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出生前后父母婚姻关系质量变化对头胎儿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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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二胎的出生是引起家庭结构变化的重要事件,头胎儿童在经历这一事件的过程中往往容易出现一些心理与行为上的变化甚至问题,其中父母婚姻关系质量在二胎出生前后的变化是重要的影响因素。基于家庭系统理论的实证研究发现,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作为家庭系统“基石”的父母婚姻关系质量在二胎出生前后会发生比头胎出生前后更为明显的下滑。这使父母不仅容易采取专制或放任等消极教养方式对待头胎儿童,而且会严重影响父母协同养育的质量。与此同时,父母婚姻关系质量的下滑还会产生“溢出效应”,导致亲子关系变差,对头胎儿童的情绪安全感产生消极影响,由此引发或加重头胎儿童心理与行为方面的问题。除了改善教养方式与策略外,父母需要重点考虑如何在二胎出生前后维持或改善婚姻关系质量,并对头胎儿童心理与行为变化保持必要关注,让头胎儿童充分感受到来自父母的关爱。
  [关键词] 头胎儿童;婚姻关系;家庭系统
  自2016年我国“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实施以来,很多家庭选择生育二胎。[1]二胎的降生在为家庭带来喜悦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小的压力和挑战,因为它往往会引起头胎儿童的一些心理与行为上的变化,其中一部分孩子甚至可能出现让父母倍感压力的心理与行为问题,因此,这一现象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2][3]头胎儿童由独生子女状态向同胞关系状态过渡的过程中出现的这些变化和问题往往并非由“二胎出生”这件事情本身直接导致,而可能是由与此相关的儿童、父母或家庭因素所引起,其中父母婚姻关系质量从二胎出生前到出生后(下文简称“二胎出生前后”)的变化是一个潜在的重要影响因素。[4]本文综合有关理论和国内外实证研究,概述了头胎儿童在二胎出生前后心理与行为的变化情况与可能原因,并基于家庭系统理论着重阐述二胎出生前后父母婚姻关系变化对头胎儿童心理与行为的影响及其机制,最后探讨了未来相关研究方向以及维持和改善二胎出生前后父母婚姻关系的策略。
  一、二胎出生前后头胎儿童的心理与行为变化及其成因
  二胎子女的出生对一个家庭来说是一个重要的节点,往往伴随着家庭环境与家庭成员个体在二胎出生前后的显著变化。尤其对于处于儿童阶段的头胎子女来说,对同胞关系的适应过程通常伴随着心理与行为方面的诸多变化。[5]虽然有少数研究发现了一些积极变化,例如头胎儿童的自我照料技能(例如吃饭和穿衣)有所提高,[6]但是多项横跨二胎出生前后的纵向研究发现了不少消极变化,例如在二胎同胞出生后,头胎儿童的悲伤、焦虑等消极情绪有所增多,快乐等积极情绪相应减少;[7]他们哭泣或向父母抱怨的次数增多了,也出现了更多的攻击性问题行为,[8][9]这些消极变化如果没有得到及时改善,会对头胎儿童的后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10]
  值得注意的是,头胎儿童的这些变化存在明显的个体间差异,并非所有头胎儿童在二胎出生后都会表现出心理或行为方面的问题。[11]可见,头胎儿童此类变化及问题的出现可能并非由“二胎出生”这件事情本身直接导致,分析研究引起此类个体差异的有关原因是当前此领域的热点。已有综述研究指出,[12]头胎儿童在二胎出生前后的心理与行为变化主要受到儿童个体和家庭两方面因素的影响,且以家庭影响为主。在儿童个体层面,儿童的气质类型具有影响作用,例如困难型气质的儿童在面对二胎同胞出生时容易表现出适应困难,产生社会退缩和睡眠困难现象;[13]在家庭层面,父母抚养子女的水平、父母的教养方式、亲子关系、家庭环境氛围等因素在二胎出生前后的变化均可能导致头胎儿童出现心理与行为方面的问题。有研究表明,在二胎出生前后,父母对头胎儿童的关注和回应以及一起玩耍的时间均有所减少,[14]父母与头胎儿童互动时的温情和情感支持也明显减弱,[15]而对头胎儿童的控制、管教和训斥则有所增多。[16]
