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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渔没想到,几天后姬元果真给他打电话了。
姬元说,孟老师,我为你接风吧。
孟渔有些愕然。接风?接什么风?他都来这儿小半年了。而且,他和她,半生不熟的,也不是接风和被接风的关系。
孟渔不想去,他一向不喜欢太主动的女人。他是一个传统的男人,在男女关系方面,还是习惯“凤求凰”的。这“凤求凰”不只体现在求偶最后的那个环节——动物世界里的昆虫是那样的,雄性昆虫为了和雌性昆虫交配,之前拚命地抖擞自己艳丽的尾羽,甚至性器官,向对方发出最明确清楚的信号。这是低级世界的两性关系,简单直接。但人类不这样,人类是进化了的高级动物,会更迂回曲折、更隐蔽地接近目标。“我为你接风吧”,这句话,或者这个行为,在孟渔看来,就属于曲折和隐蔽的接近。
我为你接风吧。
然后呢?——一定还有然后的。
姬元对孟渔,应该没有政治和经济的意图,那么,就是最原始的生物意图了。
可惜,孟渔没兴趣。
但那天姬元一点儿也不知道孟渔的这个想法,她把孟渔那句“不必了吧”理解为省得她破费的客气了,所以就很坚持地说,“尚周记”知道吧?就在学校附近。我们一小时后“尚周记”见。
孟渔还是去了。为什么呢?他自己也不知道。
也许只是因为那天他不想洗被单,他本来应该洗被单的,被单在卫生间的塑料盆里都浸了好几天,他一直懒得去洗。这是一个人生活的代价。要自己做饭,自己洗衣物。他已经不习惯做这些事了。自从结婚之后,他过的基本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老婆是有洁癖的女人,三天两头洗洗涮涮,只要一看见太阳,她就想洗东西。仿佛让太阳空照院子,就浪费了。家庭妇女的庸俗逻辑。他嫌她这样。她从来不会什么也不做的,就那么好好地坐在院子里晒晒太阳。更别指望她能像系里的女老师那样安静地坐在太阳下读几页书。他是喜欢看女人坐在太阳下读书的。那几乎是风景了。他对古人云的“红袖添香夜读书”是不以为然的,“夜读书”太猗艳了,与其说是读书,不如说是男女的一种媟狎。挂羊头卖狗肉。是一种对书的失礼。好像书是某种情趣用品,一如女人的华丽内衣那样。这过分了。一个读书人,至少应该对书庄重其事。因此,比起“夜讀书”,他还是更喜欢夫妇俩一起坐在青天白日下读书,他觉得那种画面更干净,有一种健康和明艳之美,像欣欣向荣的植物一样。但他们家从来不这样,总是他读书,而她在院子里晒这晒那。他们家的院子里在天晴时从来不会清闲的,总是晾晒了各种各样的东西,冬天是腊肉香肠,夏天是衣裳鞋袜。在六七月盛夏的艳阳天,她甚至会像张爱玲的《更衣记》那样,把箱子里的陈年旧衣都翻出来晒——只是没有《更衣记》里晒的旧衣裳好看,那些大户人家的绫罗绸缎,之所以年年拿出来晒,不过是对从前富贵的反复温习和眷恋。类似于一种祭奠仪式。表面是晒衣,其实是晒旧时锦衣玉食的好生活呢。可他们家从来没有过锦衣玉食,那些散发出樟脑丸味道的旧衣裳,霉了也就霉了,蛀了也就蛀了,有什么好晒的呢?他真是不明白。
可家庭妇女原来也有家庭妇女的价值。没有家庭妇女,浸在塑料盆里的被单,不论浸多少天,也不会自己把自己洗干净了。他终于明白胡适为什么会忍受小脚泼妇江冬秀了。也因此对一向景仰的胡适生出了微微不屑,就为了一辈子舒服地“吃喝拉撒”,而牺牲更多雅生活的男人,怎么狡辩,也属于“鄙”的那一类了吧。
姬元点了文昌鸡,点了椰奶咖喱蚵,点了蒜香黄秋葵,点了萝卜糕,点了椰丝糯米粑,还拿着菜单不放,两眼炯炯地上下看个不停。孟渔忍不住问,还有其他人?
没有,就我们。
那会不会,点太多了?
多吗?
多了。
可这家和乐蟹做得好吃着呢,不能不点的。
那萝卜糕和糯米粑是不是有些重复了?都是主食。
也是。那划掉一个?
劃吧,吃不了的。
孟老师,你想吃萝卜糕?还是椰丝糯米粑?
我不论。你随便好了。
姬元斟酌半天,终于划掉了萝卜糕。
可还没等那个系蓝围裙的伙计转身呢,姬元又把菜单从他手上要回来了。
我想吃萝卜糕。
那不要糯米粑。
我也想吃椰丝糯米粑。
孟渔哭笑不得。
反正,也不是鱼与熊掌不能得兼。萝卜糕糯米巴之类,咱们还是可以得兼的,是不是?孟老师。
姬元笑着对孟渔说,一副颇欣慰的样子。
孟渔也尴尬地笑,客随主便,他还能对这个半生不熟的哲学系女人说什么呢?
在姬元之前,孟渔从来没有和哲学系女人吃过饭。事实上,非哲学系的女人,孟渔和她们吃饭的机会也不是很多。孟渔是个内向的男人,孤傲、落落寡合,且生活又素来节俭,不喜欢请别人吃饭。虽然中文系一向有相互酬酢的风气,但一般是别人酬他,他不回酢别人,这当然行不通,来而不往非礼也。不过,“非礼”的时间一长,他就渐渐被排斥在这风气之外了。他没觉得有什么不好,他本来就不是那种在饭桌上应付自如的男人,不像同事孙东坡,独处时焉不拉叽萎靡得很,但只要一上酒桌,突然间就“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起来,整个人会变得又活泛又鲜艳。所以孙东坡特别贪恋人群,贪恋酒桌,有事没事,就学曹操,来一回“我有嘉宾鼓瑟吹笙”。但孟渔不一样,一个高校的副教授,囊中羞涩,一个月经得起几回“我有嘉宾”呢?而且,在人群里,孟渔总是不自在。孟渔喜欢自个儿待着,哪怕吃饭,哪怕喝酒,他也喜欢自酙自饮。他老婆也喜欢他这样。男人不到外面应酬,总是好的。她经常用她的方式鼓励他。你看看孙东坡,整日在外面都吃成啥样了?肠肥脑满的。孙东坡原来也很苗条的,像孟渔一样,但现在双下巴都有了,真是肠肥脑满的;或者说,哪家哪家的芋头不能吃,是用有毒药水去皮的,哪家哪家的藕不能吃,是用硫磺漂白过的。她总能在第一时间掌握这些消息,好像她在食品监管局工作。他知道她说这些话的用意。她这个人,虽然没多少文化,心思却很缜密很复杂。不就是希望他别出门吗?要他只在家里吃饭。他本来不喜欢出门,但他实在不喜欢她自以为是的小聪明。更邪恶的是,她甚至鼓励他孤僻。他只要和谁稍微走近一点,即使是男的,她也不喜欢。她会有意无意中伤那个人。有一度他和同事孙东坡和老鄢来往稍微密了些,她就想方设法离间他们。她说起他们的语气,会有一种克制不住的恶意;更别说系里的那些女老师,只要有机会,她就会不遗余力地诋毁她们,用她自以为隐晦的方式。他不知道她为什么希望他孤僻,希望他与世隔绝。但他确实感觉到她不喜欢他和别人多接触,她似乎恨不得把他像鸟一样关在笼子里,然后罩上一块黑布。是不是他孤僻了与世隔绝了,就只能依赖她或爱她?他这么揣度,这揣度有些阴暗了,但他就是没有办法往好里想她。是不是夫妇久了,都会生出一种怨气? 不过是“来支烟”那样的建议,他若推辞,倒小气了。
他自己对自己这么说。
于是第二天孟渔就用一个大塑料袋子,把被单枕套什么的全拿到姬元家去洗了。
姬元家房子不大,二室一厅。作为一个女人的住处,她的厅也未免太凌乱了,饭桌上杯盘狼藉,沙发上也堆满了衣物和书,地上也是书,和横七竖八的鞋,和几只灰尘仆仆的坛坛罐罐。至于室如何,孟渔不得而知。虽然一室是半掩的,如果孟渔愿意,还是可以看个大概的,但孟渔非礼勿视——也没有视的欲望,这间屋子,和姬元这个女人一样,都散发出一种我行我素的潦草和简慢。
孟渔又隐隐有一种被冒犯的感觉。
他对姬元没兴趣,而姬元似乎对他也没兴趣。不然,断不能如此简慢。
那她為什么又是接风又是请他上门?
这难道是哲学系女人的独辟蹊径?
孟渔真是遇到了一只前所未有的奇葩“昆虫”了。
洗衣机洗被单的时候,他们就坐在阳台上喝茶。姬元家有个大阳台,大到与这小房子不相称的程度。阳台一分为二,一半用玻璃封了,里面有桌有椅还有个原木简易书架,另一半露天,除了两根晾衣绳,几个衣架,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
孟渔的被单,就被晾晒在那空荡荡的半边。
这太阳,很快就干了。姬元说。
孟渔没有阻止她。他的房子,只北面有阳台——一个几乎不是阳台的阳台,两平米而已,晾几件衣裳都促狭了,确实晒不开被单的。
有时夜里,他睡不着,拿把椅子到那儿坐坐,感觉自己就像一只坐井观天的青蛙。
而姬元家,即使半边阳台,也相对宽敞得很。
这半边,是顾春服坚持要封的。本来我想阳台全露天,但顾春服不喜欢。顾春服想要全封,我不喜欢。折衷的结果,就是这样:半边封,半边露天。
顾春服——
我前夫。
也是。这房子还是能看出婚姻生活的痕迹。虽然邋遢,但生活器皿一应俱全,那些坛坛罐罐,当初想必是用来装干果米豆的,也可能用来腌各种瓜果蔬菜,他家就有许多这种坛坛罐罐,比姬元家还多,大大小小的,摆满了厨房。他老婆喜欢熬各种养生粥,黑米薏米黍米、赤豆花生芝麻核桃。他家晚上,基本就吃这些五颜六色各式各样的粥,就着各式各样的腌菜:酸豆角、糖醋萝卜、芥菜香干。他老婆说,芥菜不仅开胃消食,还能抗癌。他老婆知道所有抗癌的食物:芦笋、甘蓝、花椰菜、红薯、胡萝卜——但他真是吃烦了这些东西。
书架上大多是哲学和文学书,波伏娃的《女宾》、苏珊·桑塔格的《反对阐释》、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还有鲁迅的《朝花夕拾》——孟渔没想到,姬元竟然读鲁迅。
是以前读的书。我现在看阿加莎、爱伦·坡、松本清张。
好像是这样。书架最下面一层,还有其他地方散落的,都是这类书。
上次在“尚周記”,姬元看的,孟渔记得就是爱伦·坡的《黑猫》。
这些书,你别说,还挺有意思——现在,有意思的事可不多。
这一点孟渔也同意。
书架最上层,还有几本不同版本的《生物学》教材,还有一本《生蚝养殖》。
那是顾春服的书,他是搞生物学的,海洋生物学。
孟渔注意到,姬元说起前夫的语气,特别自然而然,平淡得很,没有一点儿激烈的怨怼,像乐府《有所思》里的那个“当风扬其灰”的女人;也没有一点儿悲怆,像《上山采蘼芜》里的那个“上跪问故夫”的女人。倒是有几分像“弃捐勿复道,努力加餐饭”那个女子的老实本分。
不知为什么,孟渔下意识就把姬元当弃妇了。
一个像姬元这样粗衣陋服姿色平平的女人,在这个浮世绘般秾艳的时代,应该很容易成为弃妇的吧?
而这个家——孟渔略略一打量,就有弃园之荒芜感。
后来孟渔知道其实不是那样的。
是姬元先要离婚的。姬元说,不是他不好,顾春服其实是个不错的男人,如果遇到一个合适的——或者说正常的女人,是可以过正常的婚姻生活的。就算他们之间没有爱情——她和他结婚,不是因为爱上了他;他和她结婚,也不是因为爱上了她。这一点,两人都心知肚明。她三十三了,他三十六,到了应该结婚的年龄。两人见了几次面之后,虽然没有华年的怦然心动,也没有盛年的天雷地火,但也没有互相厌恶,这就是婚姻的基础了。世上的夫妇,有多少是从爱情开始的婚姻?而所谓爱情,不过是肉体相互吸引的另一种说法而已,一种更体面的说法。可肉体相互吸引最靠不住了,它倏忽而来,倏忽而去,神出鬼没的,你拿它毫无办法,倒不如一开始就没有,是不是?她女友苏冯堇语重心长又循循善诱地教育她。事实上,顾春服就是她帮姬元介绍的,在姬元调到海南来之前,她就已经开始打他的主意了。他和她老公是同事,周末经常到她家吃饭的。当然是苏冯堇邀请的。苏冯堇打从读书时起,就喜欢请人吃饭,她是擅长且热衷做漂亮的女主人的,那种伍尔芙笔下的“房间里的天使”。像达罗威夫人和拉姆齐夫人那样的。美丽、优雅、温柔,让所有男客人垂涎三尺。姬元知道。但苏冯堇要姬元领情,你不知道,一个单身男博士,行情有多俏?我不帮你盯紧点,就被别人抢走了。这个姬元也相信,苏冯堇对别的女人,可能不怀好意,但对她,倒一直是真心相待的。女人和女人,也是要相契的。她们俩就契合得很,这也是奇怪的事,本来她们俩是完全不同的女人,可以说南辕北辙,但偏偏就成了闺蜜。她能想像苏冯堇为了帮她笼络住顾春服如何煞费苦心的样子,为了在顾春服面前美化她如何舌绽莲花齿如瓠犀的样子。
所以姬元结婚,亦有盛情难却的意思。她实在不忍拂了苏冯堇的好意,苏冯堇不惜动用老公的关系帮忙把她调过来,然后把顾春服当宝似的献给她,然后殷切地等她领情,她不能不知好歹。而且,她那时也正处于人生的特殊阶段,心灰意冷,弱柳扶风——她本来不是弱柳的体质,一直像白杨般挺拔的,但那时不一样,真是一株东倒西歪的蒲柳,很容易就倾斜在某种硬实又温暖的所在——顾春服当时给她的感觉,就是又硬实又温暖的所在。 后来她才知道,顾春服的处境和她也是差不多的,他之所以和姬元结婚,也有盛情难却的意思,可以说,是看苏冯堇的面子,或者说,他过于信任苏冯堇了。苏冯堇是个高明的游说者,她避实就虚,把姬元吹嘘得天花乱坠。她不吹嘘姬元的外在——相反,她对姬元的外在,作了相当谦虚的描述,谦虚到顾春服乍见姬元,倒有几分“惊艳”了,他之前做好了见到一个丑女的心理准备,不然,苏冯堇说什么“好女人关键不是秀外,而是慧中”。那话的意思,不就是姬元没有“秀外”么?没想到,姬元一点也不丑,眉清目秀,身体匀称。而苏冯堇吹嘘的姬元的内在,也就是那些“慧中”,什么聪明,什么不俗,什么“落花无言,人淡如菊”,怎么求证呢?
就算可以求证,姬元的身上,也确实具备这些品质。只是,这些品质对婚姻生活有什么作用呢?
