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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建筑业也随之不断发展,近年来,我国高层建筑拔地而起,民用建筑也由以前的低层建筑逐渐演变为现在的高层民用建筑。然而高层民用建筑由于在空间的利用上发挥了极致,因此,高层民用建筑可以容纳更多的居民,其空间的利用十分地灵活,对此高层建筑中的消防应急照明应用也十分地广泛。本文主要针对高层民用建筑的应急照明的相关问题作出相应的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 高层建筑;应急照明;问题;空间
一、引言
高层建筑中的应急照明主要是在事故发生的过程中用来应急照明,是在发生火灾的情况下,为被困人员作暂时的照明,从而引导在场被困人员及时地进行疏散。除此之外,高层应急照明还为火灾救援提供照明,使得救援工作能够顺利地开展,为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创造了条件。但是,如果应急照明系统存在不完善等问题,一旦发生事故,现场秩序很难维护,很容易造成重大的损失和人员伤亡等问题。目前,从各大火灾事故发生后所造成的重大损失来看,由应急照明系统的不完善所造成损失巨大,如果在紧急时刻应急系统处于不工作状态,对人员的疏散和消防人员的救援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在某种程度上会造成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因此,完善高层建筑中的应急照明系统在当下是高层建筑的重点工作之一。
二、应急照明的供电系统分析
在高层建筑中,要确保应急照明系统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最关键的一点就是确保供电系统的通常无阻。在高层民用建筑中,应急照明是消防设备中的一部分。因此,高层建筑的应急照明相关的负荷等级与高层建筑本身的消防负荷是一致的,在国家颁布的相关的防火规范中,对消防用电相关的设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分为一级和二级。对此,应急照明系统在供电方式上也有明确的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是来自电网的供电,当然在电网出现问题时,供电方式则采用发电机组进行供电,其与电网供电是并列的,两者之间形成一定的互补。对于这种供电方式,和其他消防设备相同的是:高层建筑消防应急照明的电源也是来自电网和发电机组,然而,对于不同等级的负荷其供电规定也不尽相同。其次是除了常用的电网供电方式,应急照明还采用蓄电池进行应急供电。第三,在应急照明灯内设置一个自带的蓄电池,也就是常用的充电手电筒类似的应急灯。
对于以上三点配电方式是满足国家相应的应急要求的,我们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是第一种和第三种应急供电方式。第三种方式存在很大的优点是在事故发生后能够有效地确保电源的供应,但是要确保合理的应急照明系统,在多方面考虑供电的情况下,还应当适当地考虑应急照明系统的合理性,以此确保其安全性。第一种供电方式局限性很大,很容易引发二次伤害。但其最大的优点就是容量极大,在工作状态下无需担心其电量不足。第二种供电方式和第三种供电方式使用起来相对来说,更适应火灾现场的应急照明,使用起来也比较方便,并且便于维护,对高层电路复杂的民用建筑来说,是十分有益的。但是相对来说这两种方式投资比较大。
三、应急照明存在的问题
高层民用建筑的应急照明在消防应急中存在许多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高层民用建筑的应急照明在监督管理机制上不够完善,这主要就是由于相关工作人员对应急照明设备的质量监管不到位,当今时代的不断发展,许多产品一味地追求利益,而对产品的质量要求不高,这就直接造成高层民用建筑的应急照明设备出现质量等问题,从而,在很大程度上给社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其次是对应急照明设备在安装时检查不到位,相关人员没有严格按照规范办事,疏忽图纸的作用,对其审核不到位,并在工程结束后,验收工作只是走马观花,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因此许多问题的产生是由验收不合格所造成的。
第二,由于设计和施工单位对工作的松懈,没有充分考虑应急照明系统在消防设施中的重要性,使得设计和施工相对滞后。设计师在设计应急照明系统时,只是对表面的外观进行设计,而对整个应急照明系统考虑不够。另外,在施工过程中,相关施工人员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办事,导致应急照明系统质量出现问题。再者是由于工程施工时间紧迫,设计师图纸只设计到一部分,就被施工组投入到使用中,这就造成了相应的供电方式、产品的选择等与高层建筑本身存在很大的差异,由于图纸的考虑还不够完善,加上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不能有效获取设计目的,从而造成施工不严谨,造成了应急照明系统的诸多问题的产生,为此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第三,由于相关工作人员没有定时对应急照明系统进行相关的检查,使得应急照明系统应长期未使用而出现老化现象,从而使得应急照明系统在事故发生时,不能正常进行工作。另外,在应急照明系统投入使用后,除了不能定期对应急系统进行相应的保养外,还存在使用不当的问题,由于使用单位的相关人员对消防意识比较淡薄,违规使用情况较严重,例如,随意更换应急照明设备、断开应急照明系统的电源,使其处于零工作状态等,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高层民用建筑应急照明设施形同虚设,没有实在性意义。
