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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家教主人,女大学生意外怀孕
今年30岁的于欣悦出生在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一个普通工人家庭。1996年,她以优异成绩考上了南京一所大学。由于父母下岗,家境较为困难,她每年的学费成了一家人最为头疼的大事。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于欣悦从大二时就开始了勤工俭学。2000年春天,对于欣悦来说,是她一生中最为难忘的一段日子。这天,她像往常一样,拿着写有“家教”字样的牌子,在学校附近寻找兼职工作。这时,一名骑着摩托车的中年男子停在了她的身边。一番询问之后,于欣悦成了这个中年男人家的专职家教,为他已上小学的女儿补习功课。
任教期间,于欣悦和这个名叫陈伟峰的男子渐渐熟悉起来。陈伟峰时年35岁,是南京某石化企业的技师,几年前因与妻子感情不和离婚,从此女儿的生活由他负责照料。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于欣悦渐渐和这个单亲家庭融为了一体,也对陈伟峰的不幸婚姻深表同情。授课之余,她顺理成章地成了陈伟峰的知心朋友,在生活上照料他,在精神上宽慰他。时间一长,两人的感情在不知不觉中加深了。
2000年6月初的一个晚上,面对即将毕业的于欣悦,陈伟峰再也按捺不住自己的冲动,一把将她拥入怀中,表达了自己对她的爱慕之心。面对这突如其来的举动,早已对陈伟峰充满好感的于欣悦也无法控制住自己的感情……那一夜是她人生中的第一次“彻夜未归”。
毕业后,于欣悦留在了南京,在保险公司找到了一份工作。与此同时,她和陈伟峰过起了同居生活。那段时间,陈伟峰对于欣悦非常体贴,让她感受到了二十多年来从未有过的幸福。三个月后,于欣悦发现自己很有规律的例假没有如期而至,对生理知识有着些许了解的她隐约地意识到了什么,于是便一人去医院作了检查,结果正如她所料,她果真是怀孕了。拿着那份医院的检验报告单,于欣悦完全沉醉在了初为人母的喜悦当中,这可是她的第一个孩子,她清楚地记得,陈伟峰曾在她的耳边说过,如果怀孕了,他们就结婚。然而,当陈伟峰回到家后,于欣悦把怀孕的事情告诉他时,他却没有表现出一丝的高兴之情,只是坐在一旁什么话都不说,一个劲地抽烟。好半天,他才冷冷地抛出一句话:“把孩子打掉,我不可能要这个孩子!我们也不可能结婚的!”
简单的几句话如同晴天霹雳,一下子将于欣悦击倒在地。她坐在地上呆呆地看着陈伟峰,怎么也不敢相信她一直深爱的这个男人,这个时候竟会说出这样的话!
“不!不可能的,你说的是假话,你说过要和我结婚的,你是在和我开玩笑,对吗?”于欣悦抱住陈伟峰泣不成声。而陈伟峰则轻轻地将她推开,还是那句话:“把孩子做掉!我们是不可能的。”
好半天,于欣悦才清醒过来。接下来的日子,于欣悦是在恍恍惚惚中度过的,她不停地告诉自己:“我要把孩子生下来,这是我的第一个孩子……”
生下孩子遭遗弃,未婚妈妈怒讨抚养费
离开陈伟峰家,于欣悦瞒着家人,强忍着那份无尽的悲伤,决定无论如何都要把孩子生下来。有了他的亲骨肉,她相信昔日的心爱之人一定会重新回到自己身边来的。在那段物质、精神都极度艰苦的日子里,一个未婚姑娘拖着沉重的身体、面对着别人异样的眼光……
毕竟纸是包不住火的,家人知道她的事情后,坚决不同意她要这个孩子,而固执的于欣悦就是听不进劝告。她的父母根本不能接受这个现实,甚至以断绝关系相威胁,表示再也不过问她的事。在没有任何人支持、帮助的情况下,于欣悦艰难地度过了那难熬的几个月。不久,她独自一人来到医院,顺利地产下了一名健康男婴。
两个月后,于欣悦抱着孩子去找陈伟峰。她原以为陈伟峰会看在孩子的份上和她组成一个幸福的家庭,但是她万万没有想到,这一次她连陈伟峰家的门都没能进得去,硬是被陈伟峰的几个朋友给死死地拦在了门外。
几经周折,在陈伟峰家附近的一个茶社里,于欣悦终于和自己朝思暮想的人见了面。然而,面对她千辛万苦、顶着巨大压力生下来的亲骨肉,陈伟峰居然连看都不看一眼,“我早就对你说过,不要这个孩子,因为我们根本不可能在一起,我已经和我原来的老婆复婚了,请你看在我们有过感情的份上,不要再来打扰我的生活,好吗?这是一万块钱,我们就此作个了结吧,我求你了……”
于欣悦的心在滴血!她抱起孩子,掉头而去。残酷的现实,让她甚至产生了轻生的念头,可只要一看到孩子天真无邪的小脸蛋,她又不忍心丢下孩子一人离去。这时,于欣悦深深地意识到,这个世界上她惟一爱着的、割舍不下的就只有这个孩子了!
