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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公文写作不仅需要运用理性的思维,还需要运用抽象性的语言进行文字的说明,无论是语言表达还是结构构成,都应当遵从思维及语言逻辑上的规律。然而在公文写作中,却始终存在判断不准、推理不严等各种逻辑性的错误。本文主要分析公文写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逻辑性问题以及产生的原因,探讨解决公文写作逻辑性问题的有效举措。
[关键词] 公文写作 逻辑性
中图分类号:H315 文献标志码:A
公文写作运用理性思维,以抽象说理为主,语言表达与结构组织要符合思维与语言上的逻辑规律,保证所用语句的准确性,表述上应当具备严谨性。由于公文写作过程中普遍存在各种不符合逻辑规律以及逻辑思维的问题,直接影响到了公文的权威性以及宣教的功能[1-2]。
一、公文写作中逻輯性错误的具体表现
(一)概念不清
公文写作中的概念不清即为概念和事实表述不符,公文概念内涵和外延之间存在不对称性,概念较为混淆等。首先是概念表述和事实表述不符。大部分的公文写作所运用的语言当中,概念表述其实并没有错误,然而概念和实际生活以及生产当中的事实与数据信息间存在一定的矛盾,进而导致概念和事实之间存在不相符的问题出现,这直接影响到了公文内容的准确性与真实性,而准确性与真实性是公文的“立身之本”,因此公文写作所用的语言不应当存在歧义以及含混不清,必须要精准地表述。公文倘若存在和事实不符的问题,就会让公文给人一种写作者态度不端正、有意隐瞒事实的嫌疑。
其次,倘若公文写作当中不遵从语言表述的规范性,就会让文字表述存在概念不严谨以及可信度较低的问题。公文写作有时概念混淆、概念内涵和外延之间存在不对等的现象。有时会出现模糊概念,将各个层级与相应范围的相关概念全部混淆,导致概念内涵和外延存在模糊不清的问题。另外公文写作还存在概念区分不明以及标准较为混杂的问题,按照不同标准进行划分,使得概念不断地混用,出现了概念混杂以及语义不明的问题,这都给阅读造成了一定的干扰。
(二)判断不当
公文语言需要逻辑严谨且以理服人。判断社会时事、事物状态以及发展态势时,应符合实际,做出精准的判断,符合事物发展的实际。然而公文写作当中普遍存在判断不当等问题。不仅存在判断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逻辑性错误,还存在判断与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不符的问题,导致大部分都是主观臆断以及无效的判断。大多数的公文当中,只判断了事物发展的背景与环境,对于判断和表意并未言明。判断是说理的重要铺垫,而铺垫应当有一定的过渡,这样才可以形成完整的逻辑形式。
(三)推理不严密
公文写作的过程中需要进行推理,而推理的过程必须要严谨,要符合规律以及事实。公文写作过程中普遍存在推理不严谨的问题。毛泽东曾指出“使用概念与判断进行推理的时候又缺乏逻辑性,即某一为真的思想无法推出另一为真的思想”。推理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原因,不可一味地主观臆断,同时不可想当然,应当遵从客观事实依据,科学合理地进行事情发展变化的推理。
二、公文写作思路的逻辑性
公文写作的思路应当坚持“类、因、果、法”的四字原则,这四字原则可以进一步划分成四个相应的逻辑模块,在各个逻辑模块当中解决掉相应的实际问题,也就是对于“问题”“现状”“原因”“措施”的逻辑性表述。公文整体结构上应当将上述四个元素纳入其中且完整地表述。不同的公文,对于内容的要求也有所不同,同样在结构上也有一定的侧重。一般情况而言,公文写作的逻辑性结构即“因—果”关系结构,也就是说公文的实际内容应当是按照“因—果”的逻辑性顺序表述的,先是原因的叙述后是结果的表述,这样的逻辑结构普遍用在工作总结、工作报告等公文当中。
公文写作的思路,还有一种“因—法”或者叫“类—法”的逻辑关系结构,这样的逻辑性结构主要用于政府部门的通知、公告、重要的决定以及意见等公文当中。一般情况下,“因—法”逻辑性公文写作思路主要分成两个部分,其一主要表述“因”,也就是事情发生的原因或者是状况。其二主要表述“法”,也就是现存问题的解决措施以及处理办法。公文写作中还有一种“类—因—法”的逻辑性结构,这样的公文结构当中首先表述“类”,也就是“问题”现状以及实际情况。其次表述“因”,也就是“问题的主要原因”。再者是“法”,表述问题的有效解决方法。