四、监督管理中处理问题的对策分析
由于高层建筑日益增多,其相应的应急照明技术不断地发展,对此,给监督管理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而作为专业的消防监督人员应当及时地弥补自己专业上的不足,与时俱进,加强自身的技术性指导,提高管理工作的质量。因此,监督工作人员加强自身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首先,由于高层建筑应急照明在社会中所体现的种类较多,主要按照供电形式、电源实现方式、应急供电和相应的控制方式等进行不同分类,消防应急照明场所可根据不同的需要选用不同的应急照明,但是,在选择相应的应急照明时,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及时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尽可能杜绝千篇一律的现象。第二,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应急照明设施的控制和技术选用上,尽可能地采用集中控制和地位安装技术。第三,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如遇到应急照明的开关出现故障或者不工作的状态,应当根据具体的情况分析相应的问题,并正确地进行解决。
五、结束语
高层建筑应急照明是目前消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高层民用建筑不断地增加,相应的应急照明也随之不断地发展,但在其发展中面临着诸多问题,而对于应急照明在事故发生后的作用是十分明显的,因此这就要求高层建筑在考虑使用应急照明时,应当从消防的角度分析并根据最安全的设计进行相应的施工,并且施工组还应当时刻心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危,将施工具体落到实处,从而尽可能避免事故的发生。另外,消防监督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应急照明设施进行检测,对于出现故障的照明设备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监督管理人员应做到居安思危,时刻提高警惕,随时保证应急照明系统处于安全模式。面对目前高層民用建筑人员相对密集,只有严格按照国家相应的消防制度行事,才能有效地保证高层民用建筑的安全,以此尽可能地减少事故对社会造成的损失。
参考文献:
[1]蒋成竹.浅析应急照明[J].低压电器,2009,(16):40-43,53.
[2]刘昌明.应急照明研究[J].价值工程,2013,32(2):317-319.
[3]芦日新.应急照明配电箱及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设计[J].科技资讯,2013,(10):151-152.
[4]常希伟.建筑应急照明的设计与施工探讨[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2,08(4):212-216.
[5]雷祁峰.高层建筑应急照明设计[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14).
【关键词】 高层建筑;应急照明;问题;空间
一、引言
高层建筑中的应急照明主要是在事故发生的过程中用来应急照明,是在发生火灾的情况下,为被困人员作暂时的照明,从而引导在场被困人员及时地进行疏散。除此之外,高层应急照明还为火灾救援提供照明,使得救援工作能够顺利地开展,为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创造了条件。但是,如果应急照明系统存在不完善等问题,一旦发生事故,现场秩序很难维护,很容易造成重大的损失和人员伤亡等问题。目前,从各大火灾事故发生后所造成的重大损失来看,由应急照明系统的不完善所造成损失巨大,如果在紧急时刻应急系统处于不工作状态,对人员的疏散和消防人员的救援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在某种程度上会造成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因此,完善高层建筑中的应急照明系统在当下是高层建筑的重点工作之一。
二、应急照明的供电系统分析
在高层建筑中,要确保应急照明系统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最关键的一点就是确保供电系统的通常无阻。在高层民用建筑中,应急照明是消防设备中的一部分。因此,高层建筑的应急照明相关的负荷等级与高层建筑本身的消防负荷是一致的,在国家颁布的相关的防火规范中,对消防用电相关的设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分为一级和二级。对此,应急照明系统在供电方式上也有明确的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是来自电网的供电,当然在电网出现问题时,供电方式则采用发电机组进行供电,其与电网供电是并列的,两者之间形成一定的互补。对于这种供电方式,和其他消防设备相同的是:高层建筑消防应急照明的电源也是来自电网和发电机组,然而,对于不同等级的负荷其供电规定也不尽相同。其次是除了常用的电网供电方式,应急照明还采用蓄电池进行应急供电。第三,在应急照明灯内设置一个自带的蓄电池,也就是常用的充电手电筒类似的应急灯。
对于以上三点配电方式是满足国家相应的应急要求的,我们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是第一种和第三种应急供电方式。第三种方式存在很大的优点是在事故发生后能够有效地确保电源的供应,但是要确保合理的应急照明系统,在多方面考虑供电的情况下,还应当适当地考虑应急照明系统的合理性,以此确保其安全性。第一种供电方式局限性很大,很容易引发二次伤害。但其最大的优点就是容量极大,在工作状态下无需担心其电量不足。第二种供电方式和第三种供电方式使用起来相对来说,更适应火灾现场的应急照明,使用起来也比较方便,并且便于维护,对高层电路复杂的民用建筑来说,是十分有益的。但是相对来说这两种方式投资比较大。
