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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和电力体制改革的号召,中国三峡集团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重庆区域为战略重点,积极推进配售电改革,组建了混合所有制企业——重庆长电联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电联合”),并被国家发改委列为全国混合所有制改革第二批试点之一。2017年12月,长电联合通过增资扩股,整合了两家地方电网的全部股权。股权整合后,股东有中央企业(持股37.83%)、重庆地方国企(持股39.32%)、民营股东及自然人股东(持股22.85%),形成了“股权相对分散、股东结构多元、股东优势互补”的混合股权结构。公司改革目标完成后,将实现市值300亿元,并通过投资并购、资本运作等方式,将在“十四五”末力争达到500亿元市值,成为国家配售电改革标杆企业,将为国家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可复制和推广的有效经验。
混合所有制企业与传统国有企业有所不同,其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民营资本共存,股权结构多元、利益诉求不一,故开展党建工作与国有企业面临的情况有所不同。在正确看待现存问题的基础上,长电联合把抓好企业党建工作与推进改革发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开始了推进党建工作的探索实践。
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建立“1+N”制度体系。长电联合“混改”试点方案明确,产权混合只是长电联合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第一步,关键是要做好一整套的制度设计。为此,长电联合建立了一套以“《公司章程》和N项制度”为核心的“1+N”制度体系,旨在落实建立产权清晰、股权多元、制衡有效的法人主体,建立一整套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管理机制。
做实做强董事会。依照《公司法》,长电联合通过《公司章程》,建立股东会权力清单,权力清单外的事项全部授权给董事会,各股东通过股东会、董事会行使权力,充分发挥和保障董事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管理核心作用,真正落实了董事会职权。
实现“党建入章”。长电联合按照要求,在成立之初,就把党建工作要求写进公司章程,明确要求在企业中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切实发挥好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积极服务公司生产经营中心工作,坚持将党委研究讨论作为重大经营决策的前置程序,确保企業党组织有效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决策。
推动党委会与其他公司治理主体有效结合。长电联合《公司章程》明确了党委会与股东会、董事会及经理层在重大经营决策方面的有效结合,实现了党组织建设与完善公司治理及市场化制度的有机统一,保证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在企业得到认真贯彻执行。根据投资协议,长电联合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主导方长江电力推荐担任。长电联合成立党委、纪委后,通过任命和选举,真正实现党委书记与董事长“一肩挑”。此外,公司5名党委委员中,有3名同时为董事会成员,另外2名分别为经理层成员、纪委书记。党委、纪委班子成员通过董事会、经理层充分表达党委意见,确保党组织有效参与和监督企业治理,确保国有资本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有效控制力。
创新设置国家特殊管理股
2015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允许将部分国有资本转化为优先股,在少数特定领域探索建立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
为切实保证长电联合在推进混改进程中坚持党的领导、严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公众利益,长电联合通过特殊股权结构设计,创新设置了国家特殊管理股,使国有股份实现特定目标。长电联合通过《公司章程》,明确由在国家电力行业内具有专业优势、管理优势、资金及资源优势的股东主导方“长江电力”作为国家特殊管理股股东。长江电力除享有知情权、收益权和表决权外,还承担国家特殊管理股股东的职责和义务,对企业可能存在的违反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或影响供电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等特定事项可以行使一票否决权,即拥有最大决策权和控制权。这样一来,在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同时,国家特殊管理股股东可以有效兼顾效益与公平,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最大程度保障公共利益和履行社会责任。
促进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
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在党建入章的基础上,长电联合党委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公司党委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做到事先有论证、会前有沟通、会上有表达、会后有报告。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按照党委会先议、会前沟通、会上表达、会后报告等程序通过董事会参与企业的重大问题决策,通过定期听取管理层汇报,监督公司重大决策的执行。同时,紧密结合公司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一岗双责”,继续推行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强化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
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长电联合各级子公司结合其工程建设点多面广、变电站区域分散、检修作业现场偏远、安全生产任务繁重等工作实际,切实发挥党组织服务生产经营的正向效应,将党支部建在班组上,结合周例会、月例会和班组会,不断健全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开展“聚力阳光党建、引领改革提升”等主题党日活动,发挥党员突击队、党员先锋岗带头作用,将党支部真正建成战斗堡垒,不断提高其开展中心工作的战斗力,有力推动公司安全供电生产创造新业绩。
持续推动公司改革发展。长电联合在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发挥与相关方的战略协同作用,通过市场交易等方式实现电力供需平衡、降低要素成本、提高运行效率、优化服务质量,有力地推动了电改进程。另外,长电联合积极践行党中央以及国务院关于建设现代三峡库区的指示,通过整合重庆地方电力企业,切实降低电力要素价格,提高电力服务质量,为三峡库区经济发展提供动力保障。2017年,长电联合已经完成市场化售电量5.8亿千瓦时,为130余户企业节省电费5 500万元。 有力推动企业上市。长电联合积极创新商业模式,充分发挥党组织协调各方、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作用,有效集合股东资源,努力形成公司改革发展的整体合力和竞争优势,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改革发展成果,将企业上市作为公司改革发展的重要目标。按照公司改革方案,实现整体上市后,长电联合将有力推动重庆地方经济发展。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用人相结合