婚姻中的女人不需要聪明,尤其还是貌似哲学的聪明——动不动就一本书,一支烟,或坐或站在阳台发呆,这样的画面,顾春服后来真是看够了。
就算看够了,顾春服也没有提出离婚。他是温良恭俭让的君子,做不出那种杀伐决断的事,只好委曲求全。姬元不做饭,他就做;姬元不收捡,他就收捡;姬元挥金如土,他就勤俭持家;姬元不屑人情世故,他就帮着礼数周全。总之,一年的婚姻生活过下来,顾春服原来一头的鸦鬓都斑白了不少,几乎有“朱颜辞镜花辞树”的萧瑟秋意了。
姬元倒还好。她本来就是个随遇而安的人,之前对婚姻也没有太美好的憧憬,因此对她而言,婚前婚后也没有太多不同,她仍然读她的书,恍惚她的恍惚,在自己的世界里自得其乐,或闷闷不乐。偶尔心血来潮,也会下厨房做几个菜——一般都做得不怎么样,好在顾春服不挑嘴,总是吃得一干二净。顾春服是个很配合的人,虽然不主动,但也不扫人兴致。她建议喝酒,他就喝一杯,她不建议,就不喝;她谈兴来了,要和他说话,他就说几句,她不想说,他就不说。
如果不是在苏冯堇家见过顾春服红光满面春意盎然的样子,她以为他就是那种清淡的人,像藕和莴苣,像黄莲素,天性里有清热败火的功能。他们两家周末经常聚会,一开始,苏冯堇打电话过来约的时候,姬元还担心顾春服不乐意,因为顾春服看上去,不是那种热衷社交生活的男人,而且苏冯堇是她的女友,本着“他是他,她是她”的原则,她不能用她的生活来绑架他的生活。但后来发现,她多虑了。因为顾春服对这种聚会,比她还积极还兴奋呢。聚会一般是在周六,他一到周五就开始春江鸭暖般蠢蠢欲动了。有时苏冯堇的电话打晚了,他就坐立不安,从厨房到客厅,又从客厅到阳台,来来回回走个不停,把姬元都走得不耐烦了,干脆主动给苏冯堇打电话,“冯堇,这个周末怎么安排呀?”他这时就会对姬元特别温柔,甚至会过来抱一抱姬元,用他刚刮了胡须的下巴在姬元的耳背蹭一蹭。这种小儿女的宛转情态在他们之间是很少发生的。他们夫妇相处的模式,一向是“君子之交淡如水”的。顾春服平时端谨稳重,不苟言笑,但有意思的是,一到苏冯堇家,就又言又笑了——不论苏冯堇说什么做什么,都能让顾春服眉开眼笑春风满面。
她这才反应过来,顾春服和她结婚,是爱屋及乌的意思。
他是以金岳霖爱林徽因的方式,爱着苏冯堇呢——一种客厅里的道德的爱慕方式。
她提出离婚,没说原因,他也不问,两人就心平气和地离了。
没发生任何争执。一套单位的旧房子,因为是姬元父母出资买下来的,也是姬元父母出资简装的,所以还是姬元住。至于其他,姬元说,你需要什么,拿什么。
两人的共同所有本来也不多,一年多的婚姻,还没来得及繁衍出太多的东西。况且,两人都不是那种积极建设的人。所以顾春服最后也没拿走什么,除了他的四季衣裳,和他的书。
书还有些没拿干净,也或许是他不想要了的书。但姬元也没丢,就任它们在那儿搁着,反正也占不了多少地方。万一哪天顾春服又需要了呢?
这些,都是姬元断断续续告诉孟渔的。
他们现在时常坐在姬元家的半边阳台上喝茶,或坐在某家饭店一起吃饭。姬元总能发现哪家哪家的哪道菜好吃——“特别好吃,孟老师,我们去吃一回怎么样?”吃了一回之后,姬元又要吃第二回了,“上次那个什么什么菜,太好吃了,孟老师,我们再去吃一回如何?”孟渔一开始还有些别扭,孤男寡女的,没事总在一起吃饭,不合适。但姬元的态度,大方得很,一点儿也不扭捏,完全是“君子坦荡荡”的作派。孟渔一个男人,也就不好意思“小人常戚戚”了。系主任老蒲偶尔在周末会给他打个电话,请他去他家“坐一坐”,一起讨论讨论课题的事儿,他们有一个合作的课题——也就是因为这个课题,老蒲才把他调进来的。但孟渔不太喜欢去老蒲家“坐一坐”,每回都是拎上几斤枇杷去,然后喝一肚子苦丁茶回来。老蒲的夫人,喜欢吃枇杷,第一次接过他买的一箱枇杷时,就一惊一乍地说,“天哪!小孟,你怎么知道我爱吃枇杷?”这真是自作多情,孟渔哪里知道她爱吃枇杷。但朱茱爱吃。她家客厅方几上的那个青花大碗里,放的总是淡黄色枇杷。“你不觉得它们像齐白石的画么?”他还记得朱茱歪了头打量枇杷的样子。他其实不怎么吃这种水果的,嫌寡淡,水一样。老婆间或买一次,也是用来煮冰糖枇杷百合汤。她说枇杷生吃会释放出微量氰化物,虽然不足以致命,但吃多了,总不好。他虽然讨厌老婆的养生之道,但不知不觉中,还是受了不少影响。他现在一个人住,有时会拿水果当饭吃。枇杷当然是不能当饭的,所以他不买。但每次看见,他还是会怔怔的,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那天他去老蒲家买枇杷,也是鬼使神差。没料想,歪打正着,竟让老蒲的夫人如此欢天喜地。于是就成惯例了。每回老蒲要他过去“坐一坐”的时候,他就买上几斤枇杷,就在小区门口的水果摊上。但不知为什么,他心里老大不乐意,仿佛这个满脸褶子和雀斑的女人也喜欢吃枇杷是件奇怪的事,几乎亵渎了“齐白石畫一样的枇杷”。他也知道这么想是莫名其妙了,但他还是忍不住。
比起去老蒲家“坐一坐”,孟渔觉得还不如和姬元去哪家饭店吃哪道菜呢。姬元这方面真是专业水准,她建议去吃的东西,还从来没有让孟渔失望过。每回约好了某家饭店,她都先到,然后挑外面或窗前的位置坐。他还没见过这么爱晒太阳的女人。难怪黑,难怪脸上会有那么大块的褐斑。这也是他对姬元如此冷淡的原因之一。他不喜欢肤黑的女人。姬元告诉他,她之所以调到海南来,百分之五十是因为海南这玻璃一樣明亮的阳光。还有百分之五十呢?孟渔问——是后来问,那时他们已经交往甚密,有点儿无话不谈的意思了。当时他没接话茬,只是笑笑,很有修养地沉默以对。孟渔自己知道,这和修养没什么关系,他只是用这种笑而不言的方式来表明他对她没兴趣。这个女人喜欢不喜欢阳光,为什么来海南,他一点不关心,而且也要让她知道他不关心。这是他不厚道的一面,他看上去温和敦厚,但骨子里也有文人的狷狭刻毒。姬元问他,孟老师为什么调到海南来呢?他学她说,百分之五十是因为海南干净的空气。这也是可能的。他们原来的那个城市,如今雾霾问题严重,空气质量指数常年是轻度污染,在秋冬季节连续多日没有下雨的情况下,就重度污染了。有许多退休教授,都在海南买了公寓,来这边养老。那些没有退休的教授呢,就学候鸟,也纷纷在寒暑假时飞过来租套公寓待上几个月。说过来洗肺。所以孟渔调过来的理由,百分之五十是因为“海南干净的空气”,和姬元百分之五十因为“海南玻璃一样明亮的阳光”一样,都是又现实又浪漫的好答案。还有百分之五十呢?姬元问——也是后来问。他们那个时候的谈话,还没有稠密起来,而是疏疏落落的。她问一句,他答一句,或半句。 “这个菜怎么样?”
“不错。”
——仅此而已。
孟渔不想深入他们的谈话,也不想深入他们的关系。姬元呢,好像也是这样。他不知道她是识趣,还是对他亦没有兴趣。反正她从来没有就某个问题喋喋不休。他答一句也罢,半句也罢,甚至半句也没有,她那边也无所谓似的。“有时三点两点雨,到处十枝五枝花”——他们那时的谈话,确实有点儿这种疏落清淡之韵味。
孟渔喜欢姬元的这种“疏落清淡”,一种类似于喜欢苦瓜和苦丁茶的喜欢。
两个半生不熟的男女,在一起聊天犹如一起跳舞,是宜疾不宜徐,宜密不宜疏的,因为一徐下来疏下来,彼此会尴尬会不自然。而姬元这个女人,身上却有一种让人慢下来疏下来也不要紧的东西。这一点,孟渔打一开始就感觉到了。孟渔这个人,和姬元正好相反,身上总有一种让人莫名紧张不安的东西。他自己也不知为什么,也许是因为沉默寡言的个性,也许是因为打小形成的自傲或自卑,反正他和别人相处起来,就是会让人不由自主地拘谨。即便他和朱茱好的那段日子,他也没有真正轻松自在过,他的情绪一直有些焦躁,有些昂扬,像一张拉开的弓,有着很饱满的张力。那是另一种紧张不安。他天生缺乏“众乐乐”的能力,只能“独乐乐”的。
但和姬元一起,竟然一点也不觉拘谨,和“独乐乐”也差不多。
或者是李白那种。花间一壶酒,独自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他和姬元,就如李白和影和明月,虽然也坐在一起,但一点也不妨碍彼此的自得其乐。
这也是天作之合了——虽然这合,只是喝喝茶吃吃饭而已。
就因为只是喝喝茶吃吃饭,才更不容易。
没有情欲掺杂的男女相处,就如没有钟鼓铙钹配音的清唱,是更有难度的。
这一点,孟渔也知道。
而且,姬元不单这点好,她身上还有一个让孟渔惊讶的品性,或者说美德。那就是她从不要孟渔的回酢。她请了这一回,下一回还是她请,请了下一回,下下回还是她请。
孟渔偶尔也过意不去,把伙计叫过来,要结账,但姬元比他快,还没等孟渔看清账单,姬元已经把钱付给伙计了——她竟然不对账的。
她不多说话,这点和他老婆不一样。他老婆在饭桌上是时常抢着买单的,“我来我来”,她尖着嗓子说。但十有八九是买不成的。她这方面是很机灵的,很会审时度势,挑那些已经有了坚决买单的主的饭局,才去抢——自然抢不过别人的,她的包总是层峦叠嶂,等到她翘了兰花指把钱包从那层层叠叠中捻出来,别人早已把单买了。“你真是,我说了我来的”,老婆最后,还要亦嗔亦怨地说上这么一句。
而朱茱,从来想不起买单的事。就像《罗马假日》里的公主一样,她总是仪态万方地坐在那儿,等别人买。仿佛那是天经地义。
姬元的路数,孟渔还从没经验过呢。
姬元到孟渔家做客是后来的事。
他们那时已经交往三个多月了,限于食友性质的交往。他们在一起已经吃过无数次饭,也喝过无数次茶了。
也一起抽过无数次烟。姬元抽烟,孟渔倒也不惊讶。搞哲学的女人,总是反其道而行之的。认识姬元之后,孟渔对哲学系的女人下了这么个结论。
不过,在姬元那儿认识了也是搞哲学的苏冯堇后,孟渔意识到他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因为苏冯堇和姬元完全不一样,呈现在玻璃瓶里的样子,据他观察,似乎是一种新品种的昆虫——也不全新,有点儿像他老婆和朱茱的羼杂,一半像他老婆,一半像朱茱。
孟渔以前是没有烟瘾的。和孙东坡他们在一起时,他会人云亦云地抽上一支,或半支,他习惯在烟还有半截时就摁熄它,老鄢心疼不已,如果那是他带来的好烟,就更心疼了,他会“啧啧啧”地批评孟渔奢靡浪费。孟渔独处时一般不抽烟,除非有了特别值得庆贺的事,才仪式般地抽一支。或因为想朱茱想到不行——有段时间,他真是被朱茱弄得“寤寐思服”。
真正成为老鄢那样的烟鬼是在老婆出事后。当某天——他记得那是个春天,因为窗外的桃花又开了,他正站在办公室窗户前怅惘,一个妇人来敲他的门,他开始还以为是老鄢的老婆,老鄢的老婆孟渔远远见过一面,也是这种枯藤老树般的样子。结果不是,人家是校医院某某医生的老婆,过来警告孟渔的,要孟渔管好自己的老婆。什么意思?孟渔一时有些不明白,他为什么要管好自己的老婆?妇人用略有些鄙夷的语气对孟渔说,为什么?因为你老婆在外面乱搞。乱搞?和谁?还能和谁?和我老公呗。孟渔更觉得荒唐了。和这个女人的老公?这怎么可能呢?妇人看着可不年轻了,那她老公,不是更老?难不成他老婆和一个老头搞上了?自古嫦娥爱少年,而孟渔的老婆却爱上了她家老头,所以那妇人才语气鄙夷?甚至还很诡异地有点洋洋得意。女人这种生物,真不可理喻。妇人甚至还工笔似的描绘了过程。妇人的老公某某,是妇科医生。孟渔的老婆一开始找她老公看乳腺小叶增生。乳腺小叶增生怎么看呢?自然要摸。她老公这个人,她是知道的,有洁癖,不怎么愿意碰有病的女人,一般建议她们去省一附医院做磁共振成像检查,或乳腺钼靶X线摄影检查。但孟渔的老婆说她不相信机器,更相信某某医生几十年的临床经验,求他摸,他也不好拒绝,同事嘛,于是就摸了。哪知道,孟渔的老婆被摸上瘾了,之后天天去。要不是有天她突然去他辦公室找他,她还真以为他在办公室看报纸呢——之前她问过他的,怎么下班了不回家?他说在办公室看了会儿报纸。谁知道报纸是人家的老婆呢。
那妇人走之前问孟渔,你老婆是你来管呢,还是我来管?
孟渔那天坐在书房抽了一夜的烟,其实也没有那么痛苦,只是一时有些茫然失措。那个妇人要他管好自己的老婆,可怎么管呢?女人又不是狗,可以用绳子拴在院子里。系里老苏家的狗,有段时间专门跑到隔壁老周家的院子里出恭,早上一趟,晚上一趟,就在老周家的石榴樹下。那段时间正是石榴开花的日子,周师母每年这时候喜欢和朋友在树下茶叙的——老周夫妇早年在英国留学过,所以他们家有喝下午茶的习惯。老苏家的狗,平时也不往老周家跑的,偏偏挑了石榴花开的时候去,好像也知道赏花似的。结果周师母那个季节的茶叙被老苏家的狗破坏了——实在没法叙,因为树下总有一股子狗屎味。周师母就气呼呼地跑到老苏家,警告老苏夫妇,要他们管好他们家的狗。苏师母也觉得有“狗不教”之理亏,只好把狗拴在院子里。可孟渔总不能也把老婆拴在院子里,她要上她的班,下她的班——至于什么时候下班,他之前一直漠不关心的,早也罢,晚也罢,他从不过问,她也不说。他倒没疑心过她,她回家晚了时,手上总会拎些东西:某种时令蔬菜,一袋苏圃路的馄饨皮,他老婆总是舍近求远到苏圃路去买馄饨皮的,她说那儿的馄饨皮里加了蛋清和高粱面,更有韧性营养也更全面,或几个“一箪食”的包子——他早上习惯吃两个菜包子,就一碗馄饨或水泡饭什么的,所以她总惦记着头天晚上为他准备好。 而且,她尖着嗓子议论社会风气时,那么道貌岸然那么三贞九烈,怎么可能做这种“不要脸的事”——那些婚姻外男男女女的事情,统统被她定义为“不要脸的事”,而那些男男女女,也统统被她定义为“不要脸的人”。就连先生鲁迅,在她这儿,也是个“不要脸的人”。他觉得好笑,她倒是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平等,什么反封建包办,什么恋爱自由,她不管,杀无赦。
而且,他也犯了推己及人的错误——在他看来,她实在没有做“不要脸的事”的资质。女人的长相决定女人的道德水准,越媸越道德,越妍越不道德。它们之间基本是一种负相关关系。一个女人,如果长成汤唯那样,还想道德,几乎就是“噫吁唏,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了,而如果长成凤姐那样,那么想不道德,也是“噫吁唏,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原来和孙东坡老鄢在一起时,大家就爱这样胡说八道。
可原来审美之事,也是“各花入各眼”的,不能用儒家推己及人那一套。他真是小看他老婆了。难怪她神情里有一种“死了张屠夫不吃混毛猪”的硬气。原来她已经找到另一个屠夫了,就在他的眼皮底下。他竟然没察觉。要说,蛛丝马迹也是有的,如果他用心一点的话。他老婆比以前更平和了,他在书房看书的时候,再也听不到厨房里哐哩哐当摔摔打打的声音了;她也有段时间不口诛那些男男女女了,几乎有大赦天下的度量了;她的衣裳,尤其是上衣,更紧身了,把她两个柚子似的胸,凸显了出来,大有呼之欲出之效果。他还以为她在穷兵黩武呢,所以更加视而不见。
没想到,她另辟蹊径了。
这事无论如何他应该有所反应的,按那个妇人的说法,“管管自己的老婆”,可如何管呢?冲到医务所去把那某某医生打一顿,然后再把老婆打一顿?这种市井套路,于学院似乎太喧哗了。学院里的男女,遇到这种事,一般是冷处理的。要雪泥鸿爪,了无痕迹。像之前沈一鸣和朱茱一样。也不知那时沈一鸣是怎样做的。这事也不能去请教。他绞尽脑汁地想了一夜,也没有想出什么办法。早上老婆进书房时,发现一烟灰缸的烟蒂,吓一跳,然后一如既往地开始抱怨和教育孟渔,说抽烟不好,会得肺癌,会得咽喉癌。他猛地抓起烟灰缸砸向她身边的三脚木架,玻璃烟灰缸和架子上的陶瓷花钵相撞,“”地一声之后,碴子飞珠溅玉般碎了一地。他几乎松了口气——这应该算一种管教了吧?
