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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是易碎品,如果专利权人对自己的专利不加以妥善保护,那么,专利权会在瞬间化为乌有。笔者曾经处理过这样一个案件:专利权人为了尽快实施专利,与一家公司签订投资协议,联合成立高科技公司。碍于当时公司法的规定,双方约定专利权占注册资本的20%,等待公司取得明显业绩之后,其他股东通过适当的方式给专利权人以补偿。专利权人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