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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丽英,1932年生,山东省东平人。1983年、1987年、1992年先后当选为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1997年9月当选为中纪委副书记、常委。2002年11月退休。
被定义成了“女包公”
作为一位奋战在纪检监察战线长达24年的“老纪检”,刘丽英一贯以查办“硬骨头”案件著称。她负责查办的慕绥新、马向东、李真、丛福奎和马德等特大腐败案件的风云故事,至今仍被人们津津乐道。
刘丽英,194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沈阳市组织部干部处组长、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中纪委委员。1997年党的十五大时,刘丽英已经65岁了,她曾坦陈自己“已经准备退下来”,结果仍当选为中纪委常委,而且,她还被选为中纪委副书记
2002年1 1月,刘丽英从中纪委副书记岗位上退下来之后,对自己的作息时间仍然安排得紧凑,对自己的要求依然严格。
过去,她每天都是6点50分就上班,晚上六七点才下班,真是忙个不停。退休后,她给自己制定的一张《作息时间表》,上面写着每天工作、阅读书报、写字和散步的时间,还在“备注”一栏中特别注明:严格遵守时间。雷打不动,风雨不误。
她,就是这样一位女性,为党的事业不懈奋斗了大半生,从来没有怨言。但她拒绝一切钢铁般坚硬的称呼,比如“女包公”、“铁娘子”。在黑龙江办案的时候,刘丽英曾对采访她的记者说,她并不喜欢“女包公”这个称呼。但跟刘丽英一道办过案件,曾任黑龙江省监察厅副厅长的刘殿学思索良久,在长途电话里告诉记者:“用女强人来形容倒未必妥当,黑龙江人都称她为‘女包公’。”
1985年,刘丽英率领工作组进驻山西运城,查办了一批违法乱纪案件后,运城人便开始叫她“女包公”。但工作组刚去时,有人在气愤与失望之下,写下了一副对联:上联——“党法国法两法有法不依贪赃枉法”;下联——“贪官赃官狗官官官相护狼狈为奸”,横批是“和尚打伞”。
在运城前后办案时间长达8个月的刘丽英,也和了一副对联:上联——“党法国法两法有法必依奉公守法;下联——清官民官好官群众监督秉公办案”,横批则是“执法如山”。
这,既是她对当地执纪执法部门的殷切期望,也是给自己和其他办案人员共勉。
刘丽英已成为一个“传说”
刘丽英真正被媒体广泛关注,是1995年查办邓斌案。邓斌非法集资达32亿元,这个老太太当时并不那么容易就范。
中央纪委研究室理论处处长修晓波回忆说,刘丽英因此决定亲自提审邓斌,几个回合过后,邓斌开口。
“邓斌说,‘你是中纪委的……你是刘丽英?’这时刘丽英笑了。接下来,邓斌说,‘如果你早一点来审我,我也不会这么久拖着不说’。”
邓斌案的背景之深,即使邓斌本人也不知道最终会查到什么地步。邓斌的交代,首先牵扯出北京市厅级干部李敏;随后李敏供出首都钢铁公司副总经理周北方;然后是陈希同的秘书陈建;接着是原北京市某机关副处长,后下海经商的胡某;最后追查到王宝森与陈希同。一条线索层层深入,挖到第七层,终于将陈希同送上审判台。
国内外多数媒体评价说,陈希同的被审判,证明中国反腐败力度空前加强。同样,更多媒体注意到,这一过程中间刘丽英“敢碰硬”,以及坚忍不拔的努力。 但此后的刘丽英却更加低调。“不接受采访,不参加庆典,不参加吃请”成为她最著名的原则。中纪委办公楼大厅里,有两个照片宣传栏,几十张图片,即使在合影里也找不着刘丽英的形象。
