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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萍乡市是 2015 年全国首批 16 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之一,海绵城市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组织机构不健全、资金缺少稳定来源渠道、专业人才和技术缺失和社会公众缺乏海绵城市建设参与意识等问题。
关键词:萍乡市;海绵城市建设;经验
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建设美丽中国...”而建设海绵城市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倡导绿色发展的重大举措。萍乡市是 2015 年全国首批 16 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之一,萍乡市围绕“建设独具江南特色的海绵城市”这一总体目标,以规章制度为引领,以模式创新为重点,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海绵城市试点建设成效显著,连续两年在住建部、财政部、水利部组织的海绵城市建设年度绩效考评中获得全国第一,为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建设提供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萍乡经验”。
一、萍乡海绵城市建设的实践成效与亮点
萍乡市是全国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之一,也是全国海绵城市建设典范,从 2015 年开始,萍乡市政府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2015至2017年,萍乡市在32.98平方公里的示范区内,投资46亿元,建设以河道为骨架轴线、以流域综合整治为依托,以城市开发建设项目为基础的模式,构建线、面、点相结合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系统,做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同时缓解城市“热岛效应”,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形成了可以借鉴和推广的“萍乡经验”。
(一)机制创新
海绵城市建设是一个系统性、综合性的工程,需要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配合。为此,萍乡市政府成立了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为第一副组长的的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和协调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重大事件决策、全局调度。从全市选调22名业务骨干集中办公,建立资金统筹、指挥有力、综合协调的机制,实现实体化运作、常态化管理,形成了“办公室一周一调度,分管副市长半月一调度,市长一月一调度,书记一季一调度”的工作机制。
(二)管理创新
注重顶层设计。制定了《萍乡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萍乡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专项规划》等7个规划,并纳入了全市城乡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制定了《萍乡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设计导则》、《萍乡市海绵城市建设——低影响开发雨水工程图示》、《萍乡市海绵城市建设——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施工与质量验收导则》等三项标准和导则,并纳入了全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解决项目在设计、施工及竣工环节无标准、无规程问题。完善制度体系。萍乡市制订出台了《海绵城市管理暂行规程》《海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资金管理制度,从规划、立项、土地、建设等全过程实施监管。建立运营维护体系。萍乡市设立了海绵设施管理处,为副处级机构,制订了一系列工作规划、制度、流程,并安排了专业人员、专项经费,对 7 个片区 159 个海绵工程进行统筹管控。技术服务与监测评估。实行技术服务及监测评估一体化,聘请北京清控等专业院所作为海绵城市技术服务(监测平台和技术咨询)单位,建设统一的海绵城市建設项目指标体系和一体化管理模型平台。
(三)模式创新
推行全过程一体化管控。由海绵办统筹协调,采取总承包的方式,委托具有专业能力的科研设计单位作为海绵城市技术服务(监测平台和技术咨询)单位,将规划评估、设计审查、建设施工、竣工验收、监测评估等环节纳入一体化管理模型平台,建立一张图可视化管理系统,通过实现信息的协同与互动,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和考核提供技术支撑。推行建设差异化管控。在全市域层面,强化全域管控,建立“山、水、林、田、湖、城”空间管制格局,协调统筹空间资源,保护全域生态本底,构建全域尺度海绵体;在中心城区层面,构建了“上截、中蓄、下排”的大城市排水系统;在示范区层面,因地制宜的构建小区、道路、广场、湿地技术措施。推行PPP全过程风险管控。一方面通过公开招标聘请PPP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做好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顶层设计,确定政府和投资商的责任边界,明确操作方式,推进PPP项目合法合规落地,另一方面通过对项目包的系统化设计,合理确定投资规模,加强对PPP项目投资人的筛选,有效规避了低价中标等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
(四)建设创新