老婆却一点也没有理亏的意思,凛然道,没什么,不过是他初一,她十五而已。
而且,她的十五,比他的初一,正派高尚多了。他是喜新厌旧,属于道德品质败坏;她不同,她是为了健康,可以说是一种养生之道。和喝海带豆腐汤,喝肉苁蓉当归赤芍蜂蜜茶的性质是一样的。她这两年,一直在炖这种东西,当药喝,为了治她的乳腺小叶增生。她的乳腺小叶增生越来越严重了,右边的肿块一开始摸上去只是粟粒般大小,后来如豆了,再后来就如樱桃了。也就是说,她的小叶增生可能已经变成囊性增生了,而囊性增生是很危险的,极有可能转化成乳腺癌。她们这个年龄的女人,是最容易得乳腺癌的,她的同学某某某,和某某某,一个已经因为乳腺癌切除了乳房,左右两个都切了;一个不肯切,在用药物治疗,每天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地活着。她也怕呢,因为那个樱桃般的肿块,她怕得要命。可肉苁蓉什么的,都是辅助性的,治标不治本。真正有效的,还是要保持内分泌调和。而内分泌调和,需要规律的夫妻生活。《健康女性》杂志上有一个美国专家也说,充分的爱抚,以及美好的高质量的性生活才是防止乳腺癌最好的方法。所以她去找某某医生,完全不是为了别的,只是为了治病救人。她右乳边樱桃大小的肿块,经过某某医生这一段时间的治疗,已经变小变软了许多,差不多又成豆子般大小了。不信,你摸摸。
他不摸。他已经很长时间不摸它们了。老婆的小叶增生他是知道的,她隐约提到过,她对自己的身体病痛一向是轻描淡写的,她喜欢在他面前表现出自己健康的样子。但对他的身体,喜欢小题大做。只要他稍感小恙——几声咳嗽,或喉咙略略有些痛,她就会大惊小怪,然后把他照顾得无微不至,唯恐他不知道自己娶了个护士似的。有时他觉得她好像盼望他生病呢,他一生病,她人就活泼多了,几乎有些欢天喜地的。
按他老婆的说辞,她和那个某某医生只是治疗和被治疗的关系,而且治疗还卓有成效——她右胸上的樱桃般大的肿块,已经变成豆子般大小了。
这话是什么意思?难不成他不但不能打某某医生,还要弄面“妙手回春”的锦旗送给他?
他几乎有些钦佩起老婆来,这个女人,真是临危不惧。在这种情况下,还能理直气壮!还能振振有词!
他不知道某某医生的老婆在办公室到底看到了什么,她在描绘这部分时倒是语焉不详的。也是,怎么详呢?他也不能问。“在办公桌上看的不是报纸”,在办公桌上看?那是怎么个看法?
那女人走之前,问他,“你老婆是你來管呢?还是我来管?”
他真是不想管的,可以的话,他愿意让她来管。
问题是,她管得了么?看她枯藤老树般的样子,能是他老婆的对手?
估计也就是去找医院领导哭闹一回,或几回?
那样的话,就闹得纷纷扬扬了。
到时,他怎么办?
他老婆也不是没有给他留余地,说只要他保证和她过規律的夫妻生活,能让她的内分泌调和,她也可以不再去找某某医生治疗了。某某医生已经说了,估计再治疗几个月,她右胸的豆子大小的肿块,就会变回粟粒大小了,再治疗几个月呢,粟粒就有可能消失不见了——当然,如果夫妻生活不规律,不及时排淤散郁,它又可能长回来。
真是有理有据有节!
可规律的夫妻生活,要用什么数字来衡量呢?
难道像学校里要求老师发论文那样,一学期要多少多少篇,一年又要多少多少篇,定量考核?
再说,她内分泌调和的事情,他怎么保证?
那就没办法了,只能再去找某某医生治了。她说,挟天子以令诸侯般。
他无语。
还不能提离婚。他还没开口呢,她就先深谋远虑地把他的这条路堵死了,“他初一,她十五”而已,如果他要离婚,她就要把他过去的“初一”宣扬出去。不就是鱼死网破吗?不就是同归于尽吗?她不怕。 他知道她不怕,她这个人,骨子里就泼。虽然时不时用兰花指做出一副柔弱宛转的样子,但她不是兰花,是苍耳,人一粘上身就弄不掉的虱马头——他们那个地方叫这种讨厌的植物为虱马头。
他不能到这个时候还把朱茱牵连进来。
还有女儿。他一直不怎么亲女儿的。女儿长得太像老婆了。紧窄的额头,长下巴,闽粤人的皮肤和颧骨,也是一块黑乎乎的“糖醋排骨”。他亲不起来。他老婆以为他封建,重男轻女,“乡下出来的嘛”,他听到她这么对女友吴六朵说,他也不辩解。但女儿却和他亲,喜欢看他的脸色行事。一遇到他和老婆意见相左,她就旗帜鲜明地站在他一边,像小狗一样忠诚。“看看你女儿”,他老婆嗔怨说,她最喜欢把“你女儿”挂在嘴边,好像不这样说他就不知道是自己女儿似的。他一直以为女儿是更爱他的,还略有些不劳而获的赧然,因为每天照顾女儿一饮一啄一梳一洗的都是老婆。他后来才知道女儿的曲折心思,她是用这种方式帮她妈妈呢。女儿似乎打小就觉察了父母关系不太好,所以用一种近乎无间道的方式来努力巩固他们的家庭关系。
他有些心酸。女儿小小年纪就这么老成世故,这么不天真。作为父亲,总不能说一点责任没有。
他不能再给女儿雪上加霜。怎么说,那也是他女儿。
而且,他也有自知之明,他斗不过她老婆的——也没有和她斗的精神。
于是走为上了。正好这时认识了老蒲,是老蒲主动联系的他,说在某学报上拜读了他的大作,十分欣赏他的学术观点和研究能力,问他是否有意调到他们学校。他们教研室这几年在学术梯队上有些青黄不接,老的老,像他,已经“廉颇老矣”;小的小,又尚在“牙牙学语”的阶段;而像孟渔这种如狼似虎年华正好的少壮派,他们教研室,几乎没有了。
他后来才知道老蒲调他是假公济私。虽然他说教研室青黄不接也是实情,但老蒲之所以如此急不可耐地调他过来,还是为了他自己。老蒲手上有一个国家重点课题,经费三十几万呢,加上学校一比一的配套,就六十几万了。六十几万的经费已经以各种名目报销了一大半,结题的时间也快到了,但他结不了,因为没有研究成果。没有研究成果却把课题经费花了,那是学术诈欺了。和包工头拿了钱不盖楼女佣拿了钱不干活是一回事,都是诈骗。这些年,高校已经有些教授因为这个出了事,有的被开除教职,有的甚至坐牢了。教授坐牢可不是开玩笑的。老蒲这才想出收了孟渔的计策,因为孟渔的那两篇论文,研究的内容和发表时间正好吻合老蒲的课题。只要孟渔加入他的课题组,愿意把他的这两篇论文算他们一起研究的成果,再抓紧时间在C刊上两人联名发上一两篇论文,按期或者往后拖延个半年一年结题应该就没有问题了——拖延个半年一年还是可以的,老蒲去科研处转寰转寰,再说,搞学术研究嘛,也不是农民种土豆,哪有那么精确收成的季节。所以老蒲才“满堂兮美人,忽独与余兮目成”般地相中了孟渔。
这也是天赐良缘了。一个想要,一个想给,于是一拍即合了。
所以孟渔仓促来海南,也有走麦城的意思。和姬元差不多。
孟渔的客厅几乎只可容膝,还幽暗。也不知这房子是怎么设计的,客厅像过道一样,一边是厨房,一边是房间,没有窗户,只靠房间窗户的光线来照明。孟渔平时一个人,房间的门不关,就有一门框的光线很集中地照进客厅,时长时短,如《西游记》里照妖钵的效果一样。其他部分愈加黑暗了。这也是孟渔为什么迟迟没有邀请姬元到他家来的原因之一。到了他家待哪儿呢?两个人在半明半暗的客厅坐着,无端地生出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来。房间倒是相对明亮和宽敞,可他们这样的关系,总不好待在房间里。
好几回他们从外面吃饭回来时,先经过他的楼。姬元问,你就住这栋?他说,是。硬是没有开口请姬元上他家坐坐。这有些无礼了。但他不管。不知为什么,打一开始和姬元交往,他就表现得有些无礼。
他本来也不是这样的人。虽然对女人谈不上殷勤备至,像孙东坡和老鄢他们那样,只要见了异性——也不管是怎样的异性,一概表现出一副“氓之嗤嗤”的嘴脸。他不这样,他总是有些冷淡的,除了朱茱,他似乎还没有对哪个异性特别热烈过。
但他的冷淡,也是在分寸和礼仪之内,是学院派彬彬有礼的冷淡。
可在姬元这儿,他明显不讲礼数了,有点儿欺负姬元的意思了。
也许因为姬元这个哲学女人不拘小节,也许因为姬元身上散发出了某种可以随便对待的气息?
反正他不在乎。姬元高兴也罢,不高兴也罢,与他无关的。他没有一丁点要取悦姬元的想法。
这一回请姬元,也是很随便的一句话引起的。他们有一次在某家饭店吃饭,点了一道杂鱼煲,杂鱼煲热气腾腾,姬元又吃出一额头的细密汗珠,一绺汗黏黏的头发耷拉下来,从眉毛中端,有几次差点儿就拂到鱼煲里了。姬元把它拢上去,它又耷下来,她又拢上去,它又耷下来,如此反复再三。他在一边都看着急了。这个女人的耳朵,是怎么长的,怎么会夹不住头发呢?他这才发现姬元的耳朵似乎比别人的浅。尤其和他老婆比起来,他老婆的耳朵特别深,且往里凹,看上去像一只大牡蛎。这是达尔文的“用進废退”么?
对姬元的吃相,孟渔真是不敢恭维的,但姬元不在乎,只一个劲儿地去挑鱼煲里的芋艿,她说她特别喜欢这杂鱼煲里的芋艿。好吃,好吃。她十分朴素地赞叹着。一点儿也没有文化女人的花哨用语。他们中文系的女人在饭桌上,如果要夸赞某道菜,绝对不是这么个夸法。那要和《红楼梦》宝黛作海棠诗比才般的花团锦簇,斑斓纷呈,不可能就一句句“好吃,好吃”了事。但他一个“好吃”的芋艿也没吃,自从老婆说过,外面饭馆的芋头都是用药水浸泡去皮的之后,他在外面就不吃芋头了。姬元還以为他在承让呢。“你也吃呀,孟老师。”她一直叫他孟老师,这让他感觉轻松。这个女人并没有因为他们走近了些就自作主张亲昵地称呼他。不像有些女人那样。他原来有个师妹,只是因为他向她借过两次书,他就成她的“渔”了。人前人后总“渔、渔”地叫着,好像他们之间私交多密似的。他后来就敬而远之了。他不喜欢那种蹬鼻子上脸的女人。 好吃,好吃,姬元说。
他一时大意,说了句,这算什么,我做的,比这个还好吃。
是么?姬元扬起脸,不相信似的看他。
他这才发现他说的那句话是有问题的,带了扣眼,像说书人的“要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正好那天他在菜市场看到了很新鲜的三花鱼和黄骨鱼,于是就给姬元打电话了。
反正,也该请请姬元了。
他庖厨的手艺还是很不错的。那时为了把沈一鸣比下去,他像做学问一样,很是认真地研究过一段时间的菜谱,尤其鱼菜。在资料员姚老太太夸张的言说里,朱茱爱吃鱼,沈一鸣爱做鱼,两人是天作之合。他不爱听这话,做鱼吃鱼而已,说什么天作之合。他一向有些嫌弃姚老太太,话多,喜欢在资料室大放厥词,也喜欢因为莫名其妙的理由赞美某些孟渔讨厌的男人。比如沈一鸣。比如沈一鸣做鱼。他不服。所以几乎用“烹小鲜如治大国”的力气,暗暗和沈一鸣较量,也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
我是不是做得更好?是不是做得更好?
是。
想起当初和朱茱的语带双关的对话,他又走神了。
要不是灶上的汤钵盖子突然卟哧卟哧拉警报似的往上沸腾,那锅杂鱼煲就煮老了。什么东西一老,就没有看相了。
姬元倒是百无禁忌。他在厨房做饭的时候,她就像那些趋光的植物一样,十分自然地把枝桠伸展进了他的房间。他的房间是整间屋子唯一有阳光的地方。或许对姬元而言,只要有阳光,那就相当于外面吧?其实他房间里也确实没有什么私密的东西,一桌一橱一床而已,床上的被子是整理过的,因为姬元来,他之前还是简单收拾了一下,不是“为悦己者容”的意思,而是一种习惯。
这是你夫人么?
他没想到,姬元看见了他电脑桌面上的照片。那是朱茱的照片。有一次,她赤脚盘腿坐在她家沙发上看书,他拍的。照片上的朱茱,穿一件烟灰色小背心,一件孔雀蓝绿色细条纹棉麻短裤,头微微地低着,饱满的脑门花朵般熠熠生辉。他当时从厨房洗好了碗过来,一时有些看痴了。他实在喜欢朱茱居家的自然而然的样子。好像他们在一起已经过了半辈子,之后还要在一起过上半辈了。他那时真以为他们会好上一辈子的。
这照片原来藏在某个很隐蔽的文档里的。自从来海南后,他就把它放桌面了。这样看起来方便。反正他一个人,可以想看谁就看谁。他现在时不时地还会看一看朱茱的,就如时不时会翻一翻那些他喜欢的书一样。没有当初的心旌摇荡血脉偾张,是“闲敲棋子落灯花”的静好。他忘了合上电脑了。
孟渔不置可否地笑笑。
你夫人真美。姬元说。
他心里生出一种莫名的欢喜。以前他和朱茱去菜市场时,那个卖荠菜的女人也曾把他当作朱茱的老公。他喜欢这样的误会。
他又多了一个和姬元在一起的理由了。
朱茱原来是不能说的。这一直是个遗憾。多少次听孙东坡老鄢特别是院长他们谈论朱茱时,他在一边都有如鲠在喉之痒。项羽说富贵不归故乡如锦衣夜行。朱茱那时就是他的一件锦衣,一件只能穿在里面的绮罗绫缎。
可姬元,神谕般地启示了他,原来可以谈朱茱的,不但可以谈,还可以登堂入室地谈。
朱茱在这儿凤凰涅槃了。
姬元呢,也多了一个和孟渔在一起的由头,“你的杂鱼煲,真是做得好,真是做得好——好到,让人忘记了人生的痛苦。”
孟渔笑。这个女人,到底还是哲学系的女人。
好像她的饕餮,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饕餮,而是一种避世方式,是“隐于食”的意思,和阮籍好酒、陶渊明好菊是一回事。
不知是不是因为客厅小,在孟渔家的姬元显得个头更大,尤其是她的后臀,可以说肥硕了。雌性生物多是这样,那些蚂蚁、蜜蜂、螳螂之类,几乎都有一个相对于自己身体近乎庞大的后半部。
那些低等生物之所以有一个这样的身体,是因为繁殖所需。姬元不繁殖——他们虽然没有谈论过这个话题,但姬元年龄也老大不小了,还是单身,怎么繁殖呢?又不是竹节虫和蚧,可以孤雌生殖。
他好像記得姬元说过自己原来“身体匀称”的,那么她现在这个昆虫般的身体,是因为长期“隐于食”的结果?