  已有研究发现与家庭系统理论(Family System Theory)的观点较为一致,即家庭是一个有机、动态的系统,系统中的各因素相互影响。[17]儿童的心理与行为问题并非独立事件,应置于整个家庭系统中看待:孩子的表现只是家庭的 “外显症状”,有时甚至是家庭问题的“替罪羊”,家庭系统的运作维持了孩子的“症状”,以使系统获得暂时的平衡。[18]其中,父母的婚姻关系作为家庭中的重要子系统,被称为家庭的“定海神针”或“基石”,是家庭系统中最基础和重要的一环。[19]婚姻关系的稳定有助于促进家庭中其他子系统(例如亲子关系)的平稳运行,且与儿童的情绪和适应能力密切相关。[20]已有大量实证研究表明,父母婚姻关系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父母教养子女的态度和方式、亲子关系的质量以及儿童的身心发展。[21]而且父母婚姻关系不管在头胎还是二胎出生前后都会经历显著的变化,进而对头胎儿童适应二胎同胞的到来产生潜在影响。[22]研究者们认为,家庭的阶段性转型(例如夫妻随着头胎儿童出生而转变为父母)是家庭发展中的重大压力事件,二胎儿童作为新成员加入家庭系统,对头胎儿童和父母来说都是不小的压力和挑战,这势必会打破原有系统的平衡,影响系统的基石——父母婚姻關系,进而影响其他子系统以及整个系统的运行状态。[23]因此,基于家庭系统观的视角,父母婚姻关系质量在二胎出生前后的变化可能是影响头胎儿童心理与行为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二胎出生前后父母婚姻关系质量的变化
  随着头胎儿童的降生,家庭中的夫妻开始扮演起父母的角色并承担起养育子女的责任,这一转变过程往往伴随着婚姻关系质量的持续下降,例如婚姻冲突增加,婚姻满意度和亲密度下降等,即使对婚姻关系相对满意的夫妻也是如此。[24]一项针对两百多对夫妻长达八年的追踪研究发现,夫妻婚姻关系质量(包括关系满意度、沟通类型、冲突管理、关系信心等)总体上从怀孕期间到头胎儿童出生后一年内急剧下降,并且下降趋势一直持续到出生后第四年。[25]但这一婚姻质量变化趋势同样存在个体间差异,其中一部分夫妻的婚姻关系质量在产后并未下降甚至有所提升,这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引起婚姻关系质量变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不单包括养育新生儿所引起的身心疲劳,还包括产前婚姻质量、家务分工、产前家庭期望达成情况、婴儿个体特征等因素。[26]早期研究发现,父母婚姻关系在头胎儿童出生后便开始对其身心发展产生影响,例如婚姻冲突越多或对彼此越回避的父母,他们在子女出生后对其需求的回应就越不敏感,且夫妻婚姻关系质量从子女出生前直到出生后3~5年均与子女的安全感、依赖感和社会性显著相关。[27][28]   此外,研究发现,父母婚姻关系质量总体上在二胎出生前后同样会发生下滑,甚至可能比头胎出生前后下滑得更明显。虽然头胎孩子到来后家庭中的婚姻冲突有所增加,然而大部分父母认为,婚姻关系真正遇到瓶颈是在第二个孩子出生后的一段时间。[29]贝尔斯基(Belsky)等人通过问卷调查发现,不管是一胎还是多胎夫妇在孩子降生后都普遍经历了婚姻满意度的下滑,但多胎夫妇在满意度的多个具体方面(如凝聚力、情感表达等)均低于一胎夫妇。他们又通过家庭观察进一步发现,多胎夫妇比一胎夫妇婚姻卷入度更低,彼此更少分享有关养育孩子的乐趣,与孩子互动也更少。除此之外,一胎父母更倾向于认为自己的婚姻是“浪漫的”,而当第二个孩子降生后,他们更倾向于将婚姻描述为“合作关系”。[30]
  为何二胎降生对父母婚姻关系是一个重大挑战?首先,根据家庭系统理论,二胎儿童降生使家庭进入转型期,家庭将面临新增因素和结构变化带来的压力,需要做出适应以维持新的平衡,而这一过程往往充满挑战。[31]其次,虽然夫妻养育头胎儿童的经验有助于他们为养育二胎做好准备,但是二胎降生后父母不单需要多养育一个孩子,还得处理两个孩子之间的关系,养育压力大幅增加,甚至可能超过头胎出生后增加的养育压力,进而导致夫妻双方对养育工作分配方面的不满更加突出,最终影响婚姻关系质量。[32]克里格(Krieg)的研究发现,在控制了婚龄的影响后,二胎妈妈不但比一胎妈妈报告的婚姻积极因素更少,消极因素更多,而且不管在产前还是产后都对家务分配有更多不满。[33]中国传统文化中素有 “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观念,认为女性是照顾孩子的主力;而现代女性自我意识提升,追求男女平等和实现自我价值。如果二胎的到来使家庭养育压力剧增,而且夫妻双方未就家务分配进行妥善协商,则很容易激化夫妻矛盾,使婚姻满意度下降。除此之外,父母的情绪波动、家庭财政压力、时间精力的缺乏等因素都可能影响头胎和二胎孩子出生后的父母婚姻关系质量。[34]
  三、二胎父母婚姻关系质量变化对头胎儿童的影响及其机制