记者向刘丽英的秘书提出采访要求,秘书回绝的理由是:“刘书记从来都没有接受过采访。”当记者提醒说,刘丽英曾接受过黑龙江《明鉴》杂志采访时,这位从容、精干的女同志有点急了,她说,“他们是在工作中有所接触,不是采访”。
《明鉴》杂志的报道里,刘丽英则澄清,“我不是传说的刘伯承女儿”。
有学者统计发现:上世纪90年代,中国共查处省部级腐败高官近百人,而后三年(1998-2000)即超过一半。2001年对省部级腐败官员的查处力度仍保持着较高水平。曾收集并研究中国共产党所有反腐败文件的任建明,对中国反腐败制度安排的描述是:“纪检系统起领导作用,司法系统是协同作用。这是执政党领导地位的体现。”
在这种制度架构里,中纪委的作用至关重要。而作为中纪委副书记的刘丽英,被认为是反腐败斗争的一员干将。有趣的是,刘丽英与纪检系统办案人员的极度低调所形成的信息空白,与高官落马人数增多构成了一种对应,这层现实也颇具中国特色。结果是,但凡腐败的大案要案,多数人甚至媒体报道都会惯性地想到是“刘丽英办的案”,虽然事实上并不是所有案件都是刘丽英一个人查办。从某种层面看,刘丽英已成为一个“传说”。面对压力毫不退缩
1999年始发的沈阳“慕马”案震惊全国,刘丽英也因此再显锋芒。
1999年6月,一份关于沈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向东等人豪赌的报告送到北京。一个月后,刘丽英负责的中纪委专案组决定对其实行“双规”。
作为专案组组长的刘丽英三次亲赴辽宁督办,随着对马向东案的深入调查,历时两年,令人震惊的“慕马”案才告终结:2001年因巨额受贿,沈阳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慕绥新被判处死缓,马向东被判处死刑。“慕马”案引发了沈阳甚至整个中国官场的震动,案件牵出142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追究刑事责任的就有104人,其中17人是党政部门的“一把手”,涉及金额高达两亿余元。
纪检部门的一份资料也能说明此事:2000年11月13日,刘丽英再次来到沈阳。在查办案件的协调会上,她果断决定对马向东指定管辖的法院,将马向东一案交由江苏审理。这其中的背景就是马向东的老婆章亚非。由于她的活动能力,使马向东一案辗转数次,以致要将涉案的20余人浩浩荡荡地转到江苏开审。
这是一个让民心大快的案件,然而,“慕马”案背后的曲折复杂并不为人所知。 2002年,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刘丽英首次披露了其中的辛酸:“查处‘慕马’案时,有人不仅诬告我包庇慕、马二人,还告我儿子为慕绥新说情受贿400万元。这些卑劣的手法,无非是想达到中央不信任我、不再让我查案的目的。记得尉健行(时任中纪委书记)同志当时就对我说:‘正因为你查案坚决,有人才告你。你不能回避,要坚决查下去!’这是对我的最大支持和信任,我还能说什么呢?尽管如此,我还是恳请组织上对涉及我儿子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经查证,涉及到我与我儿子的文章都属于捏造、诬告和诽谤。最终还了我和我儿子的清白。”
与刘丽英一道查办“慕马”案的有关人员介绍说,“刘丽英心脏不好,在讨论案件时,有一次昏了过去,但一会儿醒了过来,跟没事一样,说‘接着说,后面情况是什么’。”多数人在接受采访时,所表现出来对刘丽英的敬重是由衷的。这显然是刘丽英能够成为民众选择认定她为英雄的基础因素。