如果不来海南,就吃不上这样的杂鱼煲,姬元说。
他们原来的地方,没有这样新鲜和天然的鱼。他老婆说过,那些鱼类,特别是价钱相对昂贵的品种,螃蟹、甲鱼、鲑鱼之类,都是服用了激素和抗生素的人工养殖鱼。
失之桑榆,收之东隅。人生大概就是这样的吧?至少他们在自我放逐之后——还有这健康干净的鱼抚慰他们。
可这鱼丽之宴,真的能让人忘记人生的痛苦么?
和朱茱分手后的第二年,有一度他反复过。
那时朱茱已经搬回了家,看上去又和过去一样了。
也不是完全一样。她再也没有和沈一鸣出双入对了,而是一个人来,一个人走。
有一回,他在主教的走廊上遇到朱茱,朱茱又要和以前一样,当他是陌生人,直直地过去。他突然拦到她前面,问,你怎么样?
朱茱不说话,也不看他,就那么面无表情地往边上一侧,擦肩而过了。
他站在那里,觉得自己被抛弃了般,也奇怪,明明是他先离开她的,但他这时候却觉得是朱茱抛弃了他。
这当然莫名其妙,但朱茱的决绝,确实伤到了他——越到后来,他就越觉得受伤。
她真爱过他么?如果她对他有过深刻的感情,那么,就算他不找她了,难道她就不能找他吗?
“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她不是搞古典文學的么,难道不懂《诗经》里百转千回的情意?
可如果朱茱不利落,他真想她藕断丝连般三天两头来纠缠他?
似乎也不想。
那样的话,更让人憎厌的吧?
可他情愿要那样的憎厌,也不想这样被朱茱弃若敝屣般。就算他不爱她了,但他希望她还爱他。 他知道这是胡搅蛮缠。朱茱何错之有?他来了就来了,走了就走了,一句话也没有,哑巴吃黄连般,还要她怎样呢?
但他就是委屈,就是不甘心。
你怎么这样?
你怎么这样?
你怎么这样?
每次见到朱茱,他都要拦上去寻衅似的这么问一句。
他希望朱茱盛怒之下把他骂个狗血喷头,然后——再挽留他。
也不是要和朱茱重归于好。或许不要吧?他到后来,自己也不清楚自己到底想要什么了。
朱茱固执地一言不发。自从分手后,朱茱就再也没有和他说过一个字,斧劈刀削般缄默。
他没想到朱茱是这样铁石心肠的女人,不是说“郎心似铁,妾意如绵”么?她怎么一点儿也不绵,这么斩钉截铁?
女人一狠毒起来,世界就寸草不生了。
是不是雌性生物都这样?蜘蛛、螳螂、蝎子,它们可以一边和雄性交尾,一边吃雄性;或者更势利更狡猾的,会耐心地等交尾完成,然后趁雄性昆虫尚在交尾后的满足和精疲力竭中,再吃掉雄性。世上更残酷的生物其实是雌性。
他和朱茱分手后,在身体深处,一直有这种被啮咬的痛。
苏冯堇是因为听说了孟渔的杂鱼煲才过来的。
姬元说,她和苏冯堇现在其实不怎么见面了。自从和顾春服离婚后,苏冯堇和姬元的关系就有些疏远了。苏冯堇的老公,好像有些怪姬元不识抬举,他本来也不太喜欢姬元,这女人邋遢,还没有眼色。以前之所以容忍姬元在他家频繁进出,一大半是因为看同事顾春服的面子,现在顾春服都不来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所以他不希望姬元总往他家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一个婚姻态度那么不严肃的女人,你整天和她厮混在一起,把你带坏了怎么办?也要和我离婚怎么办?他这么对夫人苏冯堇讲。
苏冯堇当然不相信姬元会把她带坏,她和姬元做朋友也不是一天两天,姬元是怎样的女人,她还不清楚?但后面那句“也要和我离婚怎么办?”苏冯堇听了还是很受用。她是个很玲珑的女人,能掂量远近和轻重。既然老公明确表态不喜欢她和姬元来往密切了,她即便装装样子,也要疏着姬元的。
而且不久后她生了儿子,过起了真正意义上的婚姻生活,也不可能有太多时间和单身女友厮混了。
但姬元并非像苏冯堇老公认为的那样没有眼色,她其实也是有眼色的,只是有时候,她不看别人的眼色而已——也不是狗,也不是婢,为什么总看别人的眼色活呢?
姬元不上苏冯堇家了。但隔上一些日子,苏冯堇还是会给姬元打个电话,或抽空到姬元这边来一回,和以前一样,胡言乱语上小半天,过过瘾。其间接到她老公的电话,“在哪儿呢?”“菜市场呢。”见姬元在一边似笑非笑,苏冯堇放下电话解释说,“这是婚姻生活的艺术。”
好像她苏冯堇的普通的婚姻生活,是梵高的向日葵一样。
孟渔这个人,苏冯堇早就知道了,也早就嚷嚷着要见一回。但姬元对此不怎么积极。就一食友,有什么好见的。
不是其他友?
不是。
为什么不是呢?反正你现在单身,不是白不是。
我单身,人家不是单身。
那有什么关系,你什么时候变成道德的女人了?
就算我不是道德的女人,可人家是道德的男人。
姬元这么说,苏冯堇更要见孟渔了,她最喜欢见道德的男人了。不道德的男人就如翘嘴白,或非洲鲫,只要钩子上有那么一丁点儿食,也不论是什么食,苍蝇也好,蛆虫也好,它们不挑嘴,一瞅见,就呱唧一口,咬了过去。钓那种鱼,没意思。有意思的是钓鲤鱼这种难钓的鱼,它们潜伏在水底下,又警觉,又安静,从不轻易咬食。就因为不轻易,所以才更有钓它们的乐趣。
苏冯堇其实不吃鱼。她爱的,是垂钓。钓上来,扔回去;再钓上来,再扔回去,乐此不疲。
那天在姬元这儿一见孟渔,苏冯堇就知道这个男人属于鲤鱼类的。他近乎傲慢地话少。
听姬元说,孟老师是个好厨子。
特別是杂鱼煲做得好。
我和姬元怎么就嫁不了你这么贤良淑德的男人?
这话,近乎调戏了。“我怎么就嫁不了你——”是苏冯堇常对男人说的一句话,好像有一点点“恨不相逢未嫁时”的遗憾在里面。一般的男人听到这里,会受不住。也是,这种话,出自美人苏冯堇之口,类似于人参鹿茸了,平时吃惯了粗茶淡饭的人,这乍一大补,如何吃得消?身子立刻就虚了。
但孟渔却没什么反应,阴沉地笑笑,算作答了。
从头到尾,孟渔就对她说了句“你好”。
事后她特别后悔,自己说太多了。说太多的女人,男人容易看轻。
那个叫什么孟渔的男人,你最好离他远点。
苏冯堇之后对姬元说。
为什么?
没用。
没用?
他解决不了你的问题。
姬元的“问题”,在苏冯堇看来,只有一个,那就是找男人。快马加鞭地找,时不我予地找。芬芳的肉体是很容易衰败和腐朽的,体内的卵子也是会枯竭的,所以女人要赶在肉体衰败和腐朽之前,在水母般透明美丽的卵子枯竭之前,找到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最好可以结婚,其次可以恋爱,其其次可以上床。
或者不上床,而上其他地方。
姬元以前和汤弥生在野外“与子偕藏”的事情,苏冯堇全知道的。所以她这么调笑姬元。
可孟渔有老婆,不可以结婚;又讷于言,不可以恋爱;又性无能,不可以上床。這么个“三不”男人,对姬元一丁点用处也没有。苏冯堇飞流直下地说。
姬元吓一跳,孟渔性无能?
好吧,是“可能性无能”。
为什么他“可能性无能”?
他身上没有生意。你还记得我们毕业那年大冬天去游莫愁湖么?就是那感觉,这个男人身上,有一种灰飞烟灭的萧条。 苏冯堇,你这是叔本华的直觉,还是三仙姑跳大神?
我这是乌鸦食腐。
你嫖过妓么?
那天姬元突然问孟渔。
他们之前本来在聊朱茱。因为什么谈到的呢?好像是从豆豉谈起的,很漫无边际的交谈。他们总这样,酒足饭饱之后,一人一杯茶,一人一支烟,然后就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孟渔说,他的家乡,从前是不吃酱油的,吃豆豉。六月天时,家家门前都会晒上一大竹筛酿黑豆,晒干了,封在坛子里,吃一年。蒸肉蒸鱼蒸泥鳅,就用一匙盐,几瓣蒜,一小把豆豉,那个鲜!可不是“李锦记”之类的酱油能比的——他家后来蒸鱼什么的,都用“李锦记”了,因为方便。但每年春节或暑假他回老家时,姆妈总要他带上几块腊肉,一坛豆豉,就一小坛。他姆妈年纪大了,扛不动大木甑和大竹筛了。只要我还活一年,你就吃一年,姆妈说。但姆妈八十多了,他还能吃几年她做的豆豉?说不定,哪天就吃不上了。
朱茱就爱吃他做的豆豉蒸鱼。
他常做的,是豆豉蒸鲈鱼,鲈鱼刺少。朱茱怕鱼刺。
最细的鱼刺也怕。
孟渔的语气,好像在悼亡。是苏东坡的“小轩窗正梳妆”那样的悼法,又伤心又甜蜜的。
可岂止朱茱这样。天下的女人都这样。爱吃鱼,又怕鱼刺。张爱玲不就说过,世间一恨,是鲫鱼多刺。然而也有不怕的,《铁皮鼓》里的阿格尼丝,拚命地把整条鱼整条鱼往嘴里塞。德国女人到底健壮。
你嫖过妓么?
姬元突然问孟渔。
这是风云突变的转折,但姬元却一点也没有觉得别扭。那语气,就好像在问“你吃过紫苏炒田螺吗”一样寻常。
他们虽然偶尔也涉及性。但那是就某个小说或电影展开的泛泛之谈,是抽象的理论意义的谈论,有点儿像学术研讨的性质。
但“你嫖过妓吗?”直接把他作为研讨对象了。这是对“看与被看”的一种颠覆吗?女性主义一直说女性是“被看”,那么姬元现在要谈论他,是想把他这个男人作为“被看”吗?
她看,他被看。
是这意思?
孟渔不谈。不是因为怕诋毁自己,而是不想谈。
不谈就不谈,姬元不追问。这也是孟渔喜欢和姬元聊天的地方。可以聊,也可以突然停下来不聊了。不聊时就抽烟,然后一起看着阳台上方的天发呆。
有风从远处吹过来,越过前面的屋顶,把孟渔的床单吹得飒飒作响。
孟渔是嫖过妓的。
有一次,系里请了某个学界权威——也是某核心期刊的主编——来做讲座。老蒲急着要发论文,所以就不惜重金煞费苦心地安排了这次讲座,以及讲座之后的“风土文化考查”。这是雅贿了。什么事都分雅俗的,雅人做雅事,俗人做俗事,贿赂也是如此。送人钱,这是俗贿,生意人之间才这样;送人字画或印章,这是雅贿,文化人或伪文化人之间是这样的。“这是某某大家临的米芾的《蜀素帖》”,这么一说,是何等風雅。不论送的人,还是收的人,顿时有了逼格。当然,送字画后来也俗滥了,因为许多生意人也附庸风雅争相仿效。于是又有了老蒲送的“学术讲座”之类,这是“雅雅贿了”,或者说“后雅贿”,有点儿像文学上的后现代主义,或绘画上的后印象主义。
他们去了老街,因为权威想要看看近百年历史的海南老街的骑楼。他说老街骑楼是海南最具特色的“风土文化”,是他这次来最想考查的。那些骑楼是南洋回来的商人所建,因此很有中西文化合璧的特點,既有中国传统建筑之内敛之朴拙,又有西方巴洛克之浮华之复杂,相当于建筑文化混血儿。但凡混血儿,都妖娆好看。就好比民国时那些大学者,之所以让后世惊为天人,就因为他们一个个学贯中西,是文化混血儿。权威夸夸其谈,想必来之前,是很做了一番功课的。老蒲鸡啄米似的点头称是。孟渔在边上,也陪着点头。系里这次的学术活动,孟渔是全程参加的,这是老蒲对他的关照。毕竟结识权威这样的人脉,对少壮派孟渔而言,是很有价值的。如今在学界混,朝里没有一两个重要的人,就混不出名堂,老蒲谆谆教诲。这个道理孟渔自然也懂,他自己的导师,之所以混到耄耋晚年还寂然无名,不就是因为“朝里无人”吗?那么狷介的个性,总标榜“迷花不事君”的——一个情愿事猫也不事君的人,朝里当然没有人。他自己是不在乎的,是“求仁得仁”,可这也殃及到了他的弟子们。弟子跟了导师,也有点像女子出嫁从夫。夫贵妻荣,从此就过食有鱼出有车的富贵生活。而夫穷妻贱,从此就过门前冷落的清苦日子。他们这些弟子,跟了这个导师,差不多算“遇人不淑”了。一些活络的不安分的弟子,就改投到其他导师门下做博士后,相当于改嫁了。但孟渔一直没有,也不是多想对导师“从一而终”,虽然他对导师倒是相当尊敬的,又尊敬又菲薄。这是孟渔的矛盾。孟渔一方面敬重导师在这个污秽的时代还依然守身如玉的古典操守,一方面也艳羨那些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宵小得势之辈,又艳羡又鄙视。
这次奉老蒲之命一起作陪权威,对他而言,亦是如此左右不是。
他也知道这是老蒲在关照他。他原来学校的系里,也经常会有讲座之类的学术活动,以及学术活动之后的“文化考查”,这种好事从来轮不到孟渔,每回都是由系主任的“媚子”作陪那些大人物——所谓“媚子”,也就是系主任的亲信,他们在背后都这么叫那些老师的,“公之媚子,从公于狩”,多么含蓄又多么恶毒的称谓。
其实都知道,这只是拈酸吃醋而已。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文人式的自慰。
就如那个圆眼卞骊,没轮着她时,她也和大家一起“李媚子顾媚子”地损别人,等到主任一招呼她,立刻就喵呜一声欢快地去当“卞媚子”了。
所以这次老蒲让他陪权威,孟渔想也没想就答应了,生理上的条件反射般。之后又对自己的条件反射生出不满,他早没有了“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的野心,也清楚地知道自己不可能“上青云”了,那何苦还要当一回“孟媚子”?
