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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父权制的社会背景下,女性一直处于性别歧视与压制中,不仅在社会权利结构中处于附属地位,且深受性别角色刻板印象的控制,丧失了自己的价值体系。女性主义将女性从这种权利压迫中解放出来,并将这种理论与社会工作相结合,增强了妇女的权利意识以及从女性这个特殊群里利益出发,真正为女性谋福祉。
关键词:父权制;女性主义;传统批判;社会工作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4)09-0032-02
女性主义的产生被视为人类两性关系发展历史上的一次革命,女性主义的深刻洞见不仅颠覆了传统社会对女性自身的偏见、歧视和刻板印象,而且进一步引发了对男性、家庭和社会的革命性反思。1970至1980年代开始,社会工作者将女性主义观点应用到实务工作中,从而产生了女性主义社会工作。
一、女性主义理论产生背景
“定义和区分女人的参照物是男人,而定义和区分男人的参照物却不是女人。她是附属的人,是同主要者相对立的次要者。他是主体、是绝对,而她则是他者。”[1]这是西蒙娜·德·波伏娃在其著作《第二性》中的一段表述。她认为性别是后天制约的,而不是天生自然而成的,女性被视为“他者”,其地位是因男性主体的关系来定位的。
这种观点的产生背景是社会中的父权结构,其是一种男性占统治地位的两性不平等的制度。父权制构建了这样一种社会:在社会中的各个领域,男性都享有绝对的统治地位。这种统治地位表现在男性享有更多的资源、财富,职业上,管理层大多被男性占据,家庭中,女性与孩童是男性的附属品,男性享有绝对的话语权。父权制社会建构了男性特质占主导地位的文化建构,形成了性别角色的刻板印象,这是对女性权利的一种限制和剥夺。女性经验在男性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中被压制、扭曲,她们努力成为社会性别角色所期待的那种形象。传统文化总是将好的、正常的同男性和男性气质相联系,将相反的含义赋予女性,从而使女性成为偏离主流社会文化规范的人,造成女性的边缘化。[1]
在这样一种社会背景下,女权主义随着西方女权运动——要求女性与男性具有同等的权利的兴起应运而生,女权主义既是一种社会运动,也是一种社会思潮。女性开始反思和批判社会中的两性不平等问题,关注女性特有的需要和权力,最终形成以女性为核心的思想价值系统。
二、女性主义社会工作理论
女性主义流派众多,一般分为自由主义女性主义、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以及激进主义女性主义。
(一)自由主义女性主义与社会工作。
自由主义女性主义认为女性因其性别在受教育、就业、参政等方面遭受了不平等的对待,而这种不平等对待的根源在于,社会化中的文化制约及社会结构剥夺了女性的发展机会。自由主义女性主义鼓励女性利用资源实现自身潜能,对社会结构没有根本性的批判,而是着力于为女性争取到与男性同等的机会与资源。社会工作中的个案工作关注案主自身,与此相呼应,在救难解困时更多地关注与案主个人的境况和选择,而忽视了其所处的特定的政治权力结构。
(二)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与社会工作。
它源于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的分析,认为女性受压迫的原因与她们从事的那些维持人类再生产的无报酬劳动有关。虽然无报酬劳动与有酬劳动一样重要,但它却导致了父权制和阶级结构对妇女的压迫,因此只有重新界定妇女劳动的报酬和价值的衡量方式才能改变社会结构。从社会主义女性主义对社会工作的影响看,社会主义女性主义在思考两性的主流关系时,重视其中的社会建构及互动的本质,而不是强调性别差异的生理基础。
(三)激进女性主义与社会工作。
激进女性主义已经开始对社会权力结构存在的合理性有了深刻的反思和批判。父权制开始作为男性用来统治这个世界的一套话语体系,在女性主义话语中被广泛讨论。在第二次女性主义浪潮中,激进女性主义的“个人的即政治的”口号,对人们被父权制度结构形塑了的思想形成了强烈冲击。社会工作中另一条主线,社区工作一直着力于从政策、制度层面呼吁改变弱势族群的境况,并极为注重社区的融合及凝聚力,强调发展社区组织,将组织起来的力量指向资源分配不公的社会制度。
三、当女性主义遇上社会工作
社会工作注重的是弱势群体,女性主义关注的是边缘群体,故女性主义与社会工作的结合并非偶然。某些敏锐的女性发现我们过去构建的一切理论都是“以男性为中心的”,部分社会工作者也进行了类似的反思,她们认为社会工作的各种模式都是以男性的语言和思维方式进行工作的,女性的声音却被男性主导的视角被压抑了,于是人们开始要求从另外一个视角来重新界定社会工作。[1]
