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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员工”是指不同用工主体为调节阶段性用rn工紧缺或富余,在尊重员工意愿、多方协商一致前提下,将rn闲置员工劳动力调配至具有用工需求缺口的用工主体,让借rn出单位降低人力成本、借入单位解决 “ 用工荒 ”、待岗员工rn获得劳动报酬的多方共赢式新型合作用工模式。同时,国家rn人社部等相关部门也明确强调“原用人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rn的借出员工,原用人单位和借调单位均不得以‘共享员工’rn之名进行违法劳务派遣”。互联网环境下以信息资源使用效rn率的提高为基础,以政府为主导应对人力信息资源不对称的rn社会问题,利用共享平台为治理之策。将政府信息资源化、rn共享化结合互联网、大数据,搭建“共享员工”平台。促进“共rn享员工”在政府的监督,平台资源共享,以及企业的应用下,rn最大化地发挥人力资源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