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在发生人民币涉假纠纷时“举证难”、“维权难”,并为银行“免责”提供直观凭证,2013年起,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中组织推动冠字号码查询管理工作。人民银行宁蒗县支行积极组织推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具体实施,在人员调配、软硬件配备以及对外支付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推进此项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引起重视和解决。
一、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网点和人员设置情况
截止2013年末,宁蒗县共有4家银行业金融机构,14个固定营业网点和10个约时服务营业网点对外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其中:农业银行1个,办理现金业务人员11人,管理库房现金和后台ATM自助设备人员为6人;邮政储蓄银行网点5个,办理现金业务人员16人,后台管理ATM自助设备人员12人;农村信用联社固定网点7个,约时服务网点10个,办理现金业务人员28人,管理后台ATM自助设备和库房现金人员16人。农业发展银行未对外办理现金业务。
(二)机具设备配置情况
2013年末,宁蒗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共配备点钞机98台。其中农行为A类点钞机11台,具备较强的防伪功能和冠字号码采集查询能力,占所有点钞机的11%;而信用社、邮政的87台B类点钞机均不具备冠字号码采集查询功能,且防伪能力也不强;配备清分机9台,其中农行2台,信用社7台,其中具备冠字号码采集查询功能的8台,占所有清分机的89%;配备取款机18台,均不具备冠字号码采集功能;配备存取款一体机8台,均具备冠字号码采集查询功能,占比100%。
二、存在的问题
(一)办理人民币收付业务的机具设备配置不足,设备运行管理不到位
一是柜面点钞机具配置过低,未能达到现金管理要求。根据检测假币机具的功能高低不同,点钞机分成A级、B级和C级机。因A级机具有5磁头,8组红外,外加1个图像传感器,且点钞速度大于900张每分钟,具备冠字号码采集查询功能,防伪能力强,主要是专供银行、证券等现金流大的金融单位。B类机不具备冠字号码采集查询功能,且点钞速度慢,防伪能力滞后。我县银行业金融机构配备的点钞机主要是A、B两类,无C类机。从宁蒗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柜面点钞机具配备情况来看,除农行宁蒗县支行配置了11台A级机外,宁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宁蒗县邮政储蓄银行配备的87台点钞机均为B级机,B类机具不能满足现金管理的要求。二是取款机软硬件更新不及时,跟不上反假防伪的要求。由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了降低成本,加之未积极加强与其上级行的沟通联系,不能及时完成取款机的更新换代工作,金融机构配置的18台取款机均不具备冠字号码采集查询功能和最新防伪能力,达不到相应的工作要求。另外,我县目前运行的自动取款机和存取款一体机,都存在一个共同的缺陷,出钞(取款)时,机具不具备识别假币的能力。三是清分机配置不足,清分能力有限,清分现金不能满足对外支付需求。目前宁蒗县农行配备的两台清分机,其中型号GLORY USF-1OO为2口机,因故障已暂不能使用;另一台可使用的清分机型号GLOR UW-500为4口机,每个工作日最大清分量是200~300万元左右,每台ATM机每天的现金用量40万元,仅县城5台取款机每天的现金加钞就需要200万元,即清分机处理的钞票刚好只能满足ATM机的用钞需要,不能为柜员提供经清分的钞票;宁蒗县农村信用社为每个营业网点配备了一台清分机,每天每台清分机的现金清分量100~200万元左右,所清分款项也只能满足ATM加钞,其他回笼现金只能由临柜人员简单分拣后对外支付,手工分拣的现金经常出现夹杂残损人民币,甚至出现假币流入流出银行的现象,无法保证对外支付现金的质量。
(二)未设立专门的现金清分中心,未配备专门人员处理现金清分业务,对外支付把关不严
银行业金融机构因人员紧缺,未设立专门的现金清分中心,无专职人员处理现金清分业务,都是兼职人员在参与清分。目前只能对100元券的人民币进行清分,50元及以下票面的人民币只能由柜员手工清分后对外支付,上介到人民银行发行库的回笼券除纸质100元券经清分机清分过外,其余券别的回笼券都是由柜员手工分拣。而柜员办理存取款业务平均每笔为3分钟,最快的仅1分50秒,由于柜员往往需要连续办理业务,难以对回笼款进行有效挑剔,造成网点收到的部分不宜流通人民币重新流向市场。
(三)对外宣传力度不够,老百姓维权意识淡薄
宁蒗县属少数民族聚居地,人口素质偏低,尤其是偏远山区因金融网点缺失,有73.33%以上乡镇和56.72%的人口享受不到现代化的金融服务,对金融知识的了解渠道较少,导致大部分群众对冠字号码查询工作不了解,也从未在ATM机或其他机具上查询和打印过冠字号码凭条,即使在ATM机上取到假币,也因没有凭据而无从维权,使客户对银行产生不良印象。