一日“孟媚子”,就终身“孟媚子”了。
倒不如清高到底。这样至少可以标榜自己“不为五斗米折腰”。这也是文人的另一条路。
姬元说,孟老师,我为你接风吧。
孟渔有些愕然。接风?接什么风?他都来这儿小半年了。而且,他和她,半生不熟的,也不是接风和被接风的关系。
孟渔不想去,他一向不喜欢太主动的女人。他是一个传统的男人,在男女关系方面,还是习惯“凤求凰”的。这“凤求凰”不只体现在求偶最后的那个环节——动物世界里的昆虫是那样的,雄性昆虫为了和雌性昆虫交配,之前拚命地抖擞自己艳丽的尾羽,甚至性器官,向对方发出最明确清楚的信号。这是低级世界的两性关系,简单直接。但人类不这样,人类是进化了的高级动物,会更迂回曲折、更隐蔽地接近目标。“我为你接风吧”,这句话,或者这个行为,在孟渔看来,就属于曲折和隐蔽的接近。
我为你接风吧。
然后呢?——一定还有然后的。
姬元对孟渔,应该没有政治和经济的意图,那么,就是最原始的生物意图了。
可惜,孟渔没兴趣。
但那天姬元一点儿也不知道孟渔的这个想法,她把孟渔那句“不必了吧”理解为省得她破费的客气了,所以就很坚持地说,“尚周记”知道吧?就在学校附近。我们一小时后“尚周记”见。
孟渔还是去了。为什么呢?他自己也不知道。
也许只是因为那天他不想洗被单,他本来应该洗被单的,被单在卫生间的塑料盆里都浸了好几天,他一直懒得去洗。这是一个人生活的代价。要自己做饭,自己洗衣物。他已经不习惯做这些事了。自从结婚之后,他过的基本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老婆是有洁癖的女人,三天两头洗洗涮涮,只要一看见太阳,她就想洗东西。仿佛让太阳空照院子,就浪费了。家庭妇女的庸俗逻辑。他嫌她这样。她从来不会什么也不做的,就那么好好地坐在院子里晒晒太阳。更别指望她能像系里的女老师那样安静地坐在太阳下读几页书。他是喜欢看女人坐在太阳下读书的。那几乎是风景了。他对古人云的“红袖添香夜读书”是不以为然的,“夜读书”太猗艳了,与其说是读书,不如说是男女的一种媟狎。挂羊头卖狗肉。是一种对书的失礼。好像书是某种情趣用品,一如女人的华丽内衣那样。这过分了。一个读书人,至少应该对书庄重其事。因此,比起“夜讀书”,他还是更喜欢夫妇俩一起坐在青天白日下读书,他觉得那种画面更干净,有一种健康和明艳之美,像欣欣向荣的植物一样。但他们家从来不这样,总是他读书,而她在院子里晒这晒那。他们家的院子里在天晴时从来不会清闲的,总是晾晒了各种各样的东西,冬天是腊肉香肠,夏天是衣裳鞋袜。在六七月盛夏的艳阳天,她甚至会像张爱玲的《更衣记》那样,把箱子里的陈年旧衣都翻出来晒——只是没有《更衣记》里晒的旧衣裳好看,那些大户人家的绫罗绸缎,之所以年年拿出来晒,不过是对从前富贵的反复温习和眷恋。类似于一种祭奠仪式。表面是晒衣,其实是晒旧时锦衣玉食的好生活呢。可他们家从来没有过锦衣玉食,那些散发出樟脑丸味道的旧衣裳,霉了也就霉了,蛀了也就蛀了,有什么好晒的呢?他真是不明白。
可家庭妇女原来也有家庭妇女的价值。没有家庭妇女,浸在塑料盆里的被单,不论浸多少天,也不会自己把自己洗干净了。他终于明白胡适为什么会忍受小脚泼妇江冬秀了。也因此对一向景仰的胡适生出了微微不屑,就为了一辈子舒服地“吃喝拉撒”,而牺牲更多雅生活的男人,怎么狡辩,也属于“鄙”的那一类了吧。
姬元点了文昌鸡,点了椰奶咖喱蚵,点了蒜香黄秋葵,点了萝卜糕,点了椰丝糯米粑,还拿着菜单不放,两眼炯炯地上下看个不停。孟渔忍不住问,还有其他人?
没有,就我们。
那会不会,点太多了?
多吗?
多了。
可这家和乐蟹做得好吃着呢,不能不点的。
那萝卜糕和糯米粑是不是有些重复了?都是主食。
也是。那划掉一个?
劃吧,吃不了的。
孟老师,你想吃萝卜糕?还是椰丝糯米粑?
我不论。你随便好了。
姬元斟酌半天,终于划掉了萝卜糕。
可还没等那个系蓝围裙的伙计转身呢,姬元又把菜单从他手上要回来了。
我想吃萝卜糕。
那不要糯米粑。
我也想吃椰丝糯米粑。
孟渔哭笑不得。
反正,也不是鱼与熊掌不能得兼。萝卜糕糯米巴之类,咱们还是可以得兼的,是不是?孟老师。
姬元笑着对孟渔说,一副颇欣慰的样子。
孟渔也尴尬地笑,客随主便,他还能对这个半生不熟的哲学系女人说什么呢?
在姬元之前,孟渔从来没有和哲学系女人吃过饭。事实上,非哲学系的女人,孟渔和她们吃饭的机会也不是很多。孟渔是个内向的男人,孤傲、落落寡合,且生活又素来节俭,不喜欢请别人吃饭。虽然中文系一向有相互酬酢的风气,但一般是别人酬他,他不回酢别人,这当然行不通,来而不往非礼也。不过,“非礼”的时间一长,他就渐渐被排斥在这风气之外了。他没觉得有什么不好,他本来就不是那种在饭桌上应付自如的男人,不像同事孙东坡,独处时焉不拉叽萎靡得很,但只要一上酒桌,突然间就“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起来,整个人会变得又活泛又鲜艳。所以孙东坡特别贪恋人群,贪恋酒桌,有事没事,就学曹操,来一回“我有嘉宾鼓瑟吹笙”。但孟渔不一样,一个高校的副教授,囊中羞涩,一个月经得起几回“我有嘉宾”呢?而且,在人群里,孟渔总是不自在。孟渔喜欢自个儿待着,哪怕吃饭,哪怕喝酒,他也喜欢自酙自饮。他老婆也喜欢他这样。男人不到外面应酬,总是好的。她经常用她的方式鼓励他。你看看孙东坡,整日在外面都吃成啥样了?肠肥脑满的。孙东坡原来也很苗条的,像孟渔一样,但现在双下巴都有了,真是肠肥脑满的;或者说,哪家哪家的芋头不能吃,是用有毒药水去皮的,哪家哪家的藕不能吃,是用硫磺漂白过的。她总能在第一时间掌握这些消息,好像她在食品监管局工作。他知道她说这些话的用意。她这个人,虽然没多少文化,心思却很缜密很复杂。不就是希望他别出门吗?要他只在家里吃饭。他本来不喜欢出门,但他实在不喜欢她自以为是的小聪明。更邪恶的是,她甚至鼓励他孤僻。他只要和谁稍微走近一点,即使是男的,她也不喜欢。她会有意无意中伤那个人。有一度他和同事孙东坡和老鄢来往稍微密了些,她就想方设法离间他们。她说起他们的语气,会有一种克制不住的恶意;更别说系里的那些女老师,只要有机会,她就会不遗余力地诋毁她们,用她自以为隐晦的方式。他不知道她为什么希望他孤僻,希望他与世隔绝。但他确实感觉到她不喜欢他和别人多接触,她似乎恨不得把他像鸟一样关在笼子里,然后罩上一块黑布。是不是他孤僻了与世隔绝了,就只能依赖她或爱她?他这么揣度,这揣度有些阴暗了,但他就是没有办法往好里想她。是不是夫妇久了,都会生出一种怨气? 不过是“来支烟”那样的建议,他若推辞,倒小气了。
他自己对自己这么说。
于是第二天孟渔就用一个大塑料袋子,把被单枕套什么的全拿到姬元家去洗了。
姬元家房子不大,二室一厅。作为一个女人的住处,她的厅也未免太凌乱了,饭桌上杯盘狼藉,沙发上也堆满了衣物和书,地上也是书,和横七竖八的鞋,和几只灰尘仆仆的坛坛罐罐。至于室如何,孟渔不得而知。虽然一室是半掩的,如果孟渔愿意,还是可以看个大概的,但孟渔非礼勿视——也没有视的欲望,这间屋子,和姬元这个女人一样,都散发出一种我行我素的潦草和简慢。
孟渔又隐隐有一种被冒犯的感觉。
他对姬元没兴趣,而姬元似乎对他也没兴趣。不然,断不能如此简慢。
那她為什么又是接风又是请他上门?
这难道是哲学系女人的独辟蹊径?
孟渔真是遇到了一只前所未有的奇葩“昆虫”了。
洗衣机洗被单的时候,他们就坐在阳台上喝茶。姬元家有个大阳台,大到与这小房子不相称的程度。阳台一分为二,一半用玻璃封了,里面有桌有椅还有个原木简易书架,另一半露天,除了两根晾衣绳,几个衣架,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
孟渔的被单,就被晾晒在那空荡荡的半边。
这太阳,很快就干了。姬元说。
孟渔没有阻止她。他的房子,只北面有阳台——一个几乎不是阳台的阳台,两平米而已,晾几件衣裳都促狭了,确实晒不开被单的。
有时夜里,他睡不着,拿把椅子到那儿坐坐,感觉自己就像一只坐井观天的青蛙。
而姬元家,即使半边阳台,也相对宽敞得很。
这半边,是顾春服坚持要封的。本来我想阳台全露天,但顾春服不喜欢。顾春服想要全封,我不喜欢。折衷的结果,就是这样:半边封,半边露天。
顾春服——
我前夫。
也是。这房子还是能看出婚姻生活的痕迹。虽然邋遢,但生活器皿一应俱全,那些坛坛罐罐,当初想必是用来装干果米豆的,也可能用来腌各种瓜果蔬菜,他家就有许多这种坛坛罐罐,比姬元家还多,大大小小的,摆满了厨房。他老婆喜欢熬各种养生粥,黑米薏米黍米、赤豆花生芝麻核桃。他家晚上,基本就吃这些五颜六色各式各样的粥,就着各式各样的腌菜:酸豆角、糖醋萝卜、芥菜香干。他老婆说,芥菜不仅开胃消食,还能抗癌。他老婆知道所有抗癌的食物:芦笋、甘蓝、花椰菜、红薯、胡萝卜——但他真是吃烦了这些东西。
书架上大多是哲学和文学书,波伏娃的《女宾》、苏珊·桑塔格的《反对阐释》、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还有鲁迅的《朝花夕拾》——孟渔没想到,姬元竟然读鲁迅。
是以前读的书。我现在看阿加莎、爱伦·坡、松本清张。
好像是这样。书架最下面一层,还有其他地方散落的,都是这类书。
上次在“尚周記”,姬元看的,孟渔记得就是爱伦·坡的《黑猫》。
这些书,你别说,还挺有意思——现在,有意思的事可不多。
这一点孟渔也同意。
书架最上层,还有几本不同版本的《生物学》教材,还有一本《生蚝养殖》。
那是顾春服的书,他是搞生物学的,海洋生物学。
孟渔注意到,姬元说起前夫的语气,特别自然而然,平淡得很,没有一点儿激烈的怨怼,像乐府《有所思》里的那个“当风扬其灰”的女人;也没有一点儿悲怆,像《上山采蘼芜》里的那个“上跪问故夫”的女人。倒是有几分像“弃捐勿复道,努力加餐饭”那个女子的老实本分。
不知为什么,孟渔下意识就把姬元当弃妇了。
一个像姬元这样粗衣陋服姿色平平的女人,在这个浮世绘般秾艳的时代,应该很容易成为弃妇的吧?
而这个家——孟渔略略一打量,就有弃园之荒芜感。
后来孟渔知道其实不是那样的。
是姬元先要离婚的。姬元说,不是他不好,顾春服其实是个不错的男人,如果遇到一个合适的——或者说正常的女人,是可以过正常的婚姻生活的。就算他们之间没有爱情——她和他结婚,不是因为爱上了他;他和她结婚,也不是因为爱上了她。这一点,两人都心知肚明。她三十三了,他三十六,到了应该结婚的年龄。两人见了几次面之后,虽然没有华年的怦然心动,也没有盛年的天雷地火,但也没有互相厌恶,这就是婚姻的基础了。世上的夫妇,有多少是从爱情开始的婚姻?而所谓爱情,不过是肉体相互吸引的另一种说法而已,一种更体面的说法。可肉体相互吸引最靠不住了,它倏忽而来,倏忽而去,神出鬼没的,你拿它毫无办法,倒不如一开始就没有,是不是?她女友苏冯堇语重心长又循循善诱地教育她。事实上,顾春服就是她帮姬元介绍的,在姬元调到海南来之前,她就已经开始打他的主意了。他和她老公是同事,周末经常到她家吃饭的。当然是苏冯堇邀请的。苏冯堇打从读书时起,就喜欢请人吃饭,她是擅长且热衷做漂亮的女主人的,那种伍尔芙笔下的“房间里的天使”。像达罗威夫人和拉姆齐夫人那样的。美丽、优雅、温柔,让所有男客人垂涎三尺。姬元知道。但苏冯堇要姬元领情,你不知道,一个单身男博士,行情有多俏?我不帮你盯紧点,就被别人抢走了。这个姬元也相信,苏冯堇对别的女人,可能不怀好意,但对她,倒一直是真心相待的。女人和女人,也是要相契的。她们俩就契合得很,这也是奇怪的事,本来她们俩是完全不同的女人,可以说南辕北辙,但偏偏就成了闺蜜。她能想像苏冯堇为了帮她笼络住顾春服如何煞费苦心的样子,为了在顾春服面前美化她如何舌绽莲花齿如瓠犀的样子。
所以姬元结婚,亦有盛情难却的意思。她实在不忍拂了苏冯堇的好意,苏冯堇不惜动用老公的关系帮忙把她调过来,然后把顾春服当宝似的献给她,然后殷切地等她领情,她不能不知好歹。而且,她那时也正处于人生的特殊阶段,心灰意冷,弱柳扶风——她本来不是弱柳的体质,一直像白杨般挺拔的,但那时不一样,真是一株东倒西歪的蒲柳,很容易就倾斜在某种硬实又温暖的所在——顾春服当时给她的感觉,就是又硬实又温暖的所在。 后来她才知道,顾春服的处境和她也是差不多的,他之所以和姬元结婚,也有盛情难却的意思,可以说,是看苏冯堇的面子,或者说,他过于信任苏冯堇了。苏冯堇是个高明的游说者,她避实就虚,把姬元吹嘘得天花乱坠。她不吹嘘姬元的外在——相反,她对姬元的外在,作了相当谦虚的描述,谦虚到顾春服乍见姬元,倒有几分“惊艳”了,他之前做好了见到一个丑女的心理准备,不然,苏冯堇说什么“好女人关键不是秀外,而是慧中”。那话的意思,不就是姬元没有“秀外”么?没想到,姬元一点也不丑,眉清目秀,身体匀称。而苏冯堇吹嘘的姬元的内在,也就是那些“慧中”,什么聪明,什么不俗,什么“落花无言,人淡如菊”,怎么求证呢?
就算可以求证,姬元的身上,也确实具备这些品质。只是,这些品质对婚姻生活有什么作用呢?
