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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政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是高职教育的必经之路。通过对产学研结合中政校企合作产生的问题进行剖析,选择他们可行性的路径,来建构新形势下高职院校产学研政校企联动机制,以保障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高职教育 产学研结合 政校企联动 人才培养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经济发展对高端技能型人才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创新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需要。探索教育规律与市场规律的结合,借鉴市场运行机制,选择实行校企合作和工学交替,使学生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中学习,是高职院校提高育人质量,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培养技术人才的必由之路。为此,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产学研结合下的政校企长效合作机制是高职院校办学模式的必然选择。
一、高职教育产学研政校企联动机制的内生逻辑
产学研结合,依赖于校企双方的共同推进,单靠市场力量难以维系,它有赖于在政府参与下形成政府、高校和企业 “三重螺旋”的产学研结合机制。高职院校与企业的产学研结合中,一定程度上会出现企业、教师或学生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以及高职院校和企业未具有推进产学研结合足够动力的情况。为了更有效地促进人才培养,在缺乏其他因素作用的情况下,高职院校和企业推进产学研结合下的政校企合作,探究的是如何在政府、学校和企业之间形成一个稳定的利益格局来促进政校企合作,共同推进产学研结合动力机制的形成。
二、产学研结合中政校企开展面临的实际问题
(一)社会观念滞后的问题
受社会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职业教育被相当一部分群体视为穷人的教育。职业教育的弱势地位严重影响了政校企之间的合作。相当一部分企业存在认识上的偏差,他们认为高职院校毕业生很多,不愁招不到新员工。他们还认为没有必要进行政校企合作甚至把政校企合作视为额外负担。另外,一些企业还存在着重普教轻职教观念,重学历轻技能。建立了“学历导向”的用人评价机制,使得一部分企业不愿意参与到政校企合作中。
(二)企业自我保护的问题
企业在为学校提供实习技术和岗位时,对重点产品和技术实施保护,使得学生无法学习行业或企业最先进的技术。学校与企业在技术合作中,缺乏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对有关合同条款考虑不太严密,容易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争执,使校企合作中学生进行实习、顶岗及就业等正常工作进展不畅。
(三)合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要实现校企深度合作,需要在政府的主导下从根本上建立利益双赢的机制。但是当前企业和学校之间并不存在责权关系,而且两者合作中却存在相应的费用和风险。因此,校企合作缺乏持久的推动力,表现为低层次上的一种合作关系。譬如企业被动接受职业院校学生专业认知或顶岗实习,被动接受教师挂职锻炼等,而没有真正参与高职院校专业建设、课程设置、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合作教材的编写工作。另外,政校企合作实施过程中,由于层面与深度较低,对合作中的项目(包括学生就业、科研攻关等)缺乏跟踪调查,没有信息反馈,所以对接下来的合作机制无法及时指导、不断改进并逐步完善。
(四)政策法规缺位的问题
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的深入发展,除了学校和企业双方共同努力之外,离不开政府的法律法规、政策保障。《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指出:“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条件保障、政策措施的统筹管理,为职业教育提供强有力的公共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可见校企合作不仅需要学校、企业和行业的参与,还需要政府的行为。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由于缺少政策法规的支撑,校企合作面临一头热一头冷状况。对企业而言,参与校企合作既不能获得税收优惠或资金支持,又难以通过合作在短时间内改善其经济和社会效益。因此在缺乏政府引导、扶持和激励的政策法规下,校企合作难有持久动力。
三、产学研有效结合中政校企联动的路径选择
(一)高职教育融合于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企业快速发展
1、改革教学思路:根据不同企业的性质,对人才的需求有时难以于学生毕业相衔接。因而全面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大力开展工学交替,满足企业用人的突发性要求,并减少劳动力市场的缺口和波动。另外,高职院校应开放教育和培训来满足企业技术知识革新的需要,为企业提供各种学习机会以及即时跟进企业的发展。
2、关注人才要求:人才培养是学校的根本任务,是校企合作的核心内容。不同企业对人才都有自己评价体系,按照市场需要的指标体系培养人才是改革发展职业教育的必然选择。高职院校建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制度,由企业技术专家和学院专家共同完成专业建设,倾听企业对人才培养的意见和建议,将对学生进行“循环教育”,对暂时达不到企业要求的毕业生实行再培养、再教育,一直到企业满意为止。