转变建设思路。把“五水共治”有机融入海绵城市建设总体要求中。对水资源、水生态、水安全、水管理、水文化实行“五水共治”,有机融入海绵城市建设总体要求中,推进了产业转型升级,为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抓实“六个全”。全流域管控、全方位定标、全过程植入、全域性铺开、全社会参与、全链条跟进。强化项目体统打包。为规避项目散、小、乱给施工建设带来碎片化问题,以及审批、预算、招投标环节可能遇到的障碍,2016年,重新组织系统化项目,从“碎片建设”到“系统打包”,将新老城区159个海绵项目整合为7个项目片区,把小区、道路、广场、湿地等一个个碎片化项目连成一体,进行系统化建设。以PPP项目包的形式整体推进,系统化建设。分区治理。萍乡市注重开展生态修复,在老城区改造中,以问题为导向,划分为万龙湾、蚂蝗河、西门、白源河四大内涝整治项目片区,把海绵城市建设与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城乡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更新相结合,重点解决城市内涝积水点和黑臭水体治理等问题;新城区以目标为导向,通过科学布局管廊设施建设,利用自然肌理,保护河流、湖泊、塘堰、滩涂等自然蓄滞空间,奠定新城区海绵城市格局的本底基础。结合河湖水系、公园绿地、市政道路总体布局,控制开发强度,注重绿地系统的建设、管理,以及与周边雨水系统的协调衔接;其他新建小区、公建等开发项目通过规划管控手段,严格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逐步推进实施。
(五)投融资创新
积极争取资金。除中央财政 3 年 12 亿奖补资金外,还获取银行贷款 26 亿;政府建设基金投入 2 亿元;此外,与国开行和农发行达成了 100 亿元贷款意向,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资金保障。统筹整合资金。积极统筹发改、财政、城建、水务等各条线资金 10 亿元投入海绵城市建设。对县区实施低影响开发的建设项目给予补助,有力调动了全市各级参与海绵城市的热情。采取PPP建设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大力倡导运用PPP模式,通过转让特许经营权、政府购买服务、股权合作、委托运营等方式,充分引导和发挥社会资本采取 PPP 模式参与海绵城市建设的积极性,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了南京卓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 PPP 第三方中介机构,确定了服务内容。社会资本方与萍乡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合资成立项目公司,其中社会资本占股 70%,萍乡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占股 30%。萍乡市政府授予合资公司特许经营权,由合资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和运营,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对新城区海绵体建设这类有回报的项目,组织有实力的相关企业,采用总承包的方式统筹组织实施。其中,老城区和安源区 4 个 PPP 项目预算投资 18.72 亿元,吸引社会投资 15.35 亿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萍乡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开展时间较短,在工程建设上缺乏一定的经验,没有固定的模式,难免存在一些困难与问题。
(一)缺少相关政策法规
海绵城建设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处于摸索尝试阶段。许多问题尚未预见到,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也需要与试点建设实践相契合,需要在建设中进行分析,并适时调整。当前,萍乡海绵城市试点建设还缺少统一的政策法规的支撑和引导,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的统筹,建设过程仍旧无法可依、无章可循。
(二)海绵城市建设专业人才和技术严重缺失
现阶段海绵城市建设在我国刚刚起步,技术水平较为落后,专业人才严重短缺,难以满足建设需求,各地都是摸着石头过河,萍乡也不例外。海绵城市试点建设作为一项新生事物,目前还处在探索和实践阶段,需要设定许多技术参数和指标该市在海绵城市试点工作中,由于缺乏有资质的本地设计单位,海绵体项目的设计规划多由汉诺威以及中规院完成。部分项目因为设计单位进度缓慢而审查滞后,相关项目设计“水土不服”等现象,阻碍了海绵城市的建设速度,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该市海绵城市建设的延续性。缺乏施工及监理人才,建管水平有待提高。该市现有海绵项目的施工监理队伍大多是首次接触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在设计理解上不够透彻,在项目选材以及施工监理上缺乏统一标准指导等问题,导致了一些海绵项目的设计理念无法全面落实,影响了项目的建设水平。海绵城市试点建设作为一项新生事物,目前还处在探索和实践阶段,需要设定许多技术参数和指标。萍乡从规划、设计到施工的技术力量和水平有限,缺乏领军人物、团队和专业性人才,加之海绵城市建设人才培养不足,现有技术力量支撑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存在一定困难。
(三)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存在较大缺口
海绵城市建设涉及多方面的内容,资金需求量大。虽然萍乡市政府在海绵城市建设中通过政府财政投入、争取中央财政补贴和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PPP)模式来筹措建设资金,但是资金仍然存在一定缺口。同时,尽管萍乡市政府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但由于社会资本以盈利为目的,而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大多属于公益项目且在短期内难以带来经济效益。
(四)社会公众缺乏海绵城市建设参与意识
海绵城市是一个全新的城市建设理念,海绵城市建设仍处在“摸石头过河”阶段,社会公众对海绵城市的概念、内涵、所带来的效益等方面缺乏全面、具体的认识与了解,目前海绵城市建设还局限在政府推动层面,从而导致公众参与热情不高。直接导致海绵城市建设理念难以推广,先进的建设技术难以得到广泛利用,传统城市建设模式还没发生根本性转变,影响了海绵城市建设的进程。
四、对策建议
(一)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完善制度体系