婚姻中的女人不需要聪明,尤其还是貌似哲学的聪明——动不动就一本书,一支烟,或坐或站在阳台发呆,这样的画面,顾春服后来真是看够了。
就算看够了,顾春服也没有提出离婚。他是温良恭俭让的君子,做不出那种杀伐决断的事,只好委曲求全。姬元不做饭,他就做;姬元不收捡,他就收捡;姬元挥金如土,他就勤俭持家;姬元不屑人情世故,他就帮着礼数周全。总之,一年的婚姻生活过下来,顾春服原来一头的鸦鬓都斑白了不少,几乎有“朱颜辞镜花辞树”的萧瑟秋意了。
姬元倒还好。她本来就是个随遇而安的人,之前对婚姻也没有太美好的憧憬,因此对她而言,婚前婚后也没有太多不同,她仍然读她的书,恍惚她的恍惚,在自己的世界里自得其乐,或闷闷不乐。偶尔心血来潮,也会下厨房做几个菜——一般都做得不怎么样,好在顾春服不挑嘴,总是吃得一干二净。顾春服是个很配合的人,虽然不主动,但也不扫人兴致。她建议喝酒,他就喝一杯,她不建议,就不喝;她谈兴来了,要和他说话,他就说几句,她不想说,他就不说。
如果不是在苏冯堇家见过顾春服红光满面春意盎然的样子,她以为他就是那种清淡的人,像藕和莴苣,像黄莲素,天性里有清热败火的功能。他们两家周末经常聚会,一开始,苏冯堇打电话过来约的时候,姬元还担心顾春服不乐意,因为顾春服看上去,不是那种热衷社交生活的男人,而且苏冯堇是她的女友,本着“他是他,她是她”的原则,她不能用她的生活来绑架他的生活。但后来发现,她多虑了。因为顾春服对这种聚会,比她还积极还兴奋呢。聚会一般是在周六,他一到周五就开始春江鸭暖般蠢蠢欲动了。有时苏冯堇的电话打晚了,他就坐立不安,从厨房到客厅,又从客厅到阳台,来来回回走个不停,把姬元都走得不耐烦了,干脆主动给苏冯堇打电话,“冯堇,这个周末怎么安排呀?”他这时就会对姬元特别温柔,甚至会过来抱一抱姬元,用他刚刮了胡须的下巴在姬元的耳背蹭一蹭。这种小儿女的宛转情态在他们之间是很少发生的。他们夫妇相处的模式,一向是“君子之交淡如水”的。顾春服平时端谨稳重,不苟言笑,但有意思的是,一到苏冯堇家,就又言又笑了——不论苏冯堇说什么做什么,都能让顾春服眉开眼笑春风满面。
她这才反应过来,顾春服和她结婚,是爱屋及乌的意思。
他是以金岳霖爱林徽因的方式,爱着苏冯堇呢——一种客厅里的道德的爱慕方式。
她提出离婚,没说原因,他也不问,两人就心平气和地离了。
没发生任何争执。一套单位的旧房子,因为是姬元父母出资买下来的,也是姬元父母出资简装的,所以还是姬元住。至于其他,姬元说,你需要什么,拿什么。
两人的共同所有本来也不多,一年多的婚姻,还没来得及繁衍出太多的东西。况且,两人都不是那种积极建设的人。所以顾春服最后也没拿走什么,除了他的四季衣裳,和他的书。
书还有些没拿干净,也或许是他不想要了的书。但姬元也没丢,就任它们在那儿搁着,反正也占不了多少地方。万一哪天顾春服又需要了呢?
这些,都是姬元断断续续告诉孟渔的。
他们现在时常坐在姬元家的半边阳台上喝茶,或坐在某家饭店一起吃饭。姬元总能发现哪家哪家的哪道菜好吃——“特别好吃,孟老师,我们去吃一回怎么样?”吃了一回之后,姬元又要吃第二回了,“上次那个什么什么菜,太好吃了,孟老师,我们再去吃一回如何?”孟渔一开始还有些别扭,孤男寡女的,没事总在一起吃饭,不合适。但姬元的态度,大方得很,一点儿也不扭捏,完全是“君子坦荡荡”的作派。孟渔一个男人,也就不好意思“小人常戚戚”了。系主任老蒲偶尔在周末会给他打个电话,请他去他家“坐一坐”,一起讨论讨论课题的事儿,他们有一个合作的课题——也就是因为这个课题,老蒲才把他调进来的。但孟渔不太喜欢去老蒲家“坐一坐”,每回都是拎上几斤枇杷去,然后喝一肚子苦丁茶回来。老蒲的夫人,喜欢吃枇杷,第一次接过他买的一箱枇杷时,就一惊一乍地说,“天哪!小孟,你怎么知道我爱吃枇杷?”这真是自作多情,孟渔哪里知道她爱吃枇杷。但朱茱爱吃。她家客厅方几上的那个青花大碗里,放的总是淡黄色枇杷。“你不觉得它们像齐白石的画么?”他还记得朱茱歪了头打量枇杷的样子。他其实不怎么吃这种水果的,嫌寡淡,水一样。老婆间或买一次,也是用来煮冰糖枇杷百合汤。她说枇杷生吃会释放出微量氰化物,虽然不足以致命,但吃多了,总不好。他虽然讨厌老婆的养生之道,但不知不觉中,还是受了不少影响。他现在一个人住,有时会拿水果当饭吃。枇杷当然是不能当饭的,所以他不买。但每次看见,他还是会怔怔的,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那天他去老蒲家买枇杷,也是鬼使神差。没料想,歪打正着,竟让老蒲的夫人如此欢天喜地。于是就成惯例了。每回老蒲要他过去“坐一坐”的时候,他就买上几斤枇杷,就在小区门口的水果摊上。但不知为什么,他心里老大不乐意,仿佛这个满脸褶子和雀斑的女人也喜欢吃枇杷是件奇怪的事,几乎亵渎了“齐白石畫一样的枇杷”。他也知道这么想是莫名其妙了,但他还是忍不住。
比起去老蒲家“坐一坐”,孟渔觉得还不如和姬元去哪家饭店吃哪道菜呢。姬元这方面真是专业水准,她建议去吃的东西,还从来没有让孟渔失望过。每回约好了某家饭店,她都先到,然后挑外面或窗前的位置坐。他还没见过这么爱晒太阳的女人。难怪黑,难怪脸上会有那么大块的褐斑。这也是他对姬元如此冷淡的原因之一。他不喜欢肤黑的女人。姬元告诉他,她之所以调到海南来,百分之五十是因为海南这玻璃一樣明亮的阳光。还有百分之五十呢?孟渔问——是后来问,那时他们已经交往甚密,有点儿无话不谈的意思了。当时他没接话茬,只是笑笑,很有修养地沉默以对。孟渔自己知道,这和修养没什么关系,他只是用这种笑而不言的方式来表明他对她没兴趣。这个女人喜欢不喜欢阳光,为什么来海南,他一点不关心,而且也要让她知道他不关心。这是他不厚道的一面,他看上去温和敦厚,但骨子里也有文人的狷狭刻毒。姬元问他,孟老师为什么调到海南来呢?他学她说,百分之五十是因为海南干净的空气。这也是可能的。他们原来的那个城市,如今雾霾问题严重,空气质量指数常年是轻度污染,在秋冬季节连续多日没有下雨的情况下,就重度污染了。有许多退休教授,都在海南买了公寓,来这边养老。那些没有退休的教授呢,就学候鸟,也纷纷在寒暑假时飞过来租套公寓待上几个月。说过来洗肺。所以孟渔调过来的理由,百分之五十是因为“海南干净的空气”,和姬元百分之五十因为“海南玻璃一样明亮的阳光”一样,都是又现实又浪漫的好答案。还有百分之五十呢?姬元问——也是后来问。他们那个时候的谈话,还没有稠密起来,而是疏疏落落的。她问一句,他答一句,或半句。 “这个菜怎么样?”
“不错。”
——仅此而已。
孟渔不想深入他们的谈话,也不想深入他们的关系。姬元呢,好像也是这样。他不知道她是识趣,还是对他亦没有兴趣。反正她从来没有就某个问题喋喋不休。他答一句也罢,半句也罢,甚至半句也没有,她那边也无所谓似的。“有时三点两点雨,到处十枝五枝花”——他们那时的谈话,确实有点儿这种疏落清淡之韵味。
孟渔喜欢姬元的这种“疏落清淡”,一种类似于喜欢苦瓜和苦丁茶的喜欢。
两个半生不熟的男女,在一起聊天犹如一起跳舞,是宜疾不宜徐,宜密不宜疏的,因为一徐下来疏下来,彼此会尴尬会不自然。而姬元这个女人,身上却有一种让人慢下来疏下来也不要紧的东西。这一点,孟渔打一开始就感觉到了。孟渔这个人,和姬元正好相反,身上总有一种让人莫名紧张不安的东西。他自己也不知为什么,也许是因为沉默寡言的个性,也许是因为打小形成的自傲或自卑,反正他和别人相处起来,就是会让人不由自主地拘谨。即便他和朱茱好的那段日子,他也没有真正轻松自在过,他的情绪一直有些焦躁,有些昂扬,像一张拉开的弓,有着很饱满的张力。那是另一种紧张不安。他天生缺乏“众乐乐”的能力,只能“独乐乐”的。
但和姬元一起,竟然一点也不觉拘谨,和“独乐乐”也差不多。
或者是李白那种。花间一壶酒,独自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他和姬元,就如李白和影和明月,虽然也坐在一起,但一点也不妨碍彼此的自得其乐。
这也是天作之合了——虽然这合,只是喝喝茶吃吃饭而已。
就因为只是喝喝茶吃吃饭,才更不容易。
没有情欲掺杂的男女相处,就如没有钟鼓铙钹配音的清唱,是更有难度的。
这一点,孟渔也知道。
而且,姬元不单这点好,她身上还有一个让孟渔惊讶的品性,或者说美德。那就是她从不要孟渔的回酢。她请了这一回,下一回还是她请,请了下一回,下下回还是她请。
孟渔偶尔也过意不去,把伙计叫过来,要结账,但姬元比他快,还没等孟渔看清账单,姬元已经把钱付给伙计了——她竟然不对账的。
她不多说话,这点和他老婆不一样。他老婆在饭桌上是时常抢着买单的,“我来我来”,她尖着嗓子说。但十有八九是买不成的。她这方面是很机灵的,很会审时度势,挑那些已经有了坚决买单的主的饭局,才去抢——自然抢不过别人的,她的包总是层峦叠嶂,等到她翘了兰花指把钱包从那层层叠叠中捻出来,别人早已把单买了。“你真是,我说了我来的”,老婆最后,还要亦嗔亦怨地说上这么一句。
而朱茱,从来想不起买单的事。就像《罗马假日》里的公主一样,她总是仪态万方地坐在那儿,等别人买。仿佛那是天经地义。
姬元的路数,孟渔还从没经验过呢。
姬元到孟渔家做客是后来的事。
他们那时已经交往三个多月了,限于食友性质的交往。他们在一起已经吃过无数次饭,也喝过无数次茶了。
也一起抽过无数次烟。姬元抽烟,孟渔倒也不惊讶。搞哲学的女人,总是反其道而行之的。认识姬元之后,孟渔对哲学系的女人下了这么个结论。
不过,在姬元那儿认识了也是搞哲学的苏冯堇后,孟渔意识到他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因为苏冯堇和姬元完全不一样,呈现在玻璃瓶里的样子,据他观察,似乎是一种新品种的昆虫——也不全新,有点儿像他老婆和朱茱的羼杂,一半像他老婆,一半像朱茱。
孟渔以前是没有烟瘾的。和孙东坡他们在一起时,他会人云亦云地抽上一支,或半支,他习惯在烟还有半截时就摁熄它,老鄢心疼不已,如果那是他带来的好烟,就更心疼了,他会“啧啧啧”地批评孟渔奢靡浪费。孟渔独处时一般不抽烟,除非有了特别值得庆贺的事,才仪式般地抽一支。或因为想朱茱想到不行——有段时间,他真是被朱茱弄得“寤寐思服”。
真正成为老鄢那样的烟鬼是在老婆出事后。当某天——他记得那是个春天,因为窗外的桃花又开了,他正站在办公室窗户前怅惘,一个妇人来敲他的门,他开始还以为是老鄢的老婆,老鄢的老婆孟渔远远见过一面,也是这种枯藤老树般的样子。结果不是,人家是校医院某某医生的老婆,过来警告孟渔的,要孟渔管好自己的老婆。什么意思?孟渔一时有些不明白,他为什么要管好自己的老婆?妇人用略有些鄙夷的语气对孟渔说,为什么?因为你老婆在外面乱搞。乱搞?和谁?还能和谁?和我老公呗。孟渔更觉得荒唐了。和这个女人的老公?这怎么可能呢?妇人看着可不年轻了,那她老公,不是更老?难不成他老婆和一个老头搞上了?自古嫦娥爱少年,而孟渔的老婆却爱上了她家老头,所以那妇人才语气鄙夷?甚至还很诡异地有点洋洋得意。女人这种生物,真不可理喻。妇人甚至还工笔似的描绘了过程。妇人的老公某某,是妇科医生。孟渔的老婆一开始找她老公看乳腺小叶增生。乳腺小叶增生怎么看呢?自然要摸。她老公这个人,她是知道的,有洁癖,不怎么愿意碰有病的女人,一般建议她们去省一附医院做磁共振成像检查,或乳腺钼靶X线摄影检查。但孟渔的老婆说她不相信机器,更相信某某医生几十年的临床经验,求他摸,他也不好拒绝,同事嘛,于是就摸了。哪知道,孟渔的老婆被摸上瘾了,之后天天去。要不是有天她突然去他辦公室找他,她还真以为他在办公室看报纸呢——之前她问过他的,怎么下班了不回家?他说在办公室看了会儿报纸。谁知道报纸是人家的老婆呢。
那妇人走之前问孟渔,你老婆是你来管呢,还是我来管?
孟渔那天坐在书房抽了一夜的烟,其实也没有那么痛苦,只是一时有些茫然失措。那个妇人要他管好自己的老婆,可怎么管呢?女人又不是狗,可以用绳子拴在院子里。系里老苏家的狗,有段时间专门跑到隔壁老周家的院子里出恭,早上一趟,晚上一趟,就在老周家的石榴樹下。那段时间正是石榴开花的日子,周师母每年这时候喜欢和朋友在树下茶叙的——老周夫妇早年在英国留学过,所以他们家有喝下午茶的习惯。老苏家的狗,平时也不往老周家跑的,偏偏挑了石榴花开的时候去,好像也知道赏花似的。结果周师母那个季节的茶叙被老苏家的狗破坏了——实在没法叙,因为树下总有一股子狗屎味。周师母就气呼呼地跑到老苏家,警告老苏夫妇,要他们管好他们家的狗。苏师母也觉得有“狗不教”之理亏,只好把狗拴在院子里。可孟渔总不能也把老婆拴在院子里,她要上她的班,下她的班——至于什么时候下班,他之前一直漠不关心的,早也罢,晚也罢,他从不过问,她也不说。他倒没疑心过她,她回家晚了时,手上总会拎些东西:某种时令蔬菜,一袋苏圃路的馄饨皮,他老婆总是舍近求远到苏圃路去买馄饨皮的,她说那儿的馄饨皮里加了蛋清和高粱面,更有韧性营养也更全面,或几个“一箪食”的包子——他早上习惯吃两个菜包子,就一碗馄饨或水泡饭什么的,所以她总惦记着头天晚上为他准备好。 而且,她尖着嗓子议论社会风气时,那么道貌岸然那么三贞九烈,怎么可能做这种“不要脸的事”——那些婚姻外男男女女的事情,统统被她定义为“不要脸的事”,而那些男男女女,也统统被她定义为“不要脸的人”。就连先生鲁迅,在她这儿,也是个“不要脸的人”。他觉得好笑,她倒是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平等,什么反封建包办,什么恋爱自由,她不管,杀无赦。
而且,他也犯了推己及人的错误——在他看来,她实在没有做“不要脸的事”的资质。女人的长相决定女人的道德水准,越媸越道德,越妍越不道德。它们之间基本是一种负相关关系。一个女人,如果长成汤唯那样,还想道德,几乎就是“噫吁唏,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了,而如果长成凤姐那样,那么想不道德,也是“噫吁唏,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原来和孙东坡老鄢在一起时,大家就爱这样胡说八道。
可原来审美之事,也是“各花入各眼”的,不能用儒家推己及人那一套。他真是小看他老婆了。难怪她神情里有一种“死了张屠夫不吃混毛猪”的硬气。原来她已经找到另一个屠夫了,就在他的眼皮底下。他竟然没察觉。要说,蛛丝马迹也是有的,如果他用心一点的话。他老婆比以前更平和了,他在书房看书的时候,再也听不到厨房里哐哩哐当摔摔打打的声音了;她也有段时间不口诛那些男男女女了,几乎有大赦天下的度量了;她的衣裳,尤其是上衣,更紧身了,把她两个柚子似的胸,凸显了出来,大有呼之欲出之效果。他还以为她在穷兵黩武呢,所以更加视而不见。
没想到,她另辟蹊径了。
这事无论如何他应该有所反应的,按那个妇人的说法,“管管自己的老婆”,可如何管呢?冲到医务所去把那某某医生打一顿,然后再把老婆打一顿?这种市井套路,于学院似乎太喧哗了。学院里的男女,遇到这种事,一般是冷处理的。要雪泥鸿爪,了无痕迹。像之前沈一鸣和朱茱一样。也不知那时沈一鸣是怎样做的。这事也不能去请教。他绞尽脑汁地想了一夜,也没有想出什么办法。早上老婆进书房时,发现一烟灰缸的烟蒂,吓一跳,然后一如既往地开始抱怨和教育孟渔,说抽烟不好,会得肺癌,会得咽喉癌。他猛地抓起烟灰缸砸向她身边的三脚木架,玻璃烟灰缸和架子上的陶瓷花钵相撞,“”地一声之后,碴子飞珠溅玉般碎了一地。他几乎松了口气——这应该算一种管教了吧?
