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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的:针对患有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展开临床治疗研究,了解阿替普酶静脉溶栓在给药剂量方面带来的效果差异性。旨在完善临床用药方式,提升药物治疗有效性。
方法:选取我院在2012年12月-2013年12月这一年时间内收治的急性心肌梗死患者70例,将其随机分为对照组及观察组。对照组采用50mg阿替普酶静脉溶栓治疗,观察组将用药剂量增至100mg加速给药。对比两组患者出血、死亡、无效、再通方面的人数对比差异性。
结果:两组患者在出现、死亡、无效这三个方面对比无显著性差异(P>0.05),但在再通率方面呈显著差异(P<0.05)。证明在加速给药让患者康复情况更优,因此在今后临床给药中可按照100mg为患者给药。
结论:阿替普酶静脉溶栓能够对急性心肌梗死起来较好临床治疗效果,若患者情况危急可加速给药达到抢救生命目的,增加再通率,因此这一方式适合在临床治疗中推广使用。
关键词:急性心肌梗死阿替普酶静脉溶栓临床效果
Doi:10.3969/j.issn.1671-8801.2014.05.274
【中图分类号】R4【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1-8801(2014)05-0173-01
急性心肌梗死属于心肌缺血、血流中断、冠状动脉闭塞等因素造成的坏死情况,属于突发性疾病,病死率较高。静脉溶栓治疗是目前临床上的较常见手段,也是再灌注主要手段,能够延缓心肌梗死进程,为患者保住性命。我院在静脉溶栓药物使用方面多为阿替普酶,临床效果较好,但仍有进一步提升空间。本院基于这一背景,采用对比方式研究了阿替普酶在用量不同情况下治疗效果差异性,希望能够为今后临床用药提供进一步指导,现做出如下报告:
1资料和方法
1.1一般资料。本次研究共选取70例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均为我院在2012年12月-2013年12月这一年时间内收治。将患者随机分为对照组及观察组,每组35人。
对照组中男性18人,女性17人;年龄在39-77岁之间,平均年龄61.3岁;采用50mg阿替普酶药物治疗,观察组中男性16人,女性19人;年龄在41-76岁之间,平均年龄59.6岁;采用100mg阿替普酶药物治疗。两组患者在性别、年龄等方面无显著性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一般方法。两组出现急性心肌梗死的患者均使用阿替普酶药物实施静脉溶栓治疗。对照组共使用50mg阿替普酶药物实施溶栓治疗,首先实施8mg静推,在一个半小时之后将剩余42mg采用静脉滴注方式注入到患者体内。观察组共使用100mg阿替普酶药物实施溶栓治疗,首先静推15mg,在半小时之后采用静脉滴注方式将50mg药物注入到患者体内,再过1小时将剩余35mg注入[1]。
同时需注意,两组患者虽然在阿替普酶药物的使用剂量上不甚相同,但都需要实施溶栓辅助治疗以及常规治疗。在治疗结束后对比患者治疗效果差异性。
1.3再通评判方法。①在溶栓操作开始后的半小时至一个半小时之间患者SY段抬高至少降为原有的50%以下,溶栓两小时之后患者胸痛症状明显缓解。②溶栓后两小时至三小时内出现再灌注心律失常,例如加速性室性自主心律。③心肌损伤标志物的峰值前移,血清心肌型肌酸激酶同工酶酶峰提前到发病12-18小时内,肌钙蛋白峰值提前到12小时内。上述三点症状只要满足两点即可判定为血管再通[2]。
1.4统计学方法。根据上述方式将得出的数据进行汇总,在软件使用方面本次研究采用的是SPSS19.0版本统计学软件,对结果数据展开处理与分析,了解其差异程度。当P值在0.05以上时说明统计结果无显著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以下说明统计结果存在显著差异性,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对比两组患者治疗效果,从出血、死亡、无效、再通这四个方面展开。统计处于各程度人数并计算其比例。两组治疗效果具体两组患者在出血、死亡、无效这三个方面的人数对比并无显著性差异(P>0.05),而在再通方面,对照组再通率为65.71%,而观察组达到了80%。由此可见,在加大剂量实施静脉溶栓后治疗效果更优,患者再通率更高。
3讨论
急性心肌梗死治疗关键就在于充分、尽早的实施再灌注治疗。帮助患者有效再通,减少疾病死亡风险。阿替普酶属于纤溶酶原激活剂的一种,当血栓部位的纤溶酶原、阿替普酶以及纤维蛋白三体复合之后血栓可得以溶解。但这种方式对于处于循环状态的纤溶酶原是不起作用的,因此其在局部溶栓领域效果更佳[3]。
本次研究结果表明,在不同药物使用剂量下患者在出血、死亡以及无效三方面的人数对比并不存在显著性差异,而在再通方面差异较显著。可见在原有50mg阿替普酶药物使用上,将剂量加到100mg在临床上再通率更高。
综上所述,阿替普酶在治疗效果方面安全性较高,能够让急性心肌梗死患者生命得以保障。且由于本次研究中两种药物使用剂量在给药方式上并没有变化,且在治疗死亡率不存在差异性基础上提升了患者再通率,可证明加速给药方式在临床上的可行性,为今后临床治疗用药提供了有力指导。
参考文献
[1]彭刚,李帆.阿替普酶静脉溶栓治疗急性心肌梗死疗效观察[J].中国社区医师(医学专业),2011(31):49-50
