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具 泛着彩虹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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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对文具的爱,是天生的,从学会拿工具那天开始,直至意识泯灭。
  幼年时,我们第一次与文具相遇,它只是一件有趣的新玩具。我们轻轻地拿起它,从此几乎是形影不离地度过了所有读书的时光。在天真烂漫的童年里,它不仅是学习的好帮手,更是引发了我们内心对美好小物最原始的物欲。在毫无逻辑的青春里,它又承担起秘密记录者的责任,记下了那些或喜或悲,或怅然或忧伤的少年心事,所有的词语都那么真挚和华丽。
  文具,它就这样一路随着我们成长中的情感和美感隐秘地成长,那些无处不在的个人痕迹,再偏执的橡皮擦也无从下手。
  那样的心情在键盘上始终难以言表。
  生于80年代,漫漫16年的求学路上始终是纸和笔做伴。什么无纸化办公、网络课堂在那时候都还闻所未闻,只有一笔一画写下来的笔迹才构成我成长的岁月。是的,对于不痴迷文具的我来说,所有关于文具的概念,都只限于纸和笔。偏偏我写不出一手好字。语文老师曾经在我的作文本里为我的字迹下过评语,我至今都觉得很中肯:字大如牛,奇丑无比。
  无他,走粗犷路线的我写字特卖力,常常因为用力过猛戳烂试卷,尤其用钢笔的时候,试卷简直惨不忍睹。虽然我妈一度为了能让我练出一手好看的字而强制我使用钢笔,但我始终不喜欢钢笔尖划过纸张的滞重感,我的字迹也没有因为使用钢笔而变得好看起来,反而由于写字工具的不趁手而更向着歪瓜裂枣的歧路上一路狂奔。最后我妈终于放弃了让我练字,只要求我把学习成绩保持在班上前三名以内就可以了。而我也终于可以使用我喜爱的圆珠笔了。
  圆珠笔触纸顺滑,书写流利,很大地提高了我写字的速度,连带着提高了我的学习效率。那时候,最通用的圆珠笔都是0.5的芯,这对于写字用力的我来说是个很大的缺陷。后来几经打探,我终于在城西一家以品种齐全出名的文具店找到了梦寐以求的圆珠笔,外表朴实,手感舒适,最重要的它是1.0的芯。我大喜过望,一口气买了5支,毕竟家在城东啊,不能时不时这样穿越一座城只为一支笔。
  结账的时候我遇到文澍。文澍的家就在附近,他是我的同班同学,两人说不上朋友,平时的交流并不多。他是很文静的男生,随身带着纸巾,而我却是豪放派的,整天汗流浃背地在操场上跑。因为这巨大的差异注定了我们成为不了多铁的哥们。只是因为我们成绩相当,从高一斗到高三都未分胜负,这反而让我们颇有种识英雄重英雄的义气。
  高三是个疯狂的时期,我每天埋头在书山题海中苦战,5支笔熬不过一个月就全军覆灭。在文科班里,我的最高纪录是3天用完一支圆珠笔,尤其这种1.0的芯,去水特别快。在我犹豫要不要让文澍帮我买的时候,他已经拿了支新的给我。
  在《断背山》还没有上映,基情还不四射的年代里,我一直感叹细心又善解人意的文澍为什么不是女的。
  故事的转折是高三第二学期刚开学,文澍出国了,确切地说是移民。他临走前一口气给我买了50支圆珠笔,说,以后都不能帮你买了,现在一次给你买够,说不定以后还能留给你儿子用。还有,带上这支笔高考,不能和你最终在高考考场上决一胜负,真是遗憾啊。
  那时候的考试已经规定全部用黑色水笔作答,这支蓝色的圆珠笔早已没有用武之地。只是在高考那几天,我的笔袋里都装有这支压根用不着的圆珠笔。
  高考结束后,我还剩下23支圆珠笔。说不定以后还真的能留给儿子用,只是不知道,等到他读书识字的时候,还用不用得着这玩意。
  后来,这些圆珠笔又不知伴我走过了多少次小检大测,最终倒在不知哪一场考试上。当我沿着岁月走了过来,再回头看着那一支支1.0笔芯画出来的轨迹,我似乎又看见了文澍干净的笑脸。时代太快,新生事物层出不穷,任何在功能上退化的事物,仅凭怀旧的情怀都抵不过效率的淘汰。