(一)女性主义对传统社会工作的批判。
1.传统社会工作的社会工作者。
长期以来,社会工作被界定为一种“男性的职业”,在这个工作领域中,男性一直是缺席的。原因在于由于社会工作本身具有照顾性和服务性,而性别角色的刻板印象认为这些符合女性气质。于是社会工作被认为是女性“自然天职”的角色延伸,有90%的社会工作者都为女性。虽然社会工作者大多为女性,但这仅仅是指基层的社会工作者,而管理层人员基本都为男性。其弊端将在后面论述。
2.传统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
一些人认为,男性对于女性和儿童的问题没有什么兴趣,因此,在社会工作中,讨论男性纯粹是浪费时间和资源。女性工作者从不怀疑不把男人列为服务对象的正确性。社会工作专业本身已陷入男权文化结构的窠臼,女性气质受到贬损。一直以来,描述男性气质的语言都是强壮、自信、坚强等词汇,而女性气质的描述词汇大多是柔弱、敏感和缺乏安全感等。人们通常认为女性似乎更容易产生社会问题,更需要接受服务与照顾,于是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大多数是女性。
3.传统社会工作对女性需求的忽视。
虽然社会工作者的管理层人员基本都为男性。女性并没有直接控制社会工作。意见决断以及政策制定牢牢掌握在男性手中。但正是由于此,首先,传统的社会工作服务都是从男性视角出发,将男性的价值泛化到女性身上,以男性的论述作为女性特殊的经验准绳。忽视了女性群体的需求,漠视女性的权力与价值。其次,传统的社会工作重视家庭的整合性和统一性,妇女被混合在家庭、儿童以及老人群体中享受福利服务。如此妇女没有作为一个处于不利环境的弱势群体被建构,其权利受害的现象也未能引起男性主流社会的重视。于是,传统的社会工作者在介入女性问题分析时,不是流于个人化,就是过于功能性。[1] (二)女性主义社会工作的定义与价值观。
英国学者Lena Dominelli 曾将女性主义社会工作定义为:女性主义社会工作为一种社会工作实务的形式,其将女性的世界经验当作分析的起点,以连接女性特殊的需求,创造“案主”与工作者之间的平等关系,处理结构的不平等,全面满足女性特殊的需求和处理女性复杂的生活——包括许多紧张和各种影响女性的压迫形式。[2]
1.唤醒女性的反歧视、反压迫意识。
林则徐被称为开眼看世界第一人,因其让当时的中国人民在清政府闭关锁国的政策下了解西方世界,意识到中国的落后闭塞,在思想上觉醒。而女性主义工作者充当了林则徐的角色,让女性意识到在男权制度下,意识到自己的被压迫地位,以及女性群里长期以来受性别角色刻板印象的影响,已经失去了属于自己的思想价值系统。社会工作的重点旨在增进女性的自我认同,重新评定女性的自我价值。让她们看到自己的真实处境,以帮助她们觉醒。只有唤醒了女性的反歧视、反压迫意识,才能使她们主动作出行动以改变她们在社会中附属于男性的从属地位。
2.女性赋权。
赋权的目标,在于通过削弱影响个体决定权、行动权的社会性或个体障碍,通过增强个体运用权力的能力与自信,或者通过从环境中向个体注入一定的权力等方式,去帮助案主获得对自己生活的决定权与行动权。[2]
女性赋权的过程就是帮助女性获得权利感以及给其生活带来控制力过程。社会工作者要在服务过程中不断给服务对象以被尊重、被平等对待的感觉,发掘案主自身优势,用鼓励性的话语,使案主增强自信心,帮助案主相信改变的能力在于自己,协助案主产生自我概念、尊严感及能力感。
3.促进组织结构变迁及挑战现有的社会建制。
女性社会问题的根源来自于男权结构,只有对该结构作出挑战,才能从实质根本上解决女性社会问题,改变女性处境。而个案工作的社会工作方法很难影响到制度层面,因此需通过团体的社会行动以及各种资源的整合,挑战公共政策与法律法规对女性的限制,并通过倡导与实践平等的社会关系来改变现有的社会建制。社会建构论认为,身份认同和包含着权力的话语都是被建构出来,为一定的利益群体服务的。社会发展需要的是从社会制度着手改变结构性的不公,从最根本上的反抗开始。建立社会工作自己的“社会气质”。[2]
四、女性主义对社会工作的贡献之我见
父权制建构的意识观念根深蒂固于每一个人的思想之中,而女性主义却开天辟地的对此提出了质疑与挑战,它对抗的是强有力的男权制社会结构,对抗的是占有社会中大部分财富与权力的男性集合体。但女性主义的最终目标却恰恰不是真正推翻男权统治并取而代之,这样只能创建一个与男权统治无本质差别的女权统治,而如此一来,社会到底是进步还是倒退了?是否又回到了母系社会的时代?女性主义将其最终目标定格在了突破性别的二元对立,寻求男女的性别平等,谋求两性和谐,共同发展。
