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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2015年12月1日取消P.C32.5水泥扃,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同办发[2016]34号),明确指出:“停止生产32.5等级复合硅酸盐水泥,重点生产42.5及以上等级产品”,这是全面评估中国水泥行业的现状后做出的正确决定,是遏制水泥产能过剩和效益下滑的匝大举措,对水泥工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