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久生情的家依赖得我好怕

来源 :中学生博览·魅小说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jw____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高三理科女,习惯熬夜,黑眼圈经年不散。曾经和老友游荡于深夜马路手牵手唱着催眠,嘴里嚷着世界真无聊啊没有人想要跳舞。当街哭泣,呕吐,疯狂大笑,尖叫跑过马路,仗着年轻尽情撒野,有心脏病的男人不要靠近。而今在教室里从早上坐到晚上十一点半,疲惫时跑去看场夜场电影,买杯可乐,偷偷往书包里塞一大把吸管拿回去喝咖啡。诸如此类的微小乐趣,总是能让我快乐很久。过去以为自己喜欢高山流水,却又发现假面舞会也十分迷人。十八岁那天,拥有了一支香奈儿口红,它相当昂贵,提醒着我,喜欢的东西一定要努力争取,就像小时候趁大人不在家爬上高架椅伸长手臂去够橱柜上的糖。没有什么高尚的目的,努力就是为了骄傲。
  我生活在吴川,一座没有多少霓虹灯的南方小镇,所有粗制滥造的繁华都集中在沃尔玛广场那一带。午夜街头,找不到一家可以驻留的咖啡馆,我愤愤地想,不是说好24小时营业的吗?刷夜的宅男,叙旧的屌丝,打架的酒鬼,聚集在小巷深处的大排档里和网吧的红色卡座上。纵使不完美至此,我却爱死了那股人间烟火的味道。某天出门,发现十字路口建起了红绿灯,电车被装上吊牌,很多精致的小店不知何时涌了进来,甚至有独立设计师在这里开起了小众品牌店。我才惊觉,这是一座正在发展的城市。它不断加速,默默前进,不动声色地挽回那些因心比天高而背井离乡的年轻人。
  小时候喜欢自己跟自己玩一个游戏:爬上车房的屋顶,从另一个方向跳下,再爬上另一个车房的屋顶。喜欢这周而复止的攀爬、坠落、攀爬、坠落、攀爬、坠落,漫无目的地在别人家的屋檐上游荡。奇怪的是,方向感奇差的我,总能在天黑之前回到自己的家。
  长大之后,我在认路方面还是没有什么进步,变成了一个更大的路痴。在深圳和朋友一起住,我出门买个早餐她都心惊胆跳,担心她的早餐永远回不来。每次她都提醒我要记得带手机,并深切叮嘱:“如果迷路了,请打给警察叔叔!”
  也曾发生过危险的情况。和朋友出门逛街,回来的路上发生争吵,我一个故意加不小心,掴了她一巴掌。她一个转身,走掉了,一眨眼,不见了。我循着记忆往前走,越走头越大,完了完了,我根本认不得路。更要命的是,我发觉身后有个男人在跟着我,我心里直发毛。他越跟越紧,几乎伸手就可以抓住我了。我快要跑了起来,看到一家酒店门口有个保安站着,我赶紧走上台阶,猛地一转身,朝他吼了一通:“你有病啊!”周围有人,他只好向前走掉了。我惊魂未定地往回跑,冲进一家便利店借电话打给朋友,可她还在生气,语气冷淡地说:“我为什么要出去接你?”倔强成性,我干脆地挂掉了电话,同时在心里冷静地盘算:现在我要怎么办,我根本不敢独自走出这家店。这陌生的城市。看店的男生看着我,问:“你是湛江人吧,听你口音……”那一刻,我第一次真正明白他乡遇故知为何高居人生四大喜事其二。那个可爱的平头男生,不但借手机给我玩天天爱消除,还请我吃咖喱鱼蛋和冰淇淋,直到我朋友打电话问我地址过来接我回家。这个晚上我深刻认识了三点:路痴是一个大麻烦、掴朋友是不对的、家乡话是世界上最可爱的语言。
  从小到大,从来不曾好好规划过自己的路。听过一万遍出门即是江湖,但每走在一条陌生的路上,新鲜感淘汰了一切对未来的恐惧。一放假就往别的城市跑,甚至不惜欺骗爸爸,比如去年夏天我跟他说我在学校补课,实际上我在深圳打工。人人都说我这样一个女孩子实在太不恋家,但每当我失眠的时候,吃方便面吃到想吐的时候,不想讲道理只想耍赖的时候,我会想起它。我只是讨厌那个一回到家就化成一摊泥的自己,书永远只看到第二页。盘着双腿,头发胡乱扎起,不停往嘴里塞着食物,在电视机前一坐一整天。变懒、变胖、变丑。家有时是个可怕的地方,因为它太温暖了。所以我只好赶在葡萄成熟前出门,努力让自己走得更远,远到可以带着诗意的落魄想念这个沿海小城。
  死性不改,我大概就是那种依靠旧衣服口袋里被洗得皱巴巴的钱、沙发缝里的硬币、冰箱里的过期面包以及陌生人的善意活到现在的人。
其他文献