长电联合进一步完善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聘、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相结合的有效途径,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积极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
长电联合本着“精简高效、运行顺畅”的原则科学制定“三定方案”,设置公司经营班子、职能部门及岗位职责,加强干部职工的分层分类管理;打破任命制,积极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严格按照市场化和专业化要求,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公开竞聘、择优录用,有序推进董事会选聘经理层成员工作。公司党委事前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上级党组织及其部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党委在董事会选聘经理层成员工作中发挥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等作用。此外,长电联合实行全员合同制用工,所有进入长电联合的员工均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與长电联合签订劳动合同,转换身份,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用工机制。
切实抓好党建工作“三基建设”
长电联合党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党建质量提升年”为契机,以“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提升党建工作质量。
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2018年3月,长江电力委派调研组赴重庆市黔江区组织部就长电联合党组织隶属关系进行商谈。结合黔江区内相关国有企业近年来党建工作情况,以及企业未来运行体制机制变化,为有效适应新时代党建工作的形势和任务,提高工作效率,按照“便于党员教育管理,便于党员发挥作用和实际工作需要”的原则,长电联合党组织决定由区委组织部管理的属地管理模式调整为由长江电力党委直接管理的垂直管理模式。长电联合的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使用、党员教育监督管理、党内学习教育活动、党内信息统计等日常性、基础性工作接受长江电力党委直接领导,党建工作考核一并由长江电力党委负责。
逐步完善下级党组织设置。2018年,在长江电力党委、重庆市黔江区委和涪陵区委的大力支持下,两家地方企业(乌江实业和聚龙电力)党组织整建制划归长电联合党委管理,其党组织负责人均兼任长电联合党委委员。截至2018年10月17日,长电联合党委下设乌江实业党委、聚龙电力党委和机关党支部三个基层党组织,共有在册党员415人(含预备党员3名)。
切实增强党务工作力量。长电联合党委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党的工作机构设置的具体要求,在考虑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有利于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前提下,不仅保留各子企业党群机构设置,还独立设置长电联合党群工作部,专职负责公司党务工作。同时,按照精干、高效、协调的原则,厘清各岗位工作职责,避免重叠交叉和相互推诿扯皮,选派增补了一批既会党的工作,又熟悉企业生产经营的人员作为专兼职党务工作者,数量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1%,进一步增强了党务工作力量。
优化完善党建工作制度。按照长江电力党委党建工作制度建设要求,长电联合党委坚持把完善制度建设作为党建工作重点,率先研究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实施细则和党委议事规则,明确党委议事原则、范围、权限和程序,实现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同频共振。此外,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进一步规范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委员联系点、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党支部工作规范等工作制度要求,严格按照标准做好规定动作。在此基础上,长电联合积极探索建立民营企业家参加党的活动的常态机制,有效引导非党员的职工群众尤其是高管人员列席党委会、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党的组织生活,不断扩大党组织的影响力和辐射面,增强党的吸引力。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长电联合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企业改革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长电联合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的位置,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委员履行“一岗双责”,不断强化“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助抓、业务部门共同抓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确保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企业经营管理实践中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持之以恒反对“四风”。长电联合党委坚持反对“四风”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强化纪律建设和廉洁教育,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监督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过全面检查、专项检查、纪律审查等多种形式,强化日常监督,用监督形成震慑,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按照信访“零存查”的要求,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点查处基层微腐败问题,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形成“不敢腐”的震慑。不断完善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制度体系,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构建“不能腐”的堤坝。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教育日活动,充分运用宣传媒体,持续传播廉洁文化,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从根源上养成“不想腐”的自觉。
通过以上六个方面的举措,长电联合党建工作基础不断夯实,质量有效提升,同时也有力促进了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等工作,为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党建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和宝贵经验。
