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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生而自由平等,与生俱来就被赋予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为保障这些权利不受侵害,人们通过让渡部分权利、订立契约来成立政府。故政府的正当权力,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如果遇有任何形式的政府损害这些权利,人民就有权改变或推翻它,包括权力来自人民、由多数人治理的民主政体。权力分立、订立宪法等手段可防止暴政产生。但三权分立原则不宜被当代中国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