3、建立反馈机制:高职教育的职业定位比本科教育更精准、更明确,特别在经济紧张的时候,企业需要动手能力更强的学生,解决当前企业面临的生存问题。因此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中需要引入信息系统来管理,修正、改进和完善现有合作方式,积极跟踪最及时的各项政校企合作反馈信息,使得政校企合作得以良性運行和发展。
(二)企业应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带动高职院校快速发展
1、宣传企业文化:企业积极地向学生宣传企业文化,推进企业文化与校园文化的融合,是实现学生与企业员工无缝对接的重要保证。为此,学院需要定期邀请企业管理人员到学校宣讲企业精神、企业文化,创造学生与企业直接对话的机会,引导学生自觉培养企业需要的职业道德素质和团队协作精神。
2、提供新技术、新工艺:企业可以与学校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实习实训计划,在学生学习企业或行业的基本专业技能的同时,介绍企业的新产品和新技术,增强了学生对企业的认知感和自信心,使得学生在毕业后的就业中实现即时上岗。 3、提供技术科研项目和平台:企业可以与高职院校建立稳定的科技合作关系,利用学校强大的实验平台和教师资源,对企业的科研创新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也对学校科研成果的产业化提供了出路,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政府扮演主导角色,推进校企合作更深入的展开
1、.参与技术准备工作:为了充分发挥政府、职业学院与企业中有利于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生产要素,通过加强了和产业界的联合办学,包括教学材料、专业设置、项目改进、结果评估等方式,实现就业、升学、终身发展和提高技术水平等多个目标。
2、发挥主导或引导的作用:政府主动介入校企合作,发挥其作为公共组织的宏观调控和服务功能。政府可以运用多元杠杆,发挥统筹组织职能,制定一系列法规,协调各方利益,搭建合作平台。如通过财政拨款、制定法规、税收优惠、政策扶持、激励评价等多种手段,发挥主导或引导作用。
3、适时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或职业教育联盟:在职业教育竞争非常激烈的情况下,政府可以通过资金扶助、政策引导,积极协调政府、企业、行业、职业学院(校)的利益,构建了政校企合作联动机制,使职业教育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四、高职教育产学研政校企联动机制建构
(一)建立高职教育产学研结合的动力机制
1. 出台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法规和具体管理办法:为产学研结合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和政策保障。产学研结合涉及高校及其教师、学生,企业及其員工之间的责、权、利关系,长期深入地运行有赖于政府提供法律法规和制度的保障, 使所有参与主体各施其职、各尽其责、各享其利,确保产学研结合在公平、互惠的原则下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2、成立由多部门联合组建的产学研结合组织协调机构:切实保障产学研结合的深入、持久的开展。有研究指出,我国虽然在国家层面建立了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但还未建立具体的执行或工作机构,以培养人才为主要目标的高职教育产学研结合还没有真正得到财政、税务、产业、科技等相关部门的应有重视,教育主管部门几乎是高职教育产学研合作工作的唯一领导机构和推动源。因此建立一个由这些部门联合组建的产学研结合组织机构用以负责协调各方的关系,适时制定和调整产学研结合的优惠政策,执行产学研结合的若干政策等。
3、建立高职教育产学研结合的评价和调控机制:产学研结合效果如何,是否达到预期目标,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高职院校可以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建立产学研结合的评价标准,将产学研结合情况作为教师和相关责任人的职称评定和职位晋升的重要指标。企业可以建立与高职院校产学研相结合的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并进行定期的评价和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作为政府提供经费资助或政策优惠的重要条件,以引导高职院校积极与企业对接,将人才、技术、实训基地和资金等要素向产学研结合聚集。政府可以设立高职教育产学研结合政府奖励基金,引导高职院校和企业根据自身的变化与市场信息进行产学研结合的自我调控,也可以直接对高职教育产学研结合进行合理调控,使校企双方更加积极地推进产学研的结合。
(二)建立高职教育政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
1、 建立政校企合作的激励与制约机制:为了使职业教育切实起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所需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支撑作用,政府应将以校企合作为特征的职业教育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政府、企业、学校在校企合作教育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建立校企合作办学的体系、制度和章程等,对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予以鼓励,反之予以发展限制,从而为校企合作的运行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譬如构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利益相关方的联动机制或校企科技项目优先制度等来有效调动企业资源为学校教学服务。