于欣悦大病一场,但孩子的声声啼哭犹如一剂猛药,让她顽强地战胜病痛,很快恢复过来。经历了这场变故,她决定忘掉那个男人,自己好好地活下去,用自己的双手把孩子抚养成人!于是,她带着孩子,离开了南京这座让她伤心的城市,只身回到老家盐城,决定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现实是无情的,对于一个带着孩子的未婚妈妈来说,生活更是异常的艰辛。这让她知道了曾经的绮丽爱情是多么地不堪一击,当初的甜言蜜语现在想来又是多么的可笑和不屑。慢慢地,她对陈伟峰的那份刻骨铭心的爱渐渐地变成了一种对他人格的轻视。他应该为此付出代价,不管怎么说,孩子总是他的。
2002年3月,她带着孩子再次来到南京,找到陈伟峰家,要陈伟峰为孩子付抚养费。陈伟峰的老婆一下子从房间里冲出来,两个女人顿时扭打在一起。看着眼前的一幕,陈伟峰并没有劝阻,只是静静地看着两个人厮打。
2003年4月,于欣悦欲将陈伟峰告上法院,要他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消息一经传出,陈伟峰感到大事不妙,于是,他四处找人说情,最后在律师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协议,即陈伟峰身为孩子的生父,有责任对孩子进行抚养,每月支付500元的生活费给于欣悦,直到孩子18岁成年为止。
痛失爱子获补偿,“负心郞”争夺赔偿金
此后,于欣悦再次回到盐城,在一家保险公司找了份工作,她决定要用自己全部心血将孩子培养成人。也许是她太爱这个孩子了,再加上自己的工作性质,她为孩子买了一份意外保险,也就是这份意外保险又一次让她肝肠寸断。
转眼两年过去了,孩子也渐渐长大。随着人生阅历的不断累积,于欣悦变得愈加扇熟与干练,在事业上也算是小有成就了。就在她即将把过去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统统遗忘、再次勾画美好的人生蓝图时,不幸却再次降临到了她的头上。
2005年6月4日,于欣悦骑着自行车送儿子去上幼儿园,在过一个红绿灯的时候,一男子骑摩托车急驰而来,还没有等他们母子反应过来,摩托车就将二人撞出十多米远,5岁的儿子当即躺在血泊之中。看见 这一切,于欣悦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当她醒来的时候,孩子已经永远地离开了人世……
这突如其来的灾难让于欣悦痛不欲生,她几次轻生幸亏朋友相救,那几个月,于欣悦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过来的。经过一个多月的交涉,她向肇事方和保险公司领取了50多万元的经济补偿。没有了孩子,于欣悦根本没有办法留在盐城这个令她伤心的地方,不久她来到了苏州,希望能过上一段平静的生活。就在她还没有完全从丧子之痛中走出来的时候,陈伟峰却从南京赶到了苏州。刚开始,于欣悦以为陈伟峰的到来只是想安抚一下她悲痛的心,她根本没有想到,陈伟峰找她的原因是来要她儿子的死亡赔偿金的。
陈伟峰表示,他作为孩子的生父,有这个权利得到一部分赔偿金。至于多少,可以坐下来协商。面对着这个几乎毁掉她一生的男人,她真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他为什么还有脸来要儿子的死亡赔偿金?于欣悦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由此,两人大吵了一番,最终不欢而散。
2006年2月21日,她意外地收到了陈伟峰委托律师发来的律师函,很明确地表示,如果他们不能私下解决孩子死亡赔偿金的合理分配,他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了。
“我没有想到他是这样一个人,我该怎么办……”于欣悦跟笔者讲述到这里,不由痛哭失声。此时她也许并不是为那个男人而哭泣,而是为自己不幸的遭遇、为自己逝去的青春、为已经不在了的孩子而哭泣。命运对于于欣悦来说,真的是太不公平了。
根据于欣悦提供的号码,笔者拨通了陈伟峰的电话。陈伟峰对于自己要用法律途径解决孩子死亡赔偿金的态度很坚定。他说,虽然他和于欣悦是这样的特殊关系,但他每个月给孩子提供500元的抚养费,从法律上来讲,他也在为孩子尽义务,孩子遇到这样的不幸,他也很难过,对于孩子的死亡赔偿金,他也应该有权利得到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文中于欣悦和陈伟峰系化名)
