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民以食为天”,似乎已成为食品安全事件背后的莫大讽刺。而“用美食犒劳自己”,更像是一个奢侈的叹息。近日,在中国发生的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过期肉”事件,又引发了一轮对食品安全的讨论。与此同时,媒体曝光的一块块发霉的肉制品,又继续加深了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不信任。在指责不良企业的无良行为,质疑政府的监管无力之时,我们除了恐慌“还能吃什么”外,又该做些什么来保证“食以安为先”?拒绝食用是直接有效的方法吗?在食品安全这项复杂庞大的工程面前,每个“小我”又该扮演怎样的角色?舌尖上的“霉味”2014年5月,《中国民生调查报告·2014》发布的数据显示,公众担心的食品安全问题依次为假冒伪劣、违规使用添加剂、农药残留、过期变质和转基因。其中,对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率为17.8%。此外,近1/3受访者表示遇到过食品安全问题。在衣食住行各项民生大事上,食品安全问题始终排在公众最关注的社会问题前十位。刺痛神经的各类事件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陈君石在其博客发表署名文章称,“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在市场经济中是非常普遍的行为。由于利欲熏心,不仅是小商小贩,连知名大厂家也涉足其中,已成为当前食品安全保障的一个重要问题。”回溯六年前中国的乳制品三聚氰胺事件,再到目前的台湾“地沟油”事件,无疑不刺痛着公众对于食品安全的那根紧绷的神经。这些因经济利益驱动的食品掺假背后,是无辜的儿童因毒奶粉患肾结石,是提及“易粪相食”的人人自危。而就在上海福喜“过期肉”事件发生后不久,媒体又曝出北京一家烤肉餐厅存在的下列行径:客人吃剩的肉,端回后厨整理后再次摆上取餐台;在过道和垃圾桶之间被来回踢的死鱼,最终变成了鱼片被顾客吃下;厨师用菜刀铲完地上的垃圾后再切菜……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实践教学教研室主任许身健教授无奈地告诉记者,“当下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谓防不胜防。”对于国外的食品安全问题,许身健用他的亲身经历举例。他表示,之前在参加国际教育研讨时,美国教授也曾自曝该国在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上所历经的“长征”。“想当初,在我们美国,死老鼠、发霉的火腿,甚至机器切断的手臂都进入香肠原料,最后端上饭桌。当年老罗斯福总统在吃早饭的时候,读到开美国新闻史扒粪运动先河的辛克莱在《屠宰厂》中对芝加哥肉类加工厂上述肮脏场景的描述,气得将餐盘里的香肠甩了出去。他决心解决这个问题。美国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根本改善是国会通过食品和药品法案、肉类检查法案这两部联邦法律以及成立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之后的事情。”该教授向许身健讲述。而2013年,欧洲马肉冒充牛肉事件也将食品安全问题赤裸地展现在公众面前。据外媒报道,用马肉冒充牛肉制成的肉酱千层面、肉肠和肉饼被端上了餐桌,而马肉被填入各种冷冻面、肠、饼,贴上欧洲冷冻食品巨头瑞典芬德斯公司及其供应商法国可米吉尔公司的品牌标签,在各大超市大行其道。 公众疑问的此消彼长正像前文所述,公众对于食品安全表现了极大的关切。但与此同时,记者在调查中也发现公众的一些其他观念。诸如对于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持有“地沟油还不是照吃、PM2.5还不是照吸”观点的消费者人数并不少,而“吃了这么多年都没事以后该怎么吃”的观点也有人附和,另外“连这么大的连锁店都用劣质肉,那些小餐馆更脏,还都不吃了吗”更有消费者直白地表示。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告诉记者,“看似公众对于食品安全事件持有的是无奈态度,但换言之,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对此类事件的纵容。一些无良企业正是抓住消费者的这种心理不惜以身试法,在监管部门的执法过程中采取表面一套背地一套的做法。”模棱两可的意识来自某商业资讯网站对816名网民进行的“是否敢光顾有黑历史餐厅”的调查资料显示,回复“哪个餐厅不都是半斤八两,只要好吃无所谓”及“不一定,餐厅整顿好也许会再去”的比例几乎达到1/5。在陈君石的署名文章中,他语重心长地提出,“如何才能有效地打击和防止食品掺假?鉴于食品掺假确实有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特点,必须全社会参与才能有效应对。消费者发现线索,要积极向监管部门举报。”但与此同时,由零点指标数据公布的调查显示,当问及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时,20.4%的公众认为中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由质检总局统一管理;仅有10.4%的受访者能回答出负责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等工作的是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而2012年1月即已开通的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仅10.1%的公众表示听说过,43.6%的公众不知道投诉举报电话的存在。