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刑事执行专业在课程设置与教学方法上存在着学生没有学会学习和思考、 泛而不精和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不足三个突出问题,为此建议实施合理开设分析(思考)类课程、细化专业方向、进行教学方法与选修课改革等解决方案。
[关键词]刑事执行 课程设置 教学方法
随着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示范”与“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刑事司法系的刑事执行(监狱管理)专业作为浙江省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在课程设置与教学方法上也开始了相应的改革。借此东风,本文将对课程设置与教学方法存在的问题作一初步的分析。
一、目前的课程设置与教学方法存在的三个突出问题
1.学生没有学会学习和思考
监狱民警是一个极其特殊的职业,不仅要对罪犯实施监管,还要对千差万别的罪犯实施改造,这个可以预期的职业对刑事执行专业的学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学生在校学习的时间加上到行业去实习的时间总共只有三年,仅凭三年这么短的时间所学习和掌握的知识、技能是难以胜任的,更多的知识、技能应该是在离校走上工作岗位以后依据对岗位的感性认识去通过自主学习而掌握的,所以在校期间让学生学会“学习和思考”就显得尤为重要了,但从现状来看,这方面的效果很不理想。为什么会很不理想?除师资和学生管理方面的原因外,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课程设置的不合理。大多数理论课程都属于描述类的课程,这类课程都偏重于描述,即让学生“知其然”,课程体系中缺少的是偏重分析(思考)类的课程,而恰恰是这类课程能够让学生“知其所以然”、“知其合理与否”和“知其如何完善”,培养的是学生自主学习、独立思考的能力。如目前为07级开设的总共43门课程中,监狱法律法规选读、狱政管理等专业技术类课程有11门,监狱文书制作、监狱劳动管理等职业实践类课程有8门,思想道德修养、大学英语等人文素养类课程有11门,公安工作概论、少年司法概论等选修课有13门,偏重分析(思考)类的课程只有监狱行刑的经济分析、监狱警力资源分析和当代罪犯分析3门,并且都放在了选修课中。虽然这样的课程设置体现了一般职业学院重专业技术和重实践技能的“职业”特色,但是没有体现出职业学院的“高等”特色,合理地开设分析(思考)类的课程就是职业学院应该具备的“高等”特色,否则与中职何异?
2.泛而不精
刑事执行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一直定位为“为监所培养熟悉监狱管理事务、掌握教育改造罪犯的基本手段和方法、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能够胜任一线工作的应用型高等职业人才”,但这只是一个笼统的培养目标,目前的课程设置是简单地粗线条地与这个大目标相对应,没有充分地认识到行业的具体需求、行业中的岗位差异性以及学生的个体差异性,显得“大”、“多”、“全”。虽然培养的都是监狱民警,但将来从事的岗位却是不一样的,可能成为监区的一线管教民警、警卫中队的内看守,也可能成为狱政管理、狱内侦察、教育改造等职能部门的民警,甚至可能成为政治部、总务科等机关科室的民警。若课程设置缺乏这样的细致化考虑,就会造成一方面名义上是培养了“综合性人才”而实际上“什么都学,什么都不精”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另一方面也给行业用人单位针对性地找到合适的人才增加了难度。
3.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不足
教学方法的落后和选修课设置不合理是导致学生学习主动性不足的两个主要原因。目前的教学方法,大多仍是以灌输式为主,在课堂上,教师与学生之间缺乏必要的引导与交流,老师既不清楚学生的学习基础、学习难点,也不管学生究竟听懂了没有,只知一味地灌输;学生不喜欢问为什么,只知一味地记笔记,甚至睡觉、聊天和玩手机,连笔记也不记,对课程的学习根本提不起兴趣,逐渐变得为考试和挣学分而学习,课堂上学到的在考试结束以后很快地还给了老师。
选修课的设置不合理则表现为针对性不强,学生选课的原因也是五花八门,往往是主观臆测、别人推荐、挣学分甚至是凑热闹等,而恰恰忽略了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岗位导向。岗位导向的缺乏,不仅造成学生在选课上的盲目性,还造成了在选修课的设置上不能针对性很强地去满足实际岗位对知识和技能的需求,显得随意性很大,从而也难以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二、课程设置与教学方法改革的建议
1.合理开设分析(思考)类课程