本案说法:这一事件首先涉及到有关非婚生子女法律地位的问题。依据我国婚姻家庭法律的相关规定,子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非婚子女的法律地位等同于婚生子女。
这一事件中牵涉到被保险人(孩子)死亡后保险金归属的问题,即受益人是谁的问题。这要看于欣悦为孩子投保时,保单上保险受益人档填的是谁。如果保险受益人填的是于欣悦的名字,该笔保险金理所当然归于欣悦;如果填“法定继承人”,则问题就复杂了,虽然保费是于欣悦交的,但孩子的法定继承人却不止一人,还包括陈伟峰。
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遗产是被继承人死后遗留的的财产。财产权归属于被继承人。而死亡赔偿金显然不是赔偿给死者的,其实质是对活着的人的一种抚慰。本案中,于欣悦、陈伟峰是孩子的近亲属,尽管陈伟竭力反对,阴止孩子的出世,但胎儿一旦出世,便形成了母子、父子关系;但因陈伟峰从未与孩子共同生活过,与孩子仅仅是血缘关系而毫无亲情,于欣悦可以象征性分一小部分死亡赔偿金给陈伟峰,也可以坚持不给。即使陈伟峰起诉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法院也会考虑孩子系非婚生,陈伟峰对孩子毫无感情,对孩子尽的扶养义务极小,会适用公序良俗原则,可能会判决陈伟峰少得或不得这部分赔偿金。法律会参情与法之间做个公断。
透过此案,我们可以功实感受到法律与伦理首先的碰撞。从道德方面,同居作为现代社会中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本案中男子给女大学生造成了巨大的身心伤害是难以挽回的。作为孩子的父亲,可以依法享受精神抚慰金;可是作为父亲,也应该按照《婚姻法》履行自己抚养义务。在此,我们真的想问问孩子的父亲,你真的在精神上受到伤害了吗?你真的需要抚慰吗?那么受伤的女大学生和已经不幸遇难的孩子又该由谁来抚慰呢?
今年30岁的于欣悦出生在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一个普通工人家庭。1996年,她以优异成绩考上了南京一所大学。由于父母下岗,家境较为困难,她每年的学费成了一家人最为头疼的大事。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于欣悦从大二时就开始了勤工俭学。2000年春天,对于欣悦来说,是她一生中最为难忘的一段日子。这天,她像往常一样,拿着写有“家教”字样的牌子,在学校附近寻找兼职工作。这时,一名骑着摩托车的中年男子停在了她的身边。一番询问之后,于欣悦成了这个中年男人家的专职家教,为他已上小学的女儿补习功课。
任教期间,于欣悦和这个名叫陈伟峰的男子渐渐熟悉起来。陈伟峰时年35岁,是南京某石化企业的技师,几年前因与妻子感情不和离婚,从此女儿的生活由他负责照料。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于欣悦渐渐和这个单亲家庭融为了一体,也对陈伟峰的不幸婚姻深表同情。授课之余,她顺理成章地成了陈伟峰的知心朋友,在生活上照料他,在精神上宽慰他。时间一长,两人的感情在不知不觉中加深了。
2000年6月初的一个晚上,面对即将毕业的于欣悦,陈伟峰再也按捺不住自己的冲动,一把将她拥入怀中,表达了自己对她的爱慕之心。面对这突如其来的举动,早已对陈伟峰充满好感的于欣悦也无法控制住自己的感情……那一夜是她人生中的第一次“彻夜未归”。
毕业后,于欣悦留在了南京,在保险公司找到了一份工作。与此同时,她和陈伟峰过起了同居生活。那段时间,陈伟峰对于欣悦非常体贴,让她感受到了二十多年来从未有过的幸福。三个月后,于欣悦发现自己很有规律的例假没有如期而至,对生理知识有着些许了解的她隐约地意识到了什么,于是便一人去医院作了检查,结果正如她所料,她果真是怀孕了。拿着那份医院的检验报告单,于欣悦完全沉醉在了初为人母的喜悦当中,这可是她的第一个孩子,她清楚地记得,陈伟峰曾在她的耳边说过,如果怀孕了,他们就结婚。然而,当陈伟峰回到家后,于欣悦把怀孕的事情告诉他时,他却没有表现出一丝的高兴之情,只是坐在一旁什么话都不说,一个劲地抽烟。好半天,他才冷冷地抛出一句话:“把孩子打掉,我不可能要这个孩子!我们也不可能结婚的!”