第一次来上海是2010年,随拥挤的人潮涌进世博园,顶着烈日排队等着进展馆,身旁走过异乡人异国人,不同的肤色不同的语言。  短暂停留的一天,却带给18岁的我巨大的震撼,干净整洁的梧桐大道,方便快捷的地铁系统,完善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穿着讲究的来往行人。这让我在之后的数年里,无论身在何方,只要听到上海这个名字,便热血沸腾,觉得有生之年一定要花上一段时间好好住下,去看看黑夜里的它白昼里的它阴雨时的它晴朗
期刊
{ 1.细碎温暖曾将时光铺满}  日光倾城,蝉鸣声声。  彼时7岁的周星星正骑着自行车穿越大片向日葵,她一边放声大笑,一边朝身后的熊孩子军团招手,让他们跟上。  当她冲下一个滑坡,就看见了许司南。  他捧着一个纸箱,安安静静地站在门口,旁边看起来像是他妈妈的女人在努力地将车上的家具搬进屋里。太阳很大,眉清目秀的男孩躲在阴影下,委屈地扁着嘴,脸皱得像个包子。他干净的衣衫,精致的小脸,让周星星对他瞬间
期刊
在我所有男性朋友里,L是最让人信任的一个,高中时期同班,互为校园广播站的搭档,喜欢黑白英文电影,相同的星座,这些相似点都是让我们的情谊日益加深的原因。  如今我在上海生活,新工作带来的压力让我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他在准备外经贸大学的研究生考试,一本本看不完的书和生涩难懂的单词让他焦虑不已,所以这个春天我们都过得不那么轻松。  在一个下雨的傍晚,我出门赴约的路上和L聊了会天。两个人说起彼此青涩的18岁
期刊
     
期刊
原来想要做一个温婉沉静的女子,于是有了浅悦幽然。  后来发现自己就是一个集彪悍与萌点于一体的女汉子,所以有了趴趴熊。  其实我多想不要脸地说,我是一个拥有一颗玲珑心的女汉子。  湖北孝感 皮影戏 香樟树 归属感 七仙女 自酿米酒  你听过董永七仙女的故事吗?  你喝过软糯香甜的糊汤米酒吗?  你看过公园里吹拉弹唱样样精通的爷爷奶奶演奏团吗?  你肯定没有见过这样一个仿佛永远充满活力的地方。  这里
期刊
马晓壮:我很胖,皮肤偏黑,上次我们班级汇演,老师让女生们站起来挑选一些去学校比赛,老师依次点了我前后左右的同学,但是跳过了我。当时我差点哭了出来,脸红得不行,我真的觉得好自卑,也好恨……  @马晓壮:他们早晚会知道,饭量小的人是干不了大事儿的。  小薇是朵花:同学对我的定义是“犯二男青年”,可是我觉得自己是标准校草啊,怎么我这玉树临风却每天被他们叫成“二”呢?要是有下辈子,我一定做女人,嫁给我这样
期刊
[★旧文精华]  创作灵感:  写这个故事时是在2013年的夏天。  小区门口有个常年卖炸鸡的中年妇女,骑一辆简易的三轮车,有时路过我会买一点尝尝,味道还不错。有次我路过看到一个穿着校服的男孩在摊位旁的小桌子上写作业,于是便想到写这样一个故事。  那段时间正是暑假,我正在打一份工,工作很辛苦,心里便更加能体谅世间的艰辛。我知道在这世上,对有些人来说,可能从来没有过锦衣玉食,日子过得捉襟见肘,随时都
期刊
我一开始不喜欢这座城市。  坐在大巴上,窗外的青山和绿树,一重又一重,中间偶尔夹着一道不知源头在哪儿的潺潺溪流。然而我却毫无心情欣赏这一路的风景,我从很远的地方来,却要在这里生活很久,或者是,一辈子。  我一开始不喜欢这里的路。  盘山而上,十米一拐弯。第一次坐车的时候,我蜷缩在座位上,一边忍受着胃里的不断翻腾作怪,一面佩服司机高超的车技。  缙云以山水出名,途径仙都,听说是《仙剑奇侠传》的拍摄地
期刊
1.怪咖少女  每次回想和你初次见面的场景,我都会笑得前仰后合。  那是在升初二那年的暑假,在小镇唯一的网吧里,我奉命去缉拿在里面玩CS杀得满眼血红的表弟。结果表弟没有被缉拿归案,却意外地看到了坐在角落里的你。  你那天的装扮,委婉点说是超凡脱俗。直白点说,简直雷死人不偿命。火红色的T恤,火红色的紧身裤,当然,高帮帆布鞋也是火红色的,栗色的爆炸头下面是一张被眼影、腮红涂得乱七八糟的脸。我后来还在琢
期刊
春艳:你现在记得最清楚的就是距离高考多少天了吧?  街猫:33啊。今天特别清楚,想起初三看的《失恋33天》。  春艳:剩下的日子,打算怎么过?  街猫:我不喜欢别人找我,所以就不用手机啦。  春艳:孤僻了?  街猫:这算孤僻吗?我想要一种自由一点的状态。在学校学习我会很活跃跟别人讨论,我觉得这样会印象深刻。出去玩也很活跃。想独处的时候就不希望别人打扰咯。  春艳:还一直在坚持读书和写文吗?  街猫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