2、确立校企合作的互惠互利机制:由于工学交替会增加企业的管理成本,一定程度影响生产,且有增大生产安全风险与核心机密外泄的风险,所以应该建立校企合作的利益保障机制。政府应将校企合作管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校企合作财政专项资金,以保证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对承担了校企合作教育任务的企业,可根据接受学生的数量和消耗企业材料的费用,实行税收减免政策和特殊的财政资助。譬如奖励企业负责人并向校企合作成果突出的院校倾斜以及用于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校企合作课程开发、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运行维护费用等。高职院校在校企深度合作中要不断提升和发挥教学、科研、师资、技术等优势,在服务企业发展中有所建树,使高职教育发展成为地方企业发展不可缺失的依靠; 企业为更好获得来自职业院校的有效资源,在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实训、课程建设等方面积极为学院提供有益帮助。
3、政校企合作平台的构建思路:考虑能够满足多方利益需求的共同体和发挥各自作用的校企合作平台,由政府主导,政府职能部门参与管理的以现代企业发展和现代职教教育发展为内涵的现代职业教育模式。平台要在政府的主导下,建立起如何使校企双方能够积极主动参与的制度约束,使校企合作深入到教学、科研、生产各环节,形成具体方案和监控措施以及校企合作双方受益的具体实施细则。政府要明确有权威的管理协调机构,建立起“指导-服务”式的运行机制来组织校企合作相关的工作、协调校企双方的利益、发挥校企双方的优势促进共同发展,使政校企三方利益主体产生联动机制 。只有建立起企业与企业间、企业与管理部门间、企业与学校之间具有发展和利益依存关系的伙伴关系,才能满足多方利益,调动各方积极性,保证校企合作的有效性。
总之,政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重要体制形式,产学研结合是政校企合作的重要内容,二者的目的都是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政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需要良好的运行机制作保障,需要政府,学校,企业三方共同努力。因此,要谋求职业教育的长足发展,有必要对现有的政校企合作方式进行制度创新,建立健全政校企的责任制度、激励制度、科研制度等一系列联动机制,以保障高职教育产学研模式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吴慧平. 大学服务创新的三重螺旋模式[J].高教探索,2009(05).
[2] 赵学昌.建立政府、企业、学校三方联动机制推动产学研结合的探讨[J].天津职业大学学报,2008(02).
[3] 李春明,周杰. 构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利益相关方的联动机制[J].宜宾学院学报,2011(10).
[4] 胡秀锦,马树超.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环境分析与思考[J].职教论坛,2006(12).
关键词:高职教育 产学研结合 政校企联动 人才培养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经济发展对高端技能型人才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创新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需要。探索教育规律与市场规律的结合,借鉴市场运行机制,选择实行校企合作和工学交替,使学生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中学习,是高职院校提高育人质量,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培养技术人才的必由之路。为此,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产学研结合下的政校企长效合作机制是高职院校办学模式的必然选择。
一、高职教育产学研政校企联动机制的内生逻辑
产学研结合,依赖于校企双方的共同推进,单靠市场力量难以维系,它有赖于在政府参与下形成政府、高校和企业 “三重螺旋”的产学研结合机制。高职院校与企业的产学研结合中,一定程度上会出现企业、教师或学生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以及高职院校和企业未具有推进产学研结合足够动力的情况。为了更有效地促进人才培养,在缺乏其他因素作用的情况下,高职院校和企业推进产学研结合下的政校企合作,探究的是如何在政府、学校和企业之间形成一个稳定的利益格局来促进政校企合作,共同推进产学研结合动力机制的形成。
二、产学研结合中政校企开展面临的实际问题
(一)社会观念滞后的问题
受社会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职业教育被相当一部分群体视为穷人的教育。职业教育的弱势地位严重影响了政校企之间的合作。相当一部分企业存在认识上的偏差,他们认为高职院校毕业生很多,不愁招不到新员工。他们还认为没有必要进行政校企合作甚至把政校企合作视为额外负担。另外,一些企业还存在着重普教轻职教观念,重学历轻技能。建立了“学历导向”的用人评价机制,使得一部分企业不愿意参与到政校企合作中。
(二)企业自我保护的问题
企业在为学校提供实习技术和岗位时,对重点产品和技术实施保护,使得学生无法学习行业或企业最先进的技术。学校与企业在技术合作中,缺乏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对有关合同条款考虑不太严密,容易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争执,使校企合作中学生进行实习、顶岗及就业等正常工作进展不畅。