  大量研究证实,父母婚姻关系质量与子女的各方面身心发展都有密切关联,不但会影响亲子关系、子女的同伴关系以及身体健康,[35][36]也会影响儿童学习、问题解决、社会交往等方面的能力,[37][38]而且父母婚姻关系不佳的儿童通常容易出现低自尊、抑郁、绝望等内化症状,[39][40]以及攻击行为等外化行为问题。[41]父母婚姻关系在头胎子女降生后已经经历过一次挑战,假如在没有调整好婚姻状况的情况下又迎接二胎降生,则可能导致婚姻关系持续恶化,使头胎儿童的心理与行为发展面临特别的风险,尤其对于本来就存在婚姻冲突的家庭中的头胎儿童而言。关于二胎出生后父母的婚姻关系质量变化如何影响头胎儿童的心理与行为发展,综合相关理论和以往研究,主要可以从父母教养方式、亲子关系和儿童情绪安全感这三方面进行探讨。
  (一)父母教养方式
  在家庭系统中,父母婚姻关系质量下降会直接影响到父母对子女的教养方式。例如婚姻冲突的增多会导致父母的积极情绪减少以及消极情绪增加,在不良情绪状态下父母不但会减少对孩子积极、温暖的支持和回应,而且难以保持耐心与孩子沟通交流,特别是当面对孩子的行为问题时,更容易采取斥责、威胁、体罚等严厉的管教方式,[42]而这些都可能对孩子的身心发展造成不良影响。[43]一份基于39项研究的元分析报告指出,父母婚姻冲突越多,他们对子女的教养方式越消极,如提供更少的情感支持并采用更严苛的管控和惩罚手段。[44]卡诺伊(Kanoy)等人追踪了138对美国夫妻从头胎孩子出生前不久到出生后5年内的婚姻冲突和对子女进行体罚的情况,发现婚姻冲突总体上随着时间推移显著增多,与之相伴的是父母越多地使用体罚来管教子女。[45]另一项为期两年的纵向研究发现,幼儿园儿童父母的婚姻冲突越严重,父亲(而非母亲)对子女的消极情绪就会越轻视或越多给予惩罚性的反应,这一趋势随着时间推移而逐渐加重。[46]王明珠等人通过对我国285名3~6岁幼儿家长的研究发现,婚姻冲突越多的家长表现出越多的专制型教养方式(如专断责罚与言语敌意)和越少的权威型教养方式(如温暖接纳与理解引导),[47]而大量研究已证实专制型教养方式相对于权威型教养方式对幼儿的心理与行为发展有诸多不良影响。[48][49]另一项针对我国488名幼儿及其家长的研究发现,父母婚姻质量越低,其越容易采用专制型和放任型等消极教养方式,这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引起子女焦虑水平的升高。[50]二胎出生后,由于父母需要调配大量时间和精力来照料新生儿,头胎儿童受到父母照顾和关爱的时间相比二胎出生前已经大幅减少,对父母的教养态度和方式上的变化也更为敏感,如果父母在二胎出生后采取更加消极的方式管教头胎儿童,将很可能引发或加重头胎儿童的心理与行为方面的问题。
  此外,二胎出生后,养育子女的任务和有关家务明显增多,同时照顾新生儿和头胎儿童对父母来说是不小的挑战,这就需要父母更好地相互协作来应对短时间内激增的养育压力。研究发现,父母的协同教养(Coparenting),即父母双方为履行父母责任并滿足孩子需求而共同协作来教导和养育孩子,对儿童的身心发展至关重要。[51]家庭系统观理论认为,父母婚姻关系是父母进行协同教养的基础。[52]婚姻质量好的父母往往能够在孩子出生后以建设性、支持性的方式积极协作,而婚姻关系若出现问题则容易影响到父母协同教养的质量。[53][54]越来越多的研究发现,父母的婚姻关系质量通过协同养育情况影响儿童的心理与行为发展。[55][56][57]乐云英等人考察了164对夫妇的婚姻质量以及协同养育情况,结果发现,父母在产后6个月时的婚姻关系越好,3年后在协同教养方面的表现越积极。[58]两项横跨二胎出生前后(出生前三个月到出生后4~12个月)的追踪研究发现,二胎出生后短期内父母协同教养的冲突增加而合作减少,而且协同教养的质量还受到二胎子女气质类型的影响,即如果二胎子女具有困难型气质(表现为易怒、适应性差、迟钝等),则父母协同教养的质量在二胎出生后会明显下降,反之则协同教养质量保持稳定或下降幅度相对较小。但婚姻满意度更高的父母在二胎出生后协同教养合作会有所增多。[59][60]可见,二胎的出生对父母的协同养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假如父母婚姻关系质量持续下滑,则可能无法在教养子女方面进行有效的协同合作,甚至可能采用更消极的教养方式,再加上头胎儿童在应对二胎出生这一家庭重大转变的过程中心理状态较为敏感,父母由婚姻关系导致的协同养育困难很容易对头胎儿童的身心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7]COX M J, PALEY B, PAYNE C C, et al. The transition to parenthood: marital conflict and withdrawal and parent-infant interactions[C]// COX M J, BROOKS-GUNN J. Conflict and cohesion in families. New York: Erlbaum,1999:1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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