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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山西省阳泉市盂县南娄镇上曹村因采煤形成地质灾害,部分土地塌陷、裂缝,被列入地质灾害治理范围,实行避让搬迁与土地复垦。
4年过去了,上曹村“旧疤未愈,又添新伤”。经过两年多的“治理”,旧村已变得满目疮痍,成为一个巨型露天煤矿,不仅土地复垦渐成泡影,且全村1000余亩耕地也“惨遭毒手”,新的地质灾害正在形成。
这个旨在“保护采矿灭失地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人居环境”的“民心工程”,因何怪象丛生、广受诟病?
2011年10月10日,《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前往上曹村调查采访。
村民:“来了帮土匪!”
2007年前后,受采煤影响,山西省相继发生多起采空区塌陷的地质灾害事件,引起山西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山西省政府随即与各市签订了农村地质灾害治理责任书。一场历时3年,涉及676个村庄的采空区地灾治理工程就此拉开帷幕。
在这场声势浩大、覆盖所有产煤县的治理工程中,盂县共有4个村子纳入避让搬迁范围,上曹村就是其中之一。
2007年6月18日,盂县人民政府正式向阳泉市政府递交了“关于盂县2007年度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下称《治理方案》)。方案中,上曹村的治理任务是全村151户、450人实行避让搬迁,村庄旧址复垦造地117.4亩。同年7月11日,阳泉市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领导组办公室批复同意实施。
之后,盂县人民政府按照程序对上曹村的治理工程进行了工程招标,中标单位为核工业金华建设工程公司。但随后具体负责治理工程的,却是该公司的合作伙伴——山西远鑫实业有限公司(下称“远鑫公司”)。远鑫公司负责在上曹村东2公里处承建上曹新居。
2009年底,上曹新居竣工;次年1月,村民迁往新居。
然而,在上曹村村民看来,噩梦也随之到来。
据村民田长青回忆,2009年春节过后,“村干部召集村民开会,说按照省里的地质灾害治理安排,要给全村平整土地,平整期间每亩补贴1000元。平整土地是好事,大家就都签了字!”
但所谓的“平整土地”,《治理方案》中并未提到过。由于上曹村的1000亩耕地一马平川,当时也有村民质疑过“平整”的真实性,但并未引起大部分人的警觉。
随着2009年春节后大批工人与机械设备的陆续进村,上曹村村民才隐隐感觉到“中了圈套”。此时,村民方得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已由远鑫公司“倒卖”给了福建工程队。福建工程队,指以各种工程名义进入山西搞露天采煤的福建商人。
据村民介绍,2009年4月8日开始,村里的1000亩耕地陆续被福建工程队“开肠破肚”,露天采煤图穷匕见。“那时,我们才发现来了帮土匪!”田长青说。但村民此时的围堵与阻挠已无济于事。
为了平息民怨、加快推进露天采煤的速度,2009年6月27日,远鑫公司(注:转手后许多场合仍由该公司出面协调)与上曹村委会、上曹村村民签订了三方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为了顺利完成2007年6月山西省核准的地质灾害治理避让搬迁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远鑫公司投资建设上曹新居,并支付上曹村委会及村民1亿元补偿金,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远鑫公司施工。
协议签订后,上曹村村民每人分得15万元补偿金。但补偿并没有阻挡上曹村村民的上访步伐,村民们先后数次到省、市、县信访、国土等部门反映情况。问题焦点除了“借治理灾害之名盗采煤炭资源”,还举报该村村干部不公开补偿合同,以及未将补偿金足额分配到位。
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盂县国土局地环股股长杨春明承认,上曹村治理工程的治理范围远远超出了批准范围,属于超范围治理,但并不认可露天采煤破坏耕地。对于因何不查处制止上述行为,杨春明没有正面回应,只是一再表示该项目属省、市的项目。
治理方:“不让挖煤谁干呢?”
地质灾害治理是否允许采煤?