(三)合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要实现校企深度合作,需要在政府的主导下从根本上建立利益双赢的机制。但是当前企业和学校之间并不存在责权关系,而且两者合作中却存在相应的费用和风险。因此,校企合作缺乏持久的推动力,表现为低层次上的一种合作关系。譬如企业被动接受职业院校学生专业认知或顶岗实习,被动接受教师挂职锻炼等,而没有真正参与高职院校专业建设、课程设置、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合作教材的编写工作。另外,政校企合作实施过程中,由于层面与深度较低,对合作中的项目(包括学生就业、科研攻关等)缺乏跟踪调查,没有信息反馈,所以对接下来的合作机制无法及时指导、不断改进并逐步完善。
(四)政策法规缺位的问题
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的深入发展,除了学校和企业双方共同努力之外,离不开政府的法律法规、政策保障。《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指出:“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条件保障、政策措施的统筹管理,为职业教育提供强有力的公共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可见校企合作不仅需要学校、企业和行业的参与,还需要政府的行为。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由于缺少政策法规的支撑,校企合作面临一头热一头冷状况。对企业而言,参与校企合作既不能获得税收优惠或资金支持,又难以通过合作在短时间内改善其经济和社会效益。因此在缺乏政府引导、扶持和激励的政策法规下,校企合作难有持久动力。
三、产学研有效结合中政校企联动的路径选择
(一)高职教育融合于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企业快速发展
1、改革教学思路:根据不同企业的性质,对人才的需求有时难以于学生毕业相衔接。因而全面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大力开展工学交替,满足企业用人的突发性要求,并减少劳动力市场的缺口和波动。另外,高职院校应开放教育和培训来满足企业技术知识革新的需要,为企业提供各种学习机会以及即时跟进企业的发展。
2、关注人才要求:人才培养是学校的根本任务,是校企合作的核心内容。不同企业对人才都有自己评价体系,按照市场需要的指标体系培养人才是改革发展职业教育的必然选择。高职院校建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制度,由企业技术专家和学院专家共同完成专业建设,倾听企业对人才培养的意见和建议,将对学生进行“循环教育”,对暂时达不到企业要求的毕业生实行再培养、再教育,一直到企业满意为止。
3、建立反馈机制:高职教育的职业定位比本科教育更精准、更明确,特别在经济紧张的时候,企业需要动手能力更强的学生,解决当前企业面临的生存问题。因此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中需要引入信息系统来管理,修正、改进和完善现有合作方式,积极跟踪最及时的各项政校企合作反馈信息,使得政校企合作得以良性運行和发展。
(二)企业应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带动高职院校快速发展
1、宣传企业文化:企业积极地向学生宣传企业文化,推进企业文化与校园文化的融合,是实现学生与企业员工无缝对接的重要保证。为此,学院需要定期邀请企业管理人员到学校宣讲企业精神、企业文化,创造学生与企业直接对话的机会,引导学生自觉培养企业需要的职业道德素质和团队协作精神。
2、提供新技术、新工艺:企业可以与学校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实习实训计划,在学生学习企业或行业的基本专业技能的同时,介绍企业的新产品和新技术,增强了学生对企业的认知感和自信心,使得学生在毕业后的就业中实现即时上岗。 3、提供技术科研项目和平台:企业可以与高职院校建立稳定的科技合作关系,利用学校强大的实验平台和教师资源,对企业的科研创新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也对学校科研成果的产业化提供了出路,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政府扮演主导角色,推进校企合作更深入的展开
1、.参与技术准备工作:为了充分发挥政府、职业学院与企业中有利于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生产要素,通过加强了和产业界的联合办学,包括教学材料、专业设置、项目改进、结果评估等方式,实现就业、升学、终身发展和提高技术水平等多个目标。
2、发挥主导或引导的作用:政府主动介入校企合作,发挥其作为公共组织的宏观调控和服务功能。政府可以运用多元杠杆,发挥统筹组织职能,制定一系列法规,协调各方利益,搭建合作平台。如通过财政拨款、制定法规、税收优惠、政策扶持、激励评价等多种手段,发挥主导或引导作用。
3、适时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或职业教育联盟:在职业教育竞争非常激烈的情况下,政府可以通过资金扶助、政策引导,积极协调政府、企业、行业、职业学院(校)的利益,构建了政校企合作联动机制,使职业教育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四、高职教育产学研政校企联动机制建构
(一)建立高职教育产学研结合的动力机制
1. 出台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法规和具体管理办法:为产学研结合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和政策保障。产学研结合涉及高校及其教师、学生,企业及其員工之间的责、权、利关系,长期深入地运行有赖于政府提供法律法规和制度的保障, 使所有参与主体各施其职、各尽其责、各享其利,确保产学研结合在公平、互惠的原则下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2、成立由多部门联合组建的产学研结合组织协调机构:切实保障产学研结合的深入、持久的开展。有研究指出,我国虽然在国家层面建立了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但还未建立具体的执行或工作机构,以培养人才为主要目标的高职教育产学研结合还没有真正得到财政、税务、产业、科技等相关部门的应有重视,教育主管部门几乎是高职教育产学研合作工作的唯一领导机构和推动源。因此建立一个由这些部门联合组建的产学研结合组织机构用以负责协调各方的关系,适时制定和调整产学研结合的优惠政策,执行产学研结合的若干政策等。