三、对策建议
(一)合理科学配备机具设备,明确责任和人员管理机具运行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与上级行联系,加快对点钞机、ATM机具设备的更新换代工作,并增加配备必要的清分机,早日达到冠字号码采集查询的工作要求,营业网点配备能记录冠字号码的A类点钞机,确保柜面现金冠字号码记录的覆盖面达100%。
(二)设立专门的现金清分中心,配备专门的现金处理人员,严格把关对外支付
现金全额清分和冠字号码查询工作是有机结合的整体,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统筹考虑,要严格按照人民银行现金管理要求,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设立专业的现金清分中心,调配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配备合格的清分设备,加大现金清分力度,按照工作进度,按期实现全额清分和冠字号码查询工作各阶段目标。另外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人民币反假工作,完善反假设备,提升反假手段和反假技能,要以假币“零容忍”的态度,为人民群众提供“放心钱”,有效解决银行对外误付假币问题;以冠字号码查询为手段,解决银行涉假纠纷的举证和责任认定问题,以维护消费者权益,树立银行的良好形象。
(三)加大对偏远农村金融知识的宣传力度
长期性做好金融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重点加大非现金结算及反假货币知识的宣传力度,把人民币收付基本知识带到人民生活的最基层,让金融知识真正走进农村、走近农民,使广大人民群众学会安全用卡、放心用卡,从而逐步减少现金在流通环节中的使用。
(四)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加强对金融机构寇字号码查询工作的监督检查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辖内金融机构冠字号码查询工作开展情况的全面检查或重点抽查,对被检查金融机构出具检查意见书,要求该金融机构限期整改。对于检查中发现重大业务风险、违规行为的金融机构,应及时约谈其职能部门负责人,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其上级行。金融机构应根据人民银行出具的检查意见书,严格落实整改,并在指定时间内形成整改报告,报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宁蒗县支行课题组
课题组长:周继明
课题成员:和顺贵 孔祥银 刘永华
执 笔:郑贤瑜
一、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网点和人员设置情况
截止2013年末,宁蒗县共有4家银行业金融机构,14个固定营业网点和10个约时服务营业网点对外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其中:农业银行1个,办理现金业务人员11人,管理库房现金和后台ATM自助设备人员为6人;邮政储蓄银行网点5个,办理现金业务人员16人,后台管理ATM自助设备人员12人;农村信用联社固定网点7个,约时服务网点10个,办理现金业务人员28人,管理后台ATM自助设备和库房现金人员16人。农业发展银行未对外办理现金业务。
(二)机具设备配置情况
2013年末,宁蒗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共配备点钞机98台。其中农行为A类点钞机11台,具备较强的防伪功能和冠字号码采集查询能力,占所有点钞机的11%;而信用社、邮政的87台B类点钞机均不具备冠字号码采集查询功能,且防伪能力也不强;配备清分机9台,其中农行2台,信用社7台,其中具备冠字号码采集查询功能的8台,占所有清分机的89%;配备取款机18台,均不具备冠字号码采集功能;配备存取款一体机8台,均具备冠字号码采集查询功能,占比100%。
二、存在的问题
(一)办理人民币收付业务的机具设备配置不足,设备运行管理不到位
一是柜面点钞机具配置过低,未能达到现金管理要求。根据检测假币机具的功能高低不同,点钞机分成A级、B级和C级机。因A级机具有5磁头,8组红外,外加1个图像传感器,且点钞速度大于900张每分钟,具备冠字号码采集查询功能,防伪能力强,主要是专供银行、证券等现金流大的金融单位。B类机不具备冠字号码采集查询功能,且点钞速度慢,防伪能力滞后。我县银行业金融机构配备的点钞机主要是A、B两类,无C类机。从宁蒗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柜面点钞机具配备情况来看,除农行宁蒗县支行配置了11台A级机外,宁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宁蒗县邮政储蓄银行配备的87台点钞机均为B级机,B类机具不能满足现金管理的要求。