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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企业竞争和风险的日益加剧,会计运用谨慎性原则成为必然。谨慎性原则作为企业会计核算的一项重要原则,由于其运用中具有明显的倾向性、主观臆断性等弱点,随着应用范围的扩大,任意调节费用、操纵利润的空间也增大,谨慎性原则也会显露出其固有的局限性。就其在会计中的运用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会计法》;《新会计准则》;谨慎原则
一、谨慎性原则的含义及必要性
谨慎性原则又称稳健性原则,是指在受不确定性因素影响时,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必要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谨慎性原则的本质就是资本保持或资本维持,其经济含义是只有在资本得到维护或成本得到弥补以后,才能确认收益。
二、新会计准则中谨慎性原则的运用
1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制度的实施,其实质是用价值计量代替成本计量,并将账面金额大于价值部分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保证了各项资产的真实性,符合谨慎性原则。
2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
有些上市公司在经营业绩不佳的情况下,任意调整固定资产的类别,将在用的固定资产列为闲置,降低因计提折旧而增加的费用金额来调整利润,使得财务报表不能公允地反映企业的真实状况。而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可以保证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成本费用的连续性,真实性。
3.资产减值的处理
资产减值具体准则明确,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發生减值的迹象。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该准则还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认定,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此准则提出,一方面是为了适应会计国际趋同的客观需要,加强会计信息的可比性,相应降低会计国际化的转化成本,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是出于谨慎性的考虑,防范窗饰利润的盈余管理行为,增强会计信息的透明度,真正为决策有用服务。因谨慎性本身带有的主观倾向性决定了会计处理方法的可选择性,减值迹象认定的无法客观量化和标准化,减值计提的时间、数量也无法有效控制,为企业留下了利润操纵的空间。但是,减值损失计提后不允许转回的规定使得企业不得不三思而后行,以往盛行的“亏损企业巨额计提、扭亏企业冲回计提、盈利企业加速计提(任海峙,2006)”的法则不再适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较为真实地反映了企业的经营实貌。正如《孙子兵法》提到的“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草率的计提将付出代价(直接表现为利益的丧失),为实现利润平滑化而导致强势市场形象的被怀疑甚至被否认只能是得不偿失。
通过有意识地选取新会计准则中的焦点问题进行论述,本文展现了谨慎性在会计处理上的显著影响。如金融工具的表内确认,是对预期风险可能影响损益的谨慎考虑;资产减值的不予转回,是谨慎性“刚性化”的体现,增强其可操作性;而公允价值的回归,考虑了我国国情,限定了其运用的范围,也是基于谨慎性的思想。
三、谨慎性原则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1.谨慎性原则的相关条款缺乏可操作性
由于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规定不明确,导致企业进行会计核算时,可以根据企业自身的目的来随意选择会计核算方法,这样就使资产和利润缺乏一定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2.会计人员在实务操作中带有极大的主观性
由于谨慎性原则带有一定的模糊性,很多时候依靠人的主观判断,具有很大的主观随意性,所以此原则的运用会使会计工作可能发生一些与客观实际不符,无疑会对企业发展方向和发展方式产生重大影响。
3.谨慎性原则与客观性原则的冲突
客观性原则就是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而谨慎性原则要求在会计实务中确认可能发生但尚未发生的损失与费用,这明显与客观性原则相矛盾。
4.市场价格机制对谨慎性原则运用的制约
从当前的市场状况来看,除了对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债权投资以及少数商品在市场上和有关部门颁布的价格信息外,许多商品的市场价格信息难以获取,并且绝大多数商品及股权难以确定其公允价格,即难以确定资产的可变现价值,包括应收账款的回收率及可能性均是会计人员难以把握的,这往往靠他们的职业判断力。
5.谨慎性原则在我国实际运用中的不均衡性
《制度》明确规定境外上市公司、境内发行外资股和香港上市的上市公司必须按上述方法计提四项准备金。
6.绩效评价体系不合理
目前,我国企业绩效评价仍然以利润为主。企业主管部门和所有者对企业经理业绩评价也以利润为主要指标。这些做法无疑为谨慎性原则的应用设置了制度障碍。
四、合理运用谨慎性原则的建议
1.谨慎性原则的相关条款应具有可操作性
由于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与制度规定不够明确,才给虚增资产和操纵利润等现象创造了一定的空间。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应出台相应解释性规定,限定上市公司具体业务的操作,最大限度的保证其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公允性,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2.积极防止人为操纵的行为出现
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在使会计核算更加统一化、规范化和国际化的同时,也给了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更大的自主权。
3.缓解谨慎性原则与其它原则的冲突
在运用谨慎性原则的同时,考虑到其他会计核算原则的运用,合理确定各项原则的优先顺序。
4.进一步完善市场价格机制
随着我国市场体系的逐步建立,有关部委及各省应建立和完善各种价格信息中心及信息报价系统,定期向社会发布全国或全省的各类商品的交易价格,使各企业对资产的计价具有合理统一的依据。
5.扩大谨慎性原则运用范围与适度运用相结合
通过逐步扩大谨慎性原则的应用范围,促使各不同类型的企业在同一市场中进行公平竞争,使投资者及债权人对企业的分析有较强的可比性,从而使会计信息成为其真正决策的有效信息。
总之,在我国实行谨慎性原则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但在谨慎性原则的应用过程中要注意一个“度”的问题,只有适度地应用谨慎性程序和方法,才能真正揭示谨慎性会计的本质。
参考文献:
[1]张厚莲.谨慎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探析[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1年9期.