三、遵循逻辑思维的规律,实现公文语言的规范化
公文写作出现逻辑上的错误,主要原因有二,其一为语言组织方面没有充分地尊重公文写作对于逻辑的要求,其二是分析问题的时候没有充分地尊重客观事实以及规律。公文写作应当充分地尊重逻辑上的规律,增强逻辑思维,提升公文写作整体可信度以及权威性。倘若公文写作无法严格地体现逻辑上的要求,便会对公文效用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公文写作过程中语言组织方面存在逻辑性的错误,主要原因在于作者自身不具备基础性逻辑学专业知识,对于语言上逻辑性的要求没有充分地尊重。公文的内容,大部分都是事实的描述、措施的设计以及意见与要求的提出,作者在组织语言的时候,普遍都会存在概念的任意使用以及主观判断出现错误等问题,表述概念的时候,经常将各个层级与范围当中的概念错用、混用以及借用,使得概念的实际意义和实际意义的具体表述产生偏差。
例如:某市卫生扶贫方案写道:“推进贫困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水平。以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和慢性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为重点,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为贫困人口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和慢性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是根据不同标准划分出来的概念,以年龄为标准和以身体健康状况为标准划分出来的两个标准的概念混用在一起,导致概念混杂,语义不明。
还有一部分公文存在逻辑关联上的错误问题,语言表达的内在逻辑在形式上无法构成逻辑上完整的关系,因此在理解公文的表述内容时就会存在多义以及歧义的问题。比如在《 某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某市福利彩票繁华大道中福在线销售厅装修项目立项的复函》当中的“为进一步发展我市福利彩票事业,尽快产生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意繁华大道中福在线销售厅装修项目立项,开展前期工作”这段文字中,“进一步”和“尽快产生经济和社会效益”两者便是自相矛盾的,违背了逻辑思维当中的同一律。“进一步发展”表明前期发展的成果良好,那么之后的“尽快产生经济和社会效益”则表示前期没有效益或是效益较低,前后自相矛盾。在公文表述当中将各种关联项全部混杂在一起,逻辑关系便显得非常混乱。
由上可知,公文当中的相关逻辑知识,属于公文写作人员所必备的基础性知识以及技能,公文写作人员具备的逻辑知识,能够让公文产生清晰的条理、科学合理的次序,从而形成完整的逻辑性结构,进而充分发挥逻辑性的重要效用。所以,企事业单位应当不断地增强公文写作人员的意识,提高其逻辑思维能力,要求公文写作者遵从基本的思维规律,且能够将这些基本的思维规律贯彻到公文写作的整个过程中,这样才可以让公文的整体表达变得更为准确。公文写作者应当充分地尊重事实情况,尊重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不断提升写作水平,从而促进公文合理性以及权威性的不断增强。同时,公文写作者不仅要尊重公文写作自身的规律和要求,还应当系统化地开展调研工作,在此基础上完成相关公文的撰写,以此来保证公文当中出现的数据以及语言表述能够始终保持一致。
四、结语
综上所述,公文写作的逻辑性能够确保公文的真实性以及权威性,尽管公文与议论文相比逻辑推理的要求较低,然而公文在结构上确定明确的逻辑关系,就能让公文整体的逻辑结构更加条理清晰次序得当[3]。
参考文献:
[1]石心.浅析公文写作中的逻辑错误(五)[J].四川档案, 1994(1):34.