在《治理方案》中,记者看到有明确规定:严禁以治理灾害的名义,开挖矿产资源,对环境造成新的破坏和污染,以及发生新的地质灾害。
远鑫公司赵笑长董事长却有不同说法:“当时盂县政府发过文件,允许取煤,并且指定由县煤运公司销售,扣除每吨税费205元后,剩余部分才返还工程队。”
杨春明表示没有见过上述文件,但记得2010年初由盂县政府牵头成立“盂县地质灾害治理指挥部”后,曾发过一个类似文件,内容与赵笑长的叙述接近,大致为:对地质灾害治理的出煤,政府要予以没收,并指定由县煤运公司销售,扣除税费后,按比例返还工程队,以弥补工程队的投入。
记者随后致电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地环处,因处长刚刚调离,工作人员称,不熟悉具体规定,但绝不允许采煤。
在上曹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中,远鑫公司是无可争议的“主角”,但赵笑长坚称自己“没挖过一两煤”,只是背了个恶名,同样是受害者。
赵笑长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远鑫公司在上曹村工程中共计投入了两个多亿,三年前退出时福建工程队也就给了我这么多,我不赚不赔!”当记者提出福建工程队因何看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时,赵笑长直言不讳,“就是图挖煤!”
虽以“政策不到位,村民太贪婪,风险极大”为由已彻底退出,但赵笑长仍为福建工程队鸣不平:“几个亿的投入,都是工程队垫付,村民搬迁,政府按人头每人5000元补贴给中标方,连盖卫生间都不够。不让挖煤谁干呢?!”
记者从盂政字(2007)46号文件中查到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补贴标准:避让搬迁每人5000元,复垦造地每亩5000元。上曹村财政补助两项合计283.7万元,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5:3:2比例分担,拨付工程中标单位。相比两个亿的投入,财政补助确实是杯水车薪。
“就是冲着煤去的!谁会做赔本的买卖!”杨春明直言。
去年9月,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报道了阳泉市平定县以建设“高效农业园”为名盗采国家煤炭资源一事后,引起山西省的高度重视。今年1月1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晋政办发〔2011〕1号文件“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通知”, 明确要求取缔以各种工程名义变相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的非法违法行为。
3月14日,盂县公安局、国土局向各中标施工单位发出再次告知书,慑于压力,上曹村露天采煤暂时停止。
据知情人透露,上曹露天采煤点横跨上曹村,西至马举村,东到纸匠村,东西跨度1公里左右,共分4个采区,每区工人数百人,日可出煤上万吨。按照当地煤炭价格500元/吨左右计算,正常生产每日收入逾500万元。
10月11日,在通往上曹露天采煤点的路上,一温姓村民正在打扫新开的饭店。她告诉记者:“露天矿的工人们都还没走,听说马上就要开始挖煤了,我们过来准备准备!”
新的地质灾害正在形成
2008年,山西省委、省政府把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列入了该年度要办的十件实事之中,并承诺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采矿权灭失地因采矿造成的地面塌陷、房屋损坏和地下水疏干等严重地质灾害的集中治理任务。
此前,2007年3月31日,山西省政府印发了《山西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总体实施方案》,根据全省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规划,山西省将出资1400亿元左右,建立健全煤炭开采生态补偿机制,构筑煤炭开发的“事前防范、过程控制、事后处置”三大生态环境保护防线,做到“渐还旧账,不欠新账”。
然而,在上曹村,“旧账未还,又欠新账”已成事实。4年的时间里,复垦造地117.4亩的任务未见动静,该村赖以生存的1000余亩良田却被全部毁坏。
在现场,记者看到挖开的深沟如同一条大峡谷,黑黄相间,宽阔而纵深。从耕地提取的黄土堆砌成一个个的小山包,落差在几十米上下,新的地质灾害正在形成。“肯定会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杨春明表示。
2009年2月23日,山西省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曾下发文件,要求在2009年10月底前完成土地复垦和工程验收工作。然而时至今日,上曹村治理工程并未进行验收。
山西省国土部门某官员表示:“由于相关政策法规的滞后、缺失,地质灾害治理确实让许多人钻了空子,但归根结底还是地方监管缺位造成的。”
2011年9月20日,山西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召开,审议《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早于2001年1月1日开始施行,经过10年的实行,部分条款已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这是十年来,山西省首次对该条例进行修订,修订草案新增加了“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部分。
眼下,山西盂县该如何收拾这个“烂摊子”?记者试图采访盂县分管此项工作的副县长王晓程,虽经多方协调但最终未能见到其本人。电话中,王副县长以在煤矿检查工作没有时间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请求。
(文中图片由本刊记者韩文摄)
4年过去了,上曹村“旧疤未愈,又添新伤”。经过两年多的“治理”,旧村已变得满目疮痍,成为一个巨型露天煤矿,不仅土地复垦渐成泡影,且全村1000余亩耕地也“惨遭毒手”,新的地质灾害正在形成。
这个旨在“保护采矿灭失地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人居环境”的“民心工程”,因何怪象丛生、广受诟病?
