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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基层央行在履职过程中,有效的会计内部控制像“防火墙”对有效防范风险,确保安全、有序、高效运行至关重要。基层央行通过排查内部风险点、完善内控机制等措施广泛的开展内控制度建设活动,制度执行的自觉性有所增强,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加强和改进。
【关键词】基层央行 会计 内控
一、基本情况
2015年人民银行基层行内设部门重新调整完成后,更加注重发挥“大会计”监督、管理职能。汇总、分析近两年来内审、事后监督、纪检执法监察、会计财务自查及上级行的检查中涉及会计专业的各类问题,深入了解目前基层央行会计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在内控制度的建设及执行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内控管理的薄弱环节。
二、存在问题
(一)“内控优先”的理解与执行不到位
虽然通过形式多样的培训教育加强行员内控意识培养,强调“内控先行”的重要性,但管理层与员工之间的内控目标不一致;各部门间沟通交流和协调配合不够,缺乏配合默契的合作意识以及激励约束机制未真正发挥效能,奖优罚劣未真正体现,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很难成为推进内部控制的动力。制约了政策和程序的制定及其执行的效力,存在的问题仍然主要集中于内控制度落实不到位。如:会计账户记账串户、会计凭证要素填写不完整、表外科目漏记账、工作人员短期离岗未办理移交事项、重要岗位人员强制休假制度、定期轮岗和集中采购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以致出现“以信任代替管理、以习惯代替制度、以情面代替纪律”,浓厚的内部控制文化氛围难以形成。
(二)内控制度体系尚不完善
目前我国央行内控制度尚未真正形成体系,数量笼杂、分散,连贯性缺乏,导致可执行性不强。一个又一个的文件或通知很难将各个制度系统、有效地整合在一起,时常出现重复或相互矛盾。特别是ACS业务系统上线以来,一些岗位职责与以前有所不同,需要对有关的内控制度做出相应的调整,或根据新情况制定新的内控制度,但实际上,内控制度建设明显滞后于新业务的发展,有的仅凭经验或传统做法进行操作。
(三)内控制度监督缺乏独立性
2015年部门整合后,事后监督规口各业务部门,内控管理主要采取内审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以及上级业务部门均采取“监督同级,下查一级”的检查监督模式,由于各监督工作往往都按照自己上级主管部门既定的工作部署开展,造成监督的内容和范围时有重叠,这种体制造成监督的步调难以统一,分散在各部门的监督资源难以整合。这不仅浪费了监督资源,增加了监督成本,也不利于监督责任的明确,降低了监督效能。同时,同级监督也存在许多自身难以克服的困难。
(四)内部监督检查仍以合规性检查为主
各类内控管理未能以风险评估为核心开展控制活动,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质量评价及监督机制,未有意识地运用评估报告,以风险引导监督的方向和目标,提高监督效率,对高风险业务环节和风险变动情况进行监测检查,根据风险分布和大小设定监督检查重点和频率,仍以合规性检查为主。
(五)内部监督技术和方法不适应新的要求
内控监督工作仍以手工操作为主,主要是监督人员经验和职业判断,这就使得内部监督随意性大,缺乏科学性,造成内控监督效率低下。同时,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原有靠手工操作的业务几乎都要通过计算机完成,特别是各大业务系统的上线,因为基层人民银行计算机监督运用的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监督质量,不利于及时发现问题。
三、改进建议
为推进会计财务工作转型,向管理层提供及时有效的决策依据,应积极采取以下措施,探索强化监管职能的新路径。
(一)严格贯彻“内控先行”的理念
基层央行应牢固树立“内控先行”的理念和自觉遵守制度的内控意识,并主动将风险识别和控制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如要求各业务部门坚持每月开展一次会计业务知识学习;每年组织会计人员参加会计从业资格培训;对重要会计人员岗位进行逐一摸底,坚持定期轮岗和强制休假制度,让人人学制度、懂制度、守制度,切实提升会计基础工作质量,决不能搞有令不行,确保业务上不出差错。
(二)增强制度的适用性
结合基层央行实际情况,在制度设计时应首先考虑制度体系的系统性,坚持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严格授权控制,确保不同部门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并贯穿于业务操作的各个环节,涵盖内部工作每个岗位与每个人。要按照业务变化发展的需要加强规章制度的完善,做到相关制度之间、新旧制度之间相互衔接,以确保制度的适用性。
(三)构建完善内控监督体系
组织召开会计工作联席会议,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乌海市中心支行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实施方案》,至少每三年要组织完成一轮对本单位风险防控重点业务与管理领域的内控检查要求,整合监督力量,由过去的单部门重复检查为多部门综合检查,信息共享、职能互补、减少检查次数,建立风险分类制度、风险评价制度和风险管理档案制度,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监督质量,节约监督成本,将内控管理工作落实到日常业务的每个环节。
(四)建立内控制度评估体系
强化会计队伍建设,推进会计转型工作,切实加强会计的反映、分析和研究工作,将全行的内控制度建设情况、岗位风险排查情況、内部和外部监督部门所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整合在一起,加强对风险的监测,随时掌握所面临的风险状况,采取相应措施,规避或控制可能出现的内控风险,适应新形势下的会计工作需要,促进会计工作向更高更深层次发展。
(五)提升监督人员业务素质
管理层应提升对内部监督的重视程度,将那些综合业务素质强、德才兼备的人员充实到内部监督管理队伍里来,建立监督质量控制小组,开展监督质量检查,将检查结果定期通报,这是提高基层央行内部控制效率和质量、确立保证内部监督有效发挥作用的关键因素。
(六)营造良好内控氛围
当前,基层人民银行在内控机制建设中,要努力营造良好的内控氛围,加大对员工培训的力度,并使其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定期的系统培训,在行内树立起内控优先的观念,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员工的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内控意识,打造良好央行文化品牌,进一步推动内控机制建设。
