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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描述不幸、苦难和死亡,怎么会产生没敢的愉悦?这确实是一个不容易被人理解和接受的问题。然而从古希腊雅典时期出现的悲剧大规模演出上看,悲剧诗人为我们留下了不少的艺术珍品,至今还保持其永久的艺术魅力,这能说不美吗?我国古代著名悲剧《牡丹亭》、《窦娥冤》中的杜丽娘、窦娥虽然她们在封建礼教、封建制度压迫下,郁郁含冤而死,但是她们的死,表示了反封建斗争必将取得最后的胜利,她们的反封建精神永垂不朽,这能说不美吗?他们的美怎么能不使我们产生美感的愉悦呢?那么什么是悲剧呢?亚里斯多德曾说过:“悲剧性的特殊效果在于引起人们‘怜悯或恐惧之情’,唯有‘一个人遭受不应遭受的厄运’才能达到这种效果。”黑格尔说“悲剧的特性根源于两种对立理想和势力的冲突。”车尼尔雪夫斯基说:“悲剧是人底伟大的痛苦或者是伟大人物底灭亡。”我认为,这些观点从不同角度表述了悲剧的本质和意义,但是并没有充分揭示悲剧本质的内涵,在某种程度上具有片面性。而只有马克思主意的悲剧观,才从哲学的高度,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充分而深刻地揭示了悲剧的本质意义,即悲剧是“历史的必然要求与这个要求实际上不可能实现之间的悲剧的冲突”,马克思、恩格斯既摄取了黑格尔的“悲剧冲突”这个辩证法的内核并给予彻底改造。认为悲剧是由对立双方冲突造成的,而这一冲突又显示了历史必然性,所以说这是彻底的唯物主义的。
悲剧美就美在悲剧性格就有正面素质,悲剧在审美效果上,能够激发人的意志,提高人的品格,给人以强烈的情感震撼,给人一种道德的感召力和思想升华,正如鲁迅所说:“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而这种有价值的东西被毁灭后,显示了一种顽强的意志和伟大的精神。悲剧美感就是对此产生的一种惊赞与惋惜的崇高感,是与道德情感相结合的、神圣的、积极的、有深刻伦理内容的美感。下面根据马克思主义的悲剧观,浅论悲剧美的具体所在。
一、悲剧的本质
悲剧一词,最早在希腊文里叫作“特拉戈狄亚”,意思是“山羊之歌”,是希腊人以山羊作祭祀献给酒神的时候,要伴以表演关于酒神的故事为内容的歌舞,这就是悲剧的由来。自从悲剧的出现后,许多学者专家在不断的研究、探索,如西方的亚里斯多德就是其中的一个,他的《诗学》是悲剧的基石,他探讨了悲剧的基本规律,他认为:“悲剧是对于一个严肃、完整、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摹仿”,这里的“一定长度的行动”指情节。他还说:“情节乃悲剧的基础,有如悲剧的灵魂。”悲剧之所以能产生惊心动魄的效果,主要靠情节的突转和发现。他提出突转是按照可然律和必然律而发生的。这个必然律的题主真正触到了悲剧的本质。为悲剧的探索奠定唯物主义基础,但是亚里斯多德的这个“情节”中心说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因为他只重视情节,没能指出悲剧情节是由悲剧冲突造成的,更没指出冲突的对立面就是斗争。
另外,关于悲剧的性格问题,他提出“不应让一个好人由福转祸;不应让一个坏人由祸转福,即纯粹的好人和纯粹的坏人都不能构成悲剧,因前者不应受罚,后者罪有应得。那么只能写一种人“我们自己类似”的中等好人。而他的遭难既不是由于罪恶,也不是由于高尚的品德,而是由于过失和弱点。这是他的有名的“过失说”。但这一说法没能揭示悲剧性格的本质,因此说他的这种观点是消极的。
黑格尔的出现,给悲剧美学带来了突出的变化,他用“矛盾无处不在”的辩证矛盾冲突学说来说明悲剧。黑格尔指出:悲剧的冲突,不是个人的偶然因素造成的,悲剧冲突展示着一种必然的力量,是两种带有实体性的伦理力量的冲突,是两种义务的冲突。他认为悲剧中互相对立的人物各自代表一种伦理力量,各自所坚持自己的理想和所代表普遍力量相互冲突,同归于尽,造成了悲剧结局。在对悲剧的分析中,黑格尔比亚里斯多德有所发展,其合理因素在于他重视冲突,而且强调是具有普遍意义的重大力量的冲突;这种冲突合乎规律发展必将导致悲剧的结局。但是,他所说的冲突不是社会生活中现实存在的冲突而是精神性的普遍力量之间的冲突,是两种伦理力量(善)之间冲突,冲突处于绝对理念之中,冲突结果是双方同归于尽,从而达到矛盾调和,显示“永恒正义”的胜利,这些流露了他的唯心主义的观点,抹煞了悲剧冲突中正义与非正义、善与恶、美与丑的区别,在理论上混淆了现实中两种对立力量与道德上的善恶斗争,因而看不到悲剧冲突本身是反映着新旧势力的斗争,具有调和主义和唯心主义悲剧观,没能从本质上揭示出悲剧的内在意义。