三、应急照明存在的问题
高层民用建筑的应急照明在消防应急中存在许多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高层民用建筑的应急照明在监督管理机制上不够完善,这主要就是由于相关工作人员对应急照明设备的质量监管不到位,当今时代的不断发展,许多产品一味地追求利益,而对产品的质量要求不高,这就直接造成高层民用建筑的应急照明设备出现质量等问题,从而,在很大程度上给社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其次是对应急照明设备在安装时检查不到位,相关人员没有严格按照规范办事,疏忽图纸的作用,对其审核不到位,并在工程结束后,验收工作只是走马观花,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因此许多问题的产生是由验收不合格所造成的。
第二,由于设计和施工单位对工作的松懈,没有充分考虑应急照明系统在消防设施中的重要性,使得设计和施工相对滞后。设计师在设计应急照明系统时,只是对表面的外观进行设计,而对整个应急照明系统考虑不够。另外,在施工过程中,相关施工人员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办事,导致应急照明系统质量出现问题。再者是由于工程施工时间紧迫,设计师图纸只设计到一部分,就被施工组投入到使用中,这就造成了相应的供电方式、产品的选择等与高层建筑本身存在很大的差异,由于图纸的考虑还不够完善,加上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不能有效获取设计目的,从而造成施工不严谨,造成了应急照明系统的诸多问题的产生,为此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第三,由于相关工作人员没有定时对应急照明系统进行相关的检查,使得应急照明系统应长期未使用而出现老化现象,从而使得应急照明系统在事故发生时,不能正常进行工作。另外,在应急照明系统投入使用后,除了不能定期对应急系统进行相应的保养外,还存在使用不当的问题,由于使用单位的相关人员对消防意识比较淡薄,违规使用情况较严重,例如,随意更换应急照明设备、断开应急照明系统的电源,使其处于零工作状态等,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高层民用建筑应急照明设施形同虚设,没有实在性意义。
四、监督管理中处理问题的对策分析
由于高层建筑日益增多,其相应的应急照明技术不断地发展,对此,给监督管理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而作为专业的消防监督人员应当及时地弥补自己专业上的不足,与时俱进,加强自身的技术性指导,提高管理工作的质量。因此,监督工作人员加强自身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首先,由于高层建筑应急照明在社会中所体现的种类较多,主要按照供电形式、电源实现方式、应急供电和相应的控制方式等进行不同分类,消防应急照明场所可根据不同的需要选用不同的应急照明,但是,在选择相应的应急照明时,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及时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尽可能杜绝千篇一律的现象。第二,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应急照明设施的控制和技术选用上,尽可能地采用集中控制和地位安装技术。第三,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如遇到应急照明的开关出现故障或者不工作的状态,应当根据具体的情况分析相应的问题,并正确地进行解决。
五、结束语
高层建筑应急照明是目前消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高层民用建筑不断地增加,相应的应急照明也随之不断地发展,但在其发展中面临着诸多问题,而对于应急照明在事故发生后的作用是十分明显的,因此这就要求高层建筑在考虑使用应急照明时,应当从消防的角度分析并根据最安全的设计进行相应的施工,并且施工组还应当时刻心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危,将施工具体落到实处,从而尽可能避免事故的发生。另外,消防监督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应急照明设施进行检测,对于出现故障的照明设备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监督管理人员应做到居安思危,时刻提高警惕,随时保证应急照明系统处于安全模式。面对目前高層民用建筑人员相对密集,只有严格按照国家相应的消防制度行事,才能有效地保证高层民用建筑的安全,以此尽可能地减少事故对社会造成的损失。
参考文献:
[1]蒋成竹.浅析应急照明[J].低压电器,2009,(16):40-43,53.
[2]刘昌明.应急照明研究[J].价值工程,2013,32(2):317-319.
[3]芦日新.应急照明配电箱及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设计[J].科技资讯,2013,(10):151-152.
[4]常希伟.建筑应急照明的设计与施工探讨[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2,08(4):212-216.
[5]雷祁峰.高层建筑应急照明设计[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