简单的几句话如同晴天霹雳,一下子将于欣悦击倒在地。她坐在地上呆呆地看着陈伟峰,怎么也不敢相信她一直深爱的这个男人,这个时候竟会说出这样的话!
“不!不可能的,你说的是假话,你说过要和我结婚的,你是在和我开玩笑,对吗?”于欣悦抱住陈伟峰泣不成声。而陈伟峰则轻轻地将她推开,还是那句话:“把孩子做掉!我们是不可能的。”
好半天,于欣悦才清醒过来。接下来的日子,于欣悦是在恍恍惚惚中度过的,她不停地告诉自己:“我要把孩子生下来,这是我的第一个孩子……”
生下孩子遭遗弃,未婚妈妈怒讨抚养费
离开陈伟峰家,于欣悦瞒着家人,强忍着那份无尽的悲伤,决定无论如何都要把孩子生下来。有了他的亲骨肉,她相信昔日的心爱之人一定会重新回到自己身边来的。在那段物质、精神都极度艰苦的日子里,一个未婚姑娘拖着沉重的身体、面对着别人异样的眼光……
毕竟纸是包不住火的,家人知道她的事情后,坚决不同意她要这个孩子,而固执的于欣悦就是听不进劝告。她的父母根本不能接受这个现实,甚至以断绝关系相威胁,表示再也不过问她的事。在没有任何人支持、帮助的情况下,于欣悦艰难地度过了那难熬的几个月。不久,她独自一人来到医院,顺利地产下了一名健康男婴。
两个月后,于欣悦抱着孩子去找陈伟峰。她原以为陈伟峰会看在孩子的份上和她组成一个幸福的家庭,但是她万万没有想到,这一次她连陈伟峰家的门都没能进得去,硬是被陈伟峰的几个朋友给死死地拦在了门外。
几经周折,在陈伟峰家附近的一个茶社里,于欣悦终于和自己朝思暮想的人见了面。然而,面对她千辛万苦、顶着巨大压力生下来的亲骨肉,陈伟峰居然连看都不看一眼,“我早就对你说过,不要这个孩子,因为我们根本不可能在一起,我已经和我原来的老婆复婚了,请你看在我们有过感情的份上,不要再来打扰我的生活,好吗?这是一万块钱,我们就此作个了结吧,我求你了……”
于欣悦的心在滴血!她抱起孩子,掉头而去。残酷的现实,让她甚至产生了轻生的念头,可只要一看到孩子天真无邪的小脸蛋,她又不忍心丢下孩子一人离去。这时,于欣悦深深地意识到,这个世界上她惟一爱着的、割舍不下的就只有这个孩子了!
于欣悦大病一场,但孩子的声声啼哭犹如一剂猛药,让她顽强地战胜病痛,很快恢复过来。经历了这场变故,她决定忘掉那个男人,自己好好地活下去,用自己的双手把孩子抚养成人!于是,她带着孩子,离开了南京这座让她伤心的城市,只身回到老家盐城,决定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现实是无情的,对于一个带着孩子的未婚妈妈来说,生活更是异常的艰辛。这让她知道了曾经的绮丽爱情是多么地不堪一击,当初的甜言蜜语现在想来又是多么的可笑和不屑。慢慢地,她对陈伟峰的那份刻骨铭心的爱渐渐地变成了一种对他人格的轻视。他应该为此付出代价,不管怎么说,孩子总是他的。
2002年3月,她带着孩子再次来到南京,找到陈伟峰家,要陈伟峰为孩子付抚养费。陈伟峰的老婆一下子从房间里冲出来,两个女人顿时扭打在一起。看着眼前的一幕,陈伟峰并没有劝阻,只是静静地看着两个人厮打。
2003年4月,于欣悦欲将陈伟峰告上法院,要他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消息一经传出,陈伟峰感到大事不妙,于是,他四处找人说情,最后在律师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协议,即陈伟峰身为孩子的生父,有责任对孩子进行抚养,每月支付500元的生活费给于欣悦,直到孩子18岁成年为止。
痛失爱子获补偿,“负心郞”争夺赔偿金
此后,于欣悦再次回到盐城,在一家保险公司找了份工作,她决定要用自己全部心血将孩子培养成人。也许是她太爱这个孩子了,再加上自己的工作性质,她为孩子买了一份意外保险,也就是这份意外保险又一次让她肝肠寸断。
转眼两年过去了,孩子也渐渐长大。随着人生阅历的不断累积,于欣悦变得愈加扇熟与干练,在事业上也算是小有成就了。就在她即将把过去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统统遗忘、再次勾画美好的人生蓝图时,不幸却再次降临到了她的头上。
2005年6月4日,于欣悦骑着自行车送儿子去上幼儿园,在过一个红绿灯的时候,一男子骑摩托车急驰而来,还没有等他们母子反应过来,摩托车就将二人撞出十多米远,5岁的儿子当即躺在血泊之中。看见 这一切,于欣悦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当她醒来的时候,孩子已经永远地离开了人世……
