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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京津冀区域合作由经济领域向非经济领域不断扩大,三地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的合作已是大势所趋,高等职业教育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将会更加密切。本文在阐释京津冀职业教育合作的内涵、特征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职业教育区域合作经验,分析了京津冀职业教育合作的现状,阐述了发展京津冀高等职业教育的具体路径、对策。
关键词:京津冀一体化 职业教育 合作 对策
京津冀三地协同发展,不但是经济新常态下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一项重要发展战略,而且是为保障区域经济持续发展提供内驱力的有力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职业教育合作是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重要基础。当今京津冀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坚持优势互补、互利共赢,走科学持续协同发展的路子,有利于促进京津冀高等职业教育整体实力的增强,促进区域高等教育协调发展。目前,在职业教育方面,京津冀有关政府部门以及部分行业企业、职业教育机构决定建立人力资源需求信息共用共享、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师资与学生交流交换等合作平台。随着《京津冀人才开发一体化合作协议书》(2005年6月)、《京津冀人才交流合作协议书》(2006年12月)、《河北省与京津两市教育行政部门洽谈就区域教育合作内容达成初步协议》(2009年3月)等多个协议框架的构建,职业教育合作开始起步,但合作的进程明显滞后,不适应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的需要。加快京津冀职业教育合作,必须在明确内涵的基础上,找准对策及实现路径。
一、京津冀职业教育合作的内涵
区域职业教育合作是指不同行政区域在自愿的前提下,按照扬长避短、形式多样、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调控、市场调节、人脉推动等作用,突破地区、部门限制而形成的部门之间、学校之间和校企之间合作的行为。长期以来,由于京津冀三地行政区域分割,职业教育机构多处于独立存在、运行的状态。京津两地,职业教育资源丰富,但未能发挥应有的利用效率与使用效益,部分资源甚至处于闲置与浪费状态。随着近年来,京津两市人力资源市场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量逐年增大,但职业教育生源却逐年减少,招生规模逐年萎缩,直接影响了市场技能型人才的供给。而河北省是人口大省,职业教育生源较为充足,广大民众迫切需要接受优质的职业教育,迫切需求实现就业或再就业。
二、京津冀职业教育合作的因由分析
(一)内部原因
1.职业教育资源不均衡。资源依赖理论认为,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组织所依赖的资源是自给自足的,所有组织为了生存与发展,必须与其所处环境中的其他组织进行资源交换。京津冀职业教育合作实质上是一种资源交换、共享关系,是各合作方用盈余资源换取稀缺资源的载体。京津冀三地各种资源要素存在差异,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提供了内在动力。
2.复合型技能人才需求的增加。目前,京津两地人力资源质量普遍较高,但实用技能型人才数量明显不足,难以满足市场的需求,直接制约区域经济发展。
3.职业教育发展规律的必然要求。目前,京津冀三地均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相关要求,三方积极构建高等职业教育体系,但依靠自身力量难以在短时间内有效解决。唯有通过职业教育合作,才能为京津冀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二)外部原因
1.国内、外先进经验的催动。新加坡推行“教学工厂”职教模式,学校按工厂模式办学,工厂按学校模式办厂,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岗位技能。我国“珠三角”地区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有力地推动了区域职业教育发展。与国内外先进经验比较,京津冀高等职业教育明显滞后,无论在合作意识、规模、力度等方面都存在差距。
2.市场统一拉动。职业教育市场内容丰富,既有职业教育生源市场,也涉及就业市场。京津冀协同发展将进一步统一生产要素市场,拉动区域职业教育合作。让更多的民众享受到优质的职业教育服务,在满足对技能型人才需求的同时,使学生拥有良好的的就业机会,从而实现就业。
三、京津冀高等职业教育合作的具体实践模式
(一)阶段式合作模式
阶段式合作模式源于京津冀已有的职业教育合作实践,指三地职业教育机构依托各自优势,分阶段承担学生培养任务的方式。从已有实践看,分段式合作模式分为二种类型。一是 “2+1”合作模式,即学生在某行政区域高职职业院校学习两年,第三年到不同行政区域的企业进行顶岗实习,学生可留在实习企业就业;二是“1.5+1.5”合作模式,即学生在某行政区域职业院校学习一年半,而后到另一行政区域的职业院校学习半年,再由该校负责安排学生到学校所在行政区域的企业实习一年。阶段式合作模式将学生的学习过程分为若干阶段,由不同行政区域的职业院校或企业通过合作的方式实施共同培养,可充分利用不同的教育资源优势,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例如,河北省某些职业院校利用京津旅游业发达的优势,与北京市相关职业院校、企业开展合作,实施了餐饮旅游等专业学生的共同培养。
(二)校企合作模式
校企合作模式是基于国内、外先进地区已有的职业教育合作实践,由京津冀政府引导,职业教育机构以及相关企业共同参与的一种教育模式。该模式通过产教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等方式,高等职业教育资源的共享。
(三)集团园区式合作模式