传统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虽然大部分为女性,但却并没有对女性社会问题的解决产生实质性与根本性的效果,原因在于其“就事论事”,孤立的解决个案问题,而没有将女性的个人苦难与无法诉说的悲哀与其在社会中的位置与地位联系起来,从宏观上解决这种女性社会问题,为女性带来福祉。女性主义社会工作者首次将女性困扰的根源定义为女性的社会位置和角色,通过寻找女性共有的元素,在女性间架起桥梁,从而发现了女性共有的问题源于社会结构的诟病,以从本质上为女性提供特殊需要的服务。
女性主义使社会工作对社会工作的另一贡献是,它将服务对象并没有停留在女性这一独特群体身上,而是延伸到了男性、儿童、成年人、罪犯以及家庭等相关领域,这不仅是对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范围的扩宽,更是对社会工作理论视野、实务领域及专业方法的扩展。
女性主义通过对传统社会工作的批判,对其专业性进行了重塑。在将性别关系放进社会工作的版图、挑战现存社会工作的定义、并将它重新调整到更为平权的方向上,女性主义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女性主义社会工作给社会工作实务带来了全新的视野,给社会工作实务指明了一个新的方向。
参考文献:
[1][法]西蒙娜·德·波伏娃著,陶铁柱译.第二性[M].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1998.
[2]祝平燕,夏玉珍.性别社会学[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3]何艳婷.女性主义社会工作的渊源和发展——对传统的评判及其专业性的重塑[J].社会工作理论探讨,2010,(7).
[4]周永新.社会工作学新论[M].香港:商务印书馆,1998.
[5][英]Lena Dominelli著,王瑞鸿、张宇莲、李太斌译.女性主义社会工作——理论和实务[M].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7.
[6][英]Malcolm Payne著,何雪松、张宇莲、程福财、丁慧敏译.现代社会工作理论[M].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5.
[7]方刚.性别多元:理论与实务研究[M].台湾万有出版社,2012.
作者简介:
孟天放(1990-),女,北京人,云南民族大学社会学专业2013级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文学社会学。
关键词:父权制;女性主义;传统批判;社会工作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4)09-0032-02
女性主义的产生被视为人类两性关系发展历史上的一次革命,女性主义的深刻洞见不仅颠覆了传统社会对女性自身的偏见、歧视和刻板印象,而且进一步引发了对男性、家庭和社会的革命性反思。1970至1980年代开始,社会工作者将女性主义观点应用到实务工作中,从而产生了女性主义社会工作。
一、女性主义理论产生背景
“定义和区分女人的参照物是男人,而定义和区分男人的参照物却不是女人。她是附属的人,是同主要者相对立的次要者。他是主体、是绝对,而她则是他者。”[1]这是西蒙娜·德·波伏娃在其著作《第二性》中的一段表述。她认为性别是后天制约的,而不是天生自然而成的,女性被视为“他者”,其地位是因男性主体的关系来定位的。
这种观点的产生背景是社会中的父权结构,其是一种男性占统治地位的两性不平等的制度。父权制构建了这样一种社会:在社会中的各个领域,男性都享有绝对的统治地位。这种统治地位表现在男性享有更多的资源、财富,职业上,管理层大多被男性占据,家庭中,女性与孩童是男性的附属品,男性享有绝对的话语权。父权制社会建构了男性特质占主导地位的文化建构,形成了性别角色的刻板印象,这是对女性权利的一种限制和剥夺。女性经验在男性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中被压制、扭曲,她们努力成为社会性别角色所期待的那种形象。传统文化总是将好的、正常的同男性和男性气质相联系,将相反的含义赋予女性,从而使女性成为偏离主流社会文化规范的人,造成女性的边缘化。[1]
在这样一种社会背景下,女权主义随着西方女权运动——要求女性与男性具有同等的权利的兴起应运而生,女权主义既是一种社会运动,也是一种社会思潮。女性开始反思和批判社会中的两性不平等问题,关注女性特有的需要和权力,最终形成以女性为核心的思想价值系统。
二、女性主义社会工作理论
女性主义流派众多,一般分为自由主义女性主义、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以及激进主义女性主义。