二、悲剧的崇高美
康德对于悲剧和崇高的关系曾说过:悲剧是崇高加美。那么,什么是崇高?崇高是一种庄严、伟岸的美,是主客体的矛盾处于激化之中,体现实践主体的巨大力量,展示着主体和客体在现阶段相冲突对立的状态,并在这一对立冲突中,显示出客体和主体相统一的历史必然性。
崇高这一术语,最早是西方古罗马时期的朗加纳斯提出的。他的《论崇高》一书,主要论述的是文章风格的崇高体,即修辞学上的巧妙和宏伟。他从修辞学角度要求表达庄严的思想,而没有真正触及和揭示崇高的本质。
崇高与美进行了比较研究最早的是博克。他认为:“自然界中伟大和崇高现象所引起的情绪惊异。惊异就是灵魂完全停止活动的状态,其中还含有若干程度的恐怖。”他强调“所有被视觉认为恐惧的东西都是崇高的。”他还分析说:“崇高感除包括危险的观念以外,还包括力的概念。因此力、强、痛苦和恐怖等观念在心灵中是很难合在一起的。博克在对崇高与美的比较中作出了这样的判断:美感“以快感为基础”,而崇高感则“以痛感为基础”。崇高美是在痛感的基础上产生的快感。博克虽然没有确立崇高在美学中的独立地位,但是他对崇高的研究,为后来对崇高的探索,提供了丰富的材料。
继博克之后,康德从哲学上充分揭示崇高与美感的区别,从而真正确立了崇高在美学中的独立地位。他在《判断力批判》中说:“面对某种压制倒一切力量而感到恐惧之后的自我扩张感。”这段话不仅说明了悲剧感,也说明了崇高感。康德认为:“崇高感是一种间接引起的快感,因为它先有一种生命力受到暂时阻碍的感觉,马上就接着有一种更强烈的生命力的洋溢迸发,所以崇高感作为一种情绪,在想象力的运用上不像是游戏,而是严肃认真的,因此它和吸引力不相投,心灵不是单纯地受到对象的吸引,而是更番地受到对象的推拒。崇高所产生的愉悦与其说是一积极的快感,不如说是惊讶或崇敬”。
我认为:崇高是美的一种表现形态,因此应该从美的本质上看悲劇的崇高美。美是在人类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中产生的,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感性显现。它的内容是人的真善美统一的实践,它的形式是严峻的、冲突的,人们在观照这种严峻的、冲突的动荡过程时,获得一种矛盾的、激动不已的愉悦。如夸父逐日,就表现出我们中华民族先人们的可歌可泣的斗争精神。
悲剧是善恶两种力量的斗争,在这种斗争中,展示了悲剧英雄的崇高的品德,和那种在艰苦奋斗以后的必然胜利的趋向。悲剧在善恶的斗争中展示了美的情景,美作为一种理想,吸引着悲剧的英雄,也吸引着观众,在这理想的美的境界中观众得到了满足,从而引起了一定的愉悦,而这种愉悦性,就是一种精神的愉悦和满足,这就是悲剧美的具体所在。
悲剧美就美在悲剧性格就有正面素质,悲剧在审美效果上,能够激发人的意志,提高人的品格,给人以强烈的情感震撼,给人一种道德的感召力和思想升华,正如鲁迅所说:“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而这种有价值的东西被毁灭后,显示了一种顽强的意志和伟大的精神。悲剧美感就是对此产生的一种惊赞与惋惜的崇高感,是与道德情感相结合的、神圣的、积极的、有深刻伦理内容的美感。下面根据马克思主义的悲剧观,浅论悲剧美的具体所在。
一、悲剧的本质
悲剧一词,最早在希腊文里叫作“特拉戈狄亚”,意思是“山羊之歌”,是希腊人以山羊作祭祀献给酒神的时候,要伴以表演关于酒神的故事为内容的歌舞,这就是悲剧的由来。自从悲剧的出现后,许多学者专家在不断的研究、探索,如西方的亚里斯多德就是其中的一个,他的《诗学》是悲剧的基石,他探讨了悲剧的基本规律,他认为:“悲剧是对于一个严肃、完整、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摹仿”,这里的“一定长度的行动”指情节。他还说:“情节乃悲剧的基础,有如悲剧的灵魂。”悲剧之所以能产生惊心动魄的效果,主要靠情节的突转和发现。他提出突转是按照可然律和必然律而发生的。这个必然律的题主真正触到了悲剧的本质。为悲剧的探索奠定唯物主义基础,但是亚里斯多德的这个“情节”中心说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因为他只重视情节,没能指出悲剧情节是由悲剧冲突造成的,更没指出冲突的对立面就是斗争。
