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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3月28日发布《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明确要求6月底前完成整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职责。本文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整合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医疗保障;城乡统筹;新医改方案
目前,山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制度已全面实施,从制度上已实现全民医保。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制度实施时间较短,加上两个制度及经办由两个主管和经办部门负责,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暴露出一些问题。
为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按照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参照外地经验,我们以蒙阴县为例,通过走访、调查问卷、座谈等方式,就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及经办并轨的可行性进行了调研。
一、新农合和居民医保整合的条件日趋成熟
从我县新农合与居民医保运行情况看,二者有很多相同之处。目前,新农合和居民医保在补偿标准和程序等方面基本一致,各项管理办法也基本相同。从全省各县(市、区)的运行模式上看,随着新农合筹资标准的逐步提高,两者筹资标准也在不断拉近,新农合与居民医保已具备整合的基础条件。
1、参保主体交叉雷同。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二者参保范围和参保主体交叉雷同,两者的自愿参保(参合)、覆盖人群的经济能力、现有保障受益水平也相差不大。
2、财政补助标准一致。目前财政补助标准已完全一致,我县2014年度个人筹资标准分别为:居民医保90元/人、年,新农合80元/人、年。筹资标准完全统一已没有障碍。
3、报销政策逐渐相近。门诊待遇目前均为门诊统筹报销方式,住院待遇方面:县内住院新农合补偿比例相对较高,而县外转院及门特病种居民医保报销比例相对较高,综合比对,居民医保与新农合住院整体报销比例基本平衡。
4、软硬件条件完全具备。目前新农合参保范围覆盖城乡,参保人口接近80万人,现行网络和管理系统软件足以涵盖居民医保所有业务,所以整合的网络和管理系统软硬件条件具备。
二、新农合和居民医保整合的意义
1、方便城乡居民,节约财政资金。新农合和居民医保整合后,一是大大方便城乡居民参保。广大人民群众享受统一的医保政策,参加医保只要找到一个部门就可以解决问题,从而避免了因认识不清,找错部门、多跑冤枉路等问题,方便群众参保。二是避免重复参保,节约财政资金。整合后,一个部门管理,经办机构统一,信息来源准确,政策规定统一,财政补助计算也就会真实准确,堵塞了管理漏洞,节约财政开支。城乡群众也更容易了解党和政府相关惠民政策和规定,从而增强城乡群众遵守政策规定的自觉性,有利于保持党和政府惠民政策的严肃性、一贯性和连续性。
2、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提高了基金抗风险能力。整合新农合和居民医保管理经办机构能够最大程度上发挥医疗保障资金的作用,基金规模越大,保障能力越强,抗风险的能力也越大,城乡居民受益程度也会有所提高,党和政府推行的这项惠民政策必然会收到更多更好的社会效益。
3、有利于整合城乡卫生资源,提高区域公共卫生事业协调发展和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新农合和居民医保整合在一起,能够加强和完善城乡居民预防保健和健康档案等公共卫生事业。现在,随着区域经济发展进程,城乡一体进程也在不断加快,特别是在信息技术条件下,城乡居民健康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开发利用已经是做好城乡医疗和卫生事业的必由之路。如果人为地让城镇和农村居民相关信息分离并分属不同部门管理,势必造成管理上的资源浪费,势必增加管理难度和管理成本,也会给城乡居民带来许多不便。如果将这两部分居民基本资料和医疗卫生信息整合在一起,将极大促进我县卫生事业的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新农合和居民医保整合的基本构想
目前,随着城乡统筹发展,城乡之间的经济差距越来越小,相互融通整合的经济基础、制度基础已经成型,从节约行政成本、提高服务质量的角度对这两种保险进行全面整合,既有客观必要性又有现实可行性。通过调研,特提出以下整合的基本构想:
1、成立推进机构。成立由以发改委牵头的推进机构,做好新农合与居民医保的合并工作。推进机构的职能包括:制定两种医疗保障制度合并的规划,监督检查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合并的进程,及时协调解决合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制定发展规划。在国家发改委的协调下,由卫生部门具体制订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合并的规划。明确时间节点,加快整合步伐,分布实施。首先完成县域内的合并工作,然后逐步实现完成市级统筹、省级统筹,最终完成全国新农合与居民医保的合并工作,从而真正建成全国统一的国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3、推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把新农合和居民医保统一扎口到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试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在各级政府配套补助标准不变的情况下,适应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设立多种缴费标准和不同补偿程序,不断增强社会医疗保障的灵活性和适应性,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适应医疗体制改革进程,大力推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切实降低城乡居民医疗费用负担。在宣传发动、资金筹集、基金管理、补偿结算、统计报表等方面,实现统一管理、责权分离、基金封闭运行,部门职能清晰,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和具体业务指导,让群众更容易了解政策规定,更方便办理相关手续。
4、精减政府管理经办机构,提高管理经办机构工作效能。整合后的管理经办机构,职责更加明确,就是一心一意抓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管理工作,减少了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环节,避免了在宣传发动、政策咨询、筹资登记和补偿结算环节上许多矛盾和问题。同时也方便政府了解和调度情况,避免职权分散,多头负责和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
参考文献:
[1]王东进;切实加快医疗保险城乡统筹的步伐[J].中国医疗保险,2010,(08).
[2]吴伟平;推动新农合与居民医保二险合一[J].社会保障研究,2009,(05).
[3]郑功成;中国医疗保障改革与发展战略[J].社会保障制度,2011,(02).