二是取款机软硬件更新不及时,跟不上反假防伪的要求。由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了降低成本,加之未积极加强与其上级行的沟通联系,不能及时完成取款机的更新换代工作,金融机构配置的18台取款机均不具备冠字号码采集查询功能和最新防伪能力,达不到相应的工作要求。另外,我县目前运行的自动取款机和存取款一体机,都存在一个共同的缺陷,出钞(取款)时,机具不具备识别假币的能力。三是清分机配置不足,清分能力有限,清分现金不能满足对外支付需求。目前宁蒗县农行配备的两台清分机,其中型号GLORY USF-1OO为2口机,因故障已暂不能使用;另一台可使用的清分机型号GLOR UW-500为4口机,每个工作日最大清分量是200~300万元左右,每台ATM机每天的现金用量40万元,仅县城5台取款机每天的现金加钞就需要200万元,即清分机处理的钞票刚好只能满足ATM机的用钞需要,不能为柜员提供经清分的钞票;宁蒗县农村信用社为每个营业网点配备了一台清分机,每天每台清分机的现金清分量100~200万元左右,所清分款项也只能满足ATM加钞,其他回笼现金只能由临柜人员简单分拣后对外支付,手工分拣的现金经常出现夹杂残损人民币,甚至出现假币流入流出银行的现象,无法保证对外支付现金的质量。
(二)未设立专门的现金清分中心,未配备专门人员处理现金清分业务,对外支付把关不严
银行业金融机构因人员紧缺,未设立专门的现金清分中心,无专职人员处理现金清分业务,都是兼职人员在参与清分。目前只能对100元券的人民币进行清分,50元及以下票面的人民币只能由柜员手工清分后对外支付,上介到人民银行发行库的回笼券除纸质100元券经清分机清分过外,其余券别的回笼券都是由柜员手工分拣。而柜员办理存取款业务平均每笔为3分钟,最快的仅1分50秒,由于柜员往往需要连续办理业务,难以对回笼款进行有效挑剔,造成网点收到的部分不宜流通人民币重新流向市场。
(三)对外宣传力度不够,老百姓维权意识淡薄
宁蒗县属少数民族聚居地,人口素质偏低,尤其是偏远山区因金融网点缺失,有73.33%以上乡镇和56.72%的人口享受不到现代化的金融服务,对金融知识的了解渠道较少,导致大部分群众对冠字号码查询工作不了解,也从未在ATM机或其他机具上查询和打印过冠字号码凭条,即使在ATM机上取到假币,也因没有凭据而无从维权,使客户对银行产生不良印象。
三、对策建议
(一)合理科学配备机具设备,明确责任和人员管理机具运行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与上级行联系,加快对点钞机、ATM机具设备的更新换代工作,并增加配备必要的清分机,早日达到冠字号码采集查询的工作要求,营业网点配备能记录冠字号码的A类点钞机,确保柜面现金冠字号码记录的覆盖面达100%。
(二)设立专门的现金清分中心,配备专门的现金处理人员,严格把关对外支付
现金全额清分和冠字号码查询工作是有机结合的整体,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统筹考虑,要严格按照人民银行现金管理要求,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设立专业的现金清分中心,调配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配备合格的清分设备,加大现金清分力度,按照工作进度,按期实现全额清分和冠字号码查询工作各阶段目标。另外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人民币反假工作,完善反假设备,提升反假手段和反假技能,要以假币“零容忍”的态度,为人民群众提供“放心钱”,有效解决银行对外误付假币问题;以冠字号码查询为手段,解决银行涉假纠纷的举证和责任认定问题,以维护消费者权益,树立银行的良好形象。
(三)加大对偏远农村金融知识的宣传力度
长期性做好金融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重点加大非现金结算及反假货币知识的宣传力度,把人民币收付基本知识带到人民生活的最基层,让金融知识真正走进农村、走近农民,使广大人民群众学会安全用卡、放心用卡,从而逐步减少现金在流通环节中的使用。
(四)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加强对金融机构寇字号码查询工作的监督检查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辖内金融机构冠字号码查询工作开展情况的全面检查或重点抽查,对被检查金融机构出具检查意见书,要求该金融机构限期整改。对于检查中发现重大业务风险、违规行为的金融机构,应及时约谈其职能部门负责人,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其上级行。金融机构应根据人民银行出具的检查意见书,严格落实整改,并在指定时间内形成整改报告,报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宁蒗县支行课题组
课题组长:周继明
课题成员:和顺贵 孔祥银 刘永华
执 笔:郑贤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