完善法规制度。规划管控方面,完善土地出让、“一书两证”等相关规定、制度;建设管控方面,协调与施工图审查、开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衔接。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将成熟的制度措施法制化。建立与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和完善与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的配套政策配套政策,编制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图集和技术导则,为海绵城市的建设提供指导方向。出台贯彻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文件,并将相关要求落实到海绵城市建设当中。
(二)加强海绵城市建设人才和技术保障
加强对本土技术力量的培育。加大对多学科、多方向的人员培训,组织人员到省外试点地市取经,引导专业人员在设计、建设和管理各个环节追求精细化,打造本土高水平的设计、监理、施工技术人才队伍,积极研发新的技术和材料,不断突破海绵城市建设中所遇到的技术难题。推进产学研结合。加强交流与合作研究,发挥大公司资金与设备的优势,科研员深入企业,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提高海绵城市建设效益。强化研发中心建设。加强与高校和企业进行技术交流与合作,帮助企业实现技术创新。
(三)多元化筹措海绵城市建设资金
海绵城市建设需要大量资金予以支持,资金的筹措对于海绵城市建设来说至关重要。增加政府财政投入。完善政府财政预算制度,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政府经常性预算在保证建设海绵城市资金投入充足的前提下,安排一定预算资金,引导与建设海绵城市相关产品及技术应用。建设性预算要确保建设海绵城市资金投入力度与准确性,提高基础建设投资占预算内投资的比重。加大信贷投入。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海绵城市建设,加大资金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支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列入专项建设基金支持范围。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吸收社会资本参海绵城市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支持技术企业与金融资本结合,采用总承包方式承接相关建设项目,发挥整体效益。完善 PPP 模式(公私合营模式),明确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权利义务,保证合作顺利完成,并获得预期收益。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倡導全民参与海绵城市建设
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利用媒体和广告宣传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让公众理解、支持,且参与海绵城市建设中来,营造全民共建海绵城市氛围。强化海绵意识。多渠道加强公众教育,培养公众海绵城市理念,让公众主动参与雨水收集、养护海绵设施等海绵城市建设中来,主动推动共建海绵城市建设。
参考文献
[1]张 瑜.济南市政府海绵城市建设对武汉市的启示[J].北方经济,2018,(3)
[2]叶华林.海绵城市建设的“萍乡答卷”——萍乡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的做法和成效[J].老区建设,2018,(1)
[3]贵安新区海绵办.贵安新区海绵城市建设 PPP 模式创新实践报告[N].中国建设报,2018-3-19
(作者单位: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产业经济研究所)
关键词:萍乡市;海绵城市建设;经验
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建设美丽中国...”而建设海绵城市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倡导绿色发展的重大举措。萍乡市是 2015 年全国首批 16 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之一,萍乡市围绕“建设独具江南特色的海绵城市”这一总体目标,以规章制度为引领,以模式创新为重点,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海绵城市试点建设成效显著,连续两年在住建部、财政部、水利部组织的海绵城市建设年度绩效考评中获得全国第一,为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建设提供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萍乡经验”。
一、萍乡海绵城市建设的实践成效与亮点
萍乡市是全国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之一,也是全国海绵城市建设典范,从 2015 年开始,萍乡市政府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2015至2017年,萍乡市在32.98平方公里的示范区内,投资46亿元,建设以河道为骨架轴线、以流域综合整治为依托,以城市开发建设项目为基础的模式,构建线、面、点相结合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系统,做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同时缓解城市“热岛效应”,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形成了可以借鉴和推广的“萍乡经验”。
(一)机制创新
海绵城市建设是一个系统性、综合性的工程,需要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配合。为此,萍乡市政府成立了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为第一副组长的的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和协调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重大事件决策、全局调度。从全市选调22名业务骨干集中办公,建立资金统筹、指挥有力、综合协调的机制,实现实体化运作、常态化管理,形成了“办公室一周一调度,分管副市长半月一调度,市长一月一调度,书记一季一调度”的工作机制。
(二)管理创新
