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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龙平敬,北京东方美逊咨询机构高级合伙人
世界经济竞争不仅仅看国家经济总量的多少,关键看有无国际水平的大企业,跨国公司已经成为国家综合国力的象征与体现。国与国之间的经济竞争实质上演绎成了大企业之间的竞争。大企业承载着国家意愿与民族声誉在国际市场上进行搏杀。
打造更多的
强势竞争力企业
韩国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国一举成为一个新兴工业化国家,很大程度归功于推行企业集团化战略。韩国政府采取种种财政、信贷、贸易等优惠措施,大力扶植了三星、现代、LG等一批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从而拉动整个经济的发展。
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现代企业竞争已开始从规模、质量、服务、品牌竞争进一步转向战略竞争。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支持大企业发展是各国政府参与全球竞争的战略选择。
我国进入世界500强的企业数量仅为15家,而且多为政府组建,市场垄断较强的国有企业。而反观500强前10名的企业,一半是制造业企业,其中,排名第一的沃尔玛为零售业企业。我国大企业主要是靠行政手段产生,市场竞争力差,这与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有着本质的不同。
我们需要来自更多领域,更具市场竞争力的企业杀入世界500强。而这些企业的来源,关键在于我们的脊梁企业。因为在他们身上,能找出更多的世界500强企业的基因。而对于政府来说,必须承担起国家战略支持的责任,从脊梁企业中孵化出更多的“国家英雄”,参与国际竞技。
国家战略的国际通行路径
近年来,各国政府对大企业的支持行为更趋公开、透明,采取了政治经济一体化运作。我们看到美国的政府与企业相拥相伴步入国际市场,国家的政府首脑往往在对外事务中公开成为大企业的代言人。
支持大企业成长的国家战略,已成为考量一国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我们可以借鉴国际通行路径,虽然许多我们已在实施,但仍有亟待加强的地方。
●通过清晰的战略实现对大企业发展的引导。
政府要筛选市场竞争力强、有技术创新能力的大型高新技术企业,作为落实战略技术和产业的载体,由此成长起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美国的做法是,每两年发布一次《国家关键技术选择报告》,对近期和中期关键技术进行分析,选择战略技术和产业并确立相应发展政策。这既为大企业发展提供了战略指向,也疏通了政府支持大企业的渠道,使国家的战略投入更集中地落实到优势企业。欧盟则是组织和推动内部成员各国首先确定战略技术,然后把战略技术产业化,扶持各国战略性技术和产业的发展。这些产业和技术选择同样大部分落实到有优势的大企业。韩国则制订了国家计划(G7计划),引导企业发展。
●加强对大企业正当利益的维护。
各国政府为了提高本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保护本国企业的利益,在世贸规则的框架下,通常都要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及时调整经贸政策,采取适度的贸易保护措施。这已经成为各国政府支持大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美国是在世贸组织打官司最多的国家,而且这些诉讼多数是美国胜诉,有效保护了美国企业的利益。
●以大企业为基准制定产业规则和标准。
现代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讲就是规则经济,在竞争中谁优先掌握规则谁就掌握了竞争的主动权。因为规则和标准的制定是一个从优选择过程,所以应当是以同行业中最优者为标准并依此来制定规则。在美国和日本,我们都能看到以优势大企业领衔产业标准的情况。控制了标准就等于控制了市场,就会给掌握标准者带来特殊的利益。
●支持大企业研发。
各国政府竞相加大支持大企业的研究与开发力度,尤以美国、日本突出。美国政府科研拨款的绝大部分落实到大企业,大企业在美国企业的研究开发支出总额中所占的份额约为95%,研究开发费用最多的15家企业占了支出总额大约40%。
●推动并购重组催生大企业。
政府往往通过政策诱导和法律支持等手段积极推动重组,加快了大企业成长的速度。以美国为例,从上个世纪初开始,美国先后经过了五次大的并购。美国最早的大公司都是以这种方式形成的,如美国钢铁公司、电话电讯公司、通用汽车公司等。各国政府推动重组的另一个方面,就是对国有大企业进行大力度的改造。法国在1986年开始的第一次大规模私有化运动中,对12个国有集团共29家国有企业进行了非国有化改造,总资产达1200亿法郎,由此产出不少的竞争力强势企业。
●基本路径——通过政策支持大企业。