关键词:《会计法》;《新会计准则》;谨慎原则
一、谨慎性原则的含义及必要性
谨慎性原则又称稳健性原则,是指在受不确定性因素影响时,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必要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谨慎性原则的本质就是资本保持或资本维持,其经济含义是只有在资本得到维护或成本得到弥补以后,才能确认收益。
二、新会计准则中谨慎性原则的运用
1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制度的实施,其实质是用价值计量代替成本计量,并将账面金额大于价值部分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保证了各项资产的真实性,符合谨慎性原则。
2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
有些上市公司在经营业绩不佳的情况下,任意调整固定资产的类别,将在用的固定资产列为闲置,降低因计提折旧而增加的费用金额来调整利润,使得财务报表不能公允地反映企业的真实状况。而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可以保证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成本费用的连续性,真实性。
3.资产减值的处理
资产减值具体准则明确,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發生减值的迹象。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该准则还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认定,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此准则提出,一方面是为了适应会计国际趋同的客观需要,加强会计信息的可比性,相应降低会计国际化的转化成本,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是出于谨慎性的考虑,防范窗饰利润的盈余管理行为,增强会计信息的透明度,真正为决策有用服务。因谨慎性本身带有的主观倾向性决定了会计处理方法的可选择性,减值迹象认定的无法客观量化和标准化,减值计提的时间、数量也无法有效控制,为企业留下了利润操纵的空间。但是,减值损失计提后不允许转回的规定使得企业不得不三思而后行,以往盛行的“亏损企业巨额计提、扭亏企业冲回计提、盈利企业加速计提(任海峙,2006)”的法则不再适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较为真实地反映了企业的经营实貌。正如《孙子兵法》提到的“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草率的计提将付出代价(直接表现为利益的丧失),为实现利润平滑化而导致强势市场形象的被怀疑甚至被否认只能是得不偿失。
通过有意识地选取新会计准则中的焦点问题进行论述,本文展现了谨慎性在会计处理上的显著影响。如金融工具的表内确认,是对预期风险可能影响损益的谨慎考虑;资产减值的不予转回,是谨慎性“刚性化”的体现,增强其可操作性;而公允价值的回归,考虑了我国国情,限定了其运用的范围,也是基于谨慎性的思想。
三、谨慎性原则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1.谨慎性原则的相关条款缺乏可操作性
由于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规定不明确,导致企业进行会计核算时,可以根据企业自身的目的来随意选择会计核算方法,这样就使资产和利润缺乏一定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2.会计人员在实务操作中带有极大的主观性
由于谨慎性原则带有一定的模糊性,很多时候依靠人的主观判断,具有很大的主观随意性,所以此原则的运用会使会计工作可能发生一些与客观实际不符,无疑会对企业发展方向和发展方式产生重大影响。
3.谨慎性原则与客观性原则的冲突
客观性原则就是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而谨慎性原则要求在会计实务中确认可能发生但尚未发生的损失与费用,这明显与客观性原则相矛盾。
4.市场价格机制对谨慎性原则运用的制约
从当前的市场状况来看,除了对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债权投资以及少数商品在市场上和有关部门颁布的价格信息外,许多商品的市场价格信息难以获取,并且绝大多数商品及股权难以确定其公允价格,即难以确定资产的可变现价值,包括应收账款的回收率及可能性均是会计人员难以把握的,这往往靠他们的职业判断力。
5.谨慎性原则在我国实际运用中的不均衡性
《制度》明确规定境外上市公司、境内发行外资股和香港上市的上市公司必须按上述方法计提四项准备金。
6.绩效评价体系不合理
目前,我国企业绩效评价仍然以利润为主。企业主管部门和所有者对企业经理业绩评价也以利润为主要指标。这些做法无疑为谨慎性原则的应用设置了制度障碍。
四、合理运用谨慎性原则的建议
1.谨慎性原则的相关条款应具有可操作性
由于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与制度规定不够明确,才给虚增资产和操纵利润等现象创造了一定的空间。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应出台相应解释性规定,限定上市公司具体业务的操作,最大限度的保证其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公允性,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2.积极防止人为操纵的行为出现
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在使会计核算更加统一化、规范化和国际化的同时,也给了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更大的自主权。
3.缓解谨慎性原则与其它原则的冲突
在运用谨慎性原则的同时,考虑到其他会计核算原则的运用,合理确定各项原则的优先顺序。
4.进一步完善市场价格机制
随着我国市场体系的逐步建立,有关部委及各省应建立和完善各种价格信息中心及信息报价系统,定期向社会发布全国或全省的各类商品的交易价格,使各企业对资产的计价具有合理统一的依据。
5.扩大谨慎性原则运用范围与适度运用相结合
通过逐步扩大谨慎性原则的应用范围,促使各不同类型的企业在同一市场中进行公平竞争,使投资者及债权人对企业的分析有较强的可比性,从而使会计信息成为其真正决策的有效信息。
总之,在我国实行谨慎性原则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但在谨慎性原则的应用过程中要注意一个“度”的问题,只有适度地应用谨慎性程序和方法,才能真正揭示谨慎性会计的本质。
参考文献:
[1]张厚莲.谨慎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探析[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1年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