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国的中外关系史研究,必须放入全球史语境中才能更好地“回归本位”,按照《全球通史》作者斯塔夫里阿诺斯(LeftenStavrosStavrianos,1913—2004)的观点:“人类历史自始便具有一种不容忽视,必须承认的基本的统一性。要确切认识西方的历史或非西方的历史,没有一个包含这两者的全球性观点是不行的;只有运用全球性观点,才能了解各民族在各时代中相互影响的程度,以及这种相互影响对决定人类历史进程所起的重大作用。”[1]这是具有普遍性意义的论述,如果我们想理解人类社会的整体进程,就必须自觉地将自己置身于一个更为开阔的全球史语境之中,既有二元相交互动的意识,也有复合整体的宏观感觉,这才是更理性地定位自身的方式。这不仅适用于一般意义的通史研究,也必然在各种专门史中体现出来,因为通—专之间本就是相辅相成、彼此印证的关系,无论是交流史、影响史、迁移史还是互动史,无论是政治史、经济史还是文学史、艺术史,都会体现这种特征。
钱林森教授的一颗赤子之心,是我素来十分敬重的。与这代老先生的相交,大致有些隔代结缘的感觉,往往能更多地超越世俗的功利标准而立足于学术本位。虽然他有时未免过于认真而顯得唠叨,但这样的学者,才是代表了一个民族精神薪火相传的真正可能。
我曾提过“中德二元”的命题,强调:“中德文化交流是东西文化内部的两种核心子文化的互动,即作为欧洲北方文化的条顿文明与亚洲北方文化的华夏文明之间的交流。”其实质更在于:“中德文化互动是主导性文化间的双向交流,具有重要的范式意义。”[2]但这种二元性概念也不是绝对的,而是具有相对性特征的,譬如我同样想提“中法二元”的概念,因为法国同样在世界文明地图与中外二元关系架构中显得非常重要。这当然也与德、法两国本身在欧洲和西方文化大格局中的位置有关,有的时候比较视域确实更能清晰地勾画出一个基本定位,譬如借用中国现代学术史上一位重要的法国文学史家吴达元(1905—1976)的说法:
近代欧洲文学以英、法、德、意四国的成就为最高。西方文明靠它们维持,靠它们发扬光大。但是,这四国的文学在欧洲的文学史里各有春秋,地位不尽相同。意大利是最先进的国家,第一个接受希腊、罗马的艺术。别的民族还没有完全开化,它已经有了它的文艺复兴时代,产生了不朽的诗人作家。但这两三百年来,它的文坛相当沉寂,好像和希腊、罗马同样感觉疲倦了,需要退休了。德国是后起之秀,它的文学严格地说只有两三百年的历史。两三百年前,除了原始时代的一两部史诗外,还没有伟大的作家,不朽的作品。在十八世纪,德国诗人还在学习着,像小儿学步似的摸索着途径。十八世纪以前,德国文学还没有受到人们的注意,在欧洲文坛的地位比小国文学的高不了多少。它要到十八世纪才有它的黄金时期,要经过了狂飙时代,产生了伟大的歌德,才叫人刮目相看。德国文学虽然一定有光明的前途,可是在历史方面看,它不能不让英、法文学一筹。英、法两国的文学都有悠久的历史,伟大的成就。历史虽然同样悠久,成就虽然同样伟大,性质却不尽相同。十九世纪初年,史大哀勒夫人把欧洲文学分为北方和南方两个传统。北方文学的代表如果是英国和德国,南方的就是意国和法国了———十七世纪以前的意大利和十七世纪以后的法兰西。南方文学和北方文学同样有研究的价值。研究欧洲文学单认识北方的英国文学是不够的,也应当研究南方的法国文学。[3]
读这段出自法文学者兼法国文学史家的文字很有些感慨,因为我大致想不到那代学者居然可以有这样的通识意识和知识水准,这当然应归之于作者清华西洋文学系的求学背景,青年时代的学术训练赋予了他的整体谱系意识和宏观架构能力,再加文学笔法和阔大气象,日后吴达元留法归来,仍执教清华,先在西南联大后归北大,可被视为那代外文学科的代表人物之一。法国文学史的叙述是中国的法文研究的一个重要学域,并且延绵不绝,日后柳鸣九等作为弟子辈承续了这一学统,并编纂出三卷本的《法国文学史》。
