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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在1988年上海甲肝暴发事件后制订,经历2003年“非典”以及2009年H1N1“禽流感”疫情后两次修订,在我国抗击各类突发疫情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2019年末出现的新冠疫情还是暴露出我国对抗新发急性传染病疫情中的法制不完善之处,因此可充分借鉴国外相关法制案例和国内学者对相关法律修改的意见,对该法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