与这种由衷的敬意一样,多数人对刘丽英共同的记忆是她的“一定要把此案办成木板上钉钉带拐弯的铁案”的说法。针对个别人“(刘丽英办案)让人永世不得翻身”的指责,刘丽英说:“我说这叫永世不得翻案。”
巨贪闻风丧胆
丛福奎案是刘丽英2001年查处的重要案件之一。与刘丽英过去查处的高官腐败案件有所不同,新华社报道说:“(丛福奎)思想上颓废,政治上堕落,经济上贪婪”,是一起“罕见”的案件。
从沈阳轻工学院毕业后,用10年时间,丛福奎从黑龙江鸡东县制酒厂技术员上升到党支部书记位置,此后由副县长而市长、书记,1990年任黑龙江副省长。1995年,丛福奎调任河北省政府任副省长,随后升任常务副省长。有内部知情人透露,当时的丛福奎,“雄心勃勃,极想坐上省长位置”。当然,即使刚到河北的丛福奎,也不是没有机会实现这一梦想,但未能如愿。4年后,丛福奎又有了一次实现梦想的机会,多数人认为丛福奎是最有力的竞争者之一,但结果尚未出来之前,他被“双规”了。
丛福奎案被暴露,非常偶然。在厦门远华案的查处过程中,与远华案有涉的香港某公司董事长丛某向有关方面提出见面的要求,“希望讲清自己的问题”。不过,他要求,“在香港与办案人员会面”。
这个要求让办案人员很觉头痛,因为丛某的这种要求并非第一次,而上一次遵约去香港与他会面的办案人员并未得回有价值的材料。不过,后来远华案的有关办案人员还是去了香港。在接待这一次的办案人员之前,丛某发现自己的赴港单程证被吊销。与办案人员交锋几个回合,丛某终于开口。收受并索要过丛某50万元人民币、25万美元与5万港币财物的丛福奎,浮出水面。
《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说:“(2000年)6月27日,正在医院住院的中央纪委副书记刘丽英拔掉针头,直接从医院出发,率专案组赶赴石家庄。当天下午,在河北省委及有关部门的配合下,专案组顺利地对丛福奎及其秘书采取了‘双规’措施。”
被民众选择的英雄
或许,了解刘丽英的过去,就会更加懂得她的坚韧和刚强。
刘丽英生长在哈尔滨市一个普通的城市贫民家庭,小时家庭生活非常拮据。1948年7月,初中刚毕业的刘丽英被选调到公安总局干部学校学习。
1949年前后,刘丽英与丈夫李文彬在哈尔滨行政干部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了沈阳公安局。
刘丽英在沈阳市公安局长期负责干部人事工作。她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工作敬业,对局内干部的情况非常熟悉,有“活字典”之称。如果没有“文化大革命”,刘丽英的一生,或许就是一位优秀公安人事干部的一生。
一直到1977年,这段历史,刘丽英绝少向人提及。
在“十年动乱”那段不正常的岁月中,刘丽英在3年之内接连失去了3位亲人:父亲、丈夫和母亲;她本人还受到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降级等处分,并被下放农村。尽管如此,她自始至终没有在造反派捏造事实的结论上签字。
《明鉴》杂志记者张卓桥说:“刘丽英在接受我们采访时,说到自己的丈夫(原沈阳市公安局党组成员、刑警处处长李文彬于1969年被迫害而死),非常动情,流下了眼泪。”
对于这段伤心的往事,刘丽英的语气十分凝重:“‘文革’时无法无天,大搞群众运动,上至国家主席,下至普通群众,多少人被迫害折磨而死。总结一下,其中的一个重要教训是,我们不讲法制,法也没有应有威力,结果被坏人钻了空子。所以,我恢复工作后的一个强烈信念就是,必须树立党纪国法的极大权威,必须刚正不阿,执法如山,才能保持党的荣誉,才能取信于民!”