钱林森先生作为同代人(他也曾在北外的法语系学习),则开辟出另一个邻近的领域,就是结合比较文学在中国再度复兴之际,继续了中法比较文学,具体说是中法文学关系史的研究。此前已拜读过他相继问世的大作如《中国文学在法国》《法国作家与中国》《光自东方来———法国作家与中国文化》等,那么面对这样一个书名,自然就颇为担心此类著作的通病,因题目的相似性和对理论的相对疏远,往往变成对自己的简单重复,再加上当下中国如此浮躁粗糙的学术制度语境,则更会变本加厉。粗读此书,感觉似未必;待细察之,则又颇为惊讶,很是诧异于钱先生作为一个学者的雄心和耐心,竟然并未被这个时代的风气所真正裹挟,而通过自己的理念坚守,使得中法文学关系史的双向维度在宏观上得以展开。全书共20章,如果除去作为背景的第1—2章,即蒙元世纪的“契丹”追寻和“大汗行纪”、16世纪欧洲对中国的发现,那么从第3章“人文主义作家拉伯雷、蒙田的中国想象与描述”一直写到第20章“18世纪诗人谢尼埃与中国文学的关系”,跨越了六个世纪,不可谓不长,但作为材料来说,确实还是尽可能有自己的发现和组织的,虽然仍不免粗疏的地方,但他似乎是想不断推进自己的研究的,他内心深处是有着自己不变的某种学术标尺的。
具体言之,其优点有三:一是“不简单重复自我,发现新领域”。我曾对钱先生在几本书里的谢阁兰(VictorSegalen,1878—1918)论题做过考察,发现无论是在材料收集还是问题提炼上,都没有简单地重复自我[4];本来以为此书也会涉及,发觉其干脆就截止到18世纪。看此书所附录“中法文化(文学)交流大事记(1245—1808)”,可以知道作者是有一个整体性的历史眼光的。我这里特别要提及他从文学交流史的这个角度来审视对传教士的研究,以及对法国汉学兴起的重视,洵有见地。全书有五章几乎四分之一篇幅讨论马若瑟、白晋、钱德明等人对中国文学、艺术的译介甚至创作,是以往学界关注不够的,且不说像《诗经》《赵氏孤儿》《今古奇观》这样的名作,对马若瑟章回小说《儒交信》、巴若明《孔子诗:自然典则》的发掘,就是很有新意的。但可以补充的是,若按照作者的平等观,则中国的法国学研究也值得重视,因为它可以为我们理解法国文学或文化进入中国提供新的路径和领域。 二是“求取新知补充资源”。尊重学界已有成果,这不仅表现在具体研究的逐步推展,而且表现在对已有成果的更上一层楼。如何才能不简单重复前人的成果,尤其是在具体的专题研究上?這对通史撰作者是极大的挑战。譬如黄嘉略研究就已有许明龙先生的大作,而且钱氏确实很多参考了《黄嘉略与法国早期汉学》一书,但他谈“黄嘉略与中国文学的西渐”还是带上了一些自己的眼光,譬如对黄嘉略《玉娇梨》法译稿的重视,就是很有见地的,因为其重要性倒未必在于黄嘉略是否译出此书,或者弗雷莱如何选择、合作或放弃[5];更在于其牵涉到中国文学和思想进入法国、欧洲的具体语境问题,牵连出雷慕沙翻译《玉娇梨》,歌德提出世界文学概念等重要的学术史、文学史和思想史事件,可以让我们更清晰地把握“蝴蝶效应”的可能轨迹。此外在理论资源和知识学习上,也是在不断汲取新知,譬如新译成汉语的拉赫名著《欧洲形成中的亚洲》就赫然呈现在其参考书目中。这样一种不断求知,不断关注新资源的学术态度是十分难得的,也是一个真正的学者必备的基本素养,舍此则不足论学,毕竟在浩瀚的学术空间面前,对任何一个人都是公平公正的,学术史会做出最客观的评价。叶廷芳先生也是这样的类型,虽然年齿渐长,但却能有面对新知识新理论不断求学的意识,“学然后知不足”,是“真学者”也!