[2]赵小兵.浅谈公文写作中的类比思维[J].写作,2003(7):36- 37.[3]房立洲.草蛇灰线 伏脉千里——浅谈公文写作的修改方法(改结构、逻辑)[J].领导之友,2017(4):52- 54.
[关键词] 公文写作 逻辑性
中图分类号:H315 文献标志码:A
公文写作运用理性思维,以抽象说理为主,语言表达与结构组织要符合思维与语言上的逻辑规律,保证所用语句的准确性,表述上应当具备严谨性。由于公文写作过程中普遍存在各种不符合逻辑规律以及逻辑思维的问题,直接影响到了公文的权威性以及宣教的功能[1-2]。
一、公文写作中逻輯性错误的具体表现
(一)概念不清
公文写作中的概念不清即为概念和事实表述不符,公文概念内涵和外延之间存在不对称性,概念较为混淆等。首先是概念表述和事实表述不符。大部分的公文写作所运用的语言当中,概念表述其实并没有错误,然而概念和实际生活以及生产当中的事实与数据信息间存在一定的矛盾,进而导致概念和事实之间存在不相符的问题出现,这直接影响到了公文内容的准确性与真实性,而准确性与真实性是公文的“立身之本”,因此公文写作所用的语言不应当存在歧义以及含混不清,必须要精准地表述。公文倘若存在和事实不符的问题,就会让公文给人一种写作者态度不端正、有意隐瞒事实的嫌疑。
其次,倘若公文写作当中不遵从语言表述的规范性,就会让文字表述存在概念不严谨以及可信度较低的问题。公文写作有时概念混淆、概念内涵和外延之间存在不对等的现象。有时会出现模糊概念,将各个层级与相应范围的相关概念全部混淆,导致概念内涵和外延存在模糊不清的问题。另外公文写作还存在概念区分不明以及标准较为混杂的问题,按照不同标准进行划分,使得概念不断地混用,出现了概念混杂以及语义不明的问题,这都给阅读造成了一定的干扰。
(二)判断不当
公文语言需要逻辑严谨且以理服人。判断社会时事、事物状态以及发展态势时,应符合实际,做出精准的判断,符合事物发展的实际。然而公文写作当中普遍存在判断不当等问题。不仅存在判断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逻辑性错误,还存在判断与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不符的问题,导致大部分都是主观臆断以及无效的判断。大多数的公文当中,只判断了事物发展的背景与环境,对于判断和表意并未言明。判断是说理的重要铺垫,而铺垫应当有一定的过渡,这样才可以形成完整的逻辑形式。
(三)推理不严密
公文写作的过程中需要进行推理,而推理的过程必须要严谨,要符合规律以及事实。公文写作过程中普遍存在推理不严谨的问题。毛泽东曾指出“使用概念与判断进行推理的时候又缺乏逻辑性,即某一为真的思想无法推出另一为真的思想”。推理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原因,不可一味地主观臆断,同时不可想当然,应当遵从客观事实依据,科学合理地进行事情发展变化的推理。
二、公文写作思路的逻辑性
公文写作的思路应当坚持“类、因、果、法”的四字原则,这四字原则可以进一步划分成四个相应的逻辑模块,在各个逻辑模块当中解决掉相应的实际问题,也就是对于“问题”“现状”“原因”“措施”的逻辑性表述。公文整体结构上应当将上述四个元素纳入其中且完整地表述。不同的公文,对于内容的要求也有所不同,同样在结构上也有一定的侧重。一般情况而言,公文写作的逻辑性结构即“因—果”关系结构,也就是说公文的实际内容应当是按照“因—果”的逻辑性顺序表述的,先是原因的叙述后是结果的表述,这样的逻辑结构普遍用在工作总结、工作报告等公文当中。
公文写作的思路,还有一种“因—法”或者叫“类—法”的逻辑关系结构,这样的逻辑性结构主要用于政府部门的通知、公告、重要的决定以及意见等公文当中。一般情况下,“因—法”逻辑性公文写作思路主要分成两个部分,其一主要表述“因”,也就是事情发生的原因或者是状况。其二主要表述“法”,也就是现存问题的解决措施以及处理办法。公文写作中还有一种“类—因—法”的逻辑性结构,这样的公文结构当中首先表述“类”,也就是“问题”现状以及实际情况。其次表述“因”,也就是“问题的主要原因”。再者是“法”,表述问题的有效解决方法。
三、遵循逻辑思维的规律,实现公文语言的规范化