集团式合作模式也基于国内、外已有的职业教育发展经验,吸引京津冀部分职业教育集团聚集成为园区,实现共享并产生集聚效应。目前,全国已有2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建立了65个职业教育集团园区,实践证明,集团式合作模式从更广阔的空间优化了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实现了有效整合与共享共用。河北省应通过职业教育集团园区建设,针对京津冀知识技术密集、外贸活跃的产业发展特点,依托廊坊大学城率先建立“京-津-廊高新技术、外贸产业教育走廊”,推进高职院校跨区域产学研合作,进一步加快技术成果转化。 四、京津冀职业教育合作的实施对策
(一)明确合作主体、完善合作制度
目前,京津冀职业教育合作的主体为政府部门、行业企业、高职院校、培训机构以及社会组织、民间个人等。中央政府应合理分配职业教育的管理权,引领与督促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学校应积极推行“管办分离”等措施,强化其市场属性,促其依据市场规律主动寻求合作。行业企业应鼓励其以参与高职院校管理、直接投资等方式参建、改组现有职业教育组织,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能力。
遵循“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互惠共赢”的原则,引导相关主体采取适宜的合作模式,在教学资源、信息资源、就业市场等多方面相互取长补短,实现区域职业教育资源整合。构建利益表达机制,为三地职业教育机构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和合作环境。
(二)优化合作环境、强化合作动力
必须建立相关保障机制,不断优化合作环境。中央政府的职业教育主管部门应组织三地有关部门梳理现行地方政府制定的职业教育政策,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充分利用京津冀因地理位置而形成的地缘关系以及因人口流动而形成的人际关系等有利因素,鼓励各合作主体通过银行信贷、社会融资等多种手段,获取发展所需资金,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需进一步强化合作动力,积极搭建跨行政区域校企合作的桥梁,建立京津冀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凝聚职业教育各个层面的合作力量,从而有效提升职业教育质量。
(三)发挥合作自主、提升合作效率
目前,京津冀职业教育多为政府投资、管理,职业教育机构缺乏自主办学的主动性,企业及社会资本难以参与其中。为此,各级政府应充分放权,以多种形式吸纳社会资本融入职业教育。由于社会资本更加注重效率,各级政府应将工作重点放在改善合作环境、提供合作平台以及实施法律监督等方面,充分发挥市场潜力,应依据现代管理要求建立与之匹配的组织形式及治理机构,以此提升京津冀职业教育的合作效率。
参考文献:
[1]张雯婧.京津冀构筑五大职教合作平台,共同培育创新创业型技能人才[N].天津日报,2014-08-24.
[2]胡秀锦.区域职业教育合作模式与实现机制研究[J].教育发展研究,2012(19):45.
[3]高兵.开展职业教育合作打造“环京津人力资源储备带”[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0(19):39.
[4]霍丽娟.资源依赖理论视角下校企合作关系的分析[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8(27):34,34.
关键词:京津冀一体化 职业教育 合作 对策
京津冀三地协同发展,不但是经济新常态下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一项重要发展战略,而且是为保障区域经济持续发展提供内驱力的有力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职业教育合作是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重要基础。当今京津冀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坚持优势互补、互利共赢,走科学持续协同发展的路子,有利于促进京津冀高等职业教育整体实力的增强,促进区域高等教育协调发展。目前,在职业教育方面,京津冀有关政府部门以及部分行业企业、职业教育机构决定建立人力资源需求信息共用共享、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师资与学生交流交换等合作平台。随着《京津冀人才开发一体化合作协议书》(2005年6月)、《京津冀人才交流合作协议书》(2006年12月)、《河北省与京津两市教育行政部门洽谈就区域教育合作内容达成初步协议》(2009年3月)等多个协议框架的构建,职业教育合作开始起步,但合作的进程明显滞后,不适应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的需要。加快京津冀职业教育合作,必须在明确内涵的基础上,找准对策及实现路径。
一、京津冀职业教育合作的内涵
区域职业教育合作是指不同行政区域在自愿的前提下,按照扬长避短、形式多样、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调控、市场调节、人脉推动等作用,突破地区、部门限制而形成的部门之间、学校之间和校企之间合作的行为。长期以来,由于京津冀三地行政区域分割,职业教育机构多处于独立存在、运行的状态。京津两地,职业教育资源丰富,但未能发挥应有的利用效率与使用效益,部分资源甚至处于闲置与浪费状态。随着近年来,京津两市人力资源市场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量逐年增大,但职业教育生源却逐年减少,招生规模逐年萎缩,直接影响了市场技能型人才的供给。而河北省是人口大省,职业教育生源较为充足,广大民众迫切需要接受优质的职业教育,迫切需求实现就业或再就业。
二、京津冀职业教育合作的因由分析
(一)内部原因
1.职业教育资源不均衡。资源依赖理论认为,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组织所依赖的资源是自给自足的,所有组织为了生存与发展,必须与其所处环境中的其他组织进行资源交换。京津冀职业教育合作实质上是一种资源交换、共享关系,是各合作方用盈余资源换取稀缺资源的载体。京津冀三地各种资源要素存在差异,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提供了内在动力。