三是“努力尝试求新路径,提出新见解”。钱先生作为一个成名已久的耄耋老者,他并不满足于已有的研究方法和成绩,而是不断思考新问题和新空间,光是思考就已经不易。恕我直言,大多数研究者基本上到了一定程度就会陷入自我重复之中,这和这个大时代大环境有关系,但作为学者没有最基本的学术伦理观的底线捍卫也是问题的根本所在,我们的学统建构还是远未做好;甚至有时连脑袋也是不愿动的,学术被完全地用作“为稻粱谋”的工具,真是十分可叹可悲。请看他在前言中的这段论述:
本卷中法文学交流史(1500—1800)的编写,我们从设定的历史叙述结构起始点出发,以法国的中国形象、汉学和中法文学(文化)“关系”史的文本梳理、解读为重心,致力于将形象、汉学、文学关系融为一体,做跨文化的哲学层面的审视,在广义的文学概念和现代观念体系中思考、探索中法两国文学交流的意义,在跨文化对话视野下和现代世界体系中梳理、描述中法两国文学关系(交流)史。我们所确立的编撰策略、路径和方向是,在“交流史”的史学范畴内追溯并梳理、解析中法文学交流的事实、史实和材料。在努力拥有可信的、充分的、完整的第一手思想素材的基础上,力图运用史的眼光和高度统摄材料的整一性,致力于对16—18世纪中法双向的文化“交流”、文学间的“关系”,以及历史的演变、沿革、发展做总体描述,从而最终揭示出可资今人借鉴、发展民族文学的历史经验和历史规律。本卷文学交流史的写作,同时涉及两种文学史述立场:既把三个世纪以来的中法文学交流的历史视为建立在纯粹史料基础上的客观性的叙述,选择事实、组合事实,努力获致相关史实,也把上述史实视为有关意图或意义的叙事。史实与史述在本著的写作中是一体两面的,既指实际发生的文学文本与事件,又指确定该文本或事件的意义。在此基础上,本书提出中国文学在法国现代思想形成中的基本贡献和意义价值的核心论题。中法文学交流研究的核心论题,建立在中国文化作为文化他者的基本理论假设之上。在法国作家现代思想形成中的自我确证或自我反思、批判的历史进程和意义结构中,通过深入解读中国文学、哲学思想在构建法国人文主义思想、启蒙思想体系中的图式和贡献,我们发现,作为民族文学的中国文学在跨文化交流中的“话语权”问题,事实上最终落实在“交流”或“关系”中:不仅法国文学影响中国现代文学,中国文学也在某种程度上参与了法国作家现代思想的形成。[6]
这段涉及方法论的阐述,非经自己的长期实践和持续思考所不能致。其关于对汉学的重视,对本国文学史理解的思路,以及影响关系的重要性,都是很“有我”的思考。但需要指出的是,我们也要避免进入“单‘双向道’”的一厢情愿的思维中去,毕竟中法文学关系也是在全球性的多元文化谱系图中产生的,发生密切思想和精神关联的未必就是研究者关注的对象国一个而已,譬如法德文学关系同样重要,对中国来说,则中日、中德、中俄,哪个又不重要了?交流史或关系史的研究的高级目标究竟该是什么,这个可能还需进一步思考和讨论。
但瑕不掩瑜,以上这些优点已经使得我不得不格外认真地细读此著,因为此中所包含的一个个体学术生命的恒定价值,以及作为学者的坚持和执着,是使人心生敬意的。因为说实话,就钱先生这个年纪的一代人来说(1930年前后出生,大致算是第三代学者),其实应该算已是退出学术舞台了,很少还有学者仍坚持在一线作战,最典型的当属余英时(1930—)先生,其所树立的学术典范意义是应当承认的。一线与否,在我看来,不是在大学或研究机构在职,而是看其是否还遵循基本的学术规律发表学术论著。而就具体的学域拓展来说,无论是在理论的先进,还是语言工具的运用方面,后来者早已是“崔灏题诗”,譬如孟华教授的中法文学关系研究,尤其是近年主编的“中法文学关系史研究丛书”,不但是相当扎实、厚重的学术奠基工作,而且更呈现出学术薪火世代传续的良好势头。当然不止如此,一些留法归来的新一代学者,譬如黄蓓的谢阁兰研究、车琳的中法文学关系研究,也都各有特色。尽管如此,我以为钱先生仍通过他执着的努力,展现出其老骥在场的存在价值,这是不容易的,也是值得后人尊敬的。