1977年,因为成立林彪“四人帮”专案组,刘丽英被抽调到了北京。林彪“四人帮”专案组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林彪在蒙古坠机后,党中央随即成立了林彪专案组。第二阶段是“四人帮”倒台后,林彪案与“四人帮”案合并成立新的专案组。这时,刘丽英从沈阳调到了北京,任专案组办公室副主任。第三阶段是成立林彪“四人帮”审判小组。
这一专案组里的成员,多数是老红军老革命出身,年纪偏大,而刘丽英当时只有40多岁,在一年多的工作接触里,人们对刘丽英的评价:“优秀”、“正直”。“(刘丽英)搞案子很有水平,特点是大胆,而且敢作敢为”。
审判林彪“四人帮”时,刘丽英留下来,后来担任审判员。1979年,重新组建中央纪委检查委员会,刘丽英被选为中纪委委员。
后来在查办各类腐败大案中与刘丽英共过事的官员,对她的能力都有大大超过一般的评价。刘殿学向记者介绍说:“当年黑龙江的几起案件向中央汇报了好几次,也都没有什么进展,案子差不多就要‘办黄了’,这时刘丽英介入了。结果很快找到了案件全局的突破点。”其实,就是无锡邓斌非法集资案,邓斌交代完自己的问题后,相当一部分人也认为案件可以结束了,但刘丽英没有决定“结案”,而是更深入地查下去,一直追到陈希同。
专门研究“廉政”课题的清华大学副教授任建明说:“纪检系统起领导作用,司法系统是协同作用的这种中国反腐败的制度安排,从现实的角度看,最大的好处是效率很高。”当然,任建明也坦陈,“这种办法是中国所独有的特殊的制度安排。在中国民众反腐要求极其强烈的背景下,这种选择,因其效率最高,也是最现实的选择。”
在中纪委办案一线干了24年,这个几乎反了一辈子腐败的老党员,面对日渐复杂的人心变故,难免伤感。刘丽英曾讲起一件对她思想触动极大的事情:“一个与我相识已有40年的老同志,因接受了好处,想通过我替马向东说情,让我‘网开一面’、‘手下留情’,后来没有达到目的,他竟恼羞成怒向上级诬告我。我真是想不明白,一个老同志的灵魂和晚节,在一点既得利益面前竟然会扭曲成这样!”
显然,纪检系统的工作未必那么容易让人理解。但刘丽英经常对办案的同志讲,当一个纪检监察干部容易,做一名“党的忠诚卫士”则难。前者要求的是职业道德,后者需要的是事业精神。黄克诚同志曾经要求纪检干部做到“五不怕”,即不怕杀头、坐牢、撤职、开除党籍、离婚。多年来,我铭记着这一教诲,内心始终充满了必胜的信念与决心。
生活中的刘丽英,为人正直,胸怀坦荡,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但作为母亲,她感到这些年来欠孩子们的太多了!身居显要部门又处于查案第一线的她,平日间忙忙碌碌,根本没有时间顾及家里的事情,但她对孩子却要求极严,规定不准自己的家里人过问案件,更不准为谁说情。
(据《作家文摘》《廉政瞭望》《中国合作时报》)
被定义成了“女包公”
作为一位奋战在纪检监察战线长达24年的“老纪检”,刘丽英一贯以查办“硬骨头”案件著称。她负责查办的慕绥新、马向东、李真、丛福奎和马德等特大腐败案件的风云故事,至今仍被人们津津乐道。
刘丽英,194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沈阳市组织部干部处组长、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中纪委委员。1997年党的十五大时,刘丽英已经65岁了,她曾坦陈自己“已经准备退下来”,结果仍当选为中纪委常委,而且,她还被选为中纪委副书记
2002年1 1月,刘丽英从中纪委副书记岗位上退下来之后,对自己的作息时间仍然安排得紧凑,对自己的要求依然严格。
过去,她每天都是6点50分就上班,晚上六七点才下班,真是忙个不停。退休后,她给自己制定的一张《作息时间表》,上面写着每天工作、阅读书报、写字和散步的时间,还在“备注”一栏中特别注明:严格遵守时间。雷打不动,风雨不误。
她,就是这样一位女性,为党的事业不懈奋斗了大半生,从来没有怨言。但她拒绝一切钢铁般坚硬的称呼,比如“女包公”、“铁娘子”。在黑龙江办案的时候,刘丽英曾对采访她的记者说,她并不喜欢“女包公”这个称呼。但跟刘丽英一道办过案件,曾任黑龙江省监察厅副厅长的刘殿学思索良久,在长途电话里告诉记者:“用女强人来形容倒未必妥当,黑龙江人都称她为‘女包公’。”