【关键词】基层央行 会计 内控
一、基本情况
2015年人民银行基层行内设部门重新调整完成后,更加注重发挥“大会计”监督、管理职能。汇总、分析近两年来内审、事后监督、纪检执法监察、会计财务自查及上级行的检查中涉及会计专业的各类问题,深入了解目前基层央行会计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在内控制度的建设及执行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内控管理的薄弱环节。
二、存在问题
(一)“内控优先”的理解与执行不到位
虽然通过形式多样的培训教育加强行员内控意识培养,强调“内控先行”的重要性,但管理层与员工之间的内控目标不一致;各部门间沟通交流和协调配合不够,缺乏配合默契的合作意识以及激励约束机制未真正发挥效能,奖优罚劣未真正体现,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很难成为推进内部控制的动力。制约了政策和程序的制定及其执行的效力,存在的问题仍然主要集中于内控制度落实不到位。如:会计账户记账串户、会计凭证要素填写不完整、表外科目漏记账、工作人员短期离岗未办理移交事项、重要岗位人员强制休假制度、定期轮岗和集中采购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以致出现“以信任代替管理、以习惯代替制度、以情面代替纪律”,浓厚的内部控制文化氛围难以形成。
(二)内控制度体系尚不完善
目前我国央行内控制度尚未真正形成体系,数量笼杂、分散,连贯性缺乏,导致可执行性不强。一个又一个的文件或通知很难将各个制度系统、有效地整合在一起,时常出现重复或相互矛盾。特别是ACS业务系统上线以来,一些岗位职责与以前有所不同,需要对有关的内控制度做出相应的调整,或根据新情况制定新的内控制度,但实际上,内控制度建设明显滞后于新业务的发展,有的仅凭经验或传统做法进行操作。
(三)内控制度监督缺乏独立性
2015年部门整合后,事后监督规口各业务部门,内控管理主要采取内审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以及上级业务部门均采取“监督同级,下查一级”的检查监督模式,由于各监督工作往往都按照自己上级主管部门既定的工作部署开展,造成监督的内容和范围时有重叠,这种体制造成监督的步调难以统一,分散在各部门的监督资源难以整合。这不仅浪费了监督资源,增加了监督成本,也不利于监督责任的明确,降低了监督效能。同时,同级监督也存在许多自身难以克服的困难。
(四)内部监督检查仍以合规性检查为主
各类内控管理未能以风险评估为核心开展控制活动,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质量评价及监督机制,未有意识地运用评估报告,以风险引导监督的方向和目标,提高监督效率,对高风险业务环节和风险变动情况进行监测检查,根据风险分布和大小设定监督检查重点和频率,仍以合规性检查为主。
(五)内部监督技术和方法不适应新的要求
内控监督工作仍以手工操作为主,主要是监督人员经验和职业判断,这就使得内部监督随意性大,缺乏科学性,造成内控监督效率低下。同时,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原有靠手工操作的业务几乎都要通过计算机完成,特别是各大业务系统的上线,因为基层人民银行计算机监督运用的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监督质量,不利于及时发现问题。
三、改进建议
为推进会计财务工作转型,向管理层提供及时有效的决策依据,应积极采取以下措施,探索强化监管职能的新路径。
(一)严格贯彻“内控先行”的理念
基层央行应牢固树立“内控先行”的理念和自觉遵守制度的内控意识,并主动将风险识别和控制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如要求各业务部门坚持每月开展一次会计业务知识学习;每年组织会计人员参加会计从业资格培训;对重要会计人员岗位进行逐一摸底,坚持定期轮岗和强制休假制度,让人人学制度、懂制度、守制度,切实提升会计基础工作质量,决不能搞有令不行,确保业务上不出差错。
(二)增强制度的适用性
结合基层央行实际情况,在制度设计时应首先考虑制度体系的系统性,坚持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严格授权控制,确保不同部门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并贯穿于业务操作的各个环节,涵盖内部工作每个岗位与每个人。要按照业务变化发展的需要加强规章制度的完善,做到相关制度之间、新旧制度之间相互衔接,以确保制度的适用性。
(三)构建完善内控监督体系
组织召开会计工作联席会议,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乌海市中心支行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实施方案》,至少每三年要组织完成一轮对本单位风险防控重点业务与管理领域的内控检查要求,整合监督力量,由过去的单部门重复检查为多部门综合检查,信息共享、职能互补、减少检查次数,建立风险分类制度、风险评价制度和风险管理档案制度,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监督质量,节约监督成本,将内控管理工作落实到日常业务的每个环节。
(四)建立内控制度评估体系
强化会计队伍建设,推进会计转型工作,切实加强会计的反映、分析和研究工作,将全行的内控制度建设情况、岗位风险排查情況、内部和外部监督部门所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整合在一起,加强对风险的监测,随时掌握所面临的风险状况,采取相应措施,规避或控制可能出现的内控风险,适应新形势下的会计工作需要,促进会计工作向更高更深层次发展。
(五)提升监督人员业务素质
管理层应提升对内部监督的重视程度,将那些综合业务素质强、德才兼备的人员充实到内部监督管理队伍里来,建立监督质量控制小组,开展监督质量检查,将检查结果定期通报,这是提高基层央行内部控制效率和质量、确立保证内部监督有效发挥作用的关键因素。
(六)营造良好内控氛围
当前,基层人民银行在内控机制建设中,要努力营造良好的内控氛围,加大对员工培训的力度,并使其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定期的系统培训,在行内树立起内控优先的观念,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员工的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内控意识,打造良好央行文化品牌,进一步推动内控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