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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融资约束与企业创新决策的理论框架下,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简称《认定办法》)颁布的2008年为分界点,采用工业企业数据库和上市公司数据库分析融资约束对制造企业创新决策的影响,并进一步考察制度迎合行为在这一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研究发现:《认定办法》颁布前融资约束显著抑制企业创新决策,《认定办法》颁布后则显著促进企业创新决策.这一结论证实一些企业为了迎合《认定办法》,采取操控手段使其研发强度达到政策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标准,进而获得政策优惠.制度迎合行为扭曲了正常市场条件下融资约束对于企业创新决策的负向影响,导致其呈现正向激励效应,这一激励效应在技术密集型企业和内陆企业中表现得尤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