1985年,刘丽英率领工作组进驻山西运城,查办了一批违法乱纪案件后,运城人便开始叫她“女包公”。但工作组刚去时,有人在气愤与失望之下,写下了一副对联:上联——“党法国法两法有法不依贪赃枉法”;下联——“贪官赃官狗官官官相护狼狈为奸”,横批是“和尚打伞”。
在运城前后办案时间长达8个月的刘丽英,也和了一副对联:上联——“党法国法两法有法必依奉公守法;下联——清官民官好官群众监督秉公办案”,横批则是“执法如山”。
这,既是她对当地执纪执法部门的殷切期望,也是给自己和其他办案人员共勉。
刘丽英已成为一个“传说”
刘丽英真正被媒体广泛关注,是1995年查办邓斌案。邓斌非法集资达32亿元,这个老太太当时并不那么容易就范。
中央纪委研究室理论处处长修晓波回忆说,刘丽英因此决定亲自提审邓斌,几个回合过后,邓斌开口。
“邓斌说,‘你是中纪委的……你是刘丽英?’这时刘丽英笑了。接下来,邓斌说,‘如果你早一点来审我,我也不会这么久拖着不说’。”
邓斌案的背景之深,即使邓斌本人也不知道最终会查到什么地步。邓斌的交代,首先牵扯出北京市厅级干部李敏;随后李敏供出首都钢铁公司副总经理周北方;然后是陈希同的秘书陈建;接着是原北京市某机关副处长,后下海经商的胡某;最后追查到王宝森与陈希同。一条线索层层深入,挖到第七层,终于将陈希同送上审判台。
国内外多数媒体评价说,陈希同的被审判,证明中国反腐败力度空前加强。同样,更多媒体注意到,这一过程中间刘丽英“敢碰硬”,以及坚忍不拔的努力。 但此后的刘丽英却更加低调。“不接受采访,不参加庆典,不参加吃请”成为她最著名的原则。中纪委办公楼大厅里,有两个照片宣传栏,几十张图片,即使在合影里也找不着刘丽英的形象。
记者向刘丽英的秘书提出采访要求,秘书回绝的理由是:“刘书记从来都没有接受过采访。”当记者提醒说,刘丽英曾接受过黑龙江《明鉴》杂志采访时,这位从容、精干的女同志有点急了,她说,“他们是在工作中有所接触,不是采访”。
《明鉴》杂志的报道里,刘丽英则澄清,“我不是传说的刘伯承女儿”。
有学者统计发现:上世纪90年代,中国共查处省部级腐败高官近百人,而后三年(1998-2000)即超过一半。2001年对省部级腐败官员的查处力度仍保持着较高水平。曾收集并研究中国共产党所有反腐败文件的任建明,对中国反腐败制度安排的描述是:“纪检系统起领导作用,司法系统是协同作用。这是执政党领导地位的体现。”
在这种制度架构里,中纪委的作用至关重要。而作为中纪委副书记的刘丽英,被认为是反腐败斗争的一员干将。有趣的是,刘丽英与纪检系统办案人员的极度低调所形成的信息空白,与高官落马人数增多构成了一种对应,这层现实也颇具中国特色。结果是,但凡腐败的大案要案,多数人甚至媒体报道都会惯性地想到是“刘丽英办的案”,虽然事实上并不是所有案件都是刘丽英一个人查办。从某种层面看,刘丽英已成为一个“传说”。面对压力毫不退缩
1999年始发的沈阳“慕马”案震惊全国,刘丽英也因此再显锋芒。
1999年6月,一份关于沈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向东等人豪赌的报告送到北京。一个月后,刘丽英负责的中纪委专案组决定对其实行“双规”。
作为专案组组长的刘丽英三次亲赴辽宁督办,随着对马向东案的深入调查,历时两年,令人震惊的“慕马”案才告终结:2001年因巨额受贿,沈阳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慕绥新被判处死缓,马向东被判处死刑。“慕马”案引发了沈阳甚至整个中国官场的震动,案件牵出142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追究刑事责任的就有104人,其中17人是党政部门的“一把手”,涉及金额高达两亿余元。
纪检部门的一份资料也能说明此事:2000年11月13日,刘丽英再次来到沈阳。在查办案件的协调会上,她果断决定对马向东指定管辖的法院,将马向东一案交由江苏审理。这其中的背景就是马向东的老婆章亚非。由于她的活动能力,使马向东一案辗转数次,以致要将涉案的20余人浩浩荡荡地转到江苏开审。