老婆却一点也没有理亏的意思,凛然道,没什么,不过是他初一,她十五而已。
而且,她的十五,比他的初一,正派高尚多了。他是喜新厌旧,属于道德品质败坏;她不同,她是为了健康,可以说是一种养生之道。和喝海带豆腐汤,喝肉苁蓉当归赤芍蜂蜜茶的性质是一样的。她这两年,一直在炖这种东西,当药喝,为了治她的乳腺小叶增生。她的乳腺小叶增生越来越严重了,右边的肿块一开始摸上去只是粟粒般大小,后来如豆了,再后来就如樱桃了。也就是说,她的小叶增生可能已经变成囊性增生了,而囊性增生是很危险的,极有可能转化成乳腺癌。她们这个年龄的女人,是最容易得乳腺癌的,她的同学某某某,和某某某,一个已经因为乳腺癌切除了乳房,左右两个都切了;一个不肯切,在用药物治疗,每天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地活着。她也怕呢,因为那个樱桃般的肿块,她怕得要命。可肉苁蓉什么的,都是辅助性的,治标不治本。真正有效的,还是要保持内分泌调和。而内分泌调和,需要规律的夫妻生活。《健康女性》杂志上有一个美国专家也说,充分的爱抚,以及美好的高质量的性生活才是防止乳腺癌最好的方法。所以她去找某某医生,完全不是为了别的,只是为了治病救人。她右乳边樱桃大小的肿块,经过某某医生这一段时间的治疗,已经变小变软了许多,差不多又成豆子般大小了。不信,你摸摸。
他不摸。他已经很长时间不摸它们了。老婆的小叶增生他是知道的,她隐约提到过,她对自己的身体病痛一向是轻描淡写的,她喜欢在他面前表现出自己健康的样子。但对他的身体,喜欢小题大做。只要他稍感小恙——几声咳嗽,或喉咙略略有些痛,她就会大惊小怪,然后把他照顾得无微不至,唯恐他不知道自己娶了个护士似的。有时他觉得她好像盼望他生病呢,他一生病,她人就活泼多了,几乎有些欢天喜地的。
按他老婆的说辞,她和那个某某医生只是治疗和被治疗的关系,而且治疗还卓有成效——她右胸上的樱桃般大的肿块,已经变成豆子般大小了。
这话是什么意思?难不成他不但不能打某某医生,还要弄面“妙手回春”的锦旗送给他?
他几乎有些钦佩起老婆来,这个女人,真是临危不惧。在这种情况下,还能理直气壮!还能振振有词!
他不知道某某医生的老婆在办公室到底看到了什么,她在描绘这部分时倒是语焉不详的。也是,怎么详呢?他也不能问。“在办公桌上看的不是报纸”,在办公桌上看?那是怎么个看法?
那女人走之前,问他,“你老婆是你來管呢?还是我来管?”
他真是不想管的,可以的话,他愿意让她来管。
问题是,她管得了么?看她枯藤老树般的样子,能是他老婆的对手?
估计也就是去找医院领导哭闹一回,或几回?
那样的话,就闹得纷纷扬扬了。
到时,他怎么办?
他老婆也不是没有给他留余地,说只要他保证和她过規律的夫妻生活,能让她的内分泌调和,她也可以不再去找某某医生治疗了。某某医生已经说了,估计再治疗几个月,她右胸的豆子大小的肿块,就会变回粟粒大小了,再治疗几个月呢,粟粒就有可能消失不见了——当然,如果夫妻生活不规律,不及时排淤散郁,它又可能长回来。
真是有理有据有节!
可规律的夫妻生活,要用什么数字来衡量呢?
难道像学校里要求老师发论文那样,一学期要多少多少篇,一年又要多少多少篇,定量考核?
再说,她内分泌调和的事情,他怎么保证?
那就没办法了,只能再去找某某医生治了。她说,挟天子以令诸侯般。
他无语。
还不能提离婚。他还没开口呢,她就先深谋远虑地把他的这条路堵死了,“他初一,她十五”而已,如果他要离婚,她就要把他过去的“初一”宣扬出去。不就是鱼死网破吗?不就是同归于尽吗?她不怕。 他知道她不怕,她这个人,骨子里就泼。虽然时不时用兰花指做出一副柔弱宛转的样子,但她不是兰花,是苍耳,人一粘上身就弄不掉的虱马头——他们那个地方叫这种讨厌的植物为虱马头。
他不能到这个时候还把朱茱牵连进来。
还有女儿。他一直不怎么亲女儿的。女儿长得太像老婆了。紧窄的额头,长下巴,闽粤人的皮肤和颧骨,也是一块黑乎乎的“糖醋排骨”。他亲不起来。他老婆以为他封建,重男轻女,“乡下出来的嘛”,他听到她这么对女友吴六朵说,他也不辩解。但女儿却和他亲,喜欢看他的脸色行事。一遇到他和老婆意见相左,她就旗帜鲜明地站在他一边,像小狗一样忠诚。“看看你女儿”,他老婆嗔怨说,她最喜欢把“你女儿”挂在嘴边,好像不这样说他就不知道是自己女儿似的。他一直以为女儿是更爱他的,还略有些不劳而获的赧然,因为每天照顾女儿一饮一啄一梳一洗的都是老婆。他后来才知道女儿的曲折心思,她是用这种方式帮她妈妈呢。女儿似乎打小就觉察了父母关系不太好,所以用一种近乎无间道的方式来努力巩固他们的家庭关系。
他有些心酸。女儿小小年纪就这么老成世故,这么不天真。作为父亲,总不能说一点责任没有。
他不能再给女儿雪上加霜。怎么说,那也是他女儿。
而且,他也有自知之明,他斗不过她老婆的——也没有和她斗的精神。
于是走为上了。正好这时认识了老蒲,是老蒲主动联系的他,说在某学报上拜读了他的大作,十分欣赏他的学术观点和研究能力,问他是否有意调到他们学校。他们教研室这几年在学术梯队上有些青黄不接,老的老,像他,已经“廉颇老矣”;小的小,又尚在“牙牙学语”的阶段;而像孟渔这种如狼似虎年华正好的少壮派,他们教研室,几乎没有了。
他后来才知道老蒲调他是假公济私。虽然他说教研室青黄不接也是实情,但老蒲之所以如此急不可耐地调他过来,还是为了他自己。老蒲手上有一个国家重点课题,经费三十几万呢,加上学校一比一的配套,就六十几万了。六十几万的经费已经以各种名目报销了一大半,结题的时间也快到了,但他结不了,因为没有研究成果。没有研究成果却把课题经费花了,那是学术诈欺了。和包工头拿了钱不盖楼女佣拿了钱不干活是一回事,都是诈骗。这些年,高校已经有些教授因为这个出了事,有的被开除教职,有的甚至坐牢了。教授坐牢可不是开玩笑的。老蒲这才想出收了孟渔的计策,因为孟渔的那两篇论文,研究的内容和发表时间正好吻合老蒲的课题。只要孟渔加入他的课题组,愿意把他的这两篇论文算他们一起研究的成果,再抓紧时间在C刊上两人联名发上一两篇论文,按期或者往后拖延个半年一年结题应该就没有问题了——拖延个半年一年还是可以的,老蒲去科研处转寰转寰,再说,搞学术研究嘛,也不是农民种土豆,哪有那么精确收成的季节。所以老蒲才“满堂兮美人,忽独与余兮目成”般地相中了孟渔。
这也是天赐良缘了。一个想要,一个想给,于是一拍即合了。
所以孟渔仓促来海南,也有走麦城的意思。和姬元差不多。
孟渔的客厅几乎只可容膝,还幽暗。也不知这房子是怎么设计的,客厅像过道一样,一边是厨房,一边是房间,没有窗户,只靠房间窗户的光线来照明。孟渔平时一个人,房间的门不关,就有一门框的光线很集中地照进客厅,时长时短,如《西游记》里照妖钵的效果一样。其他部分愈加黑暗了。这也是孟渔为什么迟迟没有邀请姬元到他家来的原因之一。到了他家待哪儿呢?两个人在半明半暗的客厅坐着,无端地生出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来。房间倒是相对明亮和宽敞,可他们这样的关系,总不好待在房间里。
好几回他们从外面吃饭回来时,先经过他的楼。姬元问,你就住这栋?他说,是。硬是没有开口请姬元上他家坐坐。这有些无礼了。但他不管。不知为什么,打一开始和姬元交往,他就表现得有些无礼。
他本来也不是这样的人。虽然对女人谈不上殷勤备至,像孙东坡和老鄢他们那样,只要见了异性——也不管是怎样的异性,一概表现出一副“氓之嗤嗤”的嘴脸。他不这样,他总是有些冷淡的,除了朱茱,他似乎还没有对哪个异性特别热烈过。
但他的冷淡,也是在分寸和礼仪之内,是学院派彬彬有礼的冷淡。
可在姬元这儿,他明显不讲礼数了,有点儿欺负姬元的意思了。
也许因为姬元这个哲学女人不拘小节,也许因为姬元身上散发出了某种可以随便对待的气息?
反正他不在乎。姬元高兴也罢,不高兴也罢,与他无关的。他没有一丁点要取悦姬元的想法。
这一回请姬元,也是很随便的一句话引起的。他们有一次在某家饭店吃饭,点了一道杂鱼煲,杂鱼煲热气腾腾,姬元又吃出一额头的细密汗珠,一绺汗黏黏的头发耷拉下来,从眉毛中端,有几次差点儿就拂到鱼煲里了。姬元把它拢上去,它又耷下来,她又拢上去,它又耷下来,如此反复再三。他在一边都看着急了。这个女人的耳朵,是怎么长的,怎么会夹不住头发呢?他这才发现姬元的耳朵似乎比别人的浅。尤其和他老婆比起来,他老婆的耳朵特别深,且往里凹,看上去像一只大牡蛎。这是达尔文的“用進废退”么?
对姬元的吃相,孟渔真是不敢恭维的,但姬元不在乎,只一个劲儿地去挑鱼煲里的芋艿,她说她特别喜欢这杂鱼煲里的芋艿。好吃,好吃。她十分朴素地赞叹着。一点儿也没有文化女人的花哨用语。他们中文系的女人在饭桌上,如果要夸赞某道菜,绝对不是这么个夸法。那要和《红楼梦》宝黛作海棠诗比才般的花团锦簇,斑斓纷呈,不可能就一句句“好吃,好吃”了事。但他一个“好吃”的芋艿也没吃,自从老婆说过,外面饭馆的芋头都是用药水浸泡去皮的之后,他在外面就不吃芋头了。姬元還以为他在承让呢。“你也吃呀,孟老师。”她一直叫他孟老师,这让他感觉轻松。这个女人并没有因为他们走近了些就自作主张亲昵地称呼他。不像有些女人那样。他原来有个师妹,只是因为他向她借过两次书,他就成她的“渔”了。人前人后总“渔、渔”地叫着,好像他们之间私交多密似的。他后来就敬而远之了。他不喜欢那种蹬鼻子上脸的女人。 好吃,好吃,姬元说。
他一时大意,说了句,这算什么,我做的,比这个还好吃。
是么?姬元扬起脸,不相信似的看他。
他这才发现他说的那句话是有问题的,带了扣眼,像说书人的“要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正好那天他在菜市场看到了很新鲜的三花鱼和黄骨鱼,于是就给姬元打电话了。
反正,也该请请姬元了。
他庖厨的手艺还是很不错的。那时为了把沈一鸣比下去,他像做学问一样,很是认真地研究过一段时间的菜谱,尤其鱼菜。在资料员姚老太太夸张的言说里,朱茱爱吃鱼,沈一鸣爱做鱼,两人是天作之合。他不爱听这话,做鱼吃鱼而已,说什么天作之合。他一向有些嫌弃姚老太太,话多,喜欢在资料室大放厥词,也喜欢因为莫名其妙的理由赞美某些孟渔讨厌的男人。比如沈一鸣。比如沈一鸣做鱼。他不服。所以几乎用“烹小鲜如治大国”的力气,暗暗和沈一鸣较量,也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
我是不是做得更好?是不是做得更好?
是。
想起当初和朱茱的语带双关的对话,他又走神了。
要不是灶上的汤钵盖子突然卟哧卟哧拉警报似的往上沸腾,那锅杂鱼煲就煮老了。什么东西一老,就没有看相了。
姬元倒是百无禁忌。他在厨房做饭的时候,她就像那些趋光的植物一样,十分自然地把枝桠伸展进了他的房间。他的房间是整间屋子唯一有阳光的地方。或许对姬元而言,只要有阳光,那就相当于外面吧?其实他房间里也确实没有什么私密的东西,一桌一橱一床而已,床上的被子是整理过的,因为姬元来,他之前还是简单收拾了一下,不是“为悦己者容”的意思,而是一种习惯。
这是你夫人么?
他没想到,姬元看见了他电脑桌面上的照片。那是朱茱的照片。有一次,她赤脚盘腿坐在她家沙发上看书,他拍的。照片上的朱茱,穿一件烟灰色小背心,一件孔雀蓝绿色细条纹棉麻短裤,头微微地低着,饱满的脑门花朵般熠熠生辉。他当时从厨房洗好了碗过来,一时有些看痴了。他实在喜欢朱茱居家的自然而然的样子。好像他们在一起已经过了半辈子,之后还要在一起过上半辈了。他那时真以为他们会好上一辈子的。
这照片原来藏在某个很隐蔽的文档里的。自从来海南后,他就把它放桌面了。这样看起来方便。反正他一个人,可以想看谁就看谁。他现在时不时地还会看一看朱茱的,就如时不时会翻一翻那些他喜欢的书一样。没有当初的心旌摇荡血脉偾张,是“闲敲棋子落灯花”的静好。他忘了合上电脑了。
孟渔不置可否地笑笑。
你夫人真美。姬元说。
他心里生出一种莫名的欢喜。以前他和朱茱去菜市场时,那个卖荠菜的女人也曾把他当作朱茱的老公。他喜欢这样的误会。
他又多了一个和姬元在一起的理由了。
朱茱原来是不能说的。这一直是个遗憾。多少次听孙东坡老鄢特别是院长他们谈论朱茱时,他在一边都有如鲠在喉之痒。项羽说富贵不归故乡如锦衣夜行。朱茱那时就是他的一件锦衣,一件只能穿在里面的绮罗绫缎。
可姬元,神谕般地启示了他,原来可以谈朱茱的,不但可以谈,还可以登堂入室地谈。
朱茱在这儿凤凰涅槃了。
姬元呢,也多了一个和孟渔在一起的由头,“你的杂鱼煲,真是做得好,真是做得好——好到,让人忘记了人生的痛苦。”
孟渔笑。这个女人,到底还是哲学系的女人。
好像她的饕餮,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饕餮,而是一种避世方式,是“隐于食”的意思,和阮籍好酒、陶渊明好菊是一回事。
不知是不是因为客厅小,在孟渔家的姬元显得个头更大,尤其是她的后臀,可以说肥硕了。雌性生物多是这样,那些蚂蚁、蜜蜂、螳螂之类,几乎都有一个相对于自己身体近乎庞大的后半部。
那些低等生物之所以有一个这样的身体,是因为繁殖所需。姬元不繁殖——他们虽然没有谈论过这个话题,但姬元年龄也老大不小了,还是单身,怎么繁殖呢?又不是竹节虫和蚧,可以孤雌生殖。
他好像記得姬元说过自己原来“身体匀称”的,那么她现在这个昆虫般的身体,是因为长期“隐于食”的结果?