中外文学交流史作为一个较为边缘的史学类型,当然必须遵循历史学研究的基本规则,因为文学世界虽然特殊,但毕竟也不能“遗世而独立”。在一个整体性的全球关系史视域中,我们或可更为清晰地厘清文学地图的方位分寸,确定其诗史互证的价值和意义。就大概念来说,我倾向于以“双边文学交流史”的框架,而非简单的“中外文学交流史”的概念来定位[7],因为前者具有普适性,后者则无,或可为此做出较为有益的注脚。如此,我们来理解中法关系,或探讨中法文学关系,也可获得一个更为开阔的知识和思想史谱系图景,也可确定其更客观与宏大的意义。按照我的观念,则不妨取径“侨易史”而获得一种更为融通的境界。由此就要谈到此书的不足之处,或许有些苛责前辈,但我认为正是这样,才更能显示出锱铢积累、辩难前进的意义来。新式框架的构建显然是远远不够的,或许也是力不从心的,我现在越来越觉得,有时不是我们写少了,而恰恰是写多了,当然多与少是一个相对概念,我想强调的是还是“高质量”问题,我们一定要放下数量,力求“高质”。 “中法二元”关系是一组在亚欧之间,甚至世界文明图上都很重要的二元关系。我曾指出在世界构成中,东西文化关系是基本结构,但在下层级的子文化关系中,亚欧关系是关键,而“华梵德法”则是纵横交错的支柱性构成。这其中包括作为亚洲南北二元的华梵,欧洲南北二元的德法,也包括交错性的关系,即华德、华法;梵德、梵法。四元相交,实际上却是六组二元关系,但超出了简单的“中外”思维,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更为完整的“全球史”图景,但不是简单地就关系论关系,而是通过“关系”去把握全球,既可称为“互动全球史”,更是一份清晰的“侨易全球史”图景。当然这样的说法,并非是说北美、拉美、非洲等不重要,还有更下一级的如英、俄、伊、日等文化不重要,而是相对略次。我们必须有能力来判断文化定位问题,即其在世界文明圈中的占位究竟如何。
为什么要说“世界之三”,就是在东西方文化的二元关系之外,我们怎样才能确定那个在彼此之间构架出的第三维来?我认为应当是某种关系性的东西,有论者已经非常明确地提出了作为中国概念的“关系”可能产生的理论意义[8],但如何将其更进一步资源化和理论化,可能仍需学术上的“精耕细作”。钱先生明确指出:“依托于人类文明交流互补基点上的中法文化和文学关系课题,从根本上来说,是中法哲学观、价值观交流互补的问题,是另一种形式和層面的哲学课题。从这个意义上看,研究中国文化、文学对法国作家、法国文学的影响,说到底,就是研究中国思想、中国哲学精神对他们的影响,必须做哲学层面的审视。”[6]15此诚见道之言,但若仅局限于此一中法二元,仍是未见森林,文明史乃至自然史整体才是哺育人类精神成长的水乳大地和茂密森林,而多重核心型二元关系的交互,才是我们寻道见道的目标所在,通过追寻世界之三,才能够更好地寻三复二,归于元一!如此我们研究文学史,或文学交流史,就绝非简单的一个纸上谈兵的论诗学艺的过程了,其后还是东海西海,寻道一焉的大道长存!
注释
[1][美]L.S.斯塔夫里阿诺斯(LeftenStavrosStavrianos).全球通史———1500年以前的世界(AGlobal HistoryFromPrehistorytothe21stCentury)[J].吴象婴等译.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8:55.
[2]“中德文化丛书”封底[A].载叶隽.中德文化关系评论集[C].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8.
[3]吴达元.序言(1944年)[A].载吴达元编著.法国文学史(上册)[C].上海:商务印书馆,1946:1—2。此处引自民国丛书第四编,上海书店版。
[4]叶隽.谢阁兰的意义[J].读书,2011(10).