(一)自由主义女性主义与社会工作。
自由主义女性主义认为女性因其性别在受教育、就业、参政等方面遭受了不平等的对待,而这种不平等对待的根源在于,社会化中的文化制约及社会结构剥夺了女性的发展机会。自由主义女性主义鼓励女性利用资源实现自身潜能,对社会结构没有根本性的批判,而是着力于为女性争取到与男性同等的机会与资源。社会工作中的个案工作关注案主自身,与此相呼应,在救难解困时更多地关注与案主个人的境况和选择,而忽视了其所处的特定的政治权力结构。
(二)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与社会工作。
它源于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的分析,认为女性受压迫的原因与她们从事的那些维持人类再生产的无报酬劳动有关。虽然无报酬劳动与有酬劳动一样重要,但它却导致了父权制和阶级结构对妇女的压迫,因此只有重新界定妇女劳动的报酬和价值的衡量方式才能改变社会结构。从社会主义女性主义对社会工作的影响看,社会主义女性主义在思考两性的主流关系时,重视其中的社会建构及互动的本质,而不是强调性别差异的生理基础。
(三)激进女性主义与社会工作。
激进女性主义已经开始对社会权力结构存在的合理性有了深刻的反思和批判。父权制开始作为男性用来统治这个世界的一套话语体系,在女性主义话语中被广泛讨论。在第二次女性主义浪潮中,激进女性主义的“个人的即政治的”口号,对人们被父权制度结构形塑了的思想形成了强烈冲击。社会工作中另一条主线,社区工作一直着力于从政策、制度层面呼吁改变弱势族群的境况,并极为注重社区的融合及凝聚力,强调发展社区组织,将组织起来的力量指向资源分配不公的社会制度。
三、当女性主义遇上社会工作
社会工作注重的是弱势群体,女性主义关注的是边缘群体,故女性主义与社会工作的结合并非偶然。某些敏锐的女性发现我们过去构建的一切理论都是“以男性为中心的”,部分社会工作者也进行了类似的反思,她们认为社会工作的各种模式都是以男性的语言和思维方式进行工作的,女性的声音却被男性主导的视角被压抑了,于是人们开始要求从另外一个视角来重新界定社会工作。[1]
(一)女性主义对传统社会工作的批判。
1.传统社会工作的社会工作者。
长期以来,社会工作被界定为一种“男性的职业”,在这个工作领域中,男性一直是缺席的。原因在于由于社会工作本身具有照顾性和服务性,而性别角色的刻板印象认为这些符合女性气质。于是社会工作被认为是女性“自然天职”的角色延伸,有90%的社会工作者都为女性。虽然社会工作者大多为女性,但这仅仅是指基层的社会工作者,而管理层人员基本都为男性。其弊端将在后面论述。
2.传统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
一些人认为,男性对于女性和儿童的问题没有什么兴趣,因此,在社会工作中,讨论男性纯粹是浪费时间和资源。女性工作者从不怀疑不把男人列为服务对象的正确性。社会工作专业本身已陷入男权文化结构的窠臼,女性气质受到贬损。一直以来,描述男性气质的语言都是强壮、自信、坚强等词汇,而女性气质的描述词汇大多是柔弱、敏感和缺乏安全感等。人们通常认为女性似乎更容易产生社会问题,更需要接受服务与照顾,于是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大多数是女性。
3.传统社会工作对女性需求的忽视。
虽然社会工作者的管理层人员基本都为男性。女性并没有直接控制社会工作。意见决断以及政策制定牢牢掌握在男性手中。但正是由于此,首先,传统的社会工作服务都是从男性视角出发,将男性的价值泛化到女性身上,以男性的论述作为女性特殊的经验准绳。忽视了女性群体的需求,漠视女性的权力与价值。其次,传统的社会工作重视家庭的整合性和统一性,妇女被混合在家庭、儿童以及老人群体中享受福利服务。如此妇女没有作为一个处于不利环境的弱势群体被建构,其权利受害的现象也未能引起男性主流社会的重视。于是,传统的社会工作者在介入女性问题分析时,不是流于个人化,就是过于功能性。[1] (二)女性主义社会工作的定义与价值观。
英国学者Lena Dominelli 曾将女性主义社会工作定义为:女性主义社会工作为一种社会工作实务的形式,其将女性的世界经验当作分析的起点,以连接女性特殊的需求,创造“案主”与工作者之间的平等关系,处理结构的不平等,全面满足女性特殊的需求和处理女性复杂的生活——包括许多紧张和各种影响女性的压迫形式。[2]
1.唤醒女性的反歧视、反压迫意识。
林则徐被称为开眼看世界第一人,因其让当时的中国人民在清政府闭关锁国的政策下了解西方世界,意识到中国的落后闭塞,在思想上觉醒。而女性主义工作者充当了林则徐的角色,让女性意识到在男权制度下,意识到自己的被压迫地位,以及女性群里长期以来受性别角色刻板印象的影响,已经失去了属于自己的思想价值系统。社会工作的重点旨在增进女性的自我认同,重新评定女性的自我价值。让她们看到自己的真实处境,以帮助她们觉醒。只有唤醒了女性的反歧视、反压迫意识,才能使她们主动作出行动以改变她们在社会中附属于男性的从属地位。