(本文课题组成员:课题负责人:马振波,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课题组成员:李绍平,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重庆长电联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宋宏伟,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主任;谷传伟,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党建业务主管;贾昆明,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党建业务主办;罗金涛,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干事。)
混合所有制企业与传统国有企业有所不同,其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民营资本共存,股权结构多元、利益诉求不一,故开展党建工作与国有企业面临的情况有所不同。在正确看待现存问题的基础上,长电联合把抓好企业党建工作与推进改革发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开始了推进党建工作的探索实践。
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建立“1+N”制度体系。长电联合“混改”试点方案明确,产权混合只是长电联合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第一步,关键是要做好一整套的制度设计。为此,长电联合建立了一套以“《公司章程》和N项制度”为核心的“1+N”制度体系,旨在落实建立产权清晰、股权多元、制衡有效的法人主体,建立一整套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管理机制。
做实做强董事会。依照《公司法》,长电联合通过《公司章程》,建立股东会权力清单,权力清单外的事项全部授权给董事会,各股东通过股东会、董事会行使权力,充分发挥和保障董事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管理核心作用,真正落实了董事会职权。
实现“党建入章”。长电联合按照要求,在成立之初,就把党建工作要求写进公司章程,明确要求在企业中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切实发挥好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积极服务公司生产经营中心工作,坚持将党委研究讨论作为重大经营决策的前置程序,确保企業党组织有效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决策。
推动党委会与其他公司治理主体有效结合。长电联合《公司章程》明确了党委会与股东会、董事会及经理层在重大经营决策方面的有效结合,实现了党组织建设与完善公司治理及市场化制度的有机统一,保证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在企业得到认真贯彻执行。根据投资协议,长电联合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主导方长江电力推荐担任。长电联合成立党委、纪委后,通过任命和选举,真正实现党委书记与董事长“一肩挑”。此外,公司5名党委委员中,有3名同时为董事会成员,另外2名分别为经理层成员、纪委书记。党委、纪委班子成员通过董事会、经理层充分表达党委意见,确保党组织有效参与和监督企业治理,确保国有资本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有效控制力。
创新设置国家特殊管理股
2015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允许将部分国有资本转化为优先股,在少数特定领域探索建立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
为切实保证长电联合在推进混改进程中坚持党的领导、严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公众利益,长电联合通过特殊股权结构设计,创新设置了国家特殊管理股,使国有股份实现特定目标。长电联合通过《公司章程》,明确由在国家电力行业内具有专业优势、管理优势、资金及资源优势的股东主导方“长江电力”作为国家特殊管理股股东。长江电力除享有知情权、收益权和表决权外,还承担国家特殊管理股股东的职责和义务,对企业可能存在的违反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或影响供电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等特定事项可以行使一票否决权,即拥有最大决策权和控制权。这样一来,在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同时,国家特殊管理股股东可以有效兼顾效益与公平,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最大程度保障公共利益和履行社会责任。
促进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
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在党建入章的基础上,长电联合党委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公司党委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做到事先有论证、会前有沟通、会上有表达、会后有报告。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按照党委会先议、会前沟通、会上表达、会后报告等程序通过董事会参与企业的重大问题决策,通过定期听取管理层汇报,监督公司重大决策的执行。同时,紧密结合公司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一岗双责”,继续推行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强化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
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长电联合各级子公司结合其工程建设点多面广、变电站区域分散、检修作业现场偏远、安全生产任务繁重等工作实际,切实发挥党组织服务生产经营的正向效应,将党支部建在班组上,结合周例会、月例会和班组会,不断健全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开展“聚力阳光党建、引领改革提升”等主题党日活动,发挥党员突击队、党员先锋岗带头作用,将党支部真正建成战斗堡垒,不断提高其开展中心工作的战斗力,有力推动公司安全供电生产创造新业绩。
持续推动公司改革发展。长电联合在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发挥与相关方的战略协同作用,通过市场交易等方式实现电力供需平衡、降低要素成本、提高运行效率、优化服务质量,有力地推动了电改进程。另外,长电联合积极践行党中央以及国务院关于建设现代三峡库区的指示,通过整合重庆地方电力企业,切实降低电力要素价格,提高电力服务质量,为三峡库区经济发展提供动力保障。2017年,长电联合已经完成市场化售电量5.8亿千瓦时,为130余户企业节省电费5 500万元。 有力推动企业上市。长电联合积极创新商业模式,充分发挥党组织协调各方、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作用,有效集合股东资源,努力形成公司改革发展的整体合力和竞争优势,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改革发展成果,将企业上市作为公司改革发展的重要目标。按照公司改革方案,实现整体上市后,长电联合将有力推动重庆地方经济发展。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用人相结合
长电联合进一步完善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聘、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相结合的有效途径,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积极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