[5]钱林森.中外文学交流史·中国—法国卷[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15:164—165.
[6]钱林森.前言[A].载钱林森.中外文学交流史·中国—法国卷[C].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15:14.
[7]可参见叶隽.“双边文学关系”的研究范式问题———兼论中外文学关系研究的核心问题.载跨文化对话(第26辑)[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0:339—344.
[8]秦亚青.关系与过程: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的文化建构[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
钱林森教授的一颗赤子之心,是我素来十分敬重的。与这代老先生的相交,大致有些隔代结缘的感觉,往往能更多地超越世俗的功利标准而立足于学术本位。虽然他有时未免过于认真而顯得唠叨,但这样的学者,才是代表了一个民族精神薪火相传的真正可能。
我曾提过“中德二元”的命题,强调:“中德文化交流是东西文化内部的两种核心子文化的互动,即作为欧洲北方文化的条顿文明与亚洲北方文化的华夏文明之间的交流。”其实质更在于:“中德文化互动是主导性文化间的双向交流,具有重要的范式意义。”[2]但这种二元性概念也不是绝对的,而是具有相对性特征的,譬如我同样想提“中法二元”的概念,因为法国同样在世界文明地图与中外二元关系架构中显得非常重要。这当然也与德、法两国本身在欧洲和西方文化大格局中的位置有关,有的时候比较视域确实更能清晰地勾画出一个基本定位,譬如借用中国现代学术史上一位重要的法国文学史家吴达元(1905—1976)的说法:
近代欧洲文学以英、法、德、意四国的成就为最高。西方文明靠它们维持,靠它们发扬光大。但是,这四国的文学在欧洲的文学史里各有春秋,地位不尽相同。意大利是最先进的国家,第一个接受希腊、罗马的艺术。别的民族还没有完全开化,它已经有了它的文艺复兴时代,产生了不朽的诗人作家。但这两三百年来,它的文坛相当沉寂,好像和希腊、罗马同样感觉疲倦了,需要退休了。德国是后起之秀,它的文学严格地说只有两三百年的历史。两三百年前,除了原始时代的一两部史诗外,还没有伟大的作家,不朽的作品。在十八世纪,德国诗人还在学习着,像小儿学步似的摸索着途径。十八世纪以前,德国文学还没有受到人们的注意,在欧洲文坛的地位比小国文学的高不了多少。它要到十八世纪才有它的黄金时期,要经过了狂飙时代,产生了伟大的歌德,才叫人刮目相看。德国文学虽然一定有光明的前途,可是在历史方面看,它不能不让英、法文学一筹。英、法两国的文学都有悠久的历史,伟大的成就。历史虽然同样悠久,成就虽然同样伟大,性质却不尽相同。十九世纪初年,史大哀勒夫人把欧洲文学分为北方和南方两个传统。北方文学的代表如果是英国和德国,南方的就是意国和法国了———十七世纪以前的意大利和十七世纪以后的法兰西。南方文学和北方文学同样有研究的价值。研究欧洲文学单认识北方的英国文学是不够的,也应当研究南方的法国文学。[3]
读这段出自法文学者兼法国文学史家的文字很有些感慨,因为我大致想不到那代学者居然可以有这样的通识意识和知识水准,这当然应归之于作者清华西洋文学系的求学背景,青年时代的学术训练赋予了他的整体谱系意识和宏观架构能力,再加文学笔法和阔大气象,日后吴达元留法归来,仍执教清华,先在西南联大后归北大,可被视为那代外文学科的代表人物之一。法国文学史的叙述是中国的法文研究的一个重要学域,并且延绵不绝,日后柳鸣九等作为弟子辈承续了这一学统,并编纂出三卷本的《法国文学史》。