2.女性赋权。
赋权的目标,在于通过削弱影响个体决定权、行动权的社会性或个体障碍,通过增强个体运用权力的能力与自信,或者通过从环境中向个体注入一定的权力等方式,去帮助案主获得对自己生活的决定权与行动权。[2]
女性赋权的过程就是帮助女性获得权利感以及给其生活带来控制力过程。社会工作者要在服务过程中不断给服务对象以被尊重、被平等对待的感觉,发掘案主自身优势,用鼓励性的话语,使案主增强自信心,帮助案主相信改变的能力在于自己,协助案主产生自我概念、尊严感及能力感。
3.促进组织结构变迁及挑战现有的社会建制。
女性社会问题的根源来自于男权结构,只有对该结构作出挑战,才能从实质根本上解决女性社会问题,改变女性处境。而个案工作的社会工作方法很难影响到制度层面,因此需通过团体的社会行动以及各种资源的整合,挑战公共政策与法律法规对女性的限制,并通过倡导与实践平等的社会关系来改变现有的社会建制。社会建构论认为,身份认同和包含着权力的话语都是被建构出来,为一定的利益群体服务的。社会发展需要的是从社会制度着手改变结构性的不公,从最根本上的反抗开始。建立社会工作自己的“社会气质”。[2]
四、女性主义对社会工作的贡献之我见
父权制建构的意识观念根深蒂固于每一个人的思想之中,而女性主义却开天辟地的对此提出了质疑与挑战,它对抗的是强有力的男权制社会结构,对抗的是占有社会中大部分财富与权力的男性集合体。但女性主义的最终目标却恰恰不是真正推翻男权统治并取而代之,这样只能创建一个与男权统治无本质差别的女权统治,而如此一来,社会到底是进步还是倒退了?是否又回到了母系社会的时代?女性主义将其最终目标定格在了突破性别的二元对立,寻求男女的性别平等,谋求两性和谐,共同发展。
传统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虽然大部分为女性,但却并没有对女性社会问题的解决产生实质性与根本性的效果,原因在于其“就事论事”,孤立的解决个案问题,而没有将女性的个人苦难与无法诉说的悲哀与其在社会中的位置与地位联系起来,从宏观上解决这种女性社会问题,为女性带来福祉。女性主义社会工作者首次将女性困扰的根源定义为女性的社会位置和角色,通过寻找女性共有的元素,在女性间架起桥梁,从而发现了女性共有的问题源于社会结构的诟病,以从本质上为女性提供特殊需要的服务。
女性主义使社会工作对社会工作的另一贡献是,它将服务对象并没有停留在女性这一独特群体身上,而是延伸到了男性、儿童、成年人、罪犯以及家庭等相关领域,这不仅是对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范围的扩宽,更是对社会工作理论视野、实务领域及专业方法的扩展。
女性主义通过对传统社会工作的批判,对其专业性进行了重塑。在将性别关系放进社会工作的版图、挑战现存社会工作的定义、并将它重新调整到更为平权的方向上,女性主义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女性主义社会工作给社会工作实务带来了全新的视野,给社会工作实务指明了一个新的方向。
参考文献:
[1][法]西蒙娜·德·波伏娃著,陶铁柱译.第二性[M].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1998.
[2]祝平燕,夏玉珍.性别社会学[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3]何艳婷.女性主义社会工作的渊源和发展——对传统的评判及其专业性的重塑[J].社会工作理论探讨,2010,(7).
[4]周永新.社会工作学新论[M].香港:商务印书馆,1998.
[5][英]Lena Dominelli著,王瑞鸿、张宇莲、李太斌译.女性主义社会工作——理论和实务[M].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7.
[6][英]Malcolm Payne著,何雪松、张宇莲、程福财、丁慧敏译.现代社会工作理论[M].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5.
[7]方刚.性别多元:理论与实务研究[M].台湾万有出版社,2012.
作者简介:
孟天放(1990-),女,北京人,云南民族大学社会学专业2013级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文学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