如果不来海南,就吃不上这样的杂鱼煲,姬元说。
他们原来的地方,没有这样新鲜和天然的鱼。他老婆说过,那些鱼类,特别是价钱相对昂贵的品种,螃蟹、甲鱼、鲑鱼之类,都是服用了激素和抗生素的人工养殖鱼。
失之桑榆,收之东隅。人生大概就是这样的吧?至少他们在自我放逐之后——还有这健康干净的鱼抚慰他们。
可这鱼丽之宴,真的能让人忘记人生的痛苦么?
和朱茱分手后的第二年,有一度他反复过。
那时朱茱已经搬回了家,看上去又和过去一样了。
也不是完全一样。她再也没有和沈一鸣出双入对了,而是一个人来,一个人走。
有一回,他在主教的走廊上遇到朱茱,朱茱又要和以前一样,当他是陌生人,直直地过去。他突然拦到她前面,问,你怎么样?
朱茱不说话,也不看他,就那么面无表情地往边上一侧,擦肩而过了。
他站在那里,觉得自己被抛弃了般,也奇怪,明明是他先离开她的,但他这时候却觉得是朱茱抛弃了他。
这当然莫名其妙,但朱茱的决绝,确实伤到了他——越到后来,他就越觉得受伤。
她真爱过他么?如果她对他有过深刻的感情,那么,就算他不找她了,难道她就不能找他吗?
“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她不是搞古典文學的么,难道不懂《诗经》里百转千回的情意?
可如果朱茱不利落,他真想她藕断丝连般三天两头来纠缠他?
似乎也不想。
那样的话,更让人憎厌的吧?
可他情愿要那样的憎厌,也不想这样被朱茱弃若敝屣般。就算他不爱她了,但他希望她还爱他。 他知道这是胡搅蛮缠。朱茱何错之有?他来了就来了,走了就走了,一句话也没有,哑巴吃黄连般,还要她怎样呢?
但他就是委屈,就是不甘心。
你怎么这样?
你怎么这样?
你怎么这样?
每次见到朱茱,他都要拦上去寻衅似的这么问一句。
他希望朱茱盛怒之下把他骂个狗血喷头,然后——再挽留他。
也不是要和朱茱重归于好。或许不要吧?他到后来,自己也不清楚自己到底想要什么了。
朱茱固执地一言不发。自从分手后,朱茱就再也没有和他说过一个字,斧劈刀削般缄默。
他没想到朱茱是这样铁石心肠的女人,不是说“郎心似铁,妾意如绵”么?她怎么一点儿也不绵,这么斩钉截铁?
女人一狠毒起来,世界就寸草不生了。
是不是雌性生物都这样?蜘蛛、螳螂、蝎子,它们可以一边和雄性交尾,一边吃雄性;或者更势利更狡猾的,会耐心地等交尾完成,然后趁雄性昆虫尚在交尾后的满足和精疲力竭中,再吃掉雄性。世上更残酷的生物其实是雌性。
他和朱茱分手后,在身体深处,一直有这种被啮咬的痛。
苏冯堇是因为听说了孟渔的杂鱼煲才过来的。
姬元说,她和苏冯堇现在其实不怎么见面了。自从和顾春服离婚后,苏冯堇和姬元的关系就有些疏远了。苏冯堇的老公,好像有些怪姬元不识抬举,他本来也不太喜欢姬元,这女人邋遢,还没有眼色。以前之所以容忍姬元在他家频繁进出,一大半是因为看同事顾春服的面子,现在顾春服都不来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所以他不希望姬元总往他家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一个婚姻态度那么不严肃的女人,你整天和她厮混在一起,把你带坏了怎么办?也要和我离婚怎么办?他这么对夫人苏冯堇讲。
苏冯堇当然不相信姬元会把她带坏,她和姬元做朋友也不是一天两天,姬元是怎样的女人,她还不清楚?但后面那句“也要和我离婚怎么办?”苏冯堇听了还是很受用。她是个很玲珑的女人,能掂量远近和轻重。既然老公明确表态不喜欢她和姬元来往密切了,她即便装装样子,也要疏着姬元的。
而且不久后她生了儿子,过起了真正意义上的婚姻生活,也不可能有太多时间和单身女友厮混了。
但姬元并非像苏冯堇老公认为的那样没有眼色,她其实也是有眼色的,只是有时候,她不看别人的眼色而已——也不是狗,也不是婢,为什么总看别人的眼色活呢?
姬元不上苏冯堇家了。但隔上一些日子,苏冯堇还是会给姬元打个电话,或抽空到姬元这边来一回,和以前一样,胡言乱语上小半天,过过瘾。其间接到她老公的电话,“在哪儿呢?”“菜市场呢。”见姬元在一边似笑非笑,苏冯堇放下电话解释说,“这是婚姻生活的艺术。”
好像她苏冯堇的普通的婚姻生活,是梵高的向日葵一样。
孟渔这个人,苏冯堇早就知道了,也早就嚷嚷着要见一回。但姬元对此不怎么积极。就一食友,有什么好见的。
不是其他友?
不是。
为什么不是呢?反正你现在单身,不是白不是。
我单身,人家不是单身。
那有什么关系,你什么时候变成道德的女人了?
就算我不是道德的女人,可人家是道德的男人。
姬元这么说,苏冯堇更要见孟渔了,她最喜欢见道德的男人了。不道德的男人就如翘嘴白,或非洲鲫,只要钩子上有那么一丁点儿食,也不论是什么食,苍蝇也好,蛆虫也好,它们不挑嘴,一瞅见,就呱唧一口,咬了过去。钓那种鱼,没意思。有意思的是钓鲤鱼这种难钓的鱼,它们潜伏在水底下,又警觉,又安静,从不轻易咬食。就因为不轻易,所以才更有钓它们的乐趣。
苏冯堇其实不吃鱼。她爱的,是垂钓。钓上来,扔回去;再钓上来,再扔回去,乐此不疲。
那天在姬元这儿一见孟渔,苏冯堇就知道这个男人属于鲤鱼类的。他近乎傲慢地话少。
听姬元说,孟老师是个好厨子。
特別是杂鱼煲做得好。
我和姬元怎么就嫁不了你这么贤良淑德的男人?
这话,近乎调戏了。“我怎么就嫁不了你——”是苏冯堇常对男人说的一句话,好像有一点点“恨不相逢未嫁时”的遗憾在里面。一般的男人听到这里,会受不住。也是,这种话,出自美人苏冯堇之口,类似于人参鹿茸了,平时吃惯了粗茶淡饭的人,这乍一大补,如何吃得消?身子立刻就虚了。
但孟渔却没什么反应,阴沉地笑笑,算作答了。
从头到尾,孟渔就对她说了句“你好”。
事后她特别后悔,自己说太多了。说太多的女人,男人容易看轻。
那个叫什么孟渔的男人,你最好离他远点。
苏冯堇之后对姬元说。
为什么?
没用。
没用?
他解决不了你的问题。
姬元的“问题”,在苏冯堇看来,只有一个,那就是找男人。快马加鞭地找,时不我予地找。芬芳的肉体是很容易衰败和腐朽的,体内的卵子也是会枯竭的,所以女人要赶在肉体衰败和腐朽之前,在水母般透明美丽的卵子枯竭之前,找到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最好可以结婚,其次可以恋爱,其其次可以上床。
或者不上床,而上其他地方。
姬元以前和汤弥生在野外“与子偕藏”的事情,苏冯堇全知道的。所以她这么调笑姬元。
可孟渔有老婆,不可以结婚;又讷于言,不可以恋爱;又性无能,不可以上床。這么个“三不”男人,对姬元一丁点用处也没有。苏冯堇飞流直下地说。
姬元吓一跳,孟渔性无能?
好吧,是“可能性无能”。
为什么他“可能性无能”?
他身上没有生意。你还记得我们毕业那年大冬天去游莫愁湖么?就是那感觉,这个男人身上,有一种灰飞烟灭的萧条。 苏冯堇,你这是叔本华的直觉,还是三仙姑跳大神?
我这是乌鸦食腐。
你嫖过妓么?
那天姬元突然问孟渔。
他们之前本来在聊朱茱。因为什么谈到的呢?好像是从豆豉谈起的,很漫无边际的交谈。他们总这样,酒足饭饱之后,一人一杯茶,一人一支烟,然后就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孟渔说,他的家乡,从前是不吃酱油的,吃豆豉。六月天时,家家门前都会晒上一大竹筛酿黑豆,晒干了,封在坛子里,吃一年。蒸肉蒸鱼蒸泥鳅,就用一匙盐,几瓣蒜,一小把豆豉,那个鲜!可不是“李锦记”之类的酱油能比的——他家后来蒸鱼什么的,都用“李锦记”了,因为方便。但每年春节或暑假他回老家时,姆妈总要他带上几块腊肉,一坛豆豉,就一小坛。他姆妈年纪大了,扛不动大木甑和大竹筛了。只要我还活一年,你就吃一年,姆妈说。但姆妈八十多了,他还能吃几年她做的豆豉?说不定,哪天就吃不上了。
朱茱就爱吃他做的豆豉蒸鱼。
他常做的,是豆豉蒸鲈鱼,鲈鱼刺少。朱茱怕鱼刺。
最细的鱼刺也怕。
孟渔的语气,好像在悼亡。是苏东坡的“小轩窗正梳妆”那样的悼法,又伤心又甜蜜的。
可岂止朱茱这样。天下的女人都这样。爱吃鱼,又怕鱼刺。张爱玲不就说过,世间一恨,是鲫鱼多刺。然而也有不怕的,《铁皮鼓》里的阿格尼丝,拚命地把整条鱼整条鱼往嘴里塞。德国女人到底健壮。
你嫖过妓么?
姬元突然问孟渔。
这是风云突变的转折,但姬元却一点也没有觉得别扭。那语气,就好像在问“你吃过紫苏炒田螺吗”一样寻常。
他们虽然偶尔也涉及性。但那是就某个小说或电影展开的泛泛之谈,是抽象的理论意义的谈论,有点儿像学术研讨的性质。
但“你嫖过妓吗?”直接把他作为研讨对象了。这是对“看与被看”的一种颠覆吗?女性主义一直说女性是“被看”,那么姬元现在要谈论他,是想把他这个男人作为“被看”吗?
她看,他被看。
是这意思?
孟渔不谈。不是因为怕诋毁自己,而是不想谈。
不谈就不谈,姬元不追问。这也是孟渔喜欢和姬元聊天的地方。可以聊,也可以突然停下来不聊了。不聊时就抽烟,然后一起看着阳台上方的天发呆。
有风从远处吹过来,越过前面的屋顶,把孟渔的床单吹得飒飒作响。
孟渔是嫖过妓的。
有一次,系里请了某个学界权威——也是某核心期刊的主编——来做讲座。老蒲急着要发论文,所以就不惜重金煞费苦心地安排了这次讲座,以及讲座之后的“风土文化考查”。这是雅贿了。什么事都分雅俗的,雅人做雅事,俗人做俗事,贿赂也是如此。送人钱,这是俗贿,生意人之间才这样;送人字画或印章,这是雅贿,文化人或伪文化人之间是这样的。“这是某某大家临的米芾的《蜀素帖》”,这么一说,是何等風雅。不论送的人,还是收的人,顿时有了逼格。当然,送字画后来也俗滥了,因为许多生意人也附庸风雅争相仿效。于是又有了老蒲送的“学术讲座”之类,这是“雅雅贿了”,或者说“后雅贿”,有点儿像文学上的后现代主义,或绘画上的后印象主义。
他们去了老街,因为权威想要看看近百年历史的海南老街的骑楼。他说老街骑楼是海南最具特色的“风土文化”,是他这次来最想考查的。那些骑楼是南洋回来的商人所建,因此很有中西文化合璧的特點,既有中国传统建筑之内敛之朴拙,又有西方巴洛克之浮华之复杂,相当于建筑文化混血儿。但凡混血儿,都妖娆好看。就好比民国时那些大学者,之所以让后世惊为天人,就因为他们一个个学贯中西,是文化混血儿。权威夸夸其谈,想必来之前,是很做了一番功课的。老蒲鸡啄米似的点头称是。孟渔在边上,也陪着点头。系里这次的学术活动,孟渔是全程参加的,这是老蒲对他的关照。毕竟结识权威这样的人脉,对少壮派孟渔而言,是很有价值的。如今在学界混,朝里没有一两个重要的人,就混不出名堂,老蒲谆谆教诲。这个道理孟渔自然也懂,他自己的导师,之所以混到耄耋晚年还寂然无名,不就是因为“朝里无人”吗?那么狷介的个性,总标榜“迷花不事君”的——一个情愿事猫也不事君的人,朝里当然没有人。他自己是不在乎的,是“求仁得仁”,可这也殃及到了他的弟子们。弟子跟了导师,也有点像女子出嫁从夫。夫贵妻荣,从此就过食有鱼出有车的富贵生活。而夫穷妻贱,从此就过门前冷落的清苦日子。他们这些弟子,跟了这个导师,差不多算“遇人不淑”了。一些活络的不安分的弟子,就改投到其他导师门下做博士后,相当于改嫁了。但孟渔一直没有,也不是多想对导师“从一而终”,虽然他对导师倒是相当尊敬的,又尊敬又菲薄。这是孟渔的矛盾。孟渔一方面敬重导师在这个污秽的时代还依然守身如玉的古典操守,一方面也艳羨那些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宵小得势之辈,又艳羡又鄙视。
这次奉老蒲之命一起作陪权威,对他而言,亦是如此左右不是。
他也知道这是老蒲在关照他。他原来学校的系里,也经常会有讲座之类的学术活动,以及学术活动之后的“文化考查”,这种好事从来轮不到孟渔,每回都是由系主任的“媚子”作陪那些大人物——所谓“媚子”,也就是系主任的亲信,他们在背后都这么叫那些老师的,“公之媚子,从公于狩”,多么含蓄又多么恶毒的称谓。
其实都知道,这只是拈酸吃醋而已。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文人式的自慰。
就如那个圆眼卞骊,没轮着她时,她也和大家一起“李媚子顾媚子”地损别人,等到主任一招呼她,立刻就喵呜一声欢快地去当“卞媚子”了。
所以这次老蒲让他陪权威,孟渔想也没想就答应了,生理上的条件反射般。之后又对自己的条件反射生出不满,他早没有了“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的野心,也清楚地知道自己不可能“上青云”了,那何苦还要当一回“孟媚子”?
一日“孟媚子”,就终身“孟媚子”了。
倒不如清高到底。这样至少可以标榜自己“不为五斗米折腰”。这也是文人的另一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