钱林森先生作为同代人(他也曾在北外的法语系学习),则开辟出另一个邻近的领域,就是结合比较文学在中国再度复兴之际,继续了中法比较文学,具体说是中法文学关系史的研究。此前已拜读过他相继问世的大作如《中国文学在法国》《法国作家与中国》《光自东方来———法国作家与中国文化》等,那么面对这样一个书名,自然就颇为担心此类著作的通病,因题目的相似性和对理论的相对疏远,往往变成对自己的简单重复,再加上当下中国如此浮躁粗糙的学术制度语境,则更会变本加厉。粗读此书,感觉似未必;待细察之,则又颇为惊讶,很是诧异于钱先生作为一个学者的雄心和耐心,竟然并未被这个时代的风气所真正裹挟,而通过自己的理念坚守,使得中法文学关系史的双向维度在宏观上得以展开。全书共20章,如果除去作为背景的第1—2章,即蒙元世纪的“契丹”追寻和“大汗行纪”、16世纪欧洲对中国的发现,那么从第3章“人文主义作家拉伯雷、蒙田的中国想象与描述”一直写到第20章“18世纪诗人谢尼埃与中国文学的关系”,跨越了六个世纪,不可谓不长,但作为材料来说,确实还是尽可能有自己的发现和组织的,虽然仍不免粗疏的地方,但他似乎是想不断推进自己的研究的,他内心深处是有着自己不变的某种学术标尺的。
具体言之,其优点有三:一是“不简单重复自我,发现新领域”。我曾对钱先生在几本书里的谢阁兰(VictorSegalen,1878—1918)论题做过考察,发现无论是在材料收集还是问题提炼上,都没有简单地重复自我[4];本来以为此书也会涉及,发觉其干脆就截止到18世纪。看此书所附录“中法文化(文学)交流大事记(1245—1808)”,可以知道作者是有一个整体性的历史眼光的。我这里特别要提及他从文学交流史的这个角度来审视对传教士的研究,以及对法国汉学兴起的重视,洵有见地。全书有五章几乎四分之一篇幅讨论马若瑟、白晋、钱德明等人对中国文学、艺术的译介甚至创作,是以往学界关注不够的,且不说像《诗经》《赵氏孤儿》《今古奇观》这样的名作,对马若瑟章回小说《儒交信》、巴若明《孔子诗:自然典则》的发掘,就是很有新意的。但可以补充的是,若按照作者的平等观,则中国的法国学研究也值得重视,因为它可以为我们理解法国文学或文化进入中国提供新的路径和领域。 二是“求取新知补充资源”。尊重学界已有成果,这不仅表现在具体研究的逐步推展,而且表现在对已有成果的更上一层楼。如何才能不简单重复前人的成果,尤其是在具体的专题研究上?這对通史撰作者是极大的挑战。譬如黄嘉略研究就已有许明龙先生的大作,而且钱氏确实很多参考了《黄嘉略与法国早期汉学》一书,但他谈“黄嘉略与中国文学的西渐”还是带上了一些自己的眼光,譬如对黄嘉略《玉娇梨》法译稿的重视,就是很有见地的,因为其重要性倒未必在于黄嘉略是否译出此书,或者弗雷莱如何选择、合作或放弃[5];更在于其牵涉到中国文学和思想进入法国、欧洲的具体语境问题,牵连出雷慕沙翻译《玉娇梨》,歌德提出世界文学概念等重要的学术史、文学史和思想史事件,可以让我们更清晰地把握“蝴蝶效应”的可能轨迹。此外在理论资源和知识学习上,也是在不断汲取新知,譬如新译成汉语的拉赫名著《欧洲形成中的亚洲》就赫然呈现在其参考书目中。这样一种不断求知,不断关注新资源的学术态度是十分难得的,也是一个真正的学者必备的基本素养,舍此则不足论学,毕竟在浩瀚的学术空间面前,对任何一个人都是公平公正的,学术史会做出最客观的评价。叶廷芳先生也是这样的类型,虽然年齿渐长,但却能有面对新知识新理论不断求学的意识,“学然后知不足”,是“真学者”也!
