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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指出:评价时要尊重学生的个性特点、促进每个学生的健康发展。应注意教师的评价、学生的相互评价和自我评价。习作评价只有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才能激发习作兴趣。对于小学生来说,习作兴趣是“评”出来的。不同时候对于不同层次的学生采用不同的评价,让每一位学生都收获习作的快乐,形成一种持久的良好习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