2.复合型技能人才需求的增加。目前,京津两地人力资源质量普遍较高,但实用技能型人才数量明显不足,难以满足市场的需求,直接制约区域经济发展。
3.职业教育发展规律的必然要求。目前,京津冀三地均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相关要求,三方积极构建高等职业教育体系,但依靠自身力量难以在短时间内有效解决。唯有通过职业教育合作,才能为京津冀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二)外部原因
1.国内、外先进经验的催动。新加坡推行“教学工厂”职教模式,学校按工厂模式办学,工厂按学校模式办厂,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岗位技能。我国“珠三角”地区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有力地推动了区域职业教育发展。与国内外先进经验比较,京津冀高等职业教育明显滞后,无论在合作意识、规模、力度等方面都存在差距。
2.市场统一拉动。职业教育市场内容丰富,既有职业教育生源市场,也涉及就业市场。京津冀协同发展将进一步统一生产要素市场,拉动区域职业教育合作。让更多的民众享受到优质的职业教育服务,在满足对技能型人才需求的同时,使学生拥有良好的的就业机会,从而实现就业。
三、京津冀高等职业教育合作的具体实践模式
(一)阶段式合作模式
阶段式合作模式源于京津冀已有的职业教育合作实践,指三地职业教育机构依托各自优势,分阶段承担学生培养任务的方式。从已有实践看,分段式合作模式分为二种类型。一是 “2+1”合作模式,即学生在某行政区域高职职业院校学习两年,第三年到不同行政区域的企业进行顶岗实习,学生可留在实习企业就业;二是“1.5+1.5”合作模式,即学生在某行政区域职业院校学习一年半,而后到另一行政区域的职业院校学习半年,再由该校负责安排学生到学校所在行政区域的企业实习一年。阶段式合作模式将学生的学习过程分为若干阶段,由不同行政区域的职业院校或企业通过合作的方式实施共同培养,可充分利用不同的教育资源优势,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例如,河北省某些职业院校利用京津旅游业发达的优势,与北京市相关职业院校、企业开展合作,实施了餐饮旅游等专业学生的共同培养。
(二)校企合作模式
校企合作模式是基于国内、外先进地区已有的职业教育合作实践,由京津冀政府引导,职业教育机构以及相关企业共同参与的一种教育模式。该模式通过产教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等方式,高等职业教育资源的共享。
(三)集团园区式合作模式
集团式合作模式也基于国内、外已有的职业教育发展经验,吸引京津冀部分职业教育集团聚集成为园区,实现共享并产生集聚效应。目前,全国已有2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建立了65个职业教育集团园区,实践证明,集团式合作模式从更广阔的空间优化了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实现了有效整合与共享共用。河北省应通过职业教育集团园区建设,针对京津冀知识技术密集、外贸活跃的产业发展特点,依托廊坊大学城率先建立“京-津-廊高新技术、外贸产业教育走廊”,推进高职院校跨区域产学研合作,进一步加快技术成果转化。 四、京津冀职业教育合作的实施对策
(一)明确合作主体、完善合作制度
目前,京津冀职业教育合作的主体为政府部门、行业企业、高职院校、培训机构以及社会组织、民间个人等。中央政府应合理分配职业教育的管理权,引领与督促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学校应积极推行“管办分离”等措施,强化其市场属性,促其依据市场规律主动寻求合作。行业企业应鼓励其以参与高职院校管理、直接投资等方式参建、改组现有职业教育组织,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能力。
遵循“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互惠共赢”的原则,引导相关主体采取适宜的合作模式,在教学资源、信息资源、就业市场等多方面相互取长补短,实现区域职业教育资源整合。构建利益表达机制,为三地职业教育机构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和合作环境。
(二)优化合作环境、强化合作动力
必须建立相关保障机制,不断优化合作环境。中央政府的职业教育主管部门应组织三地有关部门梳理现行地方政府制定的职业教育政策,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充分利用京津冀因地理位置而形成的地缘关系以及因人口流动而形成的人际关系等有利因素,鼓励各合作主体通过银行信贷、社会融资等多种手段,获取发展所需资金,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需进一步强化合作动力,积极搭建跨行政区域校企合作的桥梁,建立京津冀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凝聚职业教育各个层面的合作力量,从而有效提升职业教育质量。
(三)发挥合作自主、提升合作效率
目前,京津冀职业教育多为政府投资、管理,职业教育机构缺乏自主办学的主动性,企业及社会资本难以参与其中。为此,各级政府应充分放权,以多种形式吸纳社会资本融入职业教育。由于社会资本更加注重效率,各级政府应将工作重点放在改善合作环境、提供合作平台以及实施法律监督等方面,充分发挥市场潜力,应依据现代管理要求建立与之匹配的组织形式及治理机构,以此提升京津冀职业教育的合作效率。
参考文献:
[1]张雯婧.京津冀构筑五大职教合作平台,共同培育创新创业型技能人才[N].天津日报,2014-08-24.
[2]胡秀锦.区域职业教育合作模式与实现机制研究[J].教育发展研究,2012(19):45.
[3]高兵.开展职业教育合作打造“环京津人力资源储备带”[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0(19):39.
[4]霍丽娟.资源依赖理论视角下校企合作关系的分析[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8(27):3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