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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期间,笔者听到不少关于教师绩效工资的议论。其中反映特别强烈的是个别地方在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时,将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等岗位折合成“绩效”系数,例如设定绩效基数后,校长所得绩效工资用基数乘以绩效系数2、副校长乘以1.5、中层干部乘以1.2等等。如此分配下来,凡是带“长”字的领导自然所得颇丰,而奋斗在教学一线的大多数普通教师则所获不多,有的甚至连“绩效”基数都未达到。因而,不少教学一线的普通教师怨声载道,愤愤不平。
类似于按行政级别来分配绩效工资的做法,很显然是把教育管理放在教学一线之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中对绩效工资的分配作了明确要求:要“根据教师、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以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而校长的绩效工资,则“在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由主管部门根据对校长的考核结果统筹考虑确定”。虽然教育行政管理工作十分重要,不可替代,然而,学校工作的核心毕竟是教育教学,不论其绩效工资具体分配方案是基于什么理由、出于什么考虑,只要在实际操作中挫伤了大多数一线教职工的积极性,就应该予以纠正。把学校管理工作在绩效工资分配中的比重提得过高的做法所带来的不良后果,只会有悖于党中央、国务院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教师绩效工资的初衷。
笔者认为,出现绩效工资分配类似于行政级别工资的根本原因除了“官本位”意识严重外,就是缺乏科学的“义务教育绩效评价体系”。因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该尽快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一线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形成科学的义务教育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真正让绩效工资调动一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发他们在教育教学中的活力和创造力,引导全体教师树立科学的“绩效观”。同时,学校在具体落实绩效工资分配时,工会和职代会要履职尽责,参与决策,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和作用。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而义务教育又是整个教育的基石,切莫因绩效工资的分配问题中伤基础教育的“绩效”,影响国家教育的“绩效”,殃及民族振兴的“绩效”。
本栏责任编辑邹韵文
类似于按行政级别来分配绩效工资的做法,很显然是把教育管理放在教学一线之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中对绩效工资的分配作了明确要求:要“根据教师、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以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而校长的绩效工资,则“在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由主管部门根据对校长的考核结果统筹考虑确定”。虽然教育行政管理工作十分重要,不可替代,然而,学校工作的核心毕竟是教育教学,不论其绩效工资具体分配方案是基于什么理由、出于什么考虑,只要在实际操作中挫伤了大多数一线教职工的积极性,就应该予以纠正。把学校管理工作在绩效工资分配中的比重提得过高的做法所带来的不良后果,只会有悖于党中央、国务院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教师绩效工资的初衷。
笔者认为,出现绩效工资分配类似于行政级别工资的根本原因除了“官本位”意识严重外,就是缺乏科学的“义务教育绩效评价体系”。因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该尽快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一线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形成科学的义务教育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真正让绩效工资调动一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发他们在教育教学中的活力和创造力,引导全体教师树立科学的“绩效观”。同时,学校在具体落实绩效工资分配时,工会和职代会要履职尽责,参与决策,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和作用。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而义务教育又是整个教育的基石,切莫因绩效工资的分配问题中伤基础教育的“绩效”,影响国家教育的“绩效”,殃及民族振兴的“绩效”。
本栏责任编辑邹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