[2]方杰.阿替普酶静脉溶栓治疗急性心肌梗死的疗效观察[J].中国社区医师(医学专业),2013(09):38
[3]张力俨.阿替普酶静脉溶栓治疗急性心肌梗死疗效观察[J].中国卫生产业,2013(15):85+87
方法:选取我院在2012年12月-2013年12月这一年时间内收治的急性心肌梗死患者70例,将其随机分为对照组及观察组。对照组采用50mg阿替普酶静脉溶栓治疗,观察组将用药剂量增至100mg加速给药。对比两组患者出血、死亡、无效、再通方面的人数对比差异性。
结果:两组患者在出现、死亡、无效这三个方面对比无显著性差异(P>0.05),但在再通率方面呈显著差异(P<0.05)。证明在加速给药让患者康复情况更优,因此在今后临床给药中可按照100mg为患者给药。
结论:阿替普酶静脉溶栓能够对急性心肌梗死起来较好临床治疗效果,若患者情况危急可加速给药达到抢救生命目的,增加再通率,因此这一方式适合在临床治疗中推广使用。
关键词:急性心肌梗死阿替普酶静脉溶栓临床效果
Doi:10.3969/j.issn.1671-8801.2014.05.274
【中图分类号】R4【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1-8801(2014)05-0173-01
急性心肌梗死属于心肌缺血、血流中断、冠状动脉闭塞等因素造成的坏死情况,属于突发性疾病,病死率较高。静脉溶栓治疗是目前临床上的较常见手段,也是再灌注主要手段,能够延缓心肌梗死进程,为患者保住性命。我院在静脉溶栓药物使用方面多为阿替普酶,临床效果较好,但仍有进一步提升空间。本院基于这一背景,采用对比方式研究了阿替普酶在用量不同情况下治疗效果差异性,希望能够为今后临床用药提供进一步指导,现做出如下报告:
1资料和方法
1.1一般资料。本次研究共选取70例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均为我院在2012年12月-2013年12月这一年时间内收治。将患者随机分为对照组及观察组,每组35人。
对照组中男性18人,女性17人;年龄在39-77岁之间,平均年龄61.3岁;采用50mg阿替普酶药物治疗,观察组中男性16人,女性19人;年龄在41-76岁之间,平均年龄59.6岁;采用100mg阿替普酶药物治疗。两组患者在性别、年龄等方面无显著性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一般方法。两组出现急性心肌梗死的患者均使用阿替普酶药物实施静脉溶栓治疗。对照组共使用50mg阿替普酶药物实施溶栓治疗,首先实施8mg静推,在一个半小时之后将剩余42mg采用静脉滴注方式注入到患者体内。观察组共使用100mg阿替普酶药物实施溶栓治疗,首先静推15mg,在半小时之后采用静脉滴注方式将50mg药物注入到患者体内,再过1小时将剩余35mg注入[1]。
同时需注意,两组患者虽然在阿替普酶药物的使用剂量上不甚相同,但都需要实施溶栓辅助治疗以及常规治疗。在治疗结束后对比患者治疗效果差异性。
1.3再通评判方法。①在溶栓操作开始后的半小时至一个半小时之间患者SY段抬高至少降为原有的50%以下,溶栓两小时之后患者胸痛症状明显缓解。②溶栓后两小时至三小时内出现再灌注心律失常,例如加速性室性自主心律。③心肌损伤标志物的峰值前移,血清心肌型肌酸激酶同工酶酶峰提前到发病12-18小时内,肌钙蛋白峰值提前到12小时内。上述三点症状只要满足两点即可判定为血管再通[2]。
1.4统计学方法。根据上述方式将得出的数据进行汇总,在软件使用方面本次研究采用的是SPSS19.0版本统计学软件,对结果数据展开处理与分析,了解其差异程度。当P值在0.05以上时说明统计结果无显著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以下说明统计结果存在显著差异性,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对比两组患者治疗效果,从出血、死亡、无效、再通这四个方面展开。统计处于各程度人数并计算其比例。两组治疗效果具体两组患者在出血、死亡、无效这三个方面的人数对比并无显著性差异(P>0.05),而在再通方面,对照组再通率为65.71%,而观察组达到了80%。由此可见,在加大剂量实施静脉溶栓后治疗效果更优,患者再通率更高。
3讨论
急性心肌梗死治疗关键就在于充分、尽早的实施再灌注治疗。帮助患者有效再通,减少疾病死亡风险。阿替普酶属于纤溶酶原激活剂的一种,当血栓部位的纤溶酶原、阿替普酶以及纤维蛋白三体复合之后血栓可得以溶解。但这种方式对于处于循环状态的纤溶酶原是不起作用的,因此其在局部溶栓领域效果更佳[3]。
本次研究结果表明,在不同药物使用剂量下患者在出血、死亡以及无效三方面的人数对比并不存在显著性差异,而在再通方面差异较显著。可见在原有50mg阿替普酶药物使用上,将剂量加到100mg在临床上再通率更高。
综上所述,阿替普酶在治疗效果方面安全性较高,能够让急性心肌梗死患者生命得以保障。且由于本次研究中两种药物使用剂量在给药方式上并没有变化,且在治疗死亡率不存在差异性基础上提升了患者再通率,可证明加速给药方式在临床上的可行性,为今后临床治疗用药提供了有力指导。
参考文献
[1]彭刚,李帆.阿替普酶静脉溶栓治疗急性心肌梗死疗效观察[J].中国社区医师(医学专业),2011(31):49-50
[2]方杰.阿替普酶静脉溶栓治疗急性心肌梗死的疗效观察[J].中国社区医师(医学专业),2013(09):38
[3]张力俨.阿替普酶静脉溶栓治疗急性心肌梗死疗效观察[J].中国卫生产业,2013(15):8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