这是一个让民心大快的案件,然而,“慕马”案背后的曲折复杂并不为人所知。 2002年,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刘丽英首次披露了其中的辛酸:“查处‘慕马’案时,有人不仅诬告我包庇慕、马二人,还告我儿子为慕绥新说情受贿400万元。这些卑劣的手法,无非是想达到中央不信任我、不再让我查案的目的。记得尉健行(时任中纪委书记)同志当时就对我说:‘正因为你查案坚决,有人才告你。你不能回避,要坚决查下去!’这是对我的最大支持和信任,我还能说什么呢?尽管如此,我还是恳请组织上对涉及我儿子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经查证,涉及到我与我儿子的文章都属于捏造、诬告和诽谤。最终还了我和我儿子的清白。”
与刘丽英一道查办“慕马”案的有关人员介绍说,“刘丽英心脏不好,在讨论案件时,有一次昏了过去,但一会儿醒了过来,跟没事一样,说‘接着说,后面情况是什么’。”多数人在接受采访时,所表现出来对刘丽英的敬重是由衷的。这显然是刘丽英能够成为民众选择认定她为英雄的基础因素。
与这种由衷的敬意一样,多数人对刘丽英共同的记忆是她的“一定要把此案办成木板上钉钉带拐弯的铁案”的说法。针对个别人“(刘丽英办案)让人永世不得翻身”的指责,刘丽英说:“我说这叫永世不得翻案。”
巨贪闻风丧胆
丛福奎案是刘丽英2001年查处的重要案件之一。与刘丽英过去查处的高官腐败案件有所不同,新华社报道说:“(丛福奎)思想上颓废,政治上堕落,经济上贪婪”,是一起“罕见”的案件。
从沈阳轻工学院毕业后,用10年时间,丛福奎从黑龙江鸡东县制酒厂技术员上升到党支部书记位置,此后由副县长而市长、书记,1990年任黑龙江副省长。1995年,丛福奎调任河北省政府任副省长,随后升任常务副省长。有内部知情人透露,当时的丛福奎,“雄心勃勃,极想坐上省长位置”。当然,即使刚到河北的丛福奎,也不是没有机会实现这一梦想,但未能如愿。4年后,丛福奎又有了一次实现梦想的机会,多数人认为丛福奎是最有力的竞争者之一,但结果尚未出来之前,他被“双规”了。
丛福奎案被暴露,非常偶然。在厦门远华案的查处过程中,与远华案有涉的香港某公司董事长丛某向有关方面提出见面的要求,“希望讲清自己的问题”。不过,他要求,“在香港与办案人员会面”。
这个要求让办案人员很觉头痛,因为丛某的这种要求并非第一次,而上一次遵约去香港与他会面的办案人员并未得回有价值的材料。不过,后来远华案的有关办案人员还是去了香港。在接待这一次的办案人员之前,丛某发现自己的赴港单程证被吊销。与办案人员交锋几个回合,丛某终于开口。收受并索要过丛某50万元人民币、25万美元与5万港币财物的丛福奎,浮出水面。
《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说:“(2000年)6月27日,正在医院住院的中央纪委副书记刘丽英拔掉针头,直接从医院出发,率专案组赶赴石家庄。当天下午,在河北省委及有关部门的配合下,专案组顺利地对丛福奎及其秘书采取了‘双规’措施。”
被民众选择的英雄
或许,了解刘丽英的过去,就会更加懂得她的坚韧和刚强。
刘丽英生长在哈尔滨市一个普通的城市贫民家庭,小时家庭生活非常拮据。1948年7月,初中刚毕业的刘丽英被选调到公安总局干部学校学习。
1949年前后,刘丽英与丈夫李文彬在哈尔滨行政干部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了沈阳公安局。
刘丽英在沈阳市公安局长期负责干部人事工作。她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工作敬业,对局内干部的情况非常熟悉,有“活字典”之称。如果没有“文化大革命”,刘丽英的一生,或许就是一位优秀公安人事干部的一生。
一直到1977年,这段历史,刘丽英绝少向人提及。
在“十年动乱”那段不正常的岁月中,刘丽英在3年之内接连失去了3位亲人:父亲、丈夫和母亲;她本人还受到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降级等处分,并被下放农村。尽管如此,她自始至终没有在造反派捏造事实的结论上签字。
《明鉴》杂志记者张卓桥说:“刘丽英在接受我们采访时,说到自己的丈夫(原沈阳市公安局党组成员、刑警处处长李文彬于1969年被迫害而死),非常动情,流下了眼泪。”
对于这段伤心的往事,刘丽英的语气十分凝重:“‘文革’时无法无天,大搞群众运动,上至国家主席,下至普通群众,多少人被迫害折磨而死。总结一下,其中的一个重要教训是,我们不讲法制,法也没有应有威力,结果被坏人钻了空子。所以,我恢复工作后的一个强烈信念就是,必须树立党纪国法的极大权威,必须刚正不阿,执法如山,才能保持党的荣誉,才能取信于民!”
