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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商务部发布新修订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确立了“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管理模式。商务部相关人士对新版境外投资管理法进行解读时指出,进一步简政放权,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此次修改亮点。《办法》明确了企业境外投资不得存在的情形,首次建立境外投资的负面清单。《办法》规定,对我国企业在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投资实行核准管理,其余均实行备案。缩小核准范围、缩短核准时限。