  如今,随着无纸化趋势的普及,钢笔逐渐成为了一种彰显品位的收藏品。而圆珠笔呢?我开始担心圆珠笔的未来。没有一笔一画写下的实在,没有笔尖在纸张上划过的摩挲,也没有了手指在纸张上抚过的平滑,那种心情在键盘上始终难以言表。
  效率低下的圆珠笔成为浮躁时代里对过往年岁静好的沉湎。因为这是一种情怀,所以无法释怀。
  (秦 泗)
  铅笔在卷笔刀里越转越短,就像人生剩余的时间越来越少。
  没有哪一种文具比得上卷笔刀在我年少的记忆里刻下的痕迹。
  第一个卷笔刀,是父亲去上海出差带给我的礼物。那是个天蓝色带点萌态的机器猫造型卷笔刀。机器猫底部会缓缓地旋转出一圈一圈的铅笔屑。
  很小的某一年,在昏黄的光下,我的父亲给我削铅笔。我打开一本书,蹲在父亲跟前,看着笔屑一片一片地掉进书的夹页。我小心翼翼地用书托住每一片笔屑,合拢,然后搬来板凳,把书放上书架。我的父亲看着我,他不问,就算他问我也不会说。他永远都不会明白我的心意,那是妈妈给我买的铅笔。当时,他们吵架,妈妈玩回娘家那种低级手段,她也不知道,这于我仿佛一种遗弃,而我,不能遗弃与她有关的任何,哪怕笔屑。而我的父亲,恰好是能把笔屑也削出花来的,天生美感的人。
  很多时间过去,我翻到那本书,书里的木屑片片均匀。我一个人默默地看了很久。我觉得它们很美。
  这就是文具之于我最初的美感,我喜欢锋利的刀刃切过松软的木质,有一种利落的快感。我很喜欢,却不常用,卷笔刀一开始在我手里,就像我的童年,大部分时候都像是某种闲置品。10岁前,父母亲的工作异常繁忙,很多时候把我送到同城的舅舅家。舅舅家有5个孩子,连饭菜都需要抢着吃,动作稍微迟疑,可能连菜都夹不到。某一年冬天,天气非常寒冷,我又被送到了舅舅家。那会舅舅家还没有抽水马桶,是那种老式的蹲式厕所。我在上厕所时把玩着那个机器猫卷笔刀,然后我的脚一滑就掉进了厕所。到舅妈把我抱起来,帮我清洗干净,抱进了棉被,我的手里始终攥着那个机器猫卷笔刀。
  这种日子在父亲调动了工作以后才得到改善,而那种被忽略的感觉已经深埋于心,我用大量时间阅读,却对课程充满恐惧,我要用默默无闻来掩饰自己。   我不喜欢美术课,由衷地不喜欢。
  上课的头一天,老师带着我们去小城唯一的展馆参观。画固然漂亮,我们站在一幅荷花图面前啧啧赞叹。美术老师那会才25岁左右,说,以后大家到美术馆都不能随便发出声音,那样很容易暴露自己,尤其不能说哇好美啊真漂亮之类的,而是应该深沉地看着它,做出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大家都笑,老师的这种幽默,我却要过了15年才能理解。那个时候的我实在太渺小太害怕也太焦虑了,我也会想过多努力争取一下老师的关注,但每次都是徒劳无功。我在美术课上的大部分时间都是用来卷铅笔。我喜欢把一支崭新的2B铅笔塞进卷笔刀,轻轻转动,属于中华铅笔的那种绿色油漆和红色松木就变成了带花纹的屑子。但笔芯却很难完美,不是这里被掰断了一点就是那里被磕去了一块。所以我在课上喜欢不停地转啊转啊,总想要笔尖完美,却总难完美。这多么像人生啊。有时候一堂课下来,我能削光两支铅笔,却完不成一幅很小的画。
  偶尔在家我会打开抽屉,看着满满一铁皮盒的卷笔刀。因为很少再用,很多卷笔刀的刀片甚至已经生锈。但是看着它们,就像看着一个有点小自卑小敏感的少女站在时光的尽头朝我微笑。尽管长大后,毕业工作,我已经慢慢成长得越来越疏离冷静。
  但卷笔刀永远不会给我答案,它只会卷掉一支又一支铅笔,吐出一圈圈像花朵一般的铅笔屑,就像岁月吃掉某个青涩的少年,最后成长为一个不一样的人。那个少年也许是你,也许是我,曾经我们那么完整却又不知道自己要什么,直到我们看清了自己的内心,却无可避免地伤痕累累。
  (贝 塔)
  如果人生的题目做错了也能擦掉改正,那该多好。
  现在很多人写文章都是用电脑来完成,很少用到笔,特别是铅笔,所以橡皮擦的用武之地越来越少,因此橡皮擦已经成为我们很多人童年的美好回忆。
  可我不同。
  时至今日,我依旧保持着对橡皮擦的疯狂喜爱。并热衷于将一切看到的外形或可爱或奇特的橡皮擦带回家像宝贝一样小心翼翼地收藏起来。这种热爱不可理喻又理所当然。