而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仅为公众熟知,公众还可对其发起责难。其中,在震惊全美的“花生酱事件”发生后,公众对美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以及FDA保障食品安全的能力提出严重质疑,也由此促成了相关法案的修改。草木皆兵的焦虑某国企行政工作人员小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谈到了他的困惑,“究竟什么是食品添加剂?其标准是多少?是只要吃就会影响身体健康还是吃进去多少的量会产生影响?如果产生影响是不是就可以定义为食品安全事件?”像小高一样存在什么是食品安全困惑的公众并不在少数。正如前几年在中国引发的“绿豆神医”神话破灭一样,公众对保健养生、健康饮食充满了热情,但“绿豆能治百病”、“薯条能致癌”的疑问他们并不能快速地作出判断。而由此带来的焦虑在《中国食品安全舆情报告蓝皮书》(2013)中有明显指向,该蓝皮书指出,2012年媒体曝光的1942起食品安全事件中,1195起为非质量安全事件。对此,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王灿发教授于公开场合表示,按照中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在中国境内销售和生产的食品须符合中国国家标准,但以欧盟标准来判定在中国生产或销售的产品不合格,则判定依据有误,不属于食品安全事件。许多所谓“食品安全事件”,绝大多数属于解读不科学、标准引用有误或是没有具体依据的推测。这些态度并不利于食品安全向健康有序方向推进。据悉,在美国,公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达到80%。但在中国,知晓率还不足30%。而在日本,食品卫生教育从小即开始进行普及。我们,还能做什么?回溯近年来在全球各地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记者调查研究发现在政府进行“自上而下”的监管和打击,企业自身进行的自律自纠之时,食品安全风险所亟需的“自下而上”公众参与及责任意识更需由被动向主动方向转变。加强科普宣传中国国家风险评估中心副主任严卫星曾表示,“对于食品安全的风险交流,全社会都应该加大力度。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的重点不是简单的信息发布,而是要将专业术语变成老百姓能听得懂的语言,使大家理性看待食品安全问题。”他也强调当前中国对应机关在进行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时,以新闻发布的形式居多,而对食品安全的具体状况涉及的并不够。也正缘于科普、宣传力度的欠缺,公共事件发生后政府的交流反而让公众认为是欲盖弥彰。资料显示,在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图文并茂的宣传资料,告诉公众如何保护自己免受劣质食品的危害,并定期举办食品包装知识小测验,其中测试得分高的人可以得到一定的物质奖励;在德国,食品与农业部专门开设了“我们吃什么”网站。通过浏览网站信息,公众可以及时去掉自己购物清单上存在巨大安全隐患的食物;日本电视、报刊则通过公益宣传,呼吁公众购买食物时,要“运用嗅觉和视觉来鉴别食物,而不是依赖保质期标签”。此外,在日本的小区和超市里,经常会有免费向公众发放的小册子,就食物安全和饮食卫生等实用知识进行形象讲解。增强维权意识“维权?没吃死人怎么维权?”记者在随机采访中,持这种观点的人数并不少。许身健也向记者坦承维权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使得消费者维权意识淡薄并消极。在食品安全事件最关键的举证环节,公众对留存相应消费凭证、腐败食品证据也没有足够意识。“小票?留着有什么用?我已经当垃圾扔了。”经常光顾快餐厅的白领李欣告诉记者,而“食物都腐烂了,我还留着做什么用?”的答复也不鲜见。对于在维权体系中存在的欠缺,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勇也对外表示,将着眼于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引入经济利益相关方的有效监督;着眼于调动消费者和社会监督的积极性,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和有奖举报措施,提高风险交流和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权威性,创新支持民事诉讼的行政服务手段。众所周知,让企业的行为受到监管和市场的双重惩戒方面,美国公众维权意识则显得较为强烈。有关食品中毒的官司往往是美国各州律师事务所的最爱,因为这种官司被公认为“赢面很大”。此外,律师事务所网站也会详细告知公众若发现食物中毒后应进行的索赔程序。正像警钟究竟为谁而鸣一样,对于食品的安全,是所有人的期待。但同样维护食品安全,也没有人能置身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