监狱系统能够投入到刑罚执行过程中的资源是既定的,那么如何以这些资源获得更大的行刑收益?监狱系统的资金来自财政,财政资金又来自社会纳税,因此监狱系统所获得的资金可以看作是社会购买监狱系统提供的(为社会监管、改造罪犯)服务的预付款,而监狱系统的服务质量究竟如何?服务标准又应是怎样?若达不到标准又应受到何种惩罚才是合理的?监狱系统的工作实践中存在着很多问题,每一个问题都有若干个解决方案、模式,而其中哪一个才是相对最合理的?为什么说搞好社会教育是提高行刑效率的最好办法?所有这些问题仅仅通过众多描述现状的“填鸭式”课程是无法启发、培养学生进行自主学习和创新性思考的。因此,合理开设一些诸如监狱行刑的经济分析、监狱警力资源分析、罪犯管理分析、中外监狱比较等分析(思考)类的课程是非常必要的。不仅如此,描述类的课程也应加大分析探讨性内容的份量。
2.细化专业方向
刑事执行专业应作方向细化,可供学生选择的有管教、狱政管理、狱内侦察、内看守等多个主攻方向。学生的在校学习期间也应相应地分为统一学习期间、分方向学习期间两段。
在统一学习期间,所有学生学习的课程基本类同,如人民警察概论、监狱学基础理论、刑法、狱政管理、监狱文书制作、擒拿等,这些课程所传授的也是与监狱工作相适应的最基本的知识与技能,同时也有助于学生了解监狱运转的大致情况,在分方向学习期间,学生可以选择一到两个主攻方向(可以有两个主攻方向是便于就业时的调剂),在课程设置上也应该与主攻方向相适应。比如说,主攻方向若是一线管教民警,可以相应地开设分监区工作实务、罪犯教育学、罪犯劳动管理、罪犯个别教育、管理学等课程;主攻方向若是狱内侦察,可以相应地开设狱内侦察方略、耳目的布置与使用、刑事侦察技术、罪犯心理、罪犯改造质量评估实务、监狱安防实务等课程。在这一学习期间,主攻方向还可以同导师制结合起来,学生不仅参加相关课程的学习,还可以在导师的指导下,学习现场处理、摄影等一些无法以课程形式体现出来的相关知识、技能,通过推荐课外必读、课外选读的形式进一步提高专业能力,甚至还可以在导师的指导下去行业进行针对性的实习、见习和调研。
3.进行教学方法与选修课改革
对教学方法的改革就是改灌输式教学为启发式教学,通过改革,使教学更加注重对学生的引导、双向交流和精心设计问题,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提升学生对课程的兴趣,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变被动学习为自主学习和探索式学习,也使教师真正承担起“传道、授业、解惑”的责任。同时完善教师考核制度和学生考核制度作为配套,尤其是对学生的考核应由目前重期末的一次性考核逐步改为重平时的过程性考核。
对选修课的改革可以与细化专业方向结合起来,不同的主攻方向既要设置不同的必修课,也要设置不同的选修课。在对岗位进行细致和深入调查分析并结合学生实际需要的基础上面向不同的主攻方向设置不同的选修课,例如面向管教方向可开设演讲与口才、管理学等选修课,面向内看守可开设监狱建筑学、数字化监控系统应用等选修课。同时还应建立合理的淘汰制度和毕业生等级制度作为配套,进一步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关键词]刑事执行 课程设置 教学方法
随着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示范”与“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刑事司法系的刑事执行(监狱管理)专业作为浙江省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在课程设置与教学方法上也开始了相应的改革。借此东风,本文将对课程设置与教学方法存在的问题作一初步的分析。
一、目前的课程设置与教学方法存在的三个突出问题
1.学生没有学会学习和思考
监狱民警是一个极其特殊的职业,不仅要对罪犯实施监管,还要对千差万别的罪犯实施改造,这个可以预期的职业对刑事执行专业的学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学生在校学习的时间加上到行业去实习的时间总共只有三年,仅凭三年这么短的时间所学习和掌握的知识、技能是难以胜任的,更多的知识、技能应该是在离校走上工作岗位以后依据对岗位的感性认识去通过自主学习而掌握的,所以在校期间让学生学会“学习和思考”就显得尤为重要了,但从现状来看,这方面的效果很不理想。为什么会很不理想?除师资和学生管理方面的原因外,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课程设置的不合理。大多数理论课程都属于描述类的课程,这类课程都偏重于描述,即让学生“知其然”,课程体系中缺少的是偏重分析(思考)类的课程,而恰恰是这类课程能够让学生“知其所以然”、“知其合理与否”和“知其如何完善”,培养的是学生自主学习、独立思考的能力。如目前为07级开设的总共43门课程中,监狱法律法规选读、狱政管理等专业技术类课程有11门,监狱文书制作、监狱劳动管理等职业实践类课程有8门,思想道德修养、大学英语等人文素养类课程有11门,公安工作概论、少年司法概论等选修课有13门,偏重分析(思考)类的课程只有监狱行刑的经济分析、监狱警力资源分析和当代罪犯分析3门,并且都放在了选修课中。虽然这样的课程设置体现了一般职业学院重专业技术和重实践技能的“职业”特色,但是没有体现出职业学院的“高等”特色,合理地开设分析(思考)类的课程就是职业学院应该具备的“高等”特色,否则与中职何异?