注重顶层设计。制定了《萍乡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萍乡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专项规划》等7个规划,并纳入了全市城乡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制定了《萍乡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设计导则》、《萍乡市海绵城市建设——低影响开发雨水工程图示》、《萍乡市海绵城市建设——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施工与质量验收导则》等三项标准和导则,并纳入了全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解决项目在设计、施工及竣工环节无标准、无规程问题。完善制度体系。萍乡市制订出台了《海绵城市管理暂行规程》《海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资金管理制度,从规划、立项、土地、建设等全过程实施监管。建立运营维护体系。萍乡市设立了海绵设施管理处,为副处级机构,制订了一系列工作规划、制度、流程,并安排了专业人员、专项经费,对 7 个片区 159 个海绵工程进行统筹管控。技术服务与监测评估。实行技术服务及监测评估一体化,聘请北京清控等专业院所作为海绵城市技术服务(监测平台和技术咨询)单位,建设统一的海绵城市建設项目指标体系和一体化管理模型平台。
(三)模式创新
推行全过程一体化管控。由海绵办统筹协调,采取总承包的方式,委托具有专业能力的科研设计单位作为海绵城市技术服务(监测平台和技术咨询)单位,将规划评估、设计审查、建设施工、竣工验收、监测评估等环节纳入一体化管理模型平台,建立一张图可视化管理系统,通过实现信息的协同与互动,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和考核提供技术支撑。推行建设差异化管控。在全市域层面,强化全域管控,建立“山、水、林、田、湖、城”空间管制格局,协调统筹空间资源,保护全域生态本底,构建全域尺度海绵体;在中心城区层面,构建了“上截、中蓄、下排”的大城市排水系统;在示范区层面,因地制宜的构建小区、道路、广场、湿地技术措施。推行PPP全过程风险管控。一方面通过公开招标聘请PPP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做好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顶层设计,确定政府和投资商的责任边界,明确操作方式,推进PPP项目合法合规落地,另一方面通过对项目包的系统化设计,合理确定投资规模,加强对PPP项目投资人的筛选,有效规避了低价中标等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
(四)建设创新
转变建设思路。把“五水共治”有机融入海绵城市建设总体要求中。对水资源、水生态、水安全、水管理、水文化实行“五水共治”,有机融入海绵城市建设总体要求中,推进了产业转型升级,为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抓实“六个全”。全流域管控、全方位定标、全过程植入、全域性铺开、全社会参与、全链条跟进。强化项目体统打包。为规避项目散、小、乱给施工建设带来碎片化问题,以及审批、预算、招投标环节可能遇到的障碍,2016年,重新组织系统化项目,从“碎片建设”到“系统打包”,将新老城区159个海绵项目整合为7个项目片区,把小区、道路、广场、湿地等一个个碎片化项目连成一体,进行系统化建设。以PPP项目包的形式整体推进,系统化建设。分区治理。萍乡市注重开展生态修复,在老城区改造中,以问题为导向,划分为万龙湾、蚂蝗河、西门、白源河四大内涝整治项目片区,把海绵城市建设与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城乡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更新相结合,重点解决城市内涝积水点和黑臭水体治理等问题;新城区以目标为导向,通过科学布局管廊设施建设,利用自然肌理,保护河流、湖泊、塘堰、滩涂等自然蓄滞空间,奠定新城区海绵城市格局的本底基础。结合河湖水系、公园绿地、市政道路总体布局,控制开发强度,注重绿地系统的建设、管理,以及与周边雨水系统的协调衔接;其他新建小区、公建等开发项目通过规划管控手段,严格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逐步推进实施。
(五)投融资创新
积极争取资金。除中央财政 3 年 12 亿奖补资金外,还获取银行贷款 26 亿;政府建设基金投入 2 亿元;此外,与国开行和农发行达成了 100 亿元贷款意向,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资金保障。统筹整合资金。积极统筹发改、财政、城建、水务等各条线资金 10 亿元投入海绵城市建设。对县区实施低影响开发的建设项目给予补助,有力调动了全市各级参与海绵城市的热情。采取PPP建设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大力倡导运用PPP模式,通过转让特许经营权、政府购买服务、股权合作、委托运营等方式,充分引导和发挥社会资本采取 PPP 模式参与海绵城市建设的积极性,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了南京卓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 PPP 第三方中介机构,确定了服务内容。社会资本方与萍乡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合资成立项目公司,其中社会资本占股 70%,萍乡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占股 30%。萍乡市政府授予合资公司特许经营权,由合资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和运营,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对新城区海绵体建设这类有回报的项目,组织有实力的相关企业,采用总承包的方式统筹组织实施。其中,老城区和安源区 4 个 PPP 项目预算投资 18.72 亿元,吸引社会投资 15.35 亿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萍乡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开展时间较短,在工程建设上缺乏一定的经验,没有固定的模式,难免存在一些困难与问题。
(一)缺少相关政策法规
海绵城建设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处于摸索尝试阶段。许多问题尚未预见到,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也需要与试点建设实践相契合,需要在建设中进行分析,并适时调整。当前,萍乡海绵城市试点建设还缺少统一的政策法规的支撑和引导,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的统筹,建设过程仍旧无法可依、无章可循。