政府直接投资。由国家资本入股的企业,大多是政府急需发展的支柱产业,政府对这些企业不仅注入国家资本,而且还给予优先贷款,必要时由政府出面担保从国外银行获得高额贷款。比如韩国的现代、三星、大宇等企业集团中,国家资本都曾占有一定的份额。更值得关注的是,美国在过去的40年里,政府投资额平均占到社会总投资额的1/5。
降低税率和税收优惠。通过减税或退税政策来支持大企业发展,是各国政府通常采取的做法。以美国为例,减税政策是美国政府的主要政策取向。1987年的里根税制革命,全面降低了大公司所得税率,而小公司则无缘其中。
优先提供贷款。最典型的要属韩国,20世纪70年代,韩国政府为落实重化工业战略,政府的经济政策极力向大企业倾斜,约有1/3~2/3的政府贷款被用于资助大企业集团发展。此外,大集团还享有许多特权,如无偿得到各种补助金。
政府采购。由于大企业具有明显的供给优势,所以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往往处于主动地位。很多国家的大企业都是靠同政府签订合同,从中获得高额预付贷款,并由政府包销产品和承担风险损耗。据统计,在美国国民生产总值构成中,政府采购自1952年以来一直稳定在20%~30%的水平。这些巨额采购绝大部分都是与大企业进行的。美国大企业能够快速成长,和政府的这种支持是分不开的。
政府救助。例如,2002年美国最大的航空公司为了挽救经营危机,曾向美国政府申请新的一系列紧急财政援助。尽管最后未果,但这一行动至少说明美国政府支持大企业的这种特殊渠道是开通的。日本政府则是成立产业再生机构,帮助濒危大企业再生,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政府对大企业的支持应无体制歧视
政府对大企业的支持程度应取决于自由竞争和效率,而不应分国有还是私营,更不应存在政府对国有企业的偏爱。
中国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相比,一直接受着残酷市场竞争的考验,市场化程度高,更具竞争力。民营企业的规模不断壮大,实力迅速增强,能够直接影响经济社会生活的大型民营企业不断涌现,已经成为很多地区经济和行业发展的龙头和引擎。一批民营企业已经走出国门,在跨国经营中取得了成功经验。近年来,我国民营企业的跨国经营能力和水平在不断提高,联想、TCL、远大等一批优秀的民营企业已经在跨国经营中发挥了骨干作用。
许多民营企业已经在国际化经营中站住了脚,而且形成了跨国公司的基本构架。这种由市场机制产生、以市场为动力发展的跨国公司将显示出比国有大企业更旺盛的生命力和发展前景。如果得到国家战略的强力支持,随着企业资本积累的雄厚和跨国经营经验的不断丰富,这些企业必将在国际舞台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
世界经济竞争不仅仅看国家经济总量的多少,关键看有无国际水平的大企业,跨国公司已经成为国家综合国力的象征与体现。国与国之间的经济竞争实质上演绎成了大企业之间的竞争。大企业承载着国家意愿与民族声誉在国际市场上进行搏杀。
打造更多的
强势竞争力企业
韩国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国一举成为一个新兴工业化国家,很大程度归功于推行企业集团化战略。韩国政府采取种种财政、信贷、贸易等优惠措施,大力扶植了三星、现代、LG等一批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从而拉动整个经济的发展。
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现代企业竞争已开始从规模、质量、服务、品牌竞争进一步转向战略竞争。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支持大企业发展是各国政府参与全球竞争的战略选择。
我国进入世界500强的企业数量仅为15家,而且多为政府组建,市场垄断较强的国有企业。而反观500强前10名的企业,一半是制造业企业,其中,排名第一的沃尔玛为零售业企业。我国大企业主要是靠行政手段产生,市场竞争力差,这与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有着本质的不同。
我们需要来自更多领域,更具市场竞争力的企业杀入世界500强。而这些企业的来源,关键在于我们的脊梁企业。因为在他们身上,能找出更多的世界500强企业的基因。而对于政府来说,必须承担起国家战略支持的责任,从脊梁企业中孵化出更多的“国家英雄”,参与国际竞技。
国家战略的国际通行路径
近年来,各国政府对大企业的支持行为更趋公开、透明,采取了政治经济一体化运作。我们看到美国的政府与企业相拥相伴步入国际市场,国家的政府首脑往往在对外事务中公开成为大企业的代言人。
支持大企业成长的国家战略,已成为考量一国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我们可以借鉴国际通行路径,虽然许多我们已在实施,但仍有亟待加强的地方。
●通过清晰的战略实现对大企业发展的引导。