另外,关于悲剧的性格问题,他提出“不应让一个好人由福转祸;不应让一个坏人由祸转福,即纯粹的好人和纯粹的坏人都不能构成悲剧,因前者不应受罚,后者罪有应得。那么只能写一种人“我们自己类似”的中等好人。而他的遭难既不是由于罪恶,也不是由于高尚的品德,而是由于过失和弱点。这是他的有名的“过失说”。但这一说法没能揭示悲剧性格的本质,因此说他的这种观点是消极的。
黑格尔的出现,给悲剧美学带来了突出的变化,他用“矛盾无处不在”的辩证矛盾冲突学说来说明悲剧。黑格尔指出:悲剧的冲突,不是个人的偶然因素造成的,悲剧冲突展示着一种必然的力量,是两种带有实体性的伦理力量的冲突,是两种义务的冲突。他认为悲剧中互相对立的人物各自代表一种伦理力量,各自所坚持自己的理想和所代表普遍力量相互冲突,同归于尽,造成了悲剧结局。在对悲剧的分析中,黑格尔比亚里斯多德有所发展,其合理因素在于他重视冲突,而且强调是具有普遍意义的重大力量的冲突;这种冲突合乎规律发展必将导致悲剧的结局。但是,他所说的冲突不是社会生活中现实存在的冲突而是精神性的普遍力量之间的冲突,是两种伦理力量(善)之间冲突,冲突处于绝对理念之中,冲突结果是双方同归于尽,从而达到矛盾调和,显示“永恒正义”的胜利,这些流露了他的唯心主义的观点,抹煞了悲剧冲突中正义与非正义、善与恶、美与丑的区别,在理论上混淆了现实中两种对立力量与道德上的善恶斗争,因而看不到悲剧冲突本身是反映着新旧势力的斗争,具有调和主义和唯心主义悲剧观,没能从本质上揭示出悲剧的内在意义。
二、悲剧的崇高美
康德对于悲剧和崇高的关系曾说过:悲剧是崇高加美。那么,什么是崇高?崇高是一种庄严、伟岸的美,是主客体的矛盾处于激化之中,体现实践主体的巨大力量,展示着主体和客体在现阶段相冲突对立的状态,并在这一对立冲突中,显示出客体和主体相统一的历史必然性。
崇高这一术语,最早是西方古罗马时期的朗加纳斯提出的。他的《论崇高》一书,主要论述的是文章风格的崇高体,即修辞学上的巧妙和宏伟。他从修辞学角度要求表达庄严的思想,而没有真正触及和揭示崇高的本质。
崇高与美进行了比较研究最早的是博克。他认为:“自然界中伟大和崇高现象所引起的情绪惊异。惊异就是灵魂完全停止活动的状态,其中还含有若干程度的恐怖。”他强调“所有被视觉认为恐惧的东西都是崇高的。”他还分析说:“崇高感除包括危险的观念以外,还包括力的概念。因此力、强、痛苦和恐怖等观念在心灵中是很难合在一起的。博克在对崇高与美的比较中作出了这样的判断:美感“以快感为基础”,而崇高感则“以痛感为基础”。崇高美是在痛感的基础上产生的快感。博克虽然没有确立崇高在美学中的独立地位,但是他对崇高的研究,为后来对崇高的探索,提供了丰富的材料。
继博克之后,康德从哲学上充分揭示崇高与美感的区别,从而真正确立了崇高在美学中的独立地位。他在《判断力批判》中说:“面对某种压制倒一切力量而感到恐惧之后的自我扩张感。”这段话不仅说明了悲剧感,也说明了崇高感。康德认为:“崇高感是一种间接引起的快感,因为它先有一种生命力受到暂时阻碍的感觉,马上就接着有一种更强烈的生命力的洋溢迸发,所以崇高感作为一种情绪,在想象力的运用上不像是游戏,而是严肃认真的,因此它和吸引力不相投,心灵不是单纯地受到对象的吸引,而是更番地受到对象的推拒。崇高所产生的愉悦与其说是一积极的快感,不如说是惊讶或崇敬”。
我认为:崇高是美的一种表现形态,因此应该从美的本质上看悲劇的崇高美。美是在人类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中产生的,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感性显现。它的内容是人的真善美统一的实践,它的形式是严峻的、冲突的,人们在观照这种严峻的、冲突的动荡过程时,获得一种矛盾的、激动不已的愉悦。如夸父逐日,就表现出我们中华民族先人们的可歌可泣的斗争精神。
悲剧是善恶两种力量的斗争,在这种斗争中,展示了悲剧英雄的崇高的品德,和那种在艰苦奋斗以后的必然胜利的趋向。悲剧在善恶的斗争中展示了美的情景,美作为一种理想,吸引着悲剧的英雄,也吸引着观众,在这理想的美的境界中观众得到了满足,从而引起了一定的愉悦,而这种愉悦性,就是一种精神的愉悦和满足,这就是悲剧美的具体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