三是“努力尝试求新路径,提出新见解”。钱先生作为一个成名已久的耄耋老者,他并不满足于已有的研究方法和成绩,而是不断思考新问题和新空间,光是思考就已经不易。恕我直言,大多数研究者基本上到了一定程度就会陷入自我重复之中,这和这个大时代大环境有关系,但作为学者没有最基本的学术伦理观的底线捍卫也是问题的根本所在,我们的学统建构还是远未做好;甚至有时连脑袋也是不愿动的,学术被完全地用作“为稻粱谋”的工具,真是十分可叹可悲。请看他在前言中的这段论述:
本卷中法文学交流史(1500—1800)的编写,我们从设定的历史叙述结构起始点出发,以法国的中国形象、汉学和中法文学(文化)“关系”史的文本梳理、解读为重心,致力于将形象、汉学、文学关系融为一体,做跨文化的哲学层面的审视,在广义的文学概念和现代观念体系中思考、探索中法两国文学交流的意义,在跨文化对话视野下和现代世界体系中梳理、描述中法两国文学关系(交流)史。我们所确立的编撰策略、路径和方向是,在“交流史”的史学范畴内追溯并梳理、解析中法文学交流的事实、史实和材料。在努力拥有可信的、充分的、完整的第一手思想素材的基础上,力图运用史的眼光和高度统摄材料的整一性,致力于对16—18世纪中法双向的文化“交流”、文学间的“关系”,以及历史的演变、沿革、发展做总体描述,从而最终揭示出可资今人借鉴、发展民族文学的历史经验和历史规律。本卷文学交流史的写作,同时涉及两种文学史述立场:既把三个世纪以来的中法文学交流的历史视为建立在纯粹史料基础上的客观性的叙述,选择事实、组合事实,努力获致相关史实,也把上述史实视为有关意图或意义的叙事。史实与史述在本著的写作中是一体两面的,既指实际发生的文学文本与事件,又指确定该文本或事件的意义。在此基础上,本书提出中国文学在法国现代思想形成中的基本贡献和意义价值的核心论题。中法文学交流研究的核心论题,建立在中国文化作为文化他者的基本理论假设之上。在法国作家现代思想形成中的自我确证或自我反思、批判的历史进程和意义结构中,通过深入解读中国文学、哲学思想在构建法国人文主义思想、启蒙思想体系中的图式和贡献,我们发现,作为民族文学的中国文学在跨文化交流中的“话语权”问题,事实上最终落实在“交流”或“关系”中:不仅法国文学影响中国现代文学,中国文学也在某种程度上参与了法国作家现代思想的形成。[6]
这段涉及方法论的阐述,非经自己的长期实践和持续思考所不能致。其关于对汉学的重视,对本国文学史理解的思路,以及影响关系的重要性,都是很“有我”的思考。但需要指出的是,我们也要避免进入“单‘双向道’”的一厢情愿的思维中去,毕竟中法文学关系也是在全球性的多元文化谱系图中产生的,发生密切思想和精神关联的未必就是研究者关注的对象国一个而已,譬如法德文学关系同样重要,对中国来说,则中日、中德、中俄,哪个又不重要了?交流史或关系史的研究的高级目标究竟该是什么,这个可能还需进一步思考和讨论。
但瑕不掩瑜,以上这些优点已经使得我不得不格外认真地细读此著,因为此中所包含的一个个体学术生命的恒定价值,以及作为学者的坚持和执着,是使人心生敬意的。因为说实话,就钱先生这个年纪的一代人来说(1930年前后出生,大致算是第三代学者),其实应该算已是退出学术舞台了,很少还有学者仍坚持在一线作战,最典型的当属余英时(1930—)先生,其所树立的学术典范意义是应当承认的。一线与否,在我看来,不是在大学或研究机构在职,而是看其是否还遵循基本的学术规律发表学术论著。而就具体的学域拓展来说,无论是在理论的先进,还是语言工具的运用方面,后来者早已是“崔灏题诗”,譬如孟华教授的中法文学关系研究,尤其是近年主编的“中法文学关系史研究丛书”,不但是相当扎实、厚重的学术奠基工作,而且更呈现出学术薪火世代传续的良好势头。当然不止如此,一些留法归来的新一代学者,譬如黄蓓的谢阁兰研究、车琳的中法文学关系研究,也都各有特色。尽管如此,我以为钱先生仍通过他执着的努力,展现出其老骥在场的存在价值,这是不容易的,也是值得后人尊敬的。
