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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企业在资产收购过程中,收购价款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实物资产,;二是采矿权,三是收购溢价。存在溢价收购行为的,根据依据收购款的性质,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案:一是支付的溢价款确认为商誉;二是支付的溢价收购款确认为采矿权价款。第二种会计处理方案比第一种会计处理方案不但从会计核算的角度看更加合理,而且,可节省一大笔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