3、建立高职教育产学研结合的评价和调控机制:产学研结合效果如何,是否达到预期目标,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高职院校可以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建立产学研结合的评价标准,将产学研结合情况作为教师和相关责任人的职称评定和职位晋升的重要指标。企业可以建立与高职院校产学研相结合的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并进行定期的评价和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作为政府提供经费资助或政策优惠的重要条件,以引导高职院校积极与企业对接,将人才、技术、实训基地和资金等要素向产学研结合聚集。政府可以设立高职教育产学研结合政府奖励基金,引导高职院校和企业根据自身的变化与市场信息进行产学研结合的自我调控,也可以直接对高职教育产学研结合进行合理调控,使校企双方更加积极地推进产学研的结合。
(二)建立高职教育政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
1、 建立政校企合作的激励与制约机制:为了使职业教育切实起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所需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支撑作用,政府应将以校企合作为特征的职业教育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政府、企业、学校在校企合作教育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建立校企合作办学的体系、制度和章程等,对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予以鼓励,反之予以发展限制,从而为校企合作的运行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譬如构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利益相关方的联动机制或校企科技项目优先制度等来有效调动企业资源为学校教学服务。
2、确立校企合作的互惠互利机制:由于工学交替会增加企业的管理成本,一定程度影响生产,且有增大生产安全风险与核心机密外泄的风险,所以应该建立校企合作的利益保障机制。政府应将校企合作管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校企合作财政专项资金,以保证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对承担了校企合作教育任务的企业,可根据接受学生的数量和消耗企业材料的费用,实行税收减免政策和特殊的财政资助。譬如奖励企业负责人并向校企合作成果突出的院校倾斜以及用于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校企合作课程开发、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运行维护费用等。高职院校在校企深度合作中要不断提升和发挥教学、科研、师资、技术等优势,在服务企业发展中有所建树,使高职教育发展成为地方企业发展不可缺失的依靠; 企业为更好获得来自职业院校的有效资源,在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实训、课程建设等方面积极为学院提供有益帮助。
3、政校企合作平台的构建思路:考虑能够满足多方利益需求的共同体和发挥各自作用的校企合作平台,由政府主导,政府职能部门参与管理的以现代企业发展和现代职教教育发展为内涵的现代职业教育模式。平台要在政府的主导下,建立起如何使校企双方能够积极主动参与的制度约束,使校企合作深入到教学、科研、生产各环节,形成具体方案和监控措施以及校企合作双方受益的具体实施细则。政府要明确有权威的管理协调机构,建立起“指导-服务”式的运行机制来组织校企合作相关的工作、协调校企双方的利益、发挥校企双方的优势促进共同发展,使政校企三方利益主体产生联动机制 。只有建立起企业与企业间、企业与管理部门间、企业与学校之间具有发展和利益依存关系的伙伴关系,才能满足多方利益,调动各方积极性,保证校企合作的有效性。
总之,政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重要体制形式,产学研结合是政校企合作的重要内容,二者的目的都是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政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需要良好的运行机制作保障,需要政府,学校,企业三方共同努力。因此,要谋求职业教育的长足发展,有必要对现有的政校企合作方式进行制度创新,建立健全政校企的责任制度、激励制度、科研制度等一系列联动机制,以保障高职教育产学研模式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吴慧平. 大学服务创新的三重螺旋模式[J].高教探索,2009(05).
[2] 赵学昌.建立政府、企业、学校三方联动机制推动产学研结合的探讨[J].天津职业大学学报,2008(02).
[3] 李春明,周杰. 构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利益相关方的联动机制[J].宜宾学院学报,2011(10).
[4] 胡秀锦,马树超.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环境分析与思考[J].职教论坛,20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