关键词:医疗保障;城乡统筹;新医改方案
目前,山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制度已全面实施,从制度上已实现全民医保。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制度实施时间较短,加上两个制度及经办由两个主管和经办部门负责,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暴露出一些问题。
为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按照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参照外地经验,我们以蒙阴县为例,通过走访、调查问卷、座谈等方式,就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及经办并轨的可行性进行了调研。
一、新农合和居民医保整合的条件日趋成熟
从我县新农合与居民医保运行情况看,二者有很多相同之处。目前,新农合和居民医保在补偿标准和程序等方面基本一致,各项管理办法也基本相同。从全省各县(市、区)的运行模式上看,随着新农合筹资标准的逐步提高,两者筹资标准也在不断拉近,新农合与居民医保已具备整合的基础条件。
1、参保主体交叉雷同。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二者参保范围和参保主体交叉雷同,两者的自愿参保(参合)、覆盖人群的经济能力、现有保障受益水平也相差不大。
2、财政补助标准一致。目前财政补助标准已完全一致,我县2014年度个人筹资标准分别为:居民医保90元/人、年,新农合80元/人、年。筹资标准完全统一已没有障碍。
3、报销政策逐渐相近。门诊待遇目前均为门诊统筹报销方式,住院待遇方面:县内住院新农合补偿比例相对较高,而县外转院及门特病种居民医保报销比例相对较高,综合比对,居民医保与新农合住院整体报销比例基本平衡。
4、软硬件条件完全具备。目前新农合参保范围覆盖城乡,参保人口接近80万人,现行网络和管理系统软件足以涵盖居民医保所有业务,所以整合的网络和管理系统软硬件条件具备。
二、新农合和居民医保整合的意义
1、方便城乡居民,节约财政资金。新农合和居民医保整合后,一是大大方便城乡居民参保。广大人民群众享受统一的医保政策,参加医保只要找到一个部门就可以解决问题,从而避免了因认识不清,找错部门、多跑冤枉路等问题,方便群众参保。二是避免重复参保,节约财政资金。整合后,一个部门管理,经办机构统一,信息来源准确,政策规定统一,财政补助计算也就会真实准确,堵塞了管理漏洞,节约财政开支。城乡群众也更容易了解党和政府相关惠民政策和规定,从而增强城乡群众遵守政策规定的自觉性,有利于保持党和政府惠民政策的严肃性、一贯性和连续性。
2、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提高了基金抗风险能力。整合新农合和居民医保管理经办机构能够最大程度上发挥医疗保障资金的作用,基金规模越大,保障能力越强,抗风险的能力也越大,城乡居民受益程度也会有所提高,党和政府推行的这项惠民政策必然会收到更多更好的社会效益。
3、有利于整合城乡卫生资源,提高区域公共卫生事业协调发展和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新农合和居民医保整合在一起,能够加强和完善城乡居民预防保健和健康档案等公共卫生事业。现在,随着区域经济发展进程,城乡一体进程也在不断加快,特别是在信息技术条件下,城乡居民健康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开发利用已经是做好城乡医疗和卫生事业的必由之路。如果人为地让城镇和农村居民相关信息分离并分属不同部门管理,势必造成管理上的资源浪费,势必增加管理难度和管理成本,也会给城乡居民带来许多不便。如果将这两部分居民基本资料和医疗卫生信息整合在一起,将极大促进我县卫生事业的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新农合和居民医保整合的基本构想
目前,随着城乡统筹发展,城乡之间的经济差距越来越小,相互融通整合的经济基础、制度基础已经成型,从节约行政成本、提高服务质量的角度对这两种保险进行全面整合,既有客观必要性又有现实可行性。通过调研,特提出以下整合的基本构想:
1、成立推进机构。成立由以发改委牵头的推进机构,做好新农合与居民医保的合并工作。推进机构的职能包括:制定两种医疗保障制度合并的规划,监督检查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合并的进程,及时协调解决合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制定发展规划。在国家发改委的协调下,由卫生部门具体制订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合并的规划。明确时间节点,加快整合步伐,分布实施。首先完成县域内的合并工作,然后逐步实现完成市级统筹、省级统筹,最终完成全国新农合与居民医保的合并工作,从而真正建成全国统一的国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3、推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把新农合和居民医保统一扎口到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试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在各级政府配套补助标准不变的情况下,适应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设立多种缴费标准和不同补偿程序,不断增强社会医疗保障的灵活性和适应性,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适应医疗体制改革进程,大力推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切实降低城乡居民医疗费用负担。在宣传发动、资金筹集、基金管理、补偿结算、统计报表等方面,实现统一管理、责权分离、基金封闭运行,部门职能清晰,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和具体业务指导,让群众更容易了解政策规定,更方便办理相关手续。
4、精减政府管理经办机构,提高管理经办机构工作效能。整合后的管理经办机构,职责更加明确,就是一心一意抓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管理工作,减少了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环节,避免了在宣传发动、政策咨询、筹资登记和补偿结算环节上许多矛盾和问题。同时也方便政府了解和调度情况,避免职权分散,多头负责和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
参考文献:
[1]王东进;切实加快医疗保险城乡统筹的步伐[J].中国医疗保险,2010,(08).
[2]吴伟平;推动新农合与居民医保二险合一[J].社会保障研究,2009,(05).
[3]郑功成;中国医疗保障改革与发展战略[J].社会保障制度,20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