
【关键词】推进反腐;常长并举;大小并举;惩防并举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如何实现党的十八大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的“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关键要做到四个并举。
一、坚持“信”与“行”并举
信,就是要坚守信念。习总书记指出,革命理想高于天,没有远大理想,不是合格的共产党员。理想信念的坍塌必然导致政治上的蜕变、经济上的贪婪和生活上的堕落。从近年查处的典型腐败案件看,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会陷入腐败的深渊,走上不归路。原因很多,但最直接最根本最致命的原因就是信念的动摇,放松了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背离了党的宗旨,在权力、金钱和美色面前打了败仗,最终成为历史的罪人。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受住“四种考验”,化解“四种危险”,必须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做到虔诚而执着、至信而深厚。有了坚定的理想信念,站位就高,眼界就宽,心胸就开阔,就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在胜利和顺境时不骄傲不急躁,在困难和逆境时不消沉不动摇,经受住各种风险和困难考验,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行,就是要践行清廉。从长期实践看,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从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抓起。主要领导干部也就是一把手,把该负的责任负起来了,把自身管好了,很多事就好办了。因此,作为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禁止别人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自觉接受监督,真心实意地听取各方意见,积极主动地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时刻把自己置于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要防微杜渐,守住底线,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沾,不法之事不干,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其次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既要管好业务,又要管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既要带好班子,又要带好队伍;既要管好自己,又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
二、坚持“常”与“长”并举
“常”,就是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长”,就是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坚持“常”与“长”并举,就是经常抓,长期抓。
反腐败是历史性课题,更是世界性难题,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也不可能一劳永逸。一个政党是肌体健康还是难以救药,差别就在于对反腐败是否一以贯之、毫不容情。比如,作风问题就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的特点,抓一抓有好转,松一松就反弹。有人担心,八项规定执行起来会不会是一阵风,或者流于形式。这种担心不是没有道理。事实上,现实中有不少事情是龙“起头”,“其兴也勃”,却大多是蛇“煞尾”,“其亡也忽”。不少事情“各领风骚”不几天,便偃旗息鼓、水落潮迭,回到习惯的老路上,一切如故。学习一阵风,专项活动一阵风,制度建设一阵风。因此,无论是作风建设还是反腐倡廉其他各项工作,都要坚持“常”与“长”,做到经常抓,长期抓,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防止虎头蛇尾,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
三、坚持“大”与“小”并举
王岐山在中央纪委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发言强调: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坚持“大”与“小”并举,就是既要打“老虎”,又打“苍蝇”。“老虎”不打,动摇群众对党的信任,“苍蝇”不除,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只有“老虎”、“苍蝇”一起打,才能遏制腐败,赢得民心。
打“老虎”,就是要坚决查处大案要案,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切实维护党的纯洁性。要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抓,既要查处受贿行为,也要查处行贿行为。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一律平等,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对那些有恃无恐的“老虎”,越是有来头、有背景、有能量,越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打“苍蝇”,就是要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合法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影响发展环境,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后面的腐败案件。要突出治理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纠正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和教育、医疗、涉农、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涉法涉诉、市场中介方面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
四、坚持“惩”与“防”并举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是我们党的反腐败战略方针。
“惩”,就是坚决惩治腐败;“防”就是有效预防腐败。“惩”与“防”,两者辩证统一,不可偏废。强调注重预防,并不否定惩治腐败的重要性。惩治腐败的目的是为了预防腐败,从某种意义上讲惩治腐败是一种最重要、最直接的预防。我们必须把惩治腐败与预防腐败有机统一起来,既要建立和完善具备强大约束力的事前防范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又要建立和健全严厉惩治腐败的事后惩治机制,警示党员干部,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機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坚持惩防并举,就是要以贯彻落实中央即将制定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为契机,扎实推进具有宜春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做到科学谋划、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
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保持共产党人的廉洁操守,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组织上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要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各项党纪条规,对他们常拉衣袖,勤打招呼,多些提醒,做到“红灯”亮在越轨前,体现组织上的真关心,真爱护。
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只有健全权力运行和监督体系,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保证领导干部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反腐败斗争才有根本依托,我们党才能在建设现代政党上迈出新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