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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经济环境下,激励企业创新是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是促进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关键。税收优惠政策可以有效激励企业创新,减免企业税收压力,还可以优化企业产品结构,提升社会生产效率。在此基础上,本文将重点分析当前税收优惠政策的问题,探索有效的优化策略,进一步提升税收政策的有效性。
“创新”是推动产业发展的第一动力,是紧跟时代发展的关键。我国创新激励税收优惠政策正是顺应了全球经济发展趋势,为企业创新改革提供了政策支撑。但是,相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而言,我国创新激励政策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政策内容单一、缺乏系统性等,导致实施效果不明显。因此,如何优化税收优惠政策,如何有效落实创新激励战略,成为税收制度改革的关键。
税收优惠政策的现状问题
政策内容系统性欠缺。我国创新激励政策正处于初期阶段,尚未建立系统的政策体系,部分税收优惠条例、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缺乏科学性。同时,以激励创新为导向的各税收政策缺乏内在联系,优惠政策之间存在相互矛盾、相互重叠的问题,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效果。此外,针对各行各业资质认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繁多,无法有效界定“创新激励”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了创新激励效果评估的难度。
优惠政策缺乏多样性。当前创新激励优惠政策主要集中在高薪技术领域,对其他领域涵盖范围不全,尤其是物流、餐饮等非科技型产业,从而导致税收优惠政策普惠性不强。同时,当前税收优惠政策创新激励内容比较单一,偏重于技术创新,忽视了管理制度、生产方式等方面的创新优惠,不利于各产业转型升级。网络购物等新兴经济,在技术上已经实现了创新优化,但是在企业制度、运营模式方面仍然有待创新。
创新人才的税收激励不足。人才是企业创新的核心力量,也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但是,我国激励创新的税收政策主要以企业为主体,针对人才创新激励不足,个人所得税减免门槛高、范围窄,不利于激发个人参与创新的积极性。同时,目前我国针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而高素质人员的劳动力成本高,税收幅度最高可达45%,这样不仅增加了企业的压力,还不利于激励高素质人员创新发展。
创新激励税收优惠政策的优化对策
建立健全税收优惠政策体系。一方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税收优惠合法性。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现状和创新需求,相关部门需要完善创新激励税收优惠政策的法律体系,优化各行各业税收优惠的政策环境,明确目标、规范内容,提升税收优惠政策的操作性。另一方面,健全税收优惠政策的细节和准则,提升税收优惠的科学性。在制度新税收优惠政策时,明确优惠方式、主体、内容以及程序规定,落实各项流程的管理监督工作,提高创新激励税收优惠政策的透明度。因此,为了提升创新激励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效果,健全各项政策体系是基础保障,也是保障政策效果的重要途径。
强化创新激励税收政策的普惠性。首先:拓展税收优惠政策覆盖范围。为了激发各行各业创新的积极性,积极拓展税收优惠范围,将普惠政策延伸至制度创新、组织方式创新以及运营模式创新,拓宽优惠覆盖领域,如:高薪技术领域、服务领域、生产领域等等,积极优化创新认定管理方法,适当降低创新的门槛。其次:延长税收优惠政策期限,实现创新激勵优惠常态化。当前我国创新激励税收优惠政策期限通常为三年,这样的政策项目具体短期性特征,无法构建良好的创新激励环境。因此,税务部门可以基于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状况,适当延长优惠期限,保障优惠政策的稳定性,这对中小型企业创新发展非常有利。最后:合理放宽税收抵扣条件。针对各行业的创新需求,税务部门可以适当调整税收优惠细则,增加税收抵扣的灵活性,也可以激励企业或个人创新发展。
加强创新人才税收优惠力度。创新人才是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目标的关键,也是创新激励税收优惠政策的服务对象。因此,税务部门可以加大人力资本投资的优惠力度,如:取消教育费、培训费的税金扣除,降低高素质人才培养成本,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创新人才投资。同时,加大个人所得税的优惠力度,扩大科研人员奖励性所得的税收优惠适用范围。例如,针对个人税收优惠可以从适当减免、拓宽优惠范围等多角度出发,适当降低个人所得税优惠门槛,激励人才创新的积极性。例如,在个人所得税中,可以适当考虑教育费抵扣、基本生活成本费抵扣,鼓励人才创新学习的积极性,构建良好的创新激励环境。此外,针对个人创新技术转让而言,在一定额度内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保障创新人才的个人受益,激发个人的创新积极性。通过这样的方式,不仅可以改善人才创新税收优惠政策,优化人才创新环境,还可以实现人才创新长期稳定发展,为企业创新提供人才支撑。
结束语
