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念 民国结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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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在民国的人们,还记得结婚证书那美轮美奂的证词,更被视为一个时代的风流写照:“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鸳谱。此证。”
  当然,并非所有人都喜欢民国的结婚证书。有人认为民国结婚证上的文字过于矫情,华而不实;有人说,华美的结婚证书,未必能通往华美的婚姻与爱情;有人指出,结婚证词应该实在一些,与其附庸风雅,不如直言不讳,将法律抬出来,《婚姻法》才是婚姻最切实的保障……矫情云云,恐怕不是是非问题,而是审美问题,这并无一定之规可言。
  其实,温情或者酷寒,绚烂或者平淡,不过是一种说辞,与爱情无关。那与什么有关?结婚证上的文字,关乎一个时代的文风,文风则是一个时代的世风最鲜明的体现。
  民国时期,传统文化尚未全然衰败,斯文犹在,古风犹存。风雅的婚书,并不鲜见。最著名的婚書莫过于胡兰成与张爱玲那一份:“胡兰成张爱玲结为夫妻,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再看此后的结婚证。20世纪50年代,证词改头换面,与民国完全是两种风格:“我俩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之精神,自愿结为夫妻,平等相待,互爱互敬,互相帮助,互相扶养,和睦团结,劳动生产,抚育子女,为家庭幸福和新社会建设而共同奋斗。”证词中,“自愿”“平等”被视为新中国之婚姻理念与旧中国的最大区别。
  “文革”时期的结婚证必有毛主席语录,如“一切革命队伍的人都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给我们开辟了一条到达理想境界的道路,而理想境界的实现还要靠我们的辛勤劳动”。
  时代的变迁,体现在结婚证上,便是证词的“日日新”。从斯文到粗鄙,从温情到冷酷的转型,仿佛发生在一夜之间。今人怀念民国的结婚证书,因为那些美丽的证词,会让人想起一个斯文尚未丧尽、传统依然温热、人情犹有余味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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