公文写作出现逻辑上的错误,主要原因有二,其一为语言组织方面没有充分地尊重公文写作对于逻辑的要求,其二是分析问题的时候没有充分地尊重客观事实以及规律。公文写作应当充分地尊重逻辑上的规律,增强逻辑思维,提升公文写作整体可信度以及权威性。倘若公文写作无法严格地体现逻辑上的要求,便会对公文效用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公文写作过程中语言组织方面存在逻辑性的错误,主要原因在于作者自身不具备基础性逻辑学专业知识,对于语言上逻辑性的要求没有充分地尊重。公文的内容,大部分都是事实的描述、措施的设计以及意见与要求的提出,作者在组织语言的时候,普遍都会存在概念的任意使用以及主观判断出现错误等问题,表述概念的时候,经常将各个层级与范围当中的概念错用、混用以及借用,使得概念的实际意义和实际意义的具体表述产生偏差。
例如:某市卫生扶贫方案写道:“推进贫困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水平。以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和慢性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为重点,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为贫困人口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和慢性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是根据不同标准划分出来的概念,以年龄为标准和以身体健康状况为标准划分出来的两个标准的概念混用在一起,导致概念混杂,语义不明。
还有一部分公文存在逻辑关联上的错误问题,语言表达的内在逻辑在形式上无法构成逻辑上完整的关系,因此在理解公文的表述内容时就会存在多义以及歧义的问题。比如在《 某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某市福利彩票繁华大道中福在线销售厅装修项目立项的复函》当中的“为进一步发展我市福利彩票事业,尽快产生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意繁华大道中福在线销售厅装修项目立项,开展前期工作”这段文字中,“进一步”和“尽快产生经济和社会效益”两者便是自相矛盾的,违背了逻辑思维当中的同一律。“进一步发展”表明前期发展的成果良好,那么之后的“尽快产生经济和社会效益”则表示前期没有效益或是效益较低,前后自相矛盾。在公文表述当中将各种关联项全部混杂在一起,逻辑关系便显得非常混乱。
由上可知,公文当中的相关逻辑知识,属于公文写作人员所必备的基础性知识以及技能,公文写作人员具备的逻辑知识,能够让公文产生清晰的条理、科学合理的次序,从而形成完整的逻辑性结构,进而充分发挥逻辑性的重要效用。所以,企事业单位应当不断地增强公文写作人员的意识,提高其逻辑思维能力,要求公文写作者遵从基本的思维规律,且能够将这些基本的思维规律贯彻到公文写作的整个过程中,这样才可以让公文的整体表达变得更为准确。公文写作者应当充分地尊重事实情况,尊重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不断提升写作水平,从而促进公文合理性以及权威性的不断增强。同时,公文写作者不仅要尊重公文写作自身的规律和要求,还应当系统化地开展调研工作,在此基础上完成相关公文的撰写,以此来保证公文当中出现的数据以及语言表述能够始终保持一致。
四、结语
综上所述,公文写作的逻辑性能够确保公文的真实性以及权威性,尽管公文与议论文相比逻辑推理的要求较低,然而公文在结构上确定明确的逻辑关系,就能让公文整体的逻辑结构更加条理清晰次序得当[3]。
参考文献:
[1]石心.浅析公文写作中的逻辑错误(五)[J].四川档案, 1994(1):34.
[2]赵小兵.浅谈公文写作中的类比思维[J].写作,2003(7):36- 37.[3]房立洲.草蛇灰线 伏脉千里——浅谈公文写作的修改方法(改结构、逻辑)[J].领导之友,2017(4):52- 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