  回顾了我的成长史之后,我终于明白,我很小时候就能看出恋物癖的端倪了。为了培养我对学习至死不渝的热爱,日后成为国家的有用人才和接班人,在我对学习文具还无知和懵懂的时候,我老妈就对我进行了有目的的糖衣炮弹。当然很不幸的是,我并没有因此对学习产生极大的热情,而是走上由橡皮癖不断传承,层次渐变的恋物癖道路。
  小学阶段,漂亮的文具是对我的最大吸引,我会不顾一切的用家中存钱罐中少量的零用钱将它买回来,记得那时,如果偶获得了一个新文具盒便始终不舍得用,用它装自己喜欢的图案新颖的铅笔和橡皮等等,同班里有一个非常要好的同学也是用这种方式来收集文具,我们不论是谁在商店里发现了图案新颖的铅笔橡皮都会毫不犹豫地买下来,并告知对方,另一个人也会在得知消息后马上买回来,要知道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这么“奢侈”地挥霍家中的钱财——尽管一块橡皮不足伍角钱,那也是万万不能让家长知道的,不然后果就可想而知了。
  后来上了中学,大学,直到工作,我的人生并没有太大的变化,面对的依旧是没有太多目标的生活。还是会被清晨的闹钟吵醒,锈死的传送带一样的交通每天都让人没有好心情。我开始把从朝九到晚五的黄金岁月浪费在很琐碎的一点都不文艺的工作上。
  但我的这个癖好依旧没变。
  稍微一长大,纯粹的世界顿时变得复杂。正是这个癖好让我永远保有孩子一样的目光,和孩子一样纯真的笑容和感动。当我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满怀喜悦地和我的宝贝们彼此相对的那些时刻,没有远虑,也忘记了近忧,有的只是我们仿佛几千年不老的青春岁月和一个永远不要长大的情怀。
  我依旧喜欢用铅笔而不是钢笔、圆珠笔。不只是因为铅笔的笔尖在纸张上划过的摩挲声让我沉迷,更重要的是对神经大条的我来说用铅笔下笔便可有恃无恐。因为有橡皮的存在,无论多么谬之千里的错误都能够消失得无影无踪,如果我愿意多使一点劲,那更是没有丝毫蛛丝马迹可循。这也是我始终不喜欢改正液的终极原因——原本完美无瑕的纸张上总会留下一抹扎眼的白色,就像犯过错误的人生,那遗憾总是让人讳莫如深。
  我没有想到,青春这么短,所有的原因都还来不及解释,所有的错误也还来不及纠正,就这样被时间挟裹着结出了匆匆的果实。这结果我并不满意,甚至夹杂着些许说不清道不明的后悔。那么,有没有一块人生的橡皮擦,如果人生的题目做错了也能擦掉改正,那该多好。
  (浅 白)
  它慢慢渗透到你的人生里,最后根深蒂固,无法逆转。
  我上中学时,最持之以恒的一件事,大概就是每天中午放学吃完饭,骑上自行车,先绕镇半周去死党家里叫她,然后两个人一起满城闲晃。冬天午饭时间短,只够一起去上学,但夏天有午休,有足够的时间游荡。那时不流行防晒霜,我们也不爱撑伞,帽子也不戴,顶着烈日,把自行车蹬得风驰电掣。
  我们去河边玩水,去近郊的菜地偷红薯或桃子,漫无目的地在小巷中游荡,那时在太阳底下打一个饱嗝,都是明晃晃的青春。我们竭尽所能地把这些光阴挥霍,毫不知珍惜。
  除了闲荡,有时我们也会满大街找精品店,买一些乱七八糟的小玩意。那时小城里有一家小礼品店,卖的大部分都是据说来自韩国或是日本的各种贺卡、信纸、文具和小礼品。虽然不知真假,但这些在当时的小镇已经算很稀奇。我们都爱收集这些精致又美丽的小东西,几乎把所有的零花钱都花在了买这些东西和吃这两件事上。
  我的书柜里,至今都收着一大堆空白贺卡、信纸、笔记本,没有拆封的橡皮,没有削皮的铅笔……它们大部分是素净的,简单的,偶尔浓墨重彩,就像我现在的衣橱。可以说是它们塑造了我少女时代对审美、对人生各种情感理解的雏形。命运指引人生的途径并不只有醍醐灌顶,有些东西对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这些潜移默化深远,不动声色,盘根错节,它鲸吞蚕食地慢慢渗透到你的人生里,等有一天你忽然发现,它已经根深蒂固,不可逆转。   这些东西安静地躺在那里,我的死党也有一份。爱买、爱用一样的东西,是我们那个单纯的年代对友谊的表达,虽然浅白,但却最真诚的解读。记得我们曾经同时看中过一个日记本,因为只有一本,我们谁都没买。后来我们喜欢上同一个男生,我们谁也没有和他在一起。