2011年10月10日,《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前往上曹村调查采访。
村民:“来了帮土匪!”
2007年前后,受采煤影响,山西省相继发生多起采空区塌陷的地质灾害事件,引起山西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山西省政府随即与各市签订了农村地质灾害治理责任书。一场历时3年,涉及676个村庄的采空区地灾治理工程就此拉开帷幕。
在这场声势浩大、覆盖所有产煤县的治理工程中,盂县共有4个村子纳入避让搬迁范围,上曹村就是其中之一。
2007年6月18日,盂县人民政府正式向阳泉市政府递交了“关于盂县2007年度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下称《治理方案》)。方案中,上曹村的治理任务是全村151户、450人实行避让搬迁,村庄旧址复垦造地117.4亩。同年7月11日,阳泉市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领导组办公室批复同意实施。
之后,盂县人民政府按照程序对上曹村的治理工程进行了工程招标,中标单位为核工业金华建设工程公司。但随后具体负责治理工程的,却是该公司的合作伙伴——山西远鑫实业有限公司(下称“远鑫公司”)。远鑫公司负责在上曹村东2公里处承建上曹新居。
2009年底,上曹新居竣工;次年1月,村民迁往新居。
然而,在上曹村村民看来,噩梦也随之到来。
据村民田长青回忆,2009年春节过后,“村干部召集村民开会,说按照省里的地质灾害治理安排,要给全村平整土地,平整期间每亩补贴1000元。平整土地是好事,大家就都签了字!”
但所谓的“平整土地”,《治理方案》中并未提到过。由于上曹村的1000亩耕地一马平川,当时也有村民质疑过“平整”的真实性,但并未引起大部分人的警觉。
随着2009年春节后大批工人与机械设备的陆续进村,上曹村村民才隐隐感觉到“中了圈套”。此时,村民方得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已由远鑫公司“倒卖”给了福建工程队。福建工程队,指以各种工程名义进入山西搞露天采煤的福建商人。
据村民介绍,2009年4月8日开始,村里的1000亩耕地陆续被福建工程队“开肠破肚”,露天采煤图穷匕见。“那时,我们才发现来了帮土匪!”田长青说。但村民此时的围堵与阻挠已无济于事。
为了平息民怨、加快推进露天采煤的速度,2009年6月27日,远鑫公司(注:转手后许多场合仍由该公司出面协调)与上曹村委会、上曹村村民签订了三方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为了顺利完成2007年6月山西省核准的地质灾害治理避让搬迁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远鑫公司投资建设上曹新居,并支付上曹村委会及村民1亿元补偿金,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远鑫公司施工。
协议签订后,上曹村村民每人分得15万元补偿金。但补偿并没有阻挡上曹村村民的上访步伐,村民们先后数次到省、市、县信访、国土等部门反映情况。问题焦点除了“借治理灾害之名盗采煤炭资源”,还举报该村村干部不公开补偿合同,以及未将补偿金足额分配到位。
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盂县国土局地环股股长杨春明承认,上曹村治理工程的治理范围远远超出了批准范围,属于超范围治理,但并不认可露天采煤破坏耕地。对于因何不查处制止上述行为,杨春明没有正面回应,只是一再表示该项目属省、市的项目。
治理方:“不让挖煤谁干呢?”
地质灾害治理是否允许采煤?