(二)海绵城市建设专业人才和技术严重缺失
现阶段海绵城市建设在我国刚刚起步,技术水平较为落后,专业人才严重短缺,难以满足建设需求,各地都是摸着石头过河,萍乡也不例外。海绵城市试点建设作为一项新生事物,目前还处在探索和实践阶段,需要设定许多技术参数和指标该市在海绵城市试点工作中,由于缺乏有资质的本地设计单位,海绵体项目的设计规划多由汉诺威以及中规院完成。部分项目因为设计单位进度缓慢而审查滞后,相关项目设计“水土不服”等现象,阻碍了海绵城市的建设速度,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该市海绵城市建设的延续性。缺乏施工及监理人才,建管水平有待提高。该市现有海绵项目的施工监理队伍大多是首次接触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在设计理解上不够透彻,在项目选材以及施工监理上缺乏统一标准指导等问题,导致了一些海绵项目的设计理念无法全面落实,影响了项目的建设水平。海绵城市试点建设作为一项新生事物,目前还处在探索和实践阶段,需要设定许多技术参数和指标。萍乡从规划、设计到施工的技术力量和水平有限,缺乏领军人物、团队和专业性人才,加之海绵城市建设人才培养不足,现有技术力量支撑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存在一定困难。
(三)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存在较大缺口
海绵城市建设涉及多方面的内容,资金需求量大。虽然萍乡市政府在海绵城市建设中通过政府财政投入、争取中央财政补贴和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PPP)模式来筹措建设资金,但是资金仍然存在一定缺口。同时,尽管萍乡市政府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但由于社会资本以盈利为目的,而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大多属于公益项目且在短期内难以带来经济效益。
(四)社会公众缺乏海绵城市建设参与意识
海绵城市是一个全新的城市建设理念,海绵城市建设仍处在“摸石头过河”阶段,社会公众对海绵城市的概念、内涵、所带来的效益等方面缺乏全面、具体的认识与了解,目前海绵城市建设还局限在政府推动层面,从而导致公众参与热情不高。直接导致海绵城市建设理念难以推广,先进的建设技术难以得到广泛利用,传统城市建设模式还没发生根本性转变,影响了海绵城市建设的进程。
四、对策建议
(一)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完善制度体系
完善法规制度。规划管控方面,完善土地出让、“一书两证”等相关规定、制度;建设管控方面,协调与施工图审查、开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衔接。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将成熟的制度措施法制化。建立与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和完善与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的配套政策配套政策,编制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图集和技术导则,为海绵城市的建设提供指导方向。出台贯彻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文件,并将相关要求落实到海绵城市建设当中。
(二)加强海绵城市建设人才和技术保障
加强对本土技术力量的培育。加大对多学科、多方向的人员培训,组织人员到省外试点地市取经,引导专业人员在设计、建设和管理各个环节追求精细化,打造本土高水平的设计、监理、施工技术人才队伍,积极研发新的技术和材料,不断突破海绵城市建设中所遇到的技术难题。推进产学研结合。加强交流与合作研究,发挥大公司资金与设备的优势,科研员深入企业,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提高海绵城市建设效益。强化研发中心建设。加强与高校和企业进行技术交流与合作,帮助企业实现技术创新。
(三)多元化筹措海绵城市建设资金
海绵城市建设需要大量资金予以支持,资金的筹措对于海绵城市建设来说至关重要。增加政府财政投入。完善政府财政预算制度,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政府经常性预算在保证建设海绵城市资金投入充足的前提下,安排一定预算资金,引导与建设海绵城市相关产品及技术应用。建设性预算要确保建设海绵城市资金投入力度与准确性,提高基础建设投资占预算内投资的比重。加大信贷投入。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海绵城市建设,加大资金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支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列入专项建设基金支持范围。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吸收社会资本参海绵城市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支持技术企业与金融资本结合,采用总承包方式承接相关建设项目,发挥整体效益。完善 PPP 模式(公私合营模式),明确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权利义务,保证合作顺利完成,并获得预期收益。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倡導全民参与海绵城市建设
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利用媒体和广告宣传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让公众理解、支持,且参与海绵城市建设中来,营造全民共建海绵城市氛围。强化海绵意识。多渠道加强公众教育,培养公众海绵城市理念,让公众主动参与雨水收集、养护海绵设施等海绵城市建设中来,主动推动共建海绵城市建设。
参考文献
[1]张 瑜.济南市政府海绵城市建设对武汉市的启示[J].北方经济,2018,(3)
[2]叶华林.海绵城市建设的“萍乡答卷”——萍乡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的做法和成效[J].老区建设,2018,(1)
[3]贵安新区海绵办.贵安新区海绵城市建设 PPP 模式创新实践报告[N].中国建设报,2018-3-19
(作者单位: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产业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