长电联合本着“精简高效、运行顺畅”的原则科学制定“三定方案”,设置公司经营班子、职能部门及岗位职责,加强干部职工的分层分类管理;打破任命制,积极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严格按照市场化和专业化要求,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公开竞聘、择优录用,有序推进董事会选聘经理层成员工作。公司党委事前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上级党组织及其部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党委在董事会选聘经理层成员工作中发挥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等作用。此外,长电联合实行全员合同制用工,所有进入长电联合的员工均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與长电联合签订劳动合同,转换身份,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用工机制。
切实抓好党建工作“三基建设”
长电联合党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党建质量提升年”为契机,以“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提升党建工作质量。
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2018年3月,长江电力委派调研组赴重庆市黔江区组织部就长电联合党组织隶属关系进行商谈。结合黔江区内相关国有企业近年来党建工作情况,以及企业未来运行体制机制变化,为有效适应新时代党建工作的形势和任务,提高工作效率,按照“便于党员教育管理,便于党员发挥作用和实际工作需要”的原则,长电联合党组织决定由区委组织部管理的属地管理模式调整为由长江电力党委直接管理的垂直管理模式。长电联合的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使用、党员教育监督管理、党内学习教育活动、党内信息统计等日常性、基础性工作接受长江电力党委直接领导,党建工作考核一并由长江电力党委负责。
逐步完善下级党组织设置。2018年,在长江电力党委、重庆市黔江区委和涪陵区委的大力支持下,两家地方企业(乌江实业和聚龙电力)党组织整建制划归长电联合党委管理,其党组织负责人均兼任长电联合党委委员。截至2018年10月17日,长电联合党委下设乌江实业党委、聚龙电力党委和机关党支部三个基层党组织,共有在册党员415人(含预备党员3名)。
切实增强党务工作力量。长电联合党委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党的工作机构设置的具体要求,在考虑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有利于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前提下,不仅保留各子企业党群机构设置,还独立设置长电联合党群工作部,专职负责公司党务工作。同时,按照精干、高效、协调的原则,厘清各岗位工作职责,避免重叠交叉和相互推诿扯皮,选派增补了一批既会党的工作,又熟悉企业生产经营的人员作为专兼职党务工作者,数量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1%,进一步增强了党务工作力量。
优化完善党建工作制度。按照长江电力党委党建工作制度建设要求,长电联合党委坚持把完善制度建设作为党建工作重点,率先研究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实施细则和党委议事规则,明确党委议事原则、范围、权限和程序,实现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同频共振。此外,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进一步规范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委员联系点、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党支部工作规范等工作制度要求,严格按照标准做好规定动作。在此基础上,长电联合积极探索建立民营企业家参加党的活动的常态机制,有效引导非党员的职工群众尤其是高管人员列席党委会、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党的组织生活,不断扩大党组织的影响力和辐射面,增强党的吸引力。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长电联合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企业改革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长电联合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的位置,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委员履行“一岗双责”,不断强化“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助抓、业务部门共同抓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确保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企业经营管理实践中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持之以恒反对“四风”。长电联合党委坚持反对“四风”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强化纪律建设和廉洁教育,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监督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过全面检查、专项检查、纪律审查等多种形式,强化日常监督,用监督形成震慑,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按照信访“零存查”的要求,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点查处基层微腐败问题,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形成“不敢腐”的震慑。不断完善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制度体系,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构建“不能腐”的堤坝。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教育日活动,充分运用宣传媒体,持续传播廉洁文化,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从根源上养成“不想腐”的自觉。
通过以上六个方面的举措,长电联合党建工作基础不断夯实,质量有效提升,同时也有力促进了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等工作,为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党建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和宝贵经验。
(本文课题组成员:课题负责人:马振波,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课题组成员:李绍平,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重庆长电联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宋宏伟,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主任;谷传伟,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党建业务主管;贾昆明,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党建业务主办;罗金涛,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