中外文学交流史作为一个较为边缘的史学类型,当然必须遵循历史学研究的基本规则,因为文学世界虽然特殊,但毕竟也不能“遗世而独立”。在一个整体性的全球关系史视域中,我们或可更为清晰地厘清文学地图的方位分寸,确定其诗史互证的价值和意义。就大概念来说,我倾向于以“双边文学交流史”的框架,而非简单的“中外文学交流史”的概念来定位[7],因为前者具有普适性,后者则无,或可为此做出较为有益的注脚。如此,我们来理解中法关系,或探讨中法文学关系,也可获得一个更为开阔的知识和思想史谱系图景,也可确定其更客观与宏大的意义。按照我的观念,则不妨取径“侨易史”而获得一种更为融通的境界。由此就要谈到此书的不足之处,或许有些苛责前辈,但我认为正是这样,才更能显示出锱铢积累、辩难前进的意义来。新式框架的构建显然是远远不够的,或许也是力不从心的,我现在越来越觉得,有时不是我们写少了,而恰恰是写多了,当然多与少是一个相对概念,我想强调的是还是“高质量”问题,我们一定要放下数量,力求“高质”。 “中法二元”关系是一组在亚欧之间,甚至世界文明图上都很重要的二元关系。我曾指出在世界构成中,东西文化关系是基本结构,但在下层级的子文化关系中,亚欧关系是关键,而“华梵德法”则是纵横交错的支柱性构成。这其中包括作为亚洲南北二元的华梵,欧洲南北二元的德法,也包括交错性的关系,即华德、华法;梵德、梵法。四元相交,实际上却是六组二元关系,但超出了简单的“中外”思维,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更为完整的“全球史”图景,但不是简单地就关系论关系,而是通过“关系”去把握全球,既可称为“互动全球史”,更是一份清晰的“侨易全球史”图景。当然这样的说法,并非是说北美、拉美、非洲等不重要,还有更下一级的如英、俄、伊、日等文化不重要,而是相对略次。我们必须有能力来判断文化定位问题,即其在世界文明圈中的占位究竟如何。
为什么要说“世界之三”,就是在东西方文化的二元关系之外,我们怎样才能确定那个在彼此之间构架出的第三维来?我认为应当是某种关系性的东西,有论者已经非常明确地提出了作为中国概念的“关系”可能产生的理论意义[8],但如何将其更进一步资源化和理论化,可能仍需学术上的“精耕细作”。钱先生明确指出:“依托于人类文明交流互补基点上的中法文化和文学关系课题,从根本上来说,是中法哲学观、价值观交流互补的问题,是另一种形式和層面的哲学课题。从这个意义上看,研究中国文化、文学对法国作家、法国文学的影响,说到底,就是研究中国思想、中国哲学精神对他们的影响,必须做哲学层面的审视。”[6]15此诚见道之言,但若仅局限于此一中法二元,仍是未见森林,文明史乃至自然史整体才是哺育人类精神成长的水乳大地和茂密森林,而多重核心型二元关系的交互,才是我们寻道见道的目标所在,通过追寻世界之三,才能够更好地寻三复二,归于元一!如此我们研究文学史,或文学交流史,就绝非简单的一个纸上谈兵的论诗学艺的过程了,其后还是东海西海,寻道一焉的大道长存!
注释
[1][美]L.S.斯塔夫里阿诺斯(LeftenStavrosStavrianos).全球通史———1500年以前的世界(AGlobal HistoryFromPrehistorytothe21stCentury)[J].吴象婴等译.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8:55.
[2]“中德文化丛书”封底[A].载叶隽.中德文化关系评论集[C].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8.
[3]吴达元.序言(1944年)[A].载吴达元编著.法国文学史(上册)[C].上海:商务印书馆,1946:1—2。此处引自民国丛书第四编,上海书店版。
[4]叶隽.谢阁兰的意义[J].读书,2011(10).
[5]钱林森.中外文学交流史·中国—法国卷[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15:164—165.
[6]钱林森.前言[A].载钱林森.中外文学交流史·中国—法国卷[C].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15:14.
[7]可参见叶隽.“双边文学关系”的研究范式问题———兼论中外文学关系研究的核心问题.载跨文化对话(第26辑)[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0:339—344.
[8]秦亚青.关系与过程: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的文化建构[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