这突如其来的灾难让于欣悦痛不欲生,她几次轻生幸亏朋友相救,那几个月,于欣悦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过来的。经过一个多月的交涉,她向肇事方和保险公司领取了50多万元的经济补偿。没有了孩子,于欣悦根本没有办法留在盐城这个令她伤心的地方,不久她来到了苏州,希望能过上一段平静的生活。就在她还没有完全从丧子之痛中走出来的时候,陈伟峰却从南京赶到了苏州。刚开始,于欣悦以为陈伟峰的到来只是想安抚一下她悲痛的心,她根本没有想到,陈伟峰找她的原因是来要她儿子的死亡赔偿金的。
陈伟峰表示,他作为孩子的生父,有这个权利得到一部分赔偿金。至于多少,可以坐下来协商。面对着这个几乎毁掉她一生的男人,她真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他为什么还有脸来要儿子的死亡赔偿金?于欣悦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由此,两人大吵了一番,最终不欢而散。
2006年2月21日,她意外地收到了陈伟峰委托律师发来的律师函,很明确地表示,如果他们不能私下解决孩子死亡赔偿金的合理分配,他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了。
“我没有想到他是这样一个人,我该怎么办……”于欣悦跟笔者讲述到这里,不由痛哭失声。此时她也许并不是为那个男人而哭泣,而是为自己不幸的遭遇、为自己逝去的青春、为已经不在了的孩子而哭泣。命运对于于欣悦来说,真的是太不公平了。
根据于欣悦提供的号码,笔者拨通了陈伟峰的电话。陈伟峰对于自己要用法律途径解决孩子死亡赔偿金的态度很坚定。他说,虽然他和于欣悦是这样的特殊关系,但他每个月给孩子提供500元的抚养费,从法律上来讲,他也在为孩子尽义务,孩子遇到这样的不幸,他也很难过,对于孩子的死亡赔偿金,他也应该有权利得到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文中于欣悦和陈伟峰系化名)
本案说法:这一事件首先涉及到有关非婚生子女法律地位的问题。依据我国婚姻家庭法律的相关规定,子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非婚子女的法律地位等同于婚生子女。
这一事件中牵涉到被保险人(孩子)死亡后保险金归属的问题,即受益人是谁的问题。这要看于欣悦为孩子投保时,保单上保险受益人档填的是谁。如果保险受益人填的是于欣悦的名字,该笔保险金理所当然归于欣悦;如果填“法定继承人”,则问题就复杂了,虽然保费是于欣悦交的,但孩子的法定继承人却不止一人,还包括陈伟峰。
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遗产是被继承人死后遗留的的财产。财产权归属于被继承人。而死亡赔偿金显然不是赔偿给死者的,其实质是对活着的人的一种抚慰。本案中,于欣悦、陈伟峰是孩子的近亲属,尽管陈伟竭力反对,阴止孩子的出世,但胎儿一旦出世,便形成了母子、父子关系;但因陈伟峰从未与孩子共同生活过,与孩子仅仅是血缘关系而毫无亲情,于欣悦可以象征性分一小部分死亡赔偿金给陈伟峰,也可以坚持不给。即使陈伟峰起诉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法院也会考虑孩子系非婚生,陈伟峰对孩子毫无感情,对孩子尽的扶养义务极小,会适用公序良俗原则,可能会判决陈伟峰少得或不得这部分赔偿金。法律会参情与法之间做个公断。
透过此案,我们可以功实感受到法律与伦理首先的碰撞。从道德方面,同居作为现代社会中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本案中男子给女大学生造成了巨大的身心伤害是难以挽回的。作为孩子的父亲,可以依法享受精神抚慰金;可是作为父亲,也应该按照《婚姻法》履行自己抚养义务。在此,我们真的想问问孩子的父亲,你真的在精神上受到伤害了吗?你真的需要抚慰吗?那么受伤的女大学生和已经不幸遇难的孩子又该由谁来抚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