政府要筛选市场竞争力强、有技术创新能力的大型高新技术企业,作为落实战略技术和产业的载体,由此成长起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美国的做法是,每两年发布一次《国家关键技术选择报告》,对近期和中期关键技术进行分析,选择战略技术和产业并确立相应发展政策。这既为大企业发展提供了战略指向,也疏通了政府支持大企业的渠道,使国家的战略投入更集中地落实到优势企业。欧盟则是组织和推动内部成员各国首先确定战略技术,然后把战略技术产业化,扶持各国战略性技术和产业的发展。这些产业和技术选择同样大部分落实到有优势的大企业。韩国则制订了国家计划(G7计划),引导企业发展。
●加强对大企业正当利益的维护。
各国政府为了提高本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保护本国企业的利益,在世贸规则的框架下,通常都要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及时调整经贸政策,采取适度的贸易保护措施。这已经成为各国政府支持大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美国是在世贸组织打官司最多的国家,而且这些诉讼多数是美国胜诉,有效保护了美国企业的利益。
●以大企业为基准制定产业规则和标准。
现代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讲就是规则经济,在竞争中谁优先掌握规则谁就掌握了竞争的主动权。因为规则和标准的制定是一个从优选择过程,所以应当是以同行业中最优者为标准并依此来制定规则。在美国和日本,我们都能看到以优势大企业领衔产业标准的情况。控制了标准就等于控制了市场,就会给掌握标准者带来特殊的利益。
●支持大企业研发。
各国政府竞相加大支持大企业的研究与开发力度,尤以美国、日本突出。美国政府科研拨款的绝大部分落实到大企业,大企业在美国企业的研究开发支出总额中所占的份额约为95%,研究开发费用最多的15家企业占了支出总额大约40%。
●推动并购重组催生大企业。
政府往往通过政策诱导和法律支持等手段积极推动重组,加快了大企业成长的速度。以美国为例,从上个世纪初开始,美国先后经过了五次大的并购。美国最早的大公司都是以这种方式形成的,如美国钢铁公司、电话电讯公司、通用汽车公司等。各国政府推动重组的另一个方面,就是对国有大企业进行大力度的改造。法国在1986年开始的第一次大规模私有化运动中,对12个国有集团共29家国有企业进行了非国有化改造,总资产达1200亿法郎,由此产出不少的竞争力强势企业。
●基本路径——通过政策支持大企业。
政府直接投资。由国家资本入股的企业,大多是政府急需发展的支柱产业,政府对这些企业不仅注入国家资本,而且还给予优先贷款,必要时由政府出面担保从国外银行获得高额贷款。比如韩国的现代、三星、大宇等企业集团中,国家资本都曾占有一定的份额。更值得关注的是,美国在过去的40年里,政府投资额平均占到社会总投资额的1/5。
降低税率和税收优惠。通过减税或退税政策来支持大企业发展,是各国政府通常采取的做法。以美国为例,减税政策是美国政府的主要政策取向。1987年的里根税制革命,全面降低了大公司所得税率,而小公司则无缘其中。
优先提供贷款。最典型的要属韩国,20世纪70年代,韩国政府为落实重化工业战略,政府的经济政策极力向大企业倾斜,约有1/3~2/3的政府贷款被用于资助大企业集团发展。此外,大集团还享有许多特权,如无偿得到各种补助金。
政府采购。由于大企业具有明显的供给优势,所以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往往处于主动地位。很多国家的大企业都是靠同政府签订合同,从中获得高额预付贷款,并由政府包销产品和承担风险损耗。据统计,在美国国民生产总值构成中,政府采购自1952年以来一直稳定在20%~30%的水平。这些巨额采购绝大部分都是与大企业进行的。美国大企业能够快速成长,和政府的这种支持是分不开的。
政府救助。例如,2002年美国最大的航空公司为了挽救经营危机,曾向美国政府申请新的一系列紧急财政援助。尽管最后未果,但这一行动至少说明美国政府支持大企业的这种特殊渠道是开通的。日本政府则是成立产业再生机构,帮助濒危大企业再生,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政府对大企业的支持应无体制歧视
政府对大企业的支持程度应取决于自由竞争和效率,而不应分国有还是私营,更不应存在政府对国有企业的偏爱。
中国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相比,一直接受着残酷市场竞争的考验,市场化程度高,更具竞争力。民营企业的规模不断壮大,实力迅速增强,能够直接影响经济社会生活的大型民营企业不断涌现,已经成为很多地区经济和行业发展的龙头和引擎。一批民营企业已经走出国门,在跨国经营中取得了成功经验。近年来,我国民营企业的跨国经营能力和水平在不断提高,联想、TCL、远大等一批优秀的民营企业已经在跨国经营中发挥了骨干作用。
许多民营企业已经在国际化经营中站住了脚,而且形成了跨国公司的基本构架。这种由市场机制产生、以市场为动力发展的跨国公司将显示出比国有大企业更旺盛的生命力和发展前景。如果得到国家战略的强力支持,随着企业资本积累的雄厚和跨国经营经验的不断丰富,这些企业必将在国际舞台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