1977年,因为成立林彪“四人帮”专案组,刘丽英被抽调到了北京。林彪“四人帮”专案组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林彪在蒙古坠机后,党中央随即成立了林彪专案组。第二阶段是“四人帮”倒台后,林彪案与“四人帮”案合并成立新的专案组。这时,刘丽英从沈阳调到了北京,任专案组办公室副主任。第三阶段是成立林彪“四人帮”审判小组。
这一专案组里的成员,多数是老红军老革命出身,年纪偏大,而刘丽英当时只有40多岁,在一年多的工作接触里,人们对刘丽英的评价:“优秀”、“正直”。“(刘丽英)搞案子很有水平,特点是大胆,而且敢作敢为”。
审判林彪“四人帮”时,刘丽英留下来,后来担任审判员。1979年,重新组建中央纪委检查委员会,刘丽英被选为中纪委委员。
后来在查办各类腐败大案中与刘丽英共过事的官员,对她的能力都有大大超过一般的评价。刘殿学向记者介绍说:“当年黑龙江的几起案件向中央汇报了好几次,也都没有什么进展,案子差不多就要‘办黄了’,这时刘丽英介入了。结果很快找到了案件全局的突破点。”其实,就是无锡邓斌非法集资案,邓斌交代完自己的问题后,相当一部分人也认为案件可以结束了,但刘丽英没有决定“结案”,而是更深入地查下去,一直追到陈希同。
专门研究“廉政”课题的清华大学副教授任建明说:“纪检系统起领导作用,司法系统是协同作用的这种中国反腐败的制度安排,从现实的角度看,最大的好处是效率很高。”当然,任建明也坦陈,“这种办法是中国所独有的特殊的制度安排。在中国民众反腐要求极其强烈的背景下,这种选择,因其效率最高,也是最现实的选择。”
在中纪委办案一线干了24年,这个几乎反了一辈子腐败的老党员,面对日渐复杂的人心变故,难免伤感。刘丽英曾讲起一件对她思想触动极大的事情:“一个与我相识已有40年的老同志,因接受了好处,想通过我替马向东说情,让我‘网开一面’、‘手下留情’,后来没有达到目的,他竟恼羞成怒向上级诬告我。我真是想不明白,一个老同志的灵魂和晚节,在一点既得利益面前竟然会扭曲成这样!”
显然,纪检系统的工作未必那么容易让人理解。但刘丽英经常对办案的同志讲,当一个纪检监察干部容易,做一名“党的忠诚卫士”则难。前者要求的是职业道德,后者需要的是事业精神。黄克诚同志曾经要求纪检干部做到“五不怕”,即不怕杀头、坐牢、撤职、开除党籍、离婚。多年来,我铭记着这一教诲,内心始终充满了必胜的信念与决心。
生活中的刘丽英,为人正直,胸怀坦荡,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但作为母亲,她感到这些年来欠孩子们的太多了!身居显要部门又处于查案第一线的她,平日间忙忙碌碌,根本没有时间顾及家里的事情,但她对孩子却要求极严,规定不准自己的家里人过问案件,更不准为谁说情。
(据《作家文摘》《廉政瞭望》《中国合作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