2.泛而不精
刑事执行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一直定位为“为监所培养熟悉监狱管理事务、掌握教育改造罪犯的基本手段和方法、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能够胜任一线工作的应用型高等职业人才”,但这只是一个笼统的培养目标,目前的课程设置是简单地粗线条地与这个大目标相对应,没有充分地认识到行业的具体需求、行业中的岗位差异性以及学生的个体差异性,显得“大”、“多”、“全”。虽然培养的都是监狱民警,但将来从事的岗位却是不一样的,可能成为监区的一线管教民警、警卫中队的内看守,也可能成为狱政管理、狱内侦察、教育改造等职能部门的民警,甚至可能成为政治部、总务科等机关科室的民警。若课程设置缺乏这样的细致化考虑,就会造成一方面名义上是培养了“综合性人才”而实际上“什么都学,什么都不精”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另一方面也给行业用人单位针对性地找到合适的人才增加了难度。
3.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不足
教学方法的落后和选修课设置不合理是导致学生学习主动性不足的两个主要原因。目前的教学方法,大多仍是以灌输式为主,在课堂上,教师与学生之间缺乏必要的引导与交流,老师既不清楚学生的学习基础、学习难点,也不管学生究竟听懂了没有,只知一味地灌输;学生不喜欢问为什么,只知一味地记笔记,甚至睡觉、聊天和玩手机,连笔记也不记,对课程的学习根本提不起兴趣,逐渐变得为考试和挣学分而学习,课堂上学到的在考试结束以后很快地还给了老师。
选修课的设置不合理则表现为针对性不强,学生选课的原因也是五花八门,往往是主观臆测、别人推荐、挣学分甚至是凑热闹等,而恰恰忽略了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岗位导向。岗位导向的缺乏,不仅造成学生在选课上的盲目性,还造成了在选修课的设置上不能针对性很强地去满足实际岗位对知识和技能的需求,显得随意性很大,从而也难以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二、课程设置与教学方法改革的建议
1.合理开设分析(思考)类课程
监狱系统能够投入到刑罚执行过程中的资源是既定的,那么如何以这些资源获得更大的行刑收益?监狱系统的资金来自财政,财政资金又来自社会纳税,因此监狱系统所获得的资金可以看作是社会购买监狱系统提供的(为社会监管、改造罪犯)服务的预付款,而监狱系统的服务质量究竟如何?服务标准又应是怎样?若达不到标准又应受到何种惩罚才是合理的?监狱系统的工作实践中存在着很多问题,每一个问题都有若干个解决方案、模式,而其中哪一个才是相对最合理的?为什么说搞好社会教育是提高行刑效率的最好办法?所有这些问题仅仅通过众多描述现状的“填鸭式”课程是无法启发、培养学生进行自主学习和创新性思考的。因此,合理开设一些诸如监狱行刑的经济分析、监狱警力资源分析、罪犯管理分析、中外监狱比较等分析(思考)类的课程是非常必要的。不仅如此,描述类的课程也应加大分析探讨性内容的份量。
2.细化专业方向
刑事执行专业应作方向细化,可供学生选择的有管教、狱政管理、狱内侦察、内看守等多个主攻方向。学生的在校学习期间也应相应地分为统一学习期间、分方向学习期间两段。
在统一学习期间,所有学生学习的课程基本类同,如人民警察概论、监狱学基础理论、刑法、狱政管理、监狱文书制作、擒拿等,这些课程所传授的也是与监狱工作相适应的最基本的知识与技能,同时也有助于学生了解监狱运转的大致情况,在分方向学习期间,学生可以选择一到两个主攻方向(可以有两个主攻方向是便于就业时的调剂),在课程设置上也应该与主攻方向相适应。比如说,主攻方向若是一线管教民警,可以相应地开设分监区工作实务、罪犯教育学、罪犯劳动管理、罪犯个别教育、管理学等课程;主攻方向若是狱内侦察,可以相应地开设狱内侦察方略、耳目的布置与使用、刑事侦察技术、罪犯心理、罪犯改造质量评估实务、监狱安防实务等课程。在这一学习期间,主攻方向还可以同导师制结合起来,学生不仅参加相关课程的学习,还可以在导师的指导下,学习现场处理、摄影等一些无法以课程形式体现出来的相关知识、技能,通过推荐课外必读、课外选读的形式进一步提高专业能力,甚至还可以在导师的指导下去行业进行针对性的实习、见习和调研。
3.进行教学方法与选修课改革
对教学方法的改革就是改灌输式教学为启发式教学,通过改革,使教学更加注重对学生的引导、双向交流和精心设计问题,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提升学生对课程的兴趣,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变被动学习为自主学习和探索式学习,也使教师真正承担起“传道、授业、解惑”的责任。同时完善教师考核制度和学生考核制度作为配套,尤其是对学生的考核应由目前重期末的一次性考核逐步改为重平时的过程性考核。
对选修课的改革可以与细化专业方向结合起来,不同的主攻方向既要设置不同的必修课,也要设置不同的选修课。在对岗位进行细致和深入调查分析并结合学生实际需要的基础上面向不同的主攻方向设置不同的选修课,例如面向管教方向可开设演讲与口才、管理学等选修课,面向内看守可开设监狱建筑学、数字化监控系统应用等选修课。同时还应建立合理的淘汰制度和毕业生等级制度作为配套,进一步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