  自那时起,我开始朦胧地懂得,想要成全,必然要先学会放弃。
  及至后来上大学,买过更漂亮的笔记本、更流畅的签字笔,但每年寒暑假回到家一定会与死党相约去那家小店。只是后来我们都渐渐不怎么再买这些东西了,但缅怀一下那种站在琳琅满目的商品里挑挑拣拣的感觉也是好的。我们看着它一次又一次地扩充门面,再后来,因为时代发展,更多更好的进口礼品店出现,终于有一天,它江山易主面目全非的时候,我们再也没去过。
  现在,我开始逛无印良品,每次都会想起以前和死党一起在小镇的礼品店里的场景。当例会上有人用STAEDTLER 的彩铅在记事本上画狗,当我用MOLESKINE大型方格纸打印一些有意思的笔记,我都会回想起我们简单而真挚的友谊。其实这些著名的文具对我来讲没有什么更了不得的地方,充其量不过一张纸一支笔,但却是一个人进入某种专注的原始状态——唯一美的,是它们的手感,只这一点便能让我死心塌地地追随并心甘情愿地奉上银子。
  它们有让人陷入记忆的手感。而所有关于无意识沦陷的记忆,都仿佛蒙上了一层淡雾般的光,伸手即散,而明明又挥之不去。让你因为缅怀着它的美和好,而不断地带给你正在消逝或失落已久的东西。
  (丸子头)
  那时文具的交换,胜于任何一场推心置腹。
  有些文具,说不上好用,但你却对它们情有独钟。
  有些姑娘,说不上漂亮,但却能让人一眼难忘,徐晓琏就是。
  我和徐晓琏的相识,是从借笔开始。
  我第一次见到许晓琏,是在省写作大赛的现场。相比其他紧张默背的学生,坐在我对面的徐晓琏十分冷静——她穿着素白色长裙,短发,瘦削的肩膀有种倔强的乖戾。她就那么坐着,像是与世无争,又带着必是她赢的笃定。
  啪的一声,一直转笔的我把笔掉在地上。她突然转身,递给我一支笔,说:“你要记得,高手不多。”多年后,想起我们相识这幕,正契合了徐晓琏的性情。而那支笔,则尤为独特——彩条组成,可以拆卸。
  那场比赛,我和徐晓琏都拿了第一。
  徐晓琏是怎样一个姑娘呢,看她的文具就知道了。她对文具的细心甄选程度与她对八卦的热心程度成强烈对比。她就是那种对任何事物都来得清心寡欲,只活在自己兴趣中的女生。那些年,她乐此不疲地带着我去学府街一家家地淘文具店。而我唯一一次见到徐晓琏哭,是在台风暴雨天的晚自习后,一个冒失的男生撞掉了她护在胸前的书包,书包掉在雨水里,迅速被污水晕成黑色。徐晓琏失声痛哭,连伞掉在地上也不捡——我和那个男生面面相觑,我们都曾经试着去寻找过和原来那个一个一模一样的书包。后来才知道,那是徐晓琏的外祖母按照她在国外杂志上看到的样子照着缝的。
  人,总是在喜爱的人和事上真情流露。一个对文具都如此苛求的女生,对自己也自然有要求。
  徐晓琏不同于我,她从来不转笔,也不给课本上的人物添图搞笑,更别提用涂改液点花纹。她对自己喜爱的事物极为珍惜。她对事物总怀着细心和执着的态度,教我不得马虎,教我事事用心。那时候的我和她喜欢交换文具,那种郑重其事又天然的交换胜于任何一场推心置腹。
  除了文具,我们还交换日记,我们一起写了5本厚厚的日记。在那里,我得知她的所有故事,包括她严厉苛刻的父亲、离异破碎的家庭、追求她的那些同龄男生。当时年少青衫薄,任何一丝敏感都来得义正辞严,心事重重的我们都认为自己有着一颗强大的内心可以给他人慰藉,而回头想想那些安慰和鼓励并不徒劳。
  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何在那么漫长的岁月里,自称侠肝义胆的我与高处不胜寒的徐晓琏如此交心。但我一直深信,任何人与人之间的磁场是妙不可言的。就像你永远不会和你讨厌的人背一样的书包,用同一款笔袋。就像你会不约而同地和你最好的朋友喜欢上同一支笔。我们用过的字典、喜欢过的笔袋早已停产。我们经历过高考、大学、步入工作,回想过去再也拿捏不到当时的情绪。然而无论过去多少年,关于文具的回忆依旧柔软。
  而那样的回忆依旧只有一个关键词: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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