总而言之,创新是激励企业改革优化、社会发展的动力,也是提升社会经济发展品质的关键。通过分析创新激励税收优惠政策的问题,总结出健全优惠政策体系、强化创新激励税收普惠性以及加强人才创新优惠力度等策略,不仅构建了多样化、系统化的税收优惠政策,构建了良好的创新激励环境,还激发了企业、个人的创新自主性,发挥了创新激励税收优化政策的价值,对社会经济优化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创新”是推动产业发展的第一动力,是紧跟时代发展的关键。我国创新激励税收优惠政策正是顺应了全球经济发展趋势,为企业创新改革提供了政策支撑。但是,相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而言,我国创新激励政策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政策内容单一、缺乏系统性等,导致实施效果不明显。因此,如何优化税收优惠政策,如何有效落实创新激励战略,成为税收制度改革的关键。
税收优惠政策的现状问题
政策内容系统性欠缺。我国创新激励政策正处于初期阶段,尚未建立系统的政策体系,部分税收优惠条例、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缺乏科学性。同时,以激励创新为导向的各税收政策缺乏内在联系,优惠政策之间存在相互矛盾、相互重叠的问题,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效果。此外,针对各行各业资质认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繁多,无法有效界定“创新激励”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了创新激励效果评估的难度。
优惠政策缺乏多样性。当前创新激励优惠政策主要集中在高薪技术领域,对其他领域涵盖范围不全,尤其是物流、餐饮等非科技型产业,从而导致税收优惠政策普惠性不强。同时,当前税收优惠政策创新激励内容比较单一,偏重于技术创新,忽视了管理制度、生产方式等方面的创新优惠,不利于各产业转型升级。网络购物等新兴经济,在技术上已经实现了创新优化,但是在企业制度、运营模式方面仍然有待创新。
创新人才的税收激励不足。人才是企业创新的核心力量,也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但是,我国激励创新的税收政策主要以企业为主体,针对人才创新激励不足,个人所得税减免门槛高、范围窄,不利于激发个人参与创新的积极性。同时,目前我国针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而高素质人员的劳动力成本高,税收幅度最高可达45%,这样不仅增加了企业的压力,还不利于激励高素质人员创新发展。
创新激励税收优惠政策的优化对策
建立健全税收优惠政策体系。一方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税收优惠合法性。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现状和创新需求,相关部门需要完善创新激励税收优惠政策的法律体系,优化各行各业税收优惠的政策环境,明确目标、规范内容,提升税收优惠政策的操作性。另一方面,健全税收优惠政策的细节和准则,提升税收优惠的科学性。在制度新税收优惠政策时,明确优惠方式、主体、内容以及程序规定,落实各项流程的管理监督工作,提高创新激励税收优惠政策的透明度。因此,为了提升创新激励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效果,健全各项政策体系是基础保障,也是保障政策效果的重要途径。
强化创新激励税收政策的普惠性。首先:拓展税收优惠政策覆盖范围。为了激发各行各业创新的积极性,积极拓展税收优惠范围,将普惠政策延伸至制度创新、组织方式创新以及运营模式创新,拓宽优惠覆盖领域,如:高薪技术领域、服务领域、生产领域等等,积极优化创新认定管理方法,适当降低创新的门槛。其次:延长税收优惠政策期限,实现创新激勵优惠常态化。当前我国创新激励税收优惠政策期限通常为三年,这样的政策项目具体短期性特征,无法构建良好的创新激励环境。因此,税务部门可以基于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状况,适当延长优惠期限,保障优惠政策的稳定性,这对中小型企业创新发展非常有利。最后:合理放宽税收抵扣条件。针对各行业的创新需求,税务部门可以适当调整税收优惠细则,增加税收抵扣的灵活性,也可以激励企业或个人创新发展。
加强创新人才税收优惠力度。创新人才是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目标的关键,也是创新激励税收优惠政策的服务对象。因此,税务部门可以加大人力资本投资的优惠力度,如:取消教育费、培训费的税金扣除,降低高素质人才培养成本,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创新人才投资。同时,加大个人所得税的优惠力度,扩大科研人员奖励性所得的税收优惠适用范围。例如,针对个人税收优惠可以从适当减免、拓宽优惠范围等多角度出发,适当降低个人所得税优惠门槛,激励人才创新的积极性。例如,在个人所得税中,可以适当考虑教育费抵扣、基本生活成本费抵扣,鼓励人才创新学习的积极性,构建良好的创新激励环境。此外,针对个人创新技术转让而言,在一定额度内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保障创新人才的个人受益,激发个人的创新积极性。通过这样的方式,不仅可以改善人才创新税收优惠政策,优化人才创新环境,还可以实现人才创新长期稳定发展,为企业创新提供人才支撑。
结束语
总而言之,创新是激励企业改革优化、社会发展的动力,也是提升社会经济发展品质的关键。通过分析创新激励税收优惠政策的问题,总结出健全优惠政策体系、强化创新激励税收普惠性以及加强人才创新优惠力度等策略,不仅构建了多样化、系统化的税收优惠政策,构建了良好的创新激励环境,还激发了企业、个人的创新自主性,发挥了创新激励税收优化政策的价值,对社会经济优化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