在《治理方案》中,记者看到有明确规定:严禁以治理灾害的名义,开挖矿产资源,对环境造成新的破坏和污染,以及发生新的地质灾害。
远鑫公司赵笑长董事长却有不同说法:“当时盂县政府发过文件,允许取煤,并且指定由县煤运公司销售,扣除每吨税费205元后,剩余部分才返还工程队。”
杨春明表示没有见过上述文件,但记得2010年初由盂县政府牵头成立“盂县地质灾害治理指挥部”后,曾发过一个类似文件,内容与赵笑长的叙述接近,大致为:对地质灾害治理的出煤,政府要予以没收,并指定由县煤运公司销售,扣除税费后,按比例返还工程队,以弥补工程队的投入。
记者随后致电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地环处,因处长刚刚调离,工作人员称,不熟悉具体规定,但绝不允许采煤。
在上曹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中,远鑫公司是无可争议的“主角”,但赵笑长坚称自己“没挖过一两煤”,只是背了个恶名,同样是受害者。
赵笑长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远鑫公司在上曹村工程中共计投入了两个多亿,三年前退出时福建工程队也就给了我这么多,我不赚不赔!”当记者提出福建工程队因何看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时,赵笑长直言不讳,“就是图挖煤!”
虽以“政策不到位,村民太贪婪,风险极大”为由已彻底退出,但赵笑长仍为福建工程队鸣不平:“几个亿的投入,都是工程队垫付,村民搬迁,政府按人头每人5000元补贴给中标方,连盖卫生间都不够。不让挖煤谁干呢?!”
记者从盂政字(2007)46号文件中查到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补贴标准:避让搬迁每人5000元,复垦造地每亩5000元。上曹村财政补助两项合计283.7万元,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5:3:2比例分担,拨付工程中标单位。相比两个亿的投入,财政补助确实是杯水车薪。
“就是冲着煤去的!谁会做赔本的买卖!”杨春明直言。
去年9月,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报道了阳泉市平定县以建设“高效农业园”为名盗采国家煤炭资源一事后,引起山西省的高度重视。今年1月1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晋政办发〔2011〕1号文件“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通知”, 明确要求取缔以各种工程名义变相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的非法违法行为。
3月14日,盂县公安局、国土局向各中标施工单位发出再次告知书,慑于压力,上曹村露天采煤暂时停止。
据知情人透露,上曹露天采煤点横跨上曹村,西至马举村,东到纸匠村,东西跨度1公里左右,共分4个采区,每区工人数百人,日可出煤上万吨。按照当地煤炭价格500元/吨左右计算,正常生产每日收入逾500万元。
10月11日,在通往上曹露天采煤点的路上,一温姓村民正在打扫新开的饭店。她告诉记者:“露天矿的工人们都还没走,听说马上就要开始挖煤了,我们过来准备准备!”
新的地质灾害正在形成
2008年,山西省委、省政府把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列入了该年度要办的十件实事之中,并承诺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采矿权灭失地因采矿造成的地面塌陷、房屋损坏和地下水疏干等严重地质灾害的集中治理任务。
此前,2007年3月31日,山西省政府印发了《山西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总体实施方案》,根据全省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规划,山西省将出资1400亿元左右,建立健全煤炭开采生态补偿机制,构筑煤炭开发的“事前防范、过程控制、事后处置”三大生态环境保护防线,做到“渐还旧账,不欠新账”。
然而,在上曹村,“旧账未还,又欠新账”已成事实。4年的时间里,复垦造地117.4亩的任务未见动静,该村赖以生存的1000余亩良田却被全部毁坏。
在现场,记者看到挖开的深沟如同一条大峡谷,黑黄相间,宽阔而纵深。从耕地提取的黄土堆砌成一个个的小山包,落差在几十米上下,新的地质灾害正在形成。“肯定会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杨春明表示。
2009年2月23日,山西省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曾下发文件,要求在2009年10月底前完成土地复垦和工程验收工作。然而时至今日,上曹村治理工程并未进行验收。
山西省国土部门某官员表示:“由于相关政策法规的滞后、缺失,地质灾害治理确实让许多人钻了空子,但归根结底还是地方监管缺位造成的。”
2011年9月20日,山西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召开,审议《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早于2001年1月1日开始施行,经过10年的实行,部分条款已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这是十年来,山西省首次对该条例进行修订,修订草案新增加了“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部分。
眼下,山西盂县该如何收拾这个“烂摊子”?记者试图采访盂县分管此项工作的副县长王晓程,虽经多方协调但最终未能见到其本人。电话中,王副县长以在煤矿